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虹管深沟槽基坑专项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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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虹管深沟槽基坑专项施工方案
倒虹管深沟槽(基坑)专项施工方案
倒虹管深沟槽(基坑)专项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宁波市城庄路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第三册排水工程
2、《城庄路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宁波市软土深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暂行技术规定》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99)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9、《国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0、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综合管理手册与程序文件
11、其他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安全验收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标准。
二、工程说明
本工程设计有三段污水倒虹管,均穿越三条规划河道,管道周围为空旷场地,无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沟槽(基坑)总深度在6.1~7.65m之间,具体工况参数见下表:
井段
编号
管径
管长(m)
规划河底标高
(m)
原地面标高(m)
设计
沟槽(基坑)底标高
(m)
沟槽(基坑)深度(m)
拟定
沟槽(基坑)宽度(m)
拟定
沟槽长度(m)
W18-W19
2DN300
43.6
-1.87
2.2
-4.2
(-4.85/-5.15)
6.4
(7.05/7.35)
3
(5.9)
49.5
W35-W36
2DN300
25.2
-1.37
2.5
-3.6
(-4.25/-4.55)
6.1
(6.75/7.05)
3
(5.9)
31.1
W72-W73
2DN800
28.0
-1.37
2.4
-4.4
(-4.95/-5.25)
6.8
(7.35/7.65)
4.2
(5.9)
33.9
注:
表中括号内数据为倒虹井基坑参数,括号外为管道沟槽参数
三段倒虹管沟槽(基坑)所处土质基本相同,属软土地基,自上而下地层依次为:
0.9m厚杂填土,1.6m厚粘土,10.3m厚淤泥质粘土,8.9m厚淤泥质粉质粘土。
各地层的土质性状见下表:
地层编号
地层名称
层厚
(m)
重度
固快
粘聚力
内摩擦角
γ(KN/m3)
c(KPa)
ф(°)
杂填土
0.9
18
1-2
粘土
1.6
18.73
17.4
14.1
2-1
淤泥质粘土
10.3
17.12
8.9
9
2-2
淤泥质粉质粘土
8.9
17.22
10.1
9.4
三、沟槽(基坑)支护方案
1、对于管道沟槽:
由于管道位于规划河道,可先将河道范围的大面积(沟槽两侧15m)原地面清表开挖至标高0.00m,然后采取“一级放坡+钢板桩支护”的方法开挖基坑。
以最深倒虹管W72-W73为例,将原地面清表至标高0.00m后,沟槽实际深度则为4.4m,其中一级放坡坡高拟定为1.4m,台宽为1.5m,沟槽直壁支护深度拟定为3m。
一级放坡坡度为1:
1,支护结构采用双排密打8m长钢板桩(25b槽钢),钢板桩入土深度为5m。
直壁坡顶以下0.5m处设置钢围檩和钢支撑,围檩采用双拼25b槽钢,支撑采用φ325×7.5钢管,水平间距为3m。
2、对于倒虹井基坑:
由于倒虹井所处的周边为桥台地基处理区,地基处理区的原地面按设计要求须清表开挖至标高1.6m,为此,我们决定将倒虹井周围15m范围原地面再进一步清表至标高1.2m,实施全面卸荷,然后再采取“二级放坡+钢板桩支护”的方法开挖基坑。
以最深倒虹井W73为例,清表后基坑实际深度则为6.4m,其中二级放坡高度分别为1.9m、2m,各级台宽均为2.5m,基坑直壁支护深度为2.5m。
各级放坡坡度均为1:
1,支护结构采用双排密打8m长钢板桩(25b槽钢),钢板桩入土深度为5.5m。
直壁坡顶以下0.5m处设置钢围檩和钢支撑,围檩采用双拼25b槽钢,支撑采用φ325×7.5钢管,由于基坑尺寸较小(5.9×5.9m),平面内仅设二道支撑,另外在基坑四角设置45度斜撑。
沟槽(基坑)的剖面图和平面图详见附图(以最深倒虹管W72-W73为例)。
沟槽(基坑)的支护结构力学验算详见附件《深基坑支护设计计算书》(以最深倒虹管W72-W73为例)。
四、沟槽(基坑)支护、开挖方法及注意事项
1、开挖的顺序、方法遵循原则为:
清表→放坡→打围护桩→开挖至支撑面→做围檩支撑→分层开挖至槽(坑)底。
总体上分段进行,循序渐进。
2、围护桩应严格按放线位置施打,施打应整齐、垂直,相邻板桩应正反扣接严密,确保围护桩整体性。
3、围檩、支撑应焊接牢固,并应设置角钢托撑。
钢板桩与围檩应靠紧,若有空隙,应采用木楔或钢楔顶紧。
4、一次性开挖长度不能过长,一般以6m(两道支撑间距)为一段。
沿沟槽纵向中心线后退式行进开挖。
5、开挖分段分层进行,每层厚度约1m。
挖土过程中沿纵向按1:
2坡度设置台阶。
6、开挖必须连续作业,一次成型,不宜间断。
并控制好挖土节奏,不得过急,以利于围护结构的应力均匀释放,从而确保安全稳定。
7、快到坑底时,留20cm厚度用人工挖土至设计标高。
达到设计标高后立即铺砌块石基础,及时浇筑C15砼垫层,基本控制在6m一段到位后就立即浇注垫层,保证相对意义上实现“随挖随填”,减少基底土回弹。
并要求块石和砼垫层满铺,以起到底支撑作用。
8、开挖前必须备料充足,准备好块石、塘渣等材料,才能保证“随挖随填”。
9、沟槽(基坑)顶面两侧10m范围内严禁施工机械和车辆行驶、停靠及堆土,挖土、出土必须在基坑范围内沿纵向后退方式进行。
10、挖土时必须勤测勤量,防止超挖而破坏基底土体,导致地基强度减弱。
11、挖土时,设专人指挥,严禁机械撞击围护体系。
因挖土机械、运土车辆较多,也必须设专人维持现场运行秩序,避免因机械操作幅度过大而产生过大的振动影响,不利基坑安全稳定。
12、槽(坑)内挖土不得留陡坡,以免土体滑移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挖出土体及时外运,不得堆放在基坑周围。
13、施工时注意观察沟槽(基坑)顶面有无裂缝,坑壁有无松散塌落现象,确保施工安全。
14、沟槽(基坑)开挖施工期间加强对围护结构的观察,发现异常变形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15、每一段开挖完成并浇筑垫层后,不得长时间暴露和受雨水侵蚀,应尽早安排管道和井身结构施工,以利用结构重量来代替挖去土的重量,防止四周沉降、基底回弹等危害。
16、雨天不得进行沟槽(基坑)开挖。
歇工时,挖机远离坑顶。
17、管道施工完后,及时回填胸腔并夯实。
倒虹井应分节施工,第一节施工至支撑位置,等到混凝土强度达到90%设计强度后,及时回填井周并夯实,回填材料应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水泥稳定土或石灰土,以起到换撑作用,然后拆除钢管支撑,继续施工上一节井身。
五、排水措施
施工期间做好排水工作至关重要,沟槽(基坑)顶面防冲刷,底面防浸泡。
本工程采用在基坑顶部设截水沟加集水井的排水方法:
在距离沟槽顶面边缘1m处设置一道300×300mm截水沟,沟槽两端各设一个300×300×500mm集水井,防止地表渗水,使土体流失而影响坑壁稳定。
为有效地防止雨水冲刷,拟在沟槽(基坑)顶面2m范围内以及各级放坡的表面增设5cm厚C15细砼防水层。
而基坑底部只需在倒虹井的一角设置300×300×500的集水井即可。
沟槽底部两侧不设排水沟的原因是,如果对垫层两侧开沟,使垫层与围护墙分离而起不到支撑作用,不利于基坑的安全稳定。
利用潜水泵在集水井内抽水,将水排向基坑外,确保基坑干燥(并配备发电机,以备在出现停电状态下排水)。
六、监测方案
为确保围护结构的安全施工,必须对整个基坑施工过程和内部结构回筑过程进行施工监测。
对深基坑施工过程进行监测非常重要:
可以验证支护结构设计,指导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的施工或及时对局部进行加固调整,保证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
(一)监测项目
在沟槽(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密切监测围护结构的变形量,根据变形的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施工工艺,实行信息化施工。
本工程沟槽(基坑)监测项目应包括:
钢板桩位移、变形;支撑围檩位移、变形;坑顶地面裂缝、沉降。
(二)监测控制报警值
监测控制值参考《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第6.2.10条、《强制性条文》2002版第7.17条、《基坑工程设计规范》上海市标准DBJ08-61-97基坑设计和监测的控制标准,并根据设计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监测单位经验确定。
监测报警值如下:
1、水平位移为40mm,变形速率连续三天大于4mm/d;
2、地面沉降为60mm,变形速率连续三天大于5mm/d;
(三)监测要求
1、首次监测成果是各周期监测的初始值,应具有比各周期监测成果更准确可靠的监测精度,宜采用适当增加测回数措施。
各监测项目在基坑监测施工前测读初始值不应少于三次。
2、监测频率应勤,特别是土方开挖初期,要24小时轮班监测。
3、定期对使用的基准点或工作基点进行稳定性检测,点位稳定后,检测周期可适当延长,当对变形成果发生怀疑时,应进行检测。
4、观测前,对所有的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校,作好记录。
5、使用同一仪器和设备、固定观测人员,采用相同监测路线和监测方案。
6、尽可能在基本相同环境和条件下工作。
7、当观测指标超过警戒值或场地条件变化较大,应及时报警并加密观测次数。
8、监测结果必须附数据和图表说明,标明变化速率和累计变位值,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分析报告。
施工监测过程应持续整个基坑结束。
9、在侧板浇注完成后,可以每2天或更长时间观测一次。
当监测发出监测报警后,如变形(或内力)继续增加,且变形增加速率有加大的趋势,应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七、危害防治
(一)围护墙阻水失效,出现渗水或漏水:
1、对渗水量较小,不影响施工也不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可利用坑底排水沟排除。
2、对渗漏水量很大的情况,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漏水位置离地面不深处,可将桩墙背挖至漏水位置下50-100cm,在工程桩后用密实砼进行封堵。
如漏水位置较深,除采取前述方法外,再结合坑外局部有效降水、高压注浆等措施加以解决。
(二)基坑发生渗流或隆起
1、坑底隆起是地基卸荷而改变坑底原始应力状态的反应。
在开挖深度不大时,坑底为弹性隆起,其特征为坑底中部隆起最高,弹性隆起在基坑开挖停止后很快停止,基本不会引起坑外土体向坑内移动;随着开挖深度的增大,坑内外高差所形成的加载和地面各种超载的作用会使围护墙外侧土体向坑内移动,使坑底产生向上的塑性变形,其特征一般为两边大中间小的隆起状态,同时在基坑周围产生较大的塑性区,并引起地面沉降。
2、施工中减少坑底隆起的有效措施是设法减少土体中有效应力的变化,提高土的抗剪强度和刚度。
为此,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和开挖后,应保证降水正常进行,减少坑底暴露时间,尽快浇筑垫层和底板。
3、若基坑发生渗流或隆起时,在坑底围护墙内侧一定范围内通过压密注浆进行土体加固。
(三)墙体顶部位移
当监测表明围护墙顶产生位移并达到报警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就近设置钢管或型钢支撑,以加强顶部支撑效果。
(四)地面沉降
当监测表明地面沉降达到报警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在基坑内侧底边缘堆码草袋或片石,并压密注浆,同时对底部增设临时钢管支撑。
八、施工机械配备
沟槽(基坑)开挖采用3台挖掘机进行传递式翻土联合作业,并配备长臂挖机。
用自卸汽车装运出施工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1
履带挖掘机
KUTO2000
台
3
2
装载机
ZLM40E
台
2
3
自卸载重车
20吨
辆
20
九、质量保证措施
基坑开挖后,应建立好围护墙、水平位移、沉降观测监控网点,做好原始记录,并进行施工全过程监测,及时做好完整记录,如发现监测数据超过允许偏差值,应上报监理、业主,采取有效措施。
必须遵循分块、先撑后挖、均匀对称、平衡的原则和严禁超挖,快速施工与监测相结合的方法。
当每一节段坑底修坡后,应及时进行自检,报监理、设计及时验槽,在8小时内完成垫层砼浇筑,不让基坑长时间外露。
质量管理体系见下图:
十、安全保证措施
(一)工程特点及安全防范重点
1、基坑开挖深度深、土方开挖量大;
2、本工程位于城郊结合部,周边为居民区,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粉尘和废水带来的环境污染,为此应切实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3、机械交叉作业、运土车产生的动荷载对基坑支护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工程的关键在于基坑土方开挖及围护体系施工,需要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
4、采取全封闭的防范措施,防止基坑外物体坠落。
5、基坑开挖安全防范重点:
(1)工程围护系统安全。
(2)围护桩交叉施工安全。
(3)临时用电安全。
(4)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交叉作业安全
(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认真执行施工方案关于安全的各项措施,如在执行中需修改,必须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批。
特别要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2、项目部设立安全专项资金,保证专项资金的投入,不得挪作他用,做好检查和记录。
3、按《宁波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暂定办法》,项目部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度。
项目经理对整个工程安全负责,分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制度;分管技术的项目工程师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核。
工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施工员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做到各专业人员有岗位职责,操作班组、班长、安全干事以至每个工人都有安全职责。
并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5、安全教育与培训
(1)对项目部新招聘的人员,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质安科配合安全教育,各专业队、班组进行本专业安全教育及入场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并建立劳动保护卡,对未经三级教育的人员,班组应拒绝分配工作。
(2)项目经理部使用外包工、临时工,必须经审核,办理有关进场安全教育,符合条件的持劳务公司发放的临时上岗证上岗。
(3)对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挖掘机司机、柴油发电机操作工、指挥等),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各施工班组每周做好“三上岗、一讲评”记录。
6、安全教育、检查
(1)项目部每月二次全面安全检查,班组每星期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施工员实施,每个作业班组结合上岗安全交底,每天安全上岗检查。
通过安全检查活动,不断提高和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并且通过检查活动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2)项目部每星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大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前期安全情况,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7、安全交底
施工前,施工员必须对操作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好会签手续,并于现场进行指导。
凡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班组有权拒绝接受工作。
班组在接到安全技术交底时,必须组织组员认真学习并熟悉,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如因交底错误而发生事故,由交底者负责,如因不按交底要求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操作者负责。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见下图:
(三)安全技术措施
1、工程围护系统安全措施
(1)设立基坑挖土令为关键控制点。
且挖土令由项目总工批准后,方可开挖基坑土方。
(2)由于本工程土质为淤泥质粘土,一次开挖深度一般控制在1米左右。
根据土质情况,放坡坡度必须达到1:
1-1:
3,防止坑内土方滑移而引起塌方。
(3)挖出的土方应尽量随挖随运,基坑外四周严禁堆土,应尽量堆放在远离围护桩10米外,堆土高度不能超过2米,并按1:
2放坡堆放。
(4)堆放离坑边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材料堆放距离不小于5m;车辆停放距离不小于10m。
(5)基坑挖土施工应做到“四边”即:
边挖、边整、边铺、边浇,保证基坑土体不长期暴露,确保基坑稳定。
(6)在土体开挖过程中支护结构出现异常情况,监测数据发出报警时,应立即停止土方开挖施工。
鉴于本工程土质较差,为粉土,无粘性,施工是要勤测勤量,每天监测次数不小于4次。
2、运土车、挖掘机等机械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现场机械、设备在安全检查合格挂牌后,方能投入使用。
现场机械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技术操作指示牌。
所有机械设备保持清洁、润滑,经常紧固调整,不超负荷和带病工作;机械在停用、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1)挖掘机安全保障措施
a.多台挖掘机挖土,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
挖土机械操作中不应过急,提升不应过猛。
人员不得进入挖机回转半径内。
向汽车卸土应在停稳后进行,严禁挖斗从驾驶室上越过。
b.根据土质情况,放坡坡度必须达到1:
1-1:
3。
挖土机下的土体应稳定,挖土机离边坡应有一定安全距离,以防坍方,造成翻机事故。
c.挖土时,挖机操作人员应高度注意力集中,挖机抓斗不得触及工程围护桩。
(2)运土车辆安全保障措施
a.运土车司机在运土前,应熟悉本工程场地内外环境,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严格按规定的运输路线行驶。
b.运土车辆机械性能应良好,严禁疲劳驾驶。
进入施工现场内应缓慢行驶,注意坑边安全警戒标志及警示灯。
坑边行驶应高度注意力集中,以防坠落坑内造成严重安全事故。
(3)其它机械防护措施
a.拉伸钢筋时周围要设防护栏杆,后侧设防护挡板;
b.砼搅拌机、砂浆机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
3、临边防护、上下基坑安全措施
土方开挖后,沿基坑上部四周做好防护栏杆,并漆上醒目颜色。
防护栏杆离基坑边距离不小于0.5米,高度不小于1.2米,下部高20cm范围内进行封闭,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栏杆上设明显的警告标志,夜间设置警示红灯,防止人员及车辆坠落坑内。
4、管线、道路安全措施
(1)在挖土中发现文物等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2)运输车辆过管道处铺设钢板,以防道路下沉造成管线损坏。
(3)针对工程土方量大,运土车辆往返次数多的特点,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并对车辆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4)安排专人对管线不定时进行巡查,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施工科,由施工科人员查明情况,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中。
若发生管线损坏,应立即停止通行,及时采取相应防护和保护措施,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并按应急预案中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用电及电线电缆的敷设等应严格按JGJ46-2005及JGJ59-99规定要求和临时施工用电方案执行。
(2)地下施工动力、照明线路应设置专用的防水输电线路,采用专用防水电箱。
所有机电设备均应有安全防护设施和专人管理,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确保人身安全。
(3)水泵抽水由专人负责,严禁私自离岗,作业前由项目部作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水泵在抽水过程中,抽水人员应注意土方边坡稳定情况,防止土体塌方堵塞水泵,造成水泵无法正常作业。
转移水泵时必须切断电源。
(4)柴油发电机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停电时,做好开关闸门控制工作,严防倒送电发生突发事故。
(5)施工用电设施须经过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夜间施工应满足照明亮度,施工现场除有碘钨灯照明外,在场地四角设大型镝灯照明。
6、作业人员安全措施
所有施工人员均应遵守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十大禁令”“六大纪律”。
严禁无特种作业证人员玩弄机械设备及电器。
a.严禁向基坑内抛物。
b.工程围护桩及盖梁底的余土应及时清理干净,以免掉下来砸伤挖土人员。
c.在运料时应保持一定的车距,不准奔走、抢道或超车。
到终点卸料时,应注意把握车把,防止翻车伤人。
d.基坑内作业前应先检查周围的工作环境,工作中必须随时注意边坡情况,如:
边坡土体稳定情况、边坡上有无堆积物及有否下落的可能、水泵等用电器设备安全保护是否齐全有效等。
发现险情应首先撤离危险地段,并及时通报项目部。
7、基坑监测安全措施
(1)基坑监测人员应及时进行基坑监测,监测数据应及时送项目部相关人员及应急领导小组常务成员,进行数据分析。
(2)监测值达到或超过报警值时,经土方开挖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发出报警后,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项目部应及时将相应的应急材料、机具设备落实到场,由项目部组织人员实施。
(3)对监测点应派专人进行保护,对易人为损坏的监测点,可封闭保护。
(4)暴雨、台风期间应加密监测次数,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工地专职安全员负责全场安全管理,凡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入场三级教育,进行安全交底。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工作鞋。
对屡教不改者处以罚款,罚款后仍不改者予以辞退。
3、电焊工、电工、机操工、架子工、柴油发电机工、挖掘机操作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操作规程。
4、场地入口、通道处、电动机等处在显眼部位挂放安全警示牌,关键用电部位除设警示牌外,还要安装防护装置,配电箱均设漏电保护器。
架空电缆应稳固,防风防雨性能好,电器材料均为合格产品。
5、机械操作,必须遵守规程,严禁强拉硬扭的野蛮操作。
6、使用柴油发电机时,机房内严禁存储柴油,并应配备灭火器以防火灾。
7、管好食堂、宿舍用电,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电器。
8、上班前及上班中严禁喝酒。
9、每月进行二次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及责任人,整改措施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10、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两级动火审批制度,按消防规定配好各种灭火设备。
11、施工现场严禁赌博,打架及斗殴,违者将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2、认真做好防偷、防盗工作。
13、门卫及保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外来人员实行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4、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具的配置及要求
(1)保证供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材料和工具。
(2)采购、供应各种工程材料、工具、劳动保护用品,须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对安全网、安全帽等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要报废更新。
(3)根据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做好劳保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15、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和措施
配备兼职消防管理员。
易燃、易爆物品由专人管理。
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乙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与氧气瓶距离不小于5米。
施工动用明火的办好动火手续,采取有效的监护措施,并抄送监理单位备案。
木工间设置禁烟标记,木屑、刨花等易燃物及时清理。
宿舍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等明火设备。
现场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与管理:
(1)现场内配置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消火栓),不得破坏与移作他用,一经发现,按消防法规严肃处理,通道口应保持畅通,不准堆放其他任何物品;
(2)消防栓四周严禁放置杂物,对现场的消防器材及设施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或调试。
(五)季节性安全措施
1、梅雨、暴雨安全措施
(1)机电设备及配电箱必须采取防雨、防潮等措施,露天机械搭临时防护棚。
(2)准备好防雨设备(雨具、防雨棚等),配足够水泵等;水泵抽水由专人负责,确保坑内不集水或少量积水后能迅速排除。
(3)中到大雨天暂停挖土。
2、台风、汛期安全措施
(1)在台风季节,要经常与当地气象台联系,及时了解近期天气情况,做到事前有准备。
(2)台汛来临前,对工地机械、设备、生产生活临设、施工用电、排水系统等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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