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考专升本《民法》试题及答案卷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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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考专升本《民法》试题及答案卷九
2020年成考专升本《民法》试题及答案(卷九)
一、单项选择题
1、对于区分所有人的建筑物(D)
A.区分所有人对整个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权
B.区分所有人得就共有部分请求分割
C.区分所有人得就共有部分的权利可单独转让
D.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及其他分担,由各区分所有人按其所有部分价值的比例分担
2、甲、乙合作建一楼房,前后楼上楼下各2间,中间隔一天井。
建成后,双方约定,甲拥有前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乙拥有后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
双方出入均由前截房屋右侧通行。
天井、走廊、楼梯为双方共有。
其后,甲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屋租给了丙。
现甲打算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卖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D)
A.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按份共有关系
B.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C.乙有优先购买权
D.丙有优先购买权
3、某小区拟解聘现有的物业管理机构,则下列关于业主表决情况的说法正确的是(C)
A.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或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B.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C.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D.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或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4、某小区业主拟使用部分维修费用维修校区内的电梯和水箱,则下列关于业主表决情况的说法正确的是(B)
A.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或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B.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C.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D.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或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5、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
甲于1994年购买此房。
进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上安装铁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楼梯扶手上的空间封堵。
2001年5月,乙购买了进住六楼。
2004年5月,乙认为甲严重造成了自己出入及搬运东西的不便,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立即拆除。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为甲安门在前,乙进住在后,进住时乙明知楼中的格局问题
B.不应支持乙的请求,因为甲是建筑物空间共有人之一,可自由使用该空间
C.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甲侵犯了其共有权
D.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二、多项选择题
1、关于校区内车库、车位的归属说法正确的有(ABC)
A.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B.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C.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D.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归属依约定。
2、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BD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3、某小区在全部业主入住以后,物业公司擅自将小区内一块公共绿地改建为停车场,出租给外单位使用。
经查,该小区设立了业主委员会,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合同中并未约定仲裁条款。
对此小区业主可以采取的救济方式为(AB)
A.可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提起诉讼
B.可以个别业主的名义提起诉讼
C.只能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提起诉讼
D.只能以业主个人的名义提起诉讼
4、A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
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
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B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
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BD)
A.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
B.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C.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D.B公司与C公司之间买卖地下停车场的合同无效。
5、张甲在一栋临街的单元楼里有一套住房,位于这栋楼的顶层。
2005年3月,乙房地产公司决定在那栋临街的单元楼楼顶上悬挂一个广告牌,张甲平时很少住在这套房里,于是张甲便独自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允许乙公司使用楼房房顶的合同,乙公司每年向张甲支付使用费5万元。
这栋临街楼房的其他住户王丙、曹丁等人知道后,认为张甲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权利,要求张甲给予补偿,张甲坚持不同意。
于是,王丙和曹丁便代表其他住户,以张甲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那么,以下表述正确的有(BCD)
A.张甲有权允许乙公司使用房顶,因为乙公司悬挂的广告牌正在其单元房的上方B.房顶属于单元楼各房主共有部分,张甲无权独自处分
C.张甲无权独立决定将房顶的使用权让与乙公司,其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
D.王丙、曹丁等住户有权按照一定的比例分享出租楼顶获得的收益
简答题
1、试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2、试述在区分所有的情况下,专有部分要成为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3、试述业主对于物业管理享有的权利。
案例分析
1、某开发商经批准开发居民高层公寓楼,先后有四百多位客户与该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在依约交纳全部购房款、取得相关产权证的前提下入住该公寓楼。
后开发商将该楼顶部出租给个体户陈某,每年租金1万元,陈某利用楼顶空间栽种花卉。
由于花卉胶浇灌用水向楼层渗透,引起马某等居民的不满。
因与开发商协商不成,马某等联名按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要求开发商终止与陈某的合同,停止侵害,丙赔偿损失。
问题:
(1)本案中,楼顶部分所有权归谁?
为什么?
(2)马某等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2、某小区,由于没有约定,开发商将59个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中的37个,以至少每个4万元的价格出售,引发全体业主不满,认为车位、车库应该归业主共同所有,从此双方纠纷不断。
本案中应当如何确定车库车位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区分所有人对专有部分享有单独所有权,共用部分享有共有权。
A错。
区分所有人的共有权与房屋所有权密切相伴,不能分离,在转让房屋所有权时必然转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且区分所有人不得就共有部分请求分割,B、C错。
2、D 甲、乙二人依约定对该楼房的专有部分享有单独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
不能简单的说成是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关系。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出卖自己的房屋,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丙享有优先购买权。
3、C参见《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4、B参见《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5、C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部分所有权和共有部分所有权,专有部分所有权与一般所有权并无不同,所有人在行使专有部分的权利时,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以及其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同利益;共有部分所有权是区分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共同部分,包括建筑物的支柱、屋顶、外墙等基本结构部分,以及建筑物的楼梯、走廊、电梯、自来水管、贮水塔、消防设备、大门等公用部分。
本案中发生争议的公用走廊,属于典型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部分,即使安装的安全门以上部分只有乙一户,从其权属上看,该走廊仍属于楼内住户共有,而非被告甲一方所有。
二、多项选择题
1、ABC《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2、ABD 甲、乙、丙、丁对于各自居住的房子享有独立所有权,其客体是使用和构造上均具有独立性的部分,所以一层住户肯定不对三、四层的楼板享有所有权。
B对。
整堵墙以及楼顶属于甲、乙、丙、丁共同拥有的,所以墙的广告收入四人分享,丁在楼顶建花圃必须要得到甲、乙、丙的同意,AD对。
至于C于法于理无据。
3、AB 小区的绿地归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擅自将其挪作他用,侵犯了业主的共同权益,业主既可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提起诉讼,也可以业主的名义提起诉讼。
4、BD 依《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知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本题中,B公司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没有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故业主可以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同是从立法目的考虑,应当认为该条的规定属强制性规定,违反该规定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属无效合同。
5、BCD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专有部分所有权、共用部分共有权和成员权。
单元楼的楼顶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共用部分,个别区分所有权人无权处分。
张甲虽然是楼顶一套单元房的所有权人即区分所有权人,但是楼房房顶所有权并不归属于张甲一人,张甲无权独自允许乙公司使用房顶,其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
区分所有权人对共用部分,有权按照一定比例分享其产生的收益。
所以,A项错误,B.C.D项正确,合题意。
简答题
1、《物权法》第七十条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了定义: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据此,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是: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主体是业主。
(2)区分所有权是在对建筑物进行纵向和横向区分的基础上,由业主所享有的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有权和管理权三项权利所组成的一种复合的权利。
(3)区分所有权的客体主要是建筑物,但也不限于建筑物,业主的区分所有权的范围已经从建筑物拓展到整个小区。
2、试述在区分所有的情况下,专有部分要成为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1)必须具备构造上的独立性。
(2)必须具备使用上的独立性。
(3)通过登记予以公示并表现出法律上的独立性。
3、试述业主对于物业管理享有的权利
(1)自主管理权。
(2)自主聘任权。
依《物权法》第八十一条,业主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3)解聘权。
《物权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4)监督权。
《物权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案例分析
1、本案中,既然马某等居民各自拥有房屋的产权,就形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关系。
依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理论,楼层顶部应作为各区分所有权人的共用部分,由各区分所有权人共同享有所有权。
对于此,即使在购房合同中双方约定楼层顶部归开发商所有,根据物权法定主义,该约定亦无效。
由于开发商并无相应的所有权,所以不能使用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而其出租行为也因所有权人的拒不承认而归于无效。
故应当责令开发商停止侵害,并赔偿相应损失。
2、《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要按照开发商和业主的约定决定。
本案中,业主没有与开发商约定车库、车位的归属。
对于开发商出售车库、车位的行为,首先应当根据该小区内的实际情况分析开发商是否已经满足该小区业主的基本的停车需要,如果满足了业主的基本停车需要,则开发商的行为合法有效。
如果没有满足业主的基本的停车需要,那么就损害了业主依法应当享有的权益,从实现立法目的的角度考虑,《物权法》第七十四的规定应当属于强制性的规定,依《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违反该强制性规定订立的合同,应当属无效合同。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是(B)
A.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财产——原是取得的先占
B.互易财物——需要权利人双方作出意思表示,属于继受取得
C.没收财产——原是取得
D.收取孳息——原是取得
2、李某在清理父亲的遗物时发现一块奇石,误认为是其父所有,遂将其雕刻成石雕,其友刘某见后非常喜欢,以5万元的价格买下。
后张某向李某所索要该石时,李某方知该石系其父借来观赏的该石当时值8000元。
双方就该石发生纠纷。
石雕的所有权应归(C)
A.张某B.李某C.刘某 D.张某和刘某
3、王、潘两家的两子女正在恋爱。
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王家出工,在王家已有的3间平房上面加盖3间房作为成亲只用,双方对上房3间的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
上房3间盖成后,适逢两家的子女间关系恶化,解除了恋爱关系,双方对上房3间的所有权发生争议。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王家因附和而取得所有权,但应当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B.王家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但应当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C.潘家因出钱而取得所有权,但应给王家适当补偿
D.两家因合作间房而成为房屋的共有人
4、韩玉笙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坛子,内有500块银元及一条棉布,上写“为防日寇搜查,特埋于此。
王天民”经查,王天民是韩玉笙同村的王大水的爷爷,抗战期间被日寇杀害。
对于此500块银元(D)
A.应归韩玉笙所有,他依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
B.属无主财产,应归国家所有
C.由韩玉笙和王大水平分
D.应归王大水所有
5、2006年11月30日,甲在家将一件内藏5000元人民币的旧大衣扔到垃圾堆,后被拾荒人乙拾取,并发现了此钱。
后甲闻讯前往乙家要钱,未果。
问下例说法正确的是(D)
A.甲已抛弃了衣服和钱
B.乙依据先占原则得到了衣服和钱
C.该钱为隐藏物,乙因发现而取得
D.乙应将钱返还给甲,仅仅保有衣服
6、甲购买手机一部,交给同事乙请其起代为上号。
乙将该手机赠予了其亲戚丙,丙受赠时并不知道手机不为乙所有,后小偷将此手机偷走了。
问手机应该归(A)
A.甲B.乙C.丙D.小偷
7、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
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
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
后甲发现,向丙追索。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
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8、李某将一部手机丢失,孙某拣到后,委托经营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在旧货市场上出卖,胡某买下该手机,后李某发现,要求胡某返还该手机。
下列判断正确的是(B)
A.胡某应协助李某从孙某处要回所付价款
B.胡某返还后,有权要求李某返还价款
C.胡某返还后,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
D.胡某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9、王某在吃饭时丢失名表一块,餐厅人员捡到后交给公安部门。
认领公告发出后,王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去认领。
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
孙某从该商店购得该表,送给其女友林某做生日礼物,后林某坐公交时被小偷偷走,小偷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
该表的所有权属于(C)
A.王某B.孙某C.林某 D.郑某
10、以下能够产生抛弃效力的是(D)
A.将疯狗丢弃在闹市区中心B.将城里老房闲置
C.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承包经营权D.将疯狗丢弃在荒山野岭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对所有权特征的描述,正确的是(ABCD)
A.所有权是绝对权,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之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所有权人行使其所有权的不作为义务
B.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其所有权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同时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C.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物权,所有人对所有物可进行一般的、最完全的支配,包括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D.所有权具有永久性,是指所有权的存在不能预定其存续期间,而并非指所有权能够永远存在
2、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
乙得知此消息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以100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
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价格买下此楼。
出于价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
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BC)
A.若丙是善意的,则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
B.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若丙是善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D.若丙是恶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也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3、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一块手表出让给丙,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BC
A、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B、甲以乙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
C、丙可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丙只能因乙的追认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4、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
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破产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丙。
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
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BD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C.甲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D.丙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5、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用的一台电脑损坏,遂嘱秘书张某扔到垃圾站。
张某将电脑搬到垃圾站后想,与其扔了不如拿回家给儿子用,便将电脑搬回家,经修理后又能正常使用。
王某得知电脑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张某返还。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CD
A.张某违反委托合同,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B.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C.王某有权要回电脑,但应当向张某予以补偿
D.因抛弃行为尚未完成,王某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收回对电脑的所有权
简答题
1、简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
3、简述占有的概念以及区分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的意义。
4、简述所有权的消灭原因。
案例分析
1、甲、乙二人将结伙盗窃的一头骆驼以1000元买给了丙,丙不知道这几头骆驼是赃物,又以1500元卖给了丁。
后公安机关破获甲、乙二人盗窃案件,将该骆驼作为赃物追缴后退还给失主。
丁以此为由从丙处要回了6500元价款。
丙要求甲、乙返还1000元款项。
问题:
(1)甲、乙二人与丙之间的买卖行为效力如何?
为什么?
(2)丙可否以善意取得为由主张取得该骆驼的所有权?
(3)本案应如何处理?
为什么?
2、甲因出国留学,将摄像机一台交于乙保管。
乙因生活拮据,遂将该摄像机卖给丙。
丙以为该摄像机归乙所有,故以2000元的价格成交。
两年后,甲回国,要求乙返还摄像机,在得知乙将该摄像机卖给丙之后遂以乙无权处分为由要求丙返还摄像机。
丙拒绝返还,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甲要求丙返还摄像机的诉讼请求是否应予以支持?
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A、C、D项属原始取得即仅依据法律直接取得。
A项属于原始取得的先占。
B项中需要双方权利人做出意思表示,属继受取得。
2、C王某误认为该石为其父所有而进行雕刻形成的石雕为加工物,其价值已远远大于原材料石的价值,因此,以归加工人王某所有为宜。
但王某取得该加工物所有权后应当补偿张某8000元。
依民法原理,财产所有人可对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王某与刘某的合同有效。
3、D添附是因行为人的错误造成,如因行为人的故意再成,则不为添付问题,而为侵权问题。
本题中,所建房屋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只是对房屋的归属不明,因此它不属于添附取得所有权的问题,而属于因约定不明时的权属关系问题。
4、D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埋藏物有所有人的,或者存在所有人的继承人的,由所有人或者所有人的继承人取得该埋藏物的所有权。
埋藏物只有所有人不明时,该埋藏物的所有权才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5、D甲仅仅抛弃衣服非钱,A错。
乙只能先占无主物——衣服,不能先占有主物——钱,B错。
发现隐藏物,能证明是他人的,应归还,C错,D对。
6、A甲为手机所有人,享有最完全的物权,在其权利被侵害时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请求返还原物。
乙是无处分权人,丙并非有偿取得手机,所以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来阻断甲的所有权。
7、A甲丢失了奇石,并未丧失所有权,B错。
乙配基座的行为并非加工行为。
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使之成为新的财产。
即使乙的行为是加工,也不能导致甲失去对奇石的所有权,C错。
丙是无偿取得奇石的,所以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而不能取得奇石,D错。
乙配的基座,是小价值的添附不影响奇石的所有权,应当归还失主,失主对乙配基座的损失给与补偿,A对。
8、B《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
9、C王某在丢表后在规定的期间内未去认领,即丧失了该手表的所有权。
孙某从商店买到该手表,依合同法取得了该表的所有权。
孙某作为所有权人将手表赠与林某,林某因赠与而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林某的手表被小偷偷走卖给郑某,郑某既不能因合同取得手表的所有权,也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故手表所有权属于林某。
10、D抛弃是以消灭物权为目的的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权利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生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抛弃,还需办理注销登记才发生效力,B项错。
如果物权的抛弃会妨碍他人的权利时,则物权人不得任意抛弃其权利,A项中的疯狗会咬人,C项会损害农村集体组织的权利,所以仅仅D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所有权的特征除具有物权的对世权、绝对性、排他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他物权所不具有的自权性、永久性、完全性、弹力性等特征。
2、BC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不动产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但善意取得以无权处分人对处分的不动产和动产具有合法占有状态为前提。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表明善意取得中的让与人对处分的不动产和动产具有占有的状态,对不动产而言,无处分权人是名义上的登记人;对动产而言,让与人对让与物往往是据于合同,占有原权利人的物。
3、ABC根据《合同法》第49条规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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