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新工人岗位三级安全培训教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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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新工人岗位三级安全培训教材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一、方针的含义: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安全第一:
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生命是最宝贵的,在生产过程中应当把个人的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发生冲突、矛盾时,生产与效益服从安全管理,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预防为主:
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安全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及时积极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隐患,不能消极去等待处理、善后事故。
3、综合治理:
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综合治理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隐患。
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和落实
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应当做到以下3点:
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
2、坚持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3、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标准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安全生产法》
立法的目的与意义
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意义:
一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安全监察依法行政的需要。
二是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三是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
四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2、《矿山安全生产法》
立法的目的:
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工业健康的发展。
3、《煤炭法》
立法的目的:
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
4、《煤矿安全规程》
立法目的:
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
其意义就是规范煤矿工作,加强管理和监察执法,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保证和促进我国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和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为国家步入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煤矿工人安全生产的权利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2、安全生产监督权
3、安全生产知情权
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7、拒绝违章指挥权.
8、紧急避险权
9、批评、检举、控告权
10、投诉上告权
11、赔偿和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12、劳动保护权
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服从煤矿安全检查监察机关监察管理的义务。
2、遵守有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
3、维护矿山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义务。
4、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5、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抢险救护的义务。
6、纠错改正的义务。
7、改善工作环境的义务
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
(1)生产、工作任务和要求;
(2)试用期限、合同期限;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5)劳动纪律;
(6)合同终止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者应当承担的责任;
(8)劳动争议处理;
(9)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①、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
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保护
1、劳动保护就是依靠科技进步和先进管理,采取技术和组织措施,消除劳动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良条件与行为,防止伤亡事故的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劳动时的安全、健康。
2、劳动保护的原则
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③、“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3、煤矿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
自救器、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呼吸护具、眼防护用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
4、特殊劳动保护
①、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井下劳动
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井下劳动
③、煤炭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入井前的准备工作和入井须知
1、入井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得少于72小时(我公司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公司级、矿级、队级)。
2、强健的体魄,新工人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签订师徒合同。
4、入井前吃饱、睡足、休息好(如果休息不好,在井下工作时,会感到体力不足,精神不振,很容易发生事故)。
5、严禁喝酒(喝了酒的人,往往会神智昏沉,精神不集中,工作中就会出现差错。
《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规定:
“入井人员入井前,严禁喝酒”)。
6、不得穿化纤衣服(以免摩擦产生静电,引起火灾或者火工品、瓦斯、煤尘爆炸)。
7、穿戴整齐(穿戴不整齐容易被转动的机器咬住而发生意外)。
8、随身携带自救器(自救器是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火灾或者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等重大灾害时,防治有毒有害气体窒息和中毒的保护器具)。
9、戴矿帽、领取矿灯。
10、锋利的工具带上保护套。
11、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和井下火灾)。
12、按时上班,参加班前会。
13、接受井口检身。
矿井概况
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乘车规定
1、听从司机及跟车人的指挥,开车前必须挂好防护线或关上车门。
2、上下车不要拥挤,车没停稳或已发出开车信号时,都不准上下车。
3、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严禁露出车外。
4、人车行驶途中或尚未停稳时,严禁在车内站立和上下车。
5、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
6、按车内定员人数乘坐,严禁超员挤坐。
7、车辆掉道时,乘人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8、严禁在车辆行进中扒车、跳车。
9、严禁乘坐重、空矿车。
井下行走
1、要走人行道。
2、在人行道不够规定宽度的运输巷道行走时,要注意有无运行的车辆正在接近自己,如果发现有车时,就应立即就近进入躲避硐室暂时避险,等车过去后再出来。
在接近巷道拐弯处、岔道口、巷道口、风门处时要止步观望,观察并静听有无车辆接近的声音,确认没有时,方可继续前行,千万不要只顾行走,不管安全,思想要集中,瞻前顾后、踩实踏稳,方能确保行走安全。
3、注意巷道中的水坑、石块,谨防因矿压等作用形成的底鼓绊脚,压梁碰头。
4、斜巷行走时应遵循要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5、任何人不准从斜巷井底穿过,必须从专门设置的绕行道通行。
5、看到巷道口钉有栅栏或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说明里面有冒顶或积聚有害气体,行人绝对不能鲁莽进入。
6、在巷道上方有人工作的地方穿过时,应与上面的工作人员联系,请他们暂时停止工作,然后再通过。
7、带式输送机或挂板输送机不论是否开动,都不能在上面行走。
8、要横过绞车道或无极绳道时,只要有钢丝绳在运行,无论所提升的车辆有多远,都不得横过,只有在提升绳停止不动时,才可横跨。
并注意不要被提升绳绊倒。
9、携带长工具要拿在手里行走,要注意力集中,避免碰伤人或电线。
10、在采掘工作面行走,不能靠近煤壁走,不在支护不全或顶帮有问题的地方站立或休息
矿井通风
一、矿井通风的主要作用
1、供给井下人员足够的新鲜空气,满足人员呼吸的需要。
2、稀释和排除有害气体、矿尘
3、调节井下气候条件,提高生产效率。
二、矿内空气
矿内空气是指来源于地面的新鲜空气和井下产生的有害气体和浮尘的混合气体。
井下主要有害气体有一氧化碳(浓度为0.4%时就可使人致命中毒)、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气。
三、预防井下有害气体中毒的措施
1、加强通风
2、加强检查与检测
3、凡井下通风不良的区域或巷道,要设置栅栏,并悬挂“禁止入内”的警标
4、要按《质标》要求构筑用于封闭井下火区、盲巷或抽放瓦斯的各种密闭,并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好,防止有害气体泄出,严禁随意破坏密闭,更不准任何人擅自入内
5、对中毒人员应立即移送到有新鲜空气的巷道中,视其具体情况及时抢救
四、通风设施
风门、风墙、风桥、风硐、风窗
矿井瓦斯
一、瓦斯的概念、性质、危害
1、瓦斯是指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
2、无色、无味、无臭
3、危害:
瓦斯燃烧、瓦斯爆炸、瓦斯窒息。
二、矿井瓦斯等级划分
1、低瓦斯矿井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10m³/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40m³/min。
2、高瓦斯矿井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40m3/min。
三、煤(岩)与瓦斯突出
煤(岩)与瓦斯突出是指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或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
四、瓦斯爆炸及防治措施
1、瓦斯爆炸的发生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①、瓦斯浓度在一般为5%-16%
②、足够能量的点火源
③、氧气的浓度不低于12%
2、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①、防止瓦斯积聚。
加强通风、加强瓦斯检查、及时处理积聚的瓦斯。
②、消除引爆火源
③、限制瓦斯爆炸事故范围扩大的措施
矿井粉尘和防治
1、矿尘是指矿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2、按矿尘的岩性可分为两种:
煤尘和岩尘。
3、矿尘的来源:
矿尘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随着煤(岩)体破碎、转运而产生大量矿尘。
4、矿尘的危害:
主要危害是引起工人患尘肺病,发生煤尘爆炸和燃烧事故。
5、煤尘爆炸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且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达到一定浓度(45~2000/gm3)
②、引爆火源的温度为700~800℃
③、氧浓度不低于18%
6、煤尘爆炸的主要危害
①、产生高温
②、产生高压冲击波
③、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
7、矿尘防治
①、通风防尘
②、湿式作业
③、净化风流
④、佩戴防尘口罩
矿井火灾
1、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井下,或发生在地面井口附近,并能直接威胁井下安全的火灾。
2、造成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三个:
①、可燃物的存在
②、有引火热源
③、空气供给
3、矿井火灾的危害
①、井下发生火灾后,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
②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③产生火风压
④产生再生火源。
4、矿井火灾的分类
①、内因火灾:
内因火灾又称自燃火灾。
由于煤炭或其它易燃物自身氧化积热,发生燃烧引起的火灾。
其特点是发生在有限的条件下,有预兆、燃烧过程较为缓慢,伴生有害气体,不易早期发现,且火源隐蔽,有些发火地点很难接近,灭火难度大,时间长。
②、外因火灾:
是指外部火源引起的火灾,其特点是突然发生、火势凶猛、可防性差,可能发生在井下任何地点,但多数发生在井口房、井筒、机电硐室、火药库以及安装有机电设备的巷道或工作面内,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往往可能酿成特大事故。
矿井火灾防治
1、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杜绝产生火源、设置防火门、设置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设置消防供水系统。
2、内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①、减少各种发火隐患。
主要从采矿技术方面、通风技术方面。
②、掌握自然发火预兆,及时进行发火预测预报,把自然发火消灭在初始阶段。
③、对采掘过程遗留下和各种发火隐患要及时处理,减少自然发火的几率。
3、直接灭火方法
直接灭火方法是指用水、砂子、岩粉、化学灭火器等在火源附近直接灭火或挖除火源。
4、隔绝灭火法
隔绝灭火是利用各种密闭墙,把通向火区的所有巷道封闭,将火区与空气严密隔绝,断绝供氧来源,使火自行熄灭
矿井水灾防治
1、矿井涌水来源:
矿井水来源于地表水和地下水
2、矿井涌水危害主要有:
①、井下巷道和采掘工作面出现淋水时,空气潮湿,人易患风湿病。
②、矿井水腐蚀井下各种金属设备、支架、轨道等。
③、如果发生了突水和透水,就可能淹没采掘工作面或矿井,造成人员伤亡。
3、地表防治水可以概括为“疏、防、排、蓄”四个字。
4、矿井透水前的预兆
①煤层发潮发暗。
②巷道壁或顶板“挂汗”。
③煤层变凉。
④工作面顶板淋水加大,或出现压力水头。
⑤从煤层或岩层裂缝中挤出“嘶嘶”的水叫声。
⑥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
⑦煤壁或巷道“挂红”。
5、透水事故的处理措施
①、发生透水事故或矿井被淹,首先是救也井下人员,其次是排出积水,尽快恢复生产。
②、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③、最先发现透水的现场工作人员,一方面报告矿调度室,另一方面迅速组织抢救。
打木垛或用密集柱,堵住出水点,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水势猛来不及进行加固时,人员应向高处撤退,安全出井。
④、如果被堵在其它巷道内,应做到以下几点:
在巷道内或硐室口放上衣服、工具做标志,以便救护队员早日发现,前来营救。
应保持静卧,尽量减少体力消耗,延长生命的时间。
硐室内只留一盏灯照明,将其余灯关闭,以延长照明时间。
间断地敲击,发出呼救信号。
要听从指挥,团结一致,等待救援。
顶板事故防治
1、煤层的顶板分为三层:
伪顶、直接顶、老顶
2、采掘工作面易冒顶的地点
采掘工作面易冒顶的地点可概括为“一道、一线、两出口”。
“一道”是指采煤工作面机道。
“一线”是指采煤工作面放顶线。
“两出口”是指采煤工作面的两个安全出口。
3、掘进工作面易冒顶的地点
掘进工作面易冒顶的地点在掘进工作面处。
由于打眼、放炮工作对顶板振动破坏大、放炮后来不及支护、放炮打倒支护棚子等都易造成冒顶。
另外不采用前梁支架、不敲帮问顶而空顶作业还会发生冒顶伤人事故。
4、冒顶的预兆
采掘工作面冒顶前会发出许多声音,如采煤工作面老顶断裂时发出鸣炮声,直接顶受压时的碎裂声,掘进工作面棚子及背顶材料受压后劈裂声等都是冒顶的预兆.
采煤工作面直接顶在受到老顶压力后,会更加破碎,裂隙条数会增多、加宽,出现掉渣甚至下“矸雨”。
同时,直接顶的下沉量也会增大,下沉速度加快。
在掘进工作面,顶板同样会出现裂缝、掉渣、离层等,这些现象的出现表明冒顶即将发生。
采煤工作面冒顶前反映在支架上的预兆有活柱下缩速度加快、下缩量增大、支柱被压折压弯或整体向一方倾斜推倒。
在掘进工作面,棚子及前探支架被压弯压劈。
这些都说明顶板压力极大,而且支架已难以控制顶板,冒顶事故立刻发生。
顶板来压时,工作面煤壁会因受压而片帮,且片帮速度比平时快,片帮程度严重。
同时,由于煤壁片帮,导致顶板裸露,破碎的直接顶失去支撑也会发行冒顶。
5、防止冒顶事故的措施有:
充分掌握顶板压力分布及来压规律。
采取有效的支护措施。
及时处理局部漏顶。
.坚持敲帮问顶制度。
特殊条件下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6、冒顶事故的处理
首先加固冒顶边缘支架,防止冒顶扩大。
发生冒顶埋人事故时,要以最近的途径、最快的速度搬运矸石,接近被埋人员。
搬矸中,只能用手扒,不许用镐挖,防止伤及被埋人员,人员救出后,先现场急救再升井。
采煤工作面处理冒顶时,要用木垛刹实顶板,不能架空棚。
掘进工作面的冒顶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木垛接顶法或撞楔法处理。
在处理冒顶和抢险救人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有专人观察顶板,发现有二次冒顶危险时要立即撤人,防止事故扩大。
爆破安全基础知识
一、爆破器材
煤矿井下生产所用的爆破器材主要包括矿用炸药、雷管、发爆器等。
1、矿用炸药
把适合于矿山工程的炸药叫矿用炸药,常见的几种矿用炸药有铵梯炸药、水胶炸药和乳化炸药、被筒炸药、离子交换炸药。
2、雷管
煤矿井下一般使用雷管放炮,主要有瞬发电雷管、秒延期电雷管、毫秒延期电雷管。
二、为了保证安全,防止爆破材料散失造成事故,井下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许穿化纤衣服。
2、学习安全方针,把防止爆破材料散失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具体内容来落实。
3、进行岗位责任教育,使工人形成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的习惯。
4、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要懂得散失爆破材料造成严重后果者即构成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
5、严禁任何人私拿、倒卖、转借、赠送、丢失爆破材料。
6、严格遵守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制度,执行奖惩和丢失报告制度。
三、放炮前要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并设警戒。
(1)检查顶板情况,加固支架,敲帮问顶。
(2)检查瓦斯、煤尘情况,实行“一炮三检”。
(3)工作面风量不足,瓦斯浓度达到1%时都禁止装药放炮。
(4)放炮前在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每一个进口处设一个人,并挂牌、拉线绳作为警戒。
(5)与放炮无关的人员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人数清点准确后,班组长才可通知爆破工放炮。
四、联线与放炮
(1)联线。
只能由爆破工一人操作,其他人不可参与。
母线长度要以《作业规程》规定为准,绝缘要好,接头要用胶布包好。
雷管脚线间接头及母线接头要扭紧并悬空,禁止与杂物接触。
(2)母线要随用随挂,禁止用固定母线。
(3)放炮必须用放炮器,禁止用动力电放炮。
(4)掘进工作面必须用毫秒延期雷管全断面一次起爆;采煤工作面采用分次放炮时必须符合一组装药一次起爆,禁止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也可用毫秒延期雷管起爆。
(5)无封泥、封泥不足,都禁止放炮。
(6)《规程》规定,在岩石中放炮时最小抵抗线不小于0.3m;在煤层中不小于0.5m
(7)严禁放糊炮和明炮。
糊炮是用炮泥糊着炸药放炮;明炮是用炸药裸露着放炮。
(8)放炮时,爆破工必须先发出警号或鸣哨。
(9)躲炮时背靠巷道帮底部蹲下(或坐下),双手臂保护脸面,以防伤害。
即使在警戒以外也不许站在巷道中间躲炮,以防冲击波冲倒。
(10)放完炮不要急着进工作面,要等检查后再进入工作面
五、炮后检查
(1)放炮后,由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工先进入工作面巡视放炮地点。
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瞎炮、残爆等情况。
如有危险,立即处理。
(2)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将其亲自撤回。
(3)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烟吹散,警戒撤回,检查瓦斯不超限,影响作业安全的崩倒、崩坏的支架修复时,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4)放炮后,放炮地点附近20m内洒水降尘。
(5)发现并处理瞎炮(包括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并应当班处理完毕。
若当班处理不完,爆破工必须同下一班爆破工在现场交接清楚。
处理方法要正确,在距瞎炮0.3m处另外打一个平行瞎炮的新炮眼重新装药炸掉,不可用手拉脚线、镐刨等错误做法处理瞎炮。
六、防止残爆、爆燃、缓爆发生
1、残爆:
指炮眼中炸药未爆炸完,留有残药。
2、爆燃:
是炸药爆轰中断而转化为剧烈燃烧。
3、不装盖药、垫药,不用变质、受潮炸药,装药方法正确,药卷间不留孔隙等可防止出现残爆、爆燃现象。
七、防止炮烟熏人
1、炮烟中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及粉尘等,特别是二氧化氮是剧毒气体,能使人中毒,轻者发炎,重者死亡。
2、为防止炮烟熏人事故发生,应坚决不用受潮、硬化、过期变质炸药,药量不超规定,封足炮泥。
特别是坚持用水炮泥吸收烟中毒气,等烟灰吹散后再进入工作面。
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
一、发生灾害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应急自救互救基本原则?
1)迅速撤离灾区:
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灾区不具备事故抢险的条件,或者在抢救事故时可能危及营救人员自身安全时,应迅速撤离现场,躲避到安全地点或撤到井上。
2)及时报告灾情:
在灾害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作业人员应尽量了解和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在积极、安全地消除或控制事故的同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灾情,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区域人员发出警报。
3)积极消除灾害:
利用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抢救人员时要做到“三先三后”(即“先抢救生还者,后抢救已死亡者;先抢救伤势较重者,后抢救伤势较轻者;对于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出血和骨折的伤工,先复舒、止血和固定,然后搬运”)。
4)妥善安全避灾:
当灾害事故发生后,避灾路线因冒顶、积水、火灾或有害气体等原因造成阻塞,现场作业人员无法撤退时,或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达到安全地点时,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和灾区较安全地点,或者就进快速构造临时避难硐室,进行自救互救,妥善安全避灾,努力维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条件,等待营救。
二、过滤式自救器使用注意事项?
:
1)自救器必须佩戴到安全地方方可取下,切不可因感觉干热而取下。
2)佩戴自救器要操作迅速,准确到位。
3)过滤式自救器只可做逃生使用,不能佩戴做其他工作。
4)佩戴自救器脱险时,不要说话,必要时可用手势联系;而且不要跑,要匀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匀。
5)防止途中碰掉鼻夹。
万一碰掉鼻夹,要控制住不要用鼻孔呼吸,并迅速夹好鼻夹。
6)当在井下发现有火灾或瓦斯煤尘爆炸征兆时,必须立即正确佩戴自救器,马上撤离现场,不要等看到烟雾再佩戴。
三、有害气体中毒或窒息伤工的现场急救:
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事故后,会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使人中毒;有时煤与瓦斯突出造成高浓度瓦斯充满巷道;或者在冒顶、透水后,采空区的有害气体涌入巷道,也会造成人员中毒或窒息。
1)迅速把中毒或窒息伤工抬运到有新鲜风流和周围支架完好的地方。
在搬运途中,如仍受到有害气体威胁,急救者一定要佩戴好自救器,伤工也应佩戴自救器;
2)尽量将伤工口鼻内的粘液、血块、碎煤矸石等杂物除去,并将其上衣、腰带解开,脱掉胶鞋,同时对其进行适当保暖,防止受寒;
3)对中毒或窒息的伤工,如果呼吸微弱或已经停止,应采取人工呼吸,如果心脏停止跳动应采取胸外心脏按压或者两种方法同时进行,以恢复其呼吸和心跳。
4)急救者在现场急救中,一定要沉着,动作要迅速,在进行急救的同时,可请求矿上派医生来救治。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
一、要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要明确目标任务并落实到每个地区、每个县乡和每个煤矿,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把不符合标准条件的煤矿关实关死。
同时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兼并重组、技术改造,深化煤矿整顿关闭。
二、要严格新建(整合)煤矿安全准入。
完善安全准入标准,严把进口、提高门槛,特别是对地质条件复杂、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矿区,现有技术条件难以做到安全开采的,要以安全为前提,严格限定标准,防止拆大建小、前关后建。
三、要深入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瓦斯抽采利用。
要大力推动省及以下开展区域性普查,特别复杂灾害要由国家层面组织开展。
要利用物探等方面的高新技术,同时借鉴其他领域的先进技术装备,全面详细勘查所面临的瓦斯、地压、水害、火灾等灾害分布及治理状况,健全专业队伍,研究制定政策,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和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
进一步深化瓦斯抽采利用,切实抓好目标、任务、标准、重点项目、资金投入、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的落实,促进瓦斯有序高效开发。
四、是大力推进采掘机械化、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
要摸清当前煤矿的“三化”程度和水平,选准主攻方向,结合有关地区创造的经验,区分不同区域、不同井型和不同条件煤矿,明确达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从根本上增强煤矿的安全技术装备水平。
五、要强化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10年23号文件规定,义无反顾抓好煤矿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系统建设应用。
要坚持实事求是、因矿制宜,确保实用管用。
六、要大力提升煤矿应急救援能力。
要结合国家级、区域级矿山救援基地建设,抓紧完善救援装备和物资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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