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全套资料.docx
- 文档编号:27277133
- 上传时间:2023-06-28
- 格式:DOCX
- 页数:57
- 大小:1.47MB
隧道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全套资料.docx
《隧道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全套资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隧道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全套资料.docx(5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隧道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全套资料
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一般规定
二、开挖、凿孔及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控制要点
三、洞内运输安全技术措施控制要点
四、支护安全技术措施控制要点
五、衬砌安全技术措施控制要点
六、通风及防尘安全技术措施控制要点
七、照明、排水及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控制要点
八、安全风险告知
九、潜在突发安全事故及应急措施
一、一般规定
1、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
对风、水、电、路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3、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
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4、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二、开挖、凿孔及爆破安全控制要点
1、开挖及凿孔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3)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4)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
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6)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
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爆破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
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
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3)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4)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
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8)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
2m。
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
如一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
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9)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
严禁用明火照明。
10)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
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11)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12)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3)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
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14)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
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
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
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岩石破碎隧道接近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的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
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隧道救生、逃生通道布设
针对隧道施工中的可能出现的塌方事故,为预防隧道塌方危及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在隧道施工时设置救生、逃生通道。
1)在隧道开挖掌子面至二衬之间(长度为50~70m),设置救生、逃生通道,随着开挖进尺不断前移。
2)救生、逃生通道所用管材可采用φ800mm的承插钢管,管节长度为5~6m,壁厚不小于10mm,管节间可采用直径大于逃生管道10cm的套管连接,每端连接1m,采用橡胶圈或木楔临时固定。
为保证管道承受坍塌体的压力,对采用的材质管材,必须确保其承压能力和连接头的牢固,并经试验室具体试验后,方可用于隧道中.
3)施工现场应根据隧道围岩、掘进开挖方式等情况备足管道和连接材料,除整节管道外,应同时备足1米、2米、3米短节管道、转接接头(135°)等.在每节钢管距端头1.5m处各设一个吊环,焊接在同一纵断面上。
在吊环垂直方向,位于钢管1/3处环向管端焊接连接钢板,中间设连接孔,用U型插销将两节钢管连接。
三、洞内运输安全控制要点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如通风良好,可以达到本章“通风及防尘”要求者除外)。
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6、洞内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
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会车时10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6)洞外卸渣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内0。
8m处设置档木.
7)路面有一定的平整度,并有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过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7、爆破器材运输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
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送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
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
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
5)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运送爆破器材。
四、支护安全控制要点
1、隧道各部(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
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
洞口地段的支撑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
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6、钢支架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起重吊装"的规定。
7、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带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
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8、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
5倍。
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9、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指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五、衬砌安全控制要点
1、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等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
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结实。
木板之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
高于2m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2m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
5、在洞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
6、机械转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路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7、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
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8、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联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作压浆喷嘴人员应配戴护目眼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时必须在撤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9、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
混凝土灌注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
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
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10、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六、通风及防尘安全控制要点
1、隧道作业环境标准
1)粉尘允许浓度:
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2)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3)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
5%。
4)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5)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氮)浓度应在5mg/m3以下。
6)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
7)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mg/m3。
8)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9)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2、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
3、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4、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5、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1)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2)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3)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6、防尘用水的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七、照明、排水及防火安全控制要点
1、照明
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的高度。
2)隧道内用电线路。
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磁瓶悬挂牢固。
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他铁件上,或捆扎在一起。
开关外应加盖,采用封闭式漏电开关,如使用电缆亦应牢固的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3)隧道内各部的照明电压应为:
(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2)成洞地段为110—220V;
(3)手提作业灯为12—36V。
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亦应切断电源。
5)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2、排水
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
必须开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
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2、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
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3、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4、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3、防火
1、各洞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2、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
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
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3、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八、安全风险告知
1、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序号
危险源
潜在事故
防范措施
Ⅰ
Ⅱ
1
洞顶坍塌
支护不到位等原因
塌方
严格按施工专项方案施工。
2
落石、落物伤人
台车、脚手架、截
水沟上操作不当
起重吊装伤害
持证上岗、定期检验检查、听从指挥,正确操作。
3
高空坠落
台车上钻孔或安
装锚杆没佩用安全带
高处坠落
持证上岗,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正确操作作业。
4
机械伤害
操作不当,视线
受阻等
机械伤害
持证上岗,常检查养护,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格按正确规定操作。
5
触电
乱拉扯电线等
触电伤害
持证上岗,做到一机、一漏保。
施工用电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6
爆破
用药量不当
爆破
持证上岗,使用标准的器材,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操作。
飞溅物
7
有害气体
通风不畅
中毒、粉尘伤害
定期分析检测洞内气体指数,勤通风,洒水,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2、安全注意事项
1)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系紧帽绳及其它防尘用品;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2)作业前必须熟悉周围环境,清除洞顶浮石;作业时必须头脑清醒,精神集中,听从班组长统一指挥。
3)洞内电线、各种电气设备摆放整齐,漏电保护设置齐全;所有转动机械必须有防护罩或防护栏。
4)爆破时严格遵守爆破组织设计和各项规章制度。
5)遇到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
6)隧道内严禁干打眼(干风枪),凿岩作业必须使用湿式钻眼,佩戴好防尘口罩。
7)当进行台车上平面作业时,必须设置防坠护栏.
8)各工种之间应相互配合,当多工种平行或交叉作业时,必须留有足够的安全间距,交叉立体作业时,要设置隔离防护层
九、潜在突发安全事故及应急措施
序号
安全事故描述
应急措施
常备物品
1
高处坠落
大声呼叫,并拨打现场工程师,再迅速查看人员受伤情况,首先确保呼吸顺畅,不能随意搬动伤者,等待救援。
如伤者停止呼吸,应用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法来维持气体交换(将伤者头侧向一边→清理口腔阻塞物→将伤者仰卧、松开衣物→将头后仰,使下颌角与耳垂连线垂直于地面→捏住鼻孔、贴嘴吹气→放开嘴鼻换气,每5秒吹气一次).如心脏停止跳动,应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法来维持血液循环(跪在伤者一侧或骑跪在其腰部两侧→两手相迭,手掌根部放在伤者胸口凹膛→掌根用力垂直向下缓慢挤压→然后迅速松开,每秒1次)。
如伤者有明显出血,应用手压住出血部位,或用布条、绳扎紧出血部位上端10cm。
干净毛巾两条
止血用细绳1米
2
物体打击
发现人员应大声呼叫,并拨打现场工程师,迅速用干净毛巾或细绳给伤者止血(止血方式同上),如停止呼吸,应掐人中或进行人工呼吸(同上),并等待救援。
3
中毒
发现人员应大声呼叫,并拨打现场工程师,再迅速做好自我防护,下到孔内,将中毒者尽快移至地面。
如停止呼吸,应掐人中或进行人工呼吸(同上),并等待救援。
4
坍塌
发现人员应大声呼叫,并拨打现场工程师,等待救援。
5
触电
发现人员应大声呼叫,并及时截断电源,并拨打现场工程师,如停止呼吸,应掐人中或进行人工呼吸(同上),并等待救援.
2、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的权利
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伤害索赔权;⑵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⑶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⑷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⑸危险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⑹获得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权;
⑺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权.
2)应遵守的义务
⑴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⑵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⑶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中铁大桥局集团
广东省龙川至怀集公路TJ3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及监管制度
一、非计划再次手术是指在同一次住院期间,因各种原因导致患者需进行的计划外再次手术。
二、医务科负责,手术科室及手术室、病案室共同参与构建我院上报、监管、反馈、改进的质量管理体系。
(一)各临床手术科室负责严格执行《围手术期管理制度》及《手术分级管理办法》,
监控各类各级手术,对各种原因导致的非计划再次手术均进行登记和上报。
由主管医师按照要求填写《非计划再次手术申报表》(下称“申报表”)一式两份,科室主任签字确认后,在再次手术之前一份上报医务部,一份科室存档。
对急症再次手术可先上报,术后再填写申报表,并在术后24小时内上报医务部.申报表内容包括:
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摘要、第一次手术情况及并发症原因分析、再次手术目的、再次手术术前准备情况、术中及术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及防范措施等,要求项目填写齐全。
再次手术后,科室应对患者施行非计划再次手术的原因及术后情况进行讨论和分析,由主管医师记录在科室非计划再次手术专项管理登记本。
手术室负责配合各临床科室开展双渠道上报。
常规手术在手术前一天手术通知单送达后,通过检索确定是否为一次住院期间施行多于一次手术,一旦发现立即进行记录,实时上报医务部;急症手术在手术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检索、上报工作.
(二)病案室负责全院病历的质控工作,每月月底检索并总结当月出院患者中一次住院施行多于一次手术的病例,排检出其中属于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将质检结果通过质量检查以书面反馈的形式下发到主管医师,督导其进行改正。
同时将结果上报医务部。
在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InformationSystem,HIS系统)及电子病历全面施行后,通过运行病历管理系统实时监控非计划再次手术的发生,配合每月月底病案总结工作,完善主动上报监控措施,防止任何非计划再次手术上报遗漏情况的发生。
(三)医务部负责监管整个实施过程,保证制度的落实;设置专人收集整理临床科室和手术室上报的再次手术病例;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评估,将存在的问题以意见书的形式反馈至科室,督导科室认真查找原因,持续改进。
每月月底根据病案室的总结报告查对各手术科室及手术室的上报情况。
发现科室未按规定上报时,仔细调查原因及责任人,对未按规定上报的科室进行记录。
发现手术室未按规定上报,也需进行记录。
根据相关规定、质控指标及监管内容进行全面汇总评定。
三、在医疗质量监管中增加非计划再次手术管理权重。
如科室未按规定上报,每漏报一例,扣罚科室当月医疗质量考核分10分,并院内通报;对因科室、病区工作人员过错或差错造成再次手术的,责令科室限期整改,并上交整改报告,医务部负责监督;对因再次手术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将按照《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降低非计划再次手术的风险
医疗核心制度不能落实是诱发非计划再次手术风险的根本原因。
一位患者因术后出血需紧急行开腹探查术,术中发现脾出血且修补不成功,如果不进行脾切除术,可能危及生命.医师在未告知患者家属的情况下进行了脾切除,虽然挽救了患者生命,但却因违背知情告知原则,承担了赔偿责任.
非计划再次手术监管缺位:
这是一例典型的因非计划再次手术引发的医疗纠纷.北京肿瘤医院的此类纠纷曾占医疗纠纷总量的25%。
由于非计划再次手术在临床中长期存在,往往造成患者住院日延长、病死率增加、医疗费用增加及医疗纠纷风险性增加等问题,如何监控再次手术目前已进入医院管理者医疗风险防范的考虑范畴。
非计划再次手术是监测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有效指标,是指某位患者原手术的直接或间接并发症导致的再次手术。
根据临床的可操作性,北京肿瘤医院将其规定为同一患者在同一次住院期间进行第二次或二次以上的手术。
这其中包括计划性的再次手术,应当予以剔除,例如乳腺癌患者在完善术前检查所进行日前哨淋巴结活检术等。
2021年,北京肿瘤医院院非计划再次手术发生率为1.43%,其中24小时内行再次手术的占再次手术总例数的6.7%,48小时内行再次手术的占5.1%,72小时内行再次手术的占1.7%.发生再次手术的前三位主要原因:
手术切口感染或不愈合占29。
8%,术后出现吻合口瘘占22.8%,胸、腹腔出血占14。
0%。
在再次手术病例的病案质控中发现,该类病案存在记录过简、不严谨,告知内容不完整等问题.记录过简的现象尤其体现在手术记录方面。
第一次手术的术前讨论记录不翔实,不能体现病情特点,尤其缺乏对手术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并发症的讨论;第一次手术后的术后观察记录简单,不能体现病情发展趋势和造成二次手术的原因;行再次手术的术前讨论阐明手术目的过于简单,这些环节均存在安全隐患。
记录不严谨主要体现在抢救记录中,例如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心脏骤停、呼吸停止。
心脏骤停后5分钟内是患者救治的关键时间点,因此,病历书写要求对病情特别详细清晰地记述,患者病情发展和实施的各项抢救操作均应精确到时、分,甚至秒。
在救治期间,上级医师何时到位、参加抢救的人员及职务等信息均应详细记录于病案中。
知情告知内容不完整常体现在急诊手术中,在手术进行中患者出现病情变化而需扩大手术范围或改变手术方式等情况下,医务人员的知情告知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建立再次手术上报程序:
创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隧道 施工 安全教育 培训资料 全套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