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室工作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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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室工作职责
总工室
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
二OO八年七月
总工室岗位职责及工作细则
内容提纲
一、总工室职责………………………………………………2~3
二、科室岗位职责……………………………………………4~5
三、科室工作依据法律、法规………………………………6~7
四、科室工作流程及工作细则………………………………8~24
一、科室职责
1.前期工作及过程跟踪
1.1负责我处承担的工程建设的项目前期工作;
1.2建设任务通知下达后,向市规划局申请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1.3深入项目现场,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为项目立项做好准备;
1.4规划条件批复后,发设计、勘察招标通知;
1.5组织对勘察成果的验收工作,组织设计院编制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方案公示,并向各相关单位征求书面意见,将相关意见反馈设计院,设计院据此修改后,将审定的方案上报规划局并跟踪审批结果;
1.6组织设计院编制项目项目建议书,组织项目建议书评审,将审定的项目建议书上报发改局并跟踪审批结果;
1.7组织设计院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市发改局并跟踪审批结果;
1.8起草造价咨询、监理招标通知;
1.9起草概算编制原则,组织设计院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中介审核概算,并依据概算编制原则进行审核,如属大中型市政工程项目则需将初步设计及概算上报市建设局审批,将审定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上报市发改局并跟踪审批结果;
1.10参与工程科组织的施工图会审(会议纪要由工程科记录);
1.11提供前期报建的资料,并跟踪报建进程:
建设用地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坐标转换、建设用地预审、勘察定界测量成果、建设用地批准书、年度计划;
1.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复后通知工程科进行施工图送审;
1.13起草施工招标通知、起草预算(标底)编制原则,根据预算(标底)编制原则审核项目预算,并跟踪造价站(财局)审批过程;
1.14复核工程变更预算及工程结算,并跟踪送审过程;
1.15参与施工图技术交底会,进行造价交底;
1.16负责编制各类报表;
2.参与审查项目招标文件、合同
3.各单位考评
3.1负责设计、勘察、中介单位的考核评价工作;
3.2负责对设计、勘察、中介三方预选承包商的管理;
3.3负责设计、勘察、中介三方的费用申请及结算。
二、科室岗位职责
(一)室主任职责
1.全面负责总工室的工作,带领总工室成员履行好总工室的职责;
2.负责审核中介、设计、勘察的考评工作,负责审核各类报表;
3.审核项目的各阶段成果;
4.审核总工室上报的各种书面报告;
5.参与工程变更会议;
6.参与招标文件会审;
7.负责与外部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8.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科(室)员职责
1.负责我处承担的工程建设的项目前期工作;
2.建设任务通知下达后,向市规划局申请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3.深入项目现场,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为项目立项做好准备;
4.规划条件批复后,发设计、勘察招标通知;
5.组织对勘察成果的验收工作,组织设计院编制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方案公示,并向各相关单位征求书面意见,将相关意见反馈设计院,设计院据此修改后,将审定的方案上报规划局并跟踪审批结果;
6.组织设计院编制项目项目建议书,组织项目建议书评审,将审定的项目建议书上报发改局并跟踪审批结果;
7.组织设计院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市发改局并跟踪审批结果;
8.起草造价咨询、监理招标通知;
9.起草概算编制原则,组织设计院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中介审核概算,并依据概算编制原则进行审核,如属大中型市政工程项目则需将初步设计及概算上报市建设局审批,将审定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上报市发改局并跟踪审批结果;
10.参与工程科组织的施工图会审;
11.提供前期报建的资料,并跟踪报建进程:
建设用地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估、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红线图坐标转换、建设用地预审、勘察定界测量成果、建设用地批准书、年度计划;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复后通知工程科进行施工图送审;
13.起草施工招标通知,起草预算(标底)编制原则,根据预算(标底)编制原则审核项目预算,并跟踪造价站(财局)审批过程;
14.复核工程变更预算及工程结算,并跟踪送审过程;
15.参与施工图技术交底会,进行造价交底;
16.参与审查项目招标文件、合同;
17.负责设计、勘察、中介单位的考核评价工作;
18.负责对设计、勘察、中介三方预选承包商的管理;
19、负责设计、勘察、中介三方的费用申请及结算;
20、负责编制各类报表。
三、科室工作依据法律、法规
1.《工作细则》编制依据
1.1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
1.2珠海市人大公告第1号《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1.3珠海市人民政府第47号《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1.4珠海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发包管理制度》
1.5珠海市基础工程直属管理处总工室职责
1.6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1.7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1.8《城市道路设计规范》(JJ37—90)
1.9《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2.0《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2.1《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2002)
2.2《道路交通标线与标志》(GBJ5768—1999)
2.3《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2.4《城市道路照明设计规范》(CJJ45—91)
2.5《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2.6《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2.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CTJ79—2002)
2.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
2.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3.0《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06)
3.1《公路沥青路面施工设计规范》(JTGF40—2004)
3.2《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60—2004)
3.3《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024—85)
3.4《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
3.5《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
3.6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3.7《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3.8《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
四、科室工作流程及工作细则
(一)总工室工作流程
1、规划设计条件编制审查流程
填写《珠海市建设工程(市政类)规划许可申请表》总工室起草申请报告并走网络办公系统流程交办公室上报规划局跟踪提供结果
2、设计、勘察招标通知
依据规划局批复的规划设计条件起草设计、勘察招标通知并走网络办公系统流程转综合科进行设计、勘察招标工作。
3、组织、验收勘察测量工作
提供建设任务通知书、规划设计条件、平面图等相关资料给设计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前往工程现场,设计院根据设计需要提供勘测要求勘测单位根据设计院提供的勘测要求进行勘察测量工作勘察单位提交勘察与测量报告、电子版组织勘察验收勘察测量报告提供给设计单位
4、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方案设计、工程估算)报批,组织前期报建手续
提供相关资料给设计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现场踏勘征询各相关单位意见意见反馈设计院修改督促设计院提交方案设计初稿及项目估算项目负责人(室主任、总工、副总工)提出审核建议
组织召开单位内部评审会组织方案公示设计院根据评审会建议、公示反馈意见修改后提交正式稿起草项目建议书请示网络办公系统流程办公室报相关部门项目负责人跟踪审批结果起草方案设计请示网络办公系统流程办公室报相关部门项目负责人跟踪审批结果填写规划用地许可申请表并起草报告走网络流程交办公室报规划局通知相关人员办理环评待用地许可证批复后办理坐标转换办理勘测定界办理用地预审
5、初步设计报批、中介、监理招标
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批复后起草造价、监理招标通知走网络办公流程后通知综合科将立项或可研批复提供给设计院设计院按合同要求日期提供初稿五份项目负责人(室主任、总工、副总工)提出建议组织评审会设计院按评审会建议修改后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如大中型项目需报建设局审查并跟踪审查结果(不在审查范围的不需报)
6、起草概算编制原则网络办公流程设计院提供概算中介审核、编制项目负责人复核设计单位、中介单位修改概算
副总工复核主管领导签字起草上报概算报告网络流程后交办公室报发改局跟踪批复结果概算批复后交设计、中介复核,并提出书面复核意见书如概算批复能满足设计要求,则流程完成。
如按设计要求造价超出概算批复费用,则将结果反馈发改局,重新办理。
7、施工图编制审查
设计院设计编制施工图项目负责人依据概算批复审核提出修改建议意见设计院修改后报交警工程科组织施工图会审设计院根据交警意见及会审意见修改施工图出审定版报规划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送审图中心审查施工图书办理用地批准书办理年度计划。
8、预算(标底)编制审查流程
起草预算编制原则网络办公流程提交给中介单位编制施工图送审版标底项目负责人复核副总工复核分管领导签字造价站(财局)审核中介单位按照造价站(财局)审核意见修改预算并回复出正式预算送造价站(财局)备案。
9、工程结算流程
工程科提供施工单位编制的结算文件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并出具成果文件工程科提供竣工结算审批表项目负责人复核并签字项目负责人复核
并签字副总工复核处分管领导签字
建设局基建科审批财政局二审
10、招标通知
项目负责人起草招标通知总工室主任核稿副总工核稿总工审核处副主任审核处主任审批
(二)工作细则
1、申请市政道路、桥梁及地下管线规划设计条件
(1)操作步骤
1)填写《珠海市建设工程(市政类)规划许可申请表》
2)起草规划设计条件报告,走网络办公系统流程,连同附件资料一起交办公室上报规划局办理规划设计条件
3)负责与市规划局市政设施科相关主办人联系,并跟踪批复结果(规划设计条件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
(2)操作要求:
1)申报资料填写表格工整、齐全,签字与盖章手续完备,送文、收文有登记手续
2)配合规划局主办人看项目现场
2、设计、勘察的招标通知
(1)操作步骤
1)按照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复,起草设计、勘察招标通知,走网络办公系统流程,流程完成后转综合科进行设计、勘察招标工作。
2)配合综合科提供工程相关资料
(2)操作要求
1)起草设计、勘察招标通知,网络办公系统流程完成后通知综合科。
2)配合综合科提供工程相关资料
3、组织勘察测量工作
(1)操作步骤
1)通过招标确定、设计与勘察单位
2)提供建设任务通知书、规划设计条件、平面图等相关资料给设计单位后,组织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前往工程现场,设计单位提供勘测要求,勘测单位根据设计院提供的勘测要求进行勘察测量工作。
3)组织设计与勘察单位前往现场,介绍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容及有关要求。
4)在勘测过程中需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工工程管理科现场跟踪勘测过程,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勘测验收。
5)勘察单位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文件质量或份数提交勘察与测量报告、电子版
6)将勘察测量报告提供给设计单位,由设计院检查报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操作要求
1)提供给设计单位的勘察资料准确
2)对于大型复杂项目勘察分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两步走,要求设计院按期限提供初勘与详勘要求,初步勘察是在中标后进行,详细勘察是在初步设计之前进行
3)对勘察单位提供文件质量,份数与时间严格按合同或招标文件等执行,及时跟踪,
业主风险范围内则合理顺延工期
4)对于勘察文件质量及工期不符合合同约定,则按合同条款对承包商予以处罚。
处罚均采用口头警告、第一次和第二次书面警告三种形式
4、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包括方案设计、工程估算)及报批
(1)操作步骤
1)通过招标确定设计单位
2)将与设计有关资料如建设任务通知书、规划设计条件、勘察单位提供的勘测报告等提供给设计单位
3)组织设计单位现场踏勘
4)设计单位充分调查道路两边的用地情况,并将设计方案广泛征询各用地单位及管线单位书面意见,并将书面意见反馈给设计院(管线及相关单位包括:
市公安局技术处、交警支队技术科、交警支队设施科、香洲区建设局、市供电局、供水总公司、市园林处、市公共汽车公司、市电信局、市燃气公司、佛山长讯公司、水务局、路灯处、中国网通、中国铁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珠海有线电视)。
组织设计单位将设计方案包括该工程对周边用地的影响以及巴士站位置、路口位置、停车位的设置等相关内容在工程项目现场、报纸、所属街道办公告栏、网络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道路两侧居委会、用地单位、居民业主及社会各界的书面意见,并取得市公安交警部门的书面意见。
5)督促设计单位根据各方建议等资料按合同文件或招标文件约定工期、质量编制文件
6)设计院提交6套初稿给前期项目负责人(包括方案电子版2份),并送交警支队设施科二套
7)项目负责人(室主任、总工、副总工)按照各相关单位提出的建议
审核文件文本与估算,提出书面建议给设计院修改
8)组织设计单位,邀请处领导、处总工、处副总工、总工室主任等相关领导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召开单位内部项目评审会。
9)组织方案设计公示,设计单位根据征询意见、评审建议、公示反馈意见修改后按合同要求份数将文件正式稿提交建设单位。
10)跟踪交警支队设施科的审核意见。
11)以正规公文格式起草项目建议书报告走网络办公系统流程
12)网络办公系统流程完成后,连同附件一起交办公室报发改局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小于1000万元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报告的中附招标核准表,大于1000万元项目在可研报告中附招标核准表)
13)将方案设计报告以正规公文格式走网络办公系统流程,完成后连同附件(包括交警意见回复)资料交办公室报规划局(方案设计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
14)与发改局基础产业科联系跟踪批复结果,
(2)操作要求
1)审核设计单位编制文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要求
2)提交文件时间按合同要求执行、及时催办、有特殊情况则合理顺延时间
3)项目建议书与可研报告均分二部分编制,第一部分为文本部分,第二部分为方案设计
4)文本部分内容全面、规范、方案设计图纸齐全、合理
5)文本估算部分项目齐全不漏项、单价合理均有充分依据;二类费用齐全且取费标准符合国家、珠海市相关取费标准
6)上报市发改局报告内容准确,估算数值正确,依据齐全,附件包括有政府批文、建设任务书、规划设计条件、方案设计批复(如果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复函、招标基本情况表(1000万元以下项目立项必填,1000万元以上项目可研中必填)。
7)及时跟踪发改局批复项目建议书或可研结果,规划局审批方案意见,及时收集各职能部门在合理时限内提供的相关意见反馈给设计院
8)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与质量若不符合合同约定,则按合同条款处罚。
处罚均采用口头警告、第一次和第二次书面警告三种形式
5、办理规划用地许证及环境影响报批
1)待方案设计及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填写规划用地许可申请表,起草用地规划许可申请报告并走网络办公系统流程,流程完成后提交办公室报规划局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
2)待方案设计及项目建议书批复后,通知相关负责人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报批
6、办理坐标转换
待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复后,起草坐标转换申请书,走网络办公系统流程,将申请及附件资料交办公室办理坐标转换
7、办理用地预审
待坐标转换完成后,填写用地预审申请表,起草用地预审报告,走网络办公系统流程,将报告及附件资料交办公室办理用地预审报批。
8、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
1)总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由设计院根据项目建议书及方案批复意见,按合同文件或招标文件约定工期、质量编制文件
2)设计院提交2套初稿给前期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议书及方案批复意见审核文件,提出书面建议给设计院修改
4)设计院提交修改完成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由总工室主任复核。
如重大项目则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邀请处领导、处总工、处副总工、总工室主任等相关领导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召开评审会。
6)设计单位根据室主任复核意见或评审会意见修改后按合同要求份数将文件正式版提交建设单位。
7)以正规公文格式起草可行性研究报告走网络办公系统流程
8)网络办公系统流程完成后,连同附件(包括用地预审意见)一起交办公室报报发改局审批(可研报告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在可研报告后附招标核准表)
9)跟踪批复结果,收集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反馈给设计院
(2)操作要求
1)审核设计单位编制文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要求
2)提交文件时间按合同要求执行、及时催办、有特殊情况则合理顺延时间
3)第一部分为文本部分,第二部分为方案设计
4)文本部分内容全面、规范、方案设计图纸齐全、合理
5)文本估算部分项目齐全不漏项、单价合理;二类费用齐全且取费标准符合国家、珠海市相关取费标准
6)上报市发改局报告内容准确,估算数值正确,附件齐全,附件包括有政府批文、建设任务书、规划设计条件、招标基本情况表。
7)及时跟踪发改局可研批复结果,及时收集各职能部门在合理时限内提供的相关意见反馈给设计院
8)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与质量若不符合合同约定,则按合同条款处罚。
处罚均采用口头警告、第一次和第二次书面警告三种形式
9、办理勘测定界
用地预审批复后,起草定界勘测申请书,走网络办公系统流程,将报告及附件资料交办公室办理定界勘测报批。
10、办理用地批准书
待定界勘测完成后,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将填写完整的表格及附件资料交办公室办理用地批准书。
11、组织初步设计并报批,编制中介、监理招标通知
(1)操作步骤
1)待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批复后,起草造价、监理招标通知(如大于1000万元项目,则可研批复后招监理标),走网络办公系统流程,完成后通知综合科
2)及时配合综合科提供工程相关资料
3)将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批复文件提供给设计院,并写明提交文件具体日期
4)设计院根据批复意见编制初步设计,并按时提交5套初步设计初稿
5)项目负责人(室主任、总工、副总工)按照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批复审核初稿,并将审核建议书面反馈给设计单位
6)组织项目评审会
7)设计单位根据评审会建议及时提交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概算书、电子版按合同要求份数与要求随初步设计图一同提供
8)属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填写初步设计审核申请表,起草初步设计审核报告并走网络办公系统流程,流程完成后交办公室上报建设局,配合并参与建设局组织的初步设计评审会的相关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记录评审会的纪要,设计单位根据监理单位作出的评审会会议纪要修改初步设计图
9)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会会议纪要审核初步设计图,提出修改意见
10)设计单位将修改完成的初步设计图及概算书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时限、份数提交
(2)操作要求
1)初步设计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与合同文件要求
2)初步设计内容与可研或项目建议书编制内容一致
3)建设规模属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上报初步设计报建设局设计科,设计科组织初步设计
审核(初设审核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对于大中型以下的项目,通过申请报告向设计科申请初步设计审核意见,初步设计审核意见是概算上报的必具条件。
12、编制工程概算及报批
(1)操作步骤
1)起草概算编制原则并走网络办公系统流程,要求设计或中介单位按初步设计文件、概算编制原则、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批复为依据编制工程概算
2)概算编制原则为:
A、给出编制依据;B、编制单位和负责编制、审核的造价咨询单位对概算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C、要求道路、照明、交通设施工程概算分开编制;D、道路工程中道路、人行道、绿化景观、给水、污水、雨水、电缆沟等分别计取全费用,再汇总。
E、主要材料价格表中要求提供工程量。
F、材料价按《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最新一期;G、说明土、石方及商品砼运距(弃土方堆场及土方运距由直属处工程科提供);H、要求绿化按市场价计,没有信息价的材料价格要求提供询价依据(盖概算单位章),常规材料要求提供三家或三家以上的询价依据;I、给出施工工期;J、属于甲方范围(红线外)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计入其他项目费的其他(投标人部分)中。
除给水管迁移、电缆迁移、绿化迁移外,其余拆除工程均计入道路标段,其他措施费按工程及现场条件计;K、措施项目费要进行分析。
L、按合同约定要求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M、要求中介单位提出设计单位图纸是否满足编制要求
3)将相关资料提交给中介单位编制或审核概算,中介单位按合同约定时限将工程概算报前期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按照概算编制要求、初步设计图纸、立项或可研
批复复核工程概算复核设计单位、中介单位修改概算并提出修改建议进行修改
4)中介单位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完成的概算书报副总工复核,提出修改意见
5)中介单位修改完成的概算书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时限、份数提交,项目负责人
6)起草上报概算报告以正规公文格式走网络办公系统流程,流程完成后将报告及相关资料交办公室,上报发改局(评审中心)审批(概算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7)跟踪审批工程概算结果
8)概算批复后交设计、中介复核,并提出书面复核意见书,如概算批复能满足设计要求,则流程完成。
如按设计要求造价超出概算批复费用,则将结果反馈发改局,重新办理。
(2)操作要求
1)设计院将工程概算随初步设计一同提交
2)项目负责人复核工程概算,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院修改
3)设计单位修改后工程概算按合同约定份数提交,包括电子版1份
4)将初步设计图纸、工程概算编制原则与要求通知中介单位编制工程概算
5)不准将设计院编制概算与电子版交给中介单位。
以设计院工程概算为我处审核中介单位编制概算的依据,评估中介单位服务质量标准之一
6)严格要求中介单位按合同约定时限提交文件,有特殊原因可以合理顺延
7)严格复核中介单位提交工程概算,特别不能漏项、不能凑数,无特别原因,不能超过投资估算
8)若初步设计文件与概算文件不符合,则处罚。
处罚均采用口头警告、第一次和第二次书面警告三种形式
9)若中介单位提交工程概算不满足,则处罚。
处罚均采用口头警告、第一次和第二次书面警告三种形式
13、委托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1)操作步骤
1)设计院依据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批复等文件编制施工图与预算
2)设计单位提供给项目负责人施工图与预算(1套),按照概算批复复核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设计院
3)设计院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交警,将交警完全同意此施工图的审批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总工室
4)通知项目管理部组织施工图会审,由监理单位做好施工图会审记录,起草会议纪要
5)设计单位按监理单位的会议纪要修改施工图,并合同约定的时限及份数提交修改后施工图及施工图电子版
6)将审图机构意见反馈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份数提交正式版施工图
7)起草预算编制原则并走网络办公流程,提交给中介单位按标底编制原则与施工图等要求编制标底
预算编制原则为:
A、给出编制依据;B、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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