电力监管统计报表填表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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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监管统计报表填表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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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监管统计报表填表说明
电力监管统计报表填表说明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一、电力调度交易机构部分
一、电力系统运行基本情况表(调度01)
1、日负荷率为日内平均负荷和最大负荷的比率。
周、旬为期间内日负荷率的平均值。
2、最高负荷时间日报定到整点,旬、月报定到日。
3、送受电力电量的计划值为报告期计划值。
4、96个点的负荷序列值以逗号隔开。
二、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及履行情况表(调度02)
1、违约责任情况
根据《并网调度协议》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合同双方实际违约的内容。
2、协议签订日期格式为YYYY—MM—DD,如“2006-10-01”的形式。
三、区域电力市场月度竞价机组出清结果报送表(调度03)
1、出清电量
电力竞价交易中在满足系统负荷平衡的条件下,通过市场出清确定的成交电量。
根据在交易出清中是否考虑网络安全约束条件,可分为无约束出清电量和有约束出清电量,不考虑网络安全约束条件的出清电量为无约束出清电量,考虑网络安全约束条件的出清电量为有约束出清电量。
2、约束调整
由于考虑了网络安全约束,需对无约束出清电量进行调整的电量部分,亦即有约束出清电量与无约束出清电量之差的绝对值。
3、市场出清电价
根据市场运营规则,考虑网络安全约束,在电力竞价交易中通过市场出清确定的成交电价。
本表中的市场出清电价对应于有约束出清电量。
4、出清电量合计
各时段出清电量之和。
5、年度按月分解电量
是指年度合同电量根据市场运营规则分解到各月的电量。
四、区域电力市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电购电成交结果报送表(调度04)
1、发电成交电量
根据市场运营规则,考虑网损系数和网络安全约束,在电力竞价交易中通过市场出清确定的本省(区、市)竞价发电机组的总成交电量。
2、购电成交电量
根据市场运营规则,考虑网损系数和网络安全约束,在电力竞价交易中通过市场出清确定的本省(区、市)总购电量。
3、较上月电价增长率=(本月市场电价-上月市场电价)/上月市场电价
二、电网企业部分
一、跨区、跨省电力电量交换情况表(电网01)
1、送端是指送出电量方,受端是指受入电量方。
2、跨区交换电量有关数据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填报。
3、跨省交换电量有关数据由区域电网公司填报。
二、与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及履行情况表(电网02)
1、年合同上网电量
由购售电双方所签订的年度购售电合同上网电量。
2、年合同上网电量累计完成率=年上网电量累计完成量/年合同上网电量
3、当年电费结算率=当年实际结算电费/当年应结算电费
4、累计电费结算率=累计实际结算电费/累计应结算电费
5、违约责任情况:
根据《购售电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合同双方实际违约的内容。
6、统计X围为与电网企业有购售电关系的发电企业。
7、独立核算的省级以上电网企业要分别填报此表。
三、电网企业财务月度快报(电网03)
1、营业收入
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其中,“售电收入”单列。
2、营业成本
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成本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其中,“发电成本”、“购电成本”、“输配电成本”单列。
3、营业税金及附加
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
4、销售费用
反映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专设的销售机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费用。
5、管理费用
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6、财务费用
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其中:
“利息支出净额”项目需单独列示。
“利息支出净额”是企业利息支出与利息收入的差额,指已扣减利息收入后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净额。
7、投资收益
反映企业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8、利润总额
是指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净利润
包括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两部分内容,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需单独列示。
10、职工薪酬
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计提的各项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的总和,包括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及向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提供的福利等,但不包含劳务外包费用。
11、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指企业负担的在岗职工工资、奖金及津贴。
12、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
反映企业在工资以外负担的从业人员取暖费、困难补助等福利和实际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以及企业在上缴给社会保险机构费用之外为从业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或储蓄性养老保险。
13、在岗职工人数
是指人事关系或工资关系在本企业且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的人数。
14、流动资产
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
15、货币资金
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在循环周转过程中,停留在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16、应收账款净额
企业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相应“坏账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7、流动负债
是指将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
18、银行借款
是指企业从银行借入的各种长、短期款项的总额,其中:
“短期借款”需单独列示。
本项目本月数为当月发生的银行借款与还款相抵后的净额,本年累计为账面余额。
19、所有者权益总额
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包括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总额和少数股东权益两部分内容。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总额”需单独列示。
20、计提折旧额
反映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本月数按本月计提的金额填列,本年累计按账面余额填列。
21、固定资产投资额
反映企业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包括企业以非货币交易换入和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
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22、电力营业利润
指由电力业务产生的营业利润。
四、电网企业销售电价情况明细表(电网04)
1、计算公式:
栏2=栏3/栏1
栏7=栏3+栏4+栏5-栏6
栏8=栏7/栏1
2、基金及附加费(栏9)是指按照国家批准的基金及附加标准,年度实际收取的总额。
3、电价、电费均含税,不含基金及附加。
4、同时报送年度电价执行情况报告。
报表和报告要求同时报送书面文件和电子版。
五、电网企业销售电价情况汇总表(电网05)
1、计算公式:
栏2=栏3/栏1
栏7=栏3+栏4+栏5-栏6
栏8=栏7/栏1
2、基金及附加费(栏9)是指按照国家批准的基金及附加标准,年度实际收取的总额。
3、差别电价加价收入(栏10)是指省级电网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所增加的、上缴地方国库的电费收入。
4、电价、电费均含税,不含基金及附加。
5、同时报送年度电价执行情况报告。
报表和报告要求同时报送书面文件和电子版。
六、电网企业购电价格情况明细表(电网06)
电价、电费均含税,不含基金及附加。
七、电网企业购电价格情况汇总表(电网07)
1、电价、电费均含税,不含基金及附加。
2、平均购销差价(栏4)不含线损,栏4=《电网企业销售电价情况汇总表》(电网05)中的栏8-栏2/(1-线损率)。
八、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明细表(电网08)
1、材料费
是指企业为维护电网运行安全、保证电能输配所耗用的消耗性材料、事故备品等。
2、职工薪酬
反映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应列入输配电成本的各种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
3、折旧费
是指企业对输配电业务相关的生产性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的折旧费。
4、修理费
是指企业在维护电网运行安全、保证电能输配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修理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委托外单位进行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工具、仪表修理费,生产用家俱、器具修理费等。
5、输电费
是指企业为销售、购入或备用电力而支付给其他电网经营企业的过网费。
6、委托运行维护费
是指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运行维护而支付的费用。
7、其他费用
是指企业在维护电网运行安全、保证电能输配过程中发生的应计入输配电成本,但不列入以上各成本项目的费用,包括:
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费、物业管理费、绿化费、业务费、税金、排污费、坏账损失、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业务招待费、土地使用费、中介费、各项跌价准备、无形资产摊销等。
九、电网断面情况表(电网09)
1、填写X围
国家电网公司填报区域网间断面对应数据;南方电网公司及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区域电网公司填报所在区域内省间断面数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电网公司填报省内关键断面对应数据。
2、设计输送功率
为工程规划设计阶段的设计输送功率。
3、平均输送功率
即线路(断面)全年输送电量/全年可用输电小时。
4、实际最高输送功率
指运行中出现的最高输送功率;“功率极限”指正常方式下的功率极限。
(断面和线路对应功率值均应填写,填写功率数值的同时应指明功率流向)。
5、故障约束形式及受限原因
故障约束形式指对应功率极限的控制线路及故障类型。
受限原因指热稳、暂稳、动稳等。
6、省内关键断面只需填写断面数据,不需要填写各线路数据。
7、线路名称行只填写电压等级、长度、导线型号、设计输送功率。
8、正常输送功率、实际最高输送功率、功率极限、故障约束形式只需要填写断面数据。
十、网损情况表(电网010)
1、送端电量、受端电量
线路功率流向有变化时,为对应不同流向时段线路送端、受端的电量。
2、损失电量
为对应不同流向时段传输中损失的电量之和。
每条线路的损失电量等于两端的送出电量之和减去两端的收入电量之和。
3、线路名
为调度运行阶段名称。
4、线损率
线损率等于损失电量除以送出电量之和。
5、填写X围为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交、直流线路。
6、国家电网公司填报区域电网间线路数据;南方电网公司及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区域电网公司填报所在区域内省间线路数据;省(直辖市)级电网公司填报省内线路数据。
十一、当年投产线路情况表(电网11)
1、线路名称、首末端厂站名称
应为调度运行阶段名称;
2、线路型号
线路包括架空导线和电缆,330kV及以上线路一般是架空导线。
架空线型号由两部分组成,例:
LGJ-4×400,第一部分用汉语拼音表示导线材质和特性,T表示铜导线,L表示铝导线,G表示钢芯,J表示铰线,Q表示轻型,H表示合金,J表示加强型(在最末位置);第二部分的数字表示导线分裂数和截面积,截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
3、同塔双回线路应两回线分别填报,并在备注中注明同塔双回线路。
4、直流线路对应“电压等级”应填写为类似“±500”的形式。
5、投产日期
格式为YYYY—MM—DD,如“2006-10-01”的形式。
6、统计X围是报告期内投产的电压等级为330kV以上的交、直流线路。
7、国家电网公司填报区域电网间线路数据;南方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区域公司填报所在区域内省间线路数据;省(区、市)级电网公司填报省内线路数据。
十二、当年投产变电设备情况表(电网12)
1、变电站名
应为调度运行阶段名称;“变电站名”填类似“××变电站”的形式,
2、额定容量
是指变压器在厂家铭牌规定的条件下,在额定电压、电流连续运行时所输出的功率。
3、电压比
是指变压器各侧之间额定电压之比,填类似“500/220/35”的形式。
4、投产日期
格式为YYYY—MM—DD,如“2006-10-01”的形式。
5、统计X围是报告期内投产的电压等级为330kV以上的变电站、开关站和换流站。
6、国家电网公司填报跨大区送变电工程对应数据。
7、南方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各区域电网公司填报所在区域内省间送变电工程数据。
8、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电网填报省内送变电工程数据。
十三、供电服务情况表(电网13)
1、供电可靠率
供电可靠率的定义参见《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中华人民XX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836-2003)。
2、电压合格率
电压合格率是指:
实际运行电压在允许电压偏差X围内累计运行时间与对应的总运行时间之比的百分值。
3、供电质量
供电质量包括电能质量和供电可靠性两个内容。
电能质量是表征电能品质的优劣程度。
通常以供用电双方供电设备产权分界点的电能质量作为评价的依据。
电能质量包括电压质量与频率质量两部分。
电压质量又可分为幅值与波形质量两方面。
通常以电压偏差、电压波动与闪变、电压正弦波畸变率、负序电压系数(三相电压不平衡度)、频率偏差等项指标来衡量。
供电可靠性是指供电系统对用户持续供电的能力。
通常以供电可靠率作为评价指标。
4、供电企业所在区域内通电率为100%,不必填写此表。
十四、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情况表(电网14)
1、乡(镇)通电率
乡(镇)通电率是指:
已通电乡(镇)数占乡(镇)总数的比例。
2、行政村通电率
行政村通电率是指:
已通电行政村数占行政村总数的比例。
十五、电力生产事故情况表(电网15)
1、有关人身伤亡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的等级划分参见《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2、火灾事故
《规定》中关于火灾事故的定义、等级划分和标准,执行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关于重新印发〈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的通知》(公通字[1996]82号)和中华人民XX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办法》(GA185-1998)。
十六、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情况表(电网16)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所属油田电力企业的汇总报送,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负责水利系统的汇总报送。
十七、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案件情况表(电网17)
1、指标解释
(1)电力设施直接经济损失
包括电量经济损失、设施材料购置费以及更换、修复的人工和运输费用等。
其中:
电量经济损失=停电抄见电力负荷×停电时间×当时执行的法定电价
(2)窃电直接经济损失
是指被窃电量的直接经济损失加上由窃电造成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3)涉案金额
是指公检法机关处理案件时各自所认定的案件金额。
(4)案件造成事故(起)
是指《电力事故调查规程》所规定的事故。
(5)全部事故(起)
是指《电力事故调查规程》所规定的全部事故之和。
2、填报说明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所属油田电力企业的汇总报送,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负责水利系统的汇总报送。
十八、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情况表
(无)
十九、电网企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支情况表(电网19)
1、以前年度结余金额(栏1)为所填报年度之前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税后的总余额。
2、征收可再生能源附加的电量(栏2)为所填报年度实际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销售电量额度。
3、XX余额(栏4)为以前年度结余金额(栏1)与当年征收金额(栏3)之和、扣除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4、可再生能源项目应补贴金额(栏5、栏6、栏7、栏8)为填报年度省级电网供电营业区内实际应支付的各项补贴金额。
5、配额交易金额(栏10)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发布的配额交易方案中所规定的配额交易金额,若填报单位(省级电网公司)为配额卖方,则填负数;若为配额买方,则填正数。
6、XX结余金额(栏11)为XX余额(栏4)减去可再生能源项目应补贴金额合计(栏8)再减去配额交易金额(栏10)的余额。
二十、跨区跨省电能交易情况表
1、送端电网(省)名称和受端电网(省)名称
送端电网(省)名称指送出电量的区域或省(市、自治区)名称,如是采用“点对网”售电方式,则指售电电源点的名称;受端电网(省)名称指受入电量的区域或省(市、自治区)名称。
2、长期交易和短期交易
长期交易指年度交易或一年以上的电能交易;短期交易指一年以内发生的电能交易,包括季、月、多日和临时交易等。
3、受端价格、送端价格、输电价格
受端价格指电量购入省区的购电价格;送端价格指电量售出省区(或“点对网”交易的电源点)的售电价格;输电价格指跨区跨省电能交易中电网公司收取的各种费率的总和。
4、跨区电能交易相关数据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填报;跨省电能交易相关数据由区域电网公司填报。
二十一、电网企业跨区域输电价格情况表(电网21)
1、输电交易(栏甲)是指跨区域输电交易送受端名称,如三峡送华东,填报“三峡—华东”;输电线路名称(栏1)是指输电交易经由的输电线路。
如果实际电量交换中,交易价格不同,请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分别填报数据,并附文字资料说明。
2、电价、电费收入均含税。
3、输电价格未明确的,暂按照落地(受端)电价减去上网(送端)电价除以(1-线损率)的差计算。
即:
栏7=栏13-栏4/(1-栏6)。
三、发电企业部分
一、发电机组变动情况表(发电01)
1、企业名称
是指工商登记的详细名称,须与公章一致,不得使用简称。
2、机组类型
按水、火、风、核的形式填写。
3、调度关系
按五级调度关系填写。
4、机组投产(关停)时间
格式为YYYY—MM—DD,如“2006-10-01”的形式。
5、机组数量、机组容量
如为关停机组,则以“-”值填列。
二、发电企业月度财务快报(发电02)
1、营业收入
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其中,“售电收入”单列。
2、营业成本
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成本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其中,“发电成本”单列。
3、营业税金及附加
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
4、销售费用
反映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专设的销售机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费用。
5、管理费用
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6、财务费用
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其中:
“利息支出净额”项目需单独列示。
“利息支出净额”是企业利息支出与利息收入的差额,指已扣减利息收入后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净额。
7、投资收益
反映企业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8、利润总额
是指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净利润
包括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两部分内容,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需单独列示。
10、职工薪酬
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计提的各项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的总和,包括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及向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提供的福利等,但不包含劳务外包费用。
11、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指企业负担的在岗职工工资、奖金及津贴。
12、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
反映企业在工资以外负担的从业人员取暖费、困难补助等福利和实际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以及企业在上缴给社会保险机构费用之外为从业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或储蓄性养老保险。
13、在岗职工人数
是指人事关系或工资关系在本企业且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的人数。
14、流动资产
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
15、货币资金
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在循环周转过程中,停留在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16、应收账款净额
企业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相应“坏账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7、流动负债
是指将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
18、银行借款
是指企业从银行借入的各种长、短期款项的总额,其中:
“短期借款”需单独列示。
本项目本月数为当月发生的银行借款与还款相抵后的净额,本年累计为账面余额。
19、所有者权益总额
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包括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总额和少数股东权益两部分内容。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总额”需单独列示。
20、固定资产投资额
反映企业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包括企业以非货币交易换入和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
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21、计提折旧额
反映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本月数按本月计提的金额填列,本年累计按账面余额填列。
三、发电企业成本明细表(发电03)
1、燃料费
是指发电企业直接用于生产电力产品所耗用的各种燃料,如煤炭、石油、天然气、液化气等。
2、水费
是指发电等生产用水水费。
3、材料费
是指发电生产运行、维护所耗用的消耗性材料、事故备品等。
4、职工薪酬
反映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应列入发电成本的各种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
5、折旧费
是指按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6、修理费
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一般性修理和大修理费用。
7、购入电费
是指为销售而向外单位购入有功电量支付的电费。
8、其他费用
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应计入发电成本,但不列入以上各成本项目的费用,包括:
办公费、差旅费、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费、物业管理费、绿化费、业务费、保险费、税金、排污费、坏账损失、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业务招待费、土地使用费、中介费、各项跌价准备、无形资产摊销等。
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情况表(发电04)
1、各发电集团填写本集团内所有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的汇总指标以及分省区全资及控股发电企业的指标;各省能源投资公司等独立发电企业填写本企业的指标,有跨省区控股发电厂的需分省区填报各项指标。
2、同一发电企业的不同机组,若批复价格不同,则需分别填报。
3、表中电价、收入均含税。
4、表中电价是指对应电量的加权平均价格,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折算成单一制电量电价。
5、基数电量(栏4)是指与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批复价格相对应的发电量,跨省区电量(栏6)是指发电企业参与跨省、跨区送电交易的上网电量,其他电量(栏8)是指除上述基数电量、跨省区电量之外的上网电量。
6、售电收入(栏12)是指发电企业在销售电能产品中获得的收入,不包括热力销售收入。
7、平均电价(栏14)是指合计电费收入(栏11)与合计上网电量(栏10)的商,即:
栏14=栏11/栏10。
8、同时报送年度电价执行情况报告。
报表和报告要求同时报送书面文件和电子版。
五、发电生产事故情况表(发电05)
1、有关人身伤亡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的等级划分参见《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2、火灾事故
《规定》中关于火灾事故的定义、等级划分和标准,执行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关于重新印发〈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的通知》(公通字[1996]82号)和中华人民XX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办法》(GA185-1998)。
六、发电企业电煤燃料价格情况表(发电06)
车板价(栏3)、运价(栏4)、到厂价(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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