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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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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标准编制说明
《电力建设施工及质量验收评价规程第1部分:
土建工程》
编制说明
1、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及质量验收评价规程第1部分:
土建工程》。
规程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部分。
2、工作简要过程:
1)xx年10月13-14日《规程》编写启动会,会议确定了《规程》编写的组长单位、副组长单位和参编单位,确定《规程》编写大纲主要内容和编写单位起草分工,编制计划时间安排
2)xx年11月21日会议组织对《规程》的编制大纲进行了详细的讨论,中电联标准化中心火电处杜红纲处长参加了本标准编制大纲的讨论审查。
会议进一步明确《规程》编写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在大纲讨论同时提出各章节编制时需注意事项,要求各单位在修改各自章节之前,要进行一定程度收资和调研。
3)《规程》编写、收资、讨论阶段:
进行一定程度收资和调研,组织第三次至第七次专题会对各章节修改、新增内容进行详细讨论。
4)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2日《规程》征求意见稿统
稿审查会,本次会议对本《规程》、《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1部分土建工程和第9部分水工结构工程三项规范征求意见稿统稿审查会,三项标准编制全体与会人员对三个规范通用性和协调性进行了共同讨论,并提出了各标准修改要求。
4)2016年3月9日——2016年3月10日《规程》征求意见初稿定稿会
5)2016年4月30日——2016年7月25日《规程》征求意见
6)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3日《规程》送审稿初稿审查会7)2016年8月29日——2016年8月30日《规程》标准强制性条文审查会
8)2016年9月17日——2016年9月19日《规程》审查会
3、主要参编单位:
主编单位:
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
浙江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参编单位:
天津电力建设公司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国电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电力建设四公司
西北电力建设第四工程公司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楼海英、倪斌、叶柏金、俞东齐、崔虹、孟玥
玲、卢建忠、闫清江、岳明生、陈立新、吴明权、王亚耀、蔡晓明、赵杰
主要审查人:
4、《规程》编写原则和主要内容,
1)按照“验评分离”原则,取消了原单位工程评定内容;
2)为鼓励电力企业创优,规范创优活动,增加工程质量评价部分;
3)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原标准做了相应的修改;
4)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取消了范围,增加了术语、基本规定、本部分用词说明,将规范性引用文件改为引用标准名录。
5)增加了室外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建筑节能工程、脱硫脱硝工程、厂前区公共福利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等章节。
6)为使分部工程验收更具可操作性,增加分部工程观感、分部工程资料核查、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性检验资料的检查表式。
7)为配合质量评价,在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资料核查表、安全和功能性检验资料的检查表中,增加质量评价所需检查的资料内容。
8)全厂所有桩基工程和地基处理工程作为分部列入各单位工程,并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参与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单独组卷。
9)全厂消防系统作为单独单位工程从各单位工程中独立出来,单独组卷。
主要包括水喷淋、气体消防、泡沫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等,按系统、区域设分部、分项、检验批。
但不包括常规水消防系统,常规水消防作为各单位工程中建筑设备安装给排水分部或子分部。
10)根据国标GB50300单位工程验收划分规定,取消了原主厂
房多个单位工程划分,合并为一个单位工程,与国标接轨,原来的施工部位在检验批中体现。
11)GB/T50375适用于对一栋公共或民用建筑物的质量评价,电厂工程土建专业有上百个单位工程,对每一个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价工作量大,针对电厂的特点规程编制组经过调研和试点,将土建机组单项工程划分为三个子单项,子单项工程分别按工程结构和子单项工程二个阶段进行评价。
12)评价项目中增加了强制性条文管理和执行情况,以突出施工过程中对强制性条文执行的重视。
13)本部分强制性条文全部为引用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中的条文。
5、代替或废止现行标准的建议
替代《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
土建工程》DL/T。
6、本规程为电力行业标准××××。
标准编制说明
企业标准
《水泥聚苯颗粒格构式混凝土墙体模壳》
编制说明
辽宁舜德国泰科工贸有限公司
2016年6月
《水泥聚苯颗粒格构式混凝土模壳》企业标准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是近年来世界建筑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向,也是当代建筑科学技术的一个新的经济生长点。
国家制订了“实现建筑节能65%;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
墙体是建筑外围结构的柱体,是居室热量散失的主要途径,因此,提高墙体的热惰性是实现建筑节能的根本措施之一。
水泥聚苯颗粒格构式混凝土墙体模壳是集保温、隔热、隔音、防火等功能于一体,施工简便的绿色墙体材料。
该墙体材料目前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本标准是根据本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用户需求制定,为流通提供贸易依据,为用户提供检验交货依据。
二、产品概述及行业现状
水泥聚苯颗粒格构式混凝土墙体模壳,英文名称:
ExpansivePolystyreneGranuleCementLatticedConcreteMould,简称:
水泥聚苯模壳。
水泥聚苯颗粒格构式混凝土模壳是由水泥、聚苯颗粒、工业废渣、界面剂、水等混合搅拌,按一定规格尺寸浇注模压成型的单片壳体,两块单片壳体再经模压合模,形成具有纵、横向内芯孔的整块壳体墙体材料,根据需要在芯孔内配置一定数量的钢筋,浇注免振捣自密实混凝土,即形成格构式复合墙体。
水泥聚苯模壳的干表观密度为320~380kg/m³,抗压强度大于,抗拉强度大于,其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承重能力,同时配置钢筋、浇注混凝土形成格构式复合墙体后,完全能够满足承重、抗震的要求。
水泥聚苯模壳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性能,其导热系数可低至/m·K。
其主要原因是模壳的主体材料之一是导热系数甚低的聚苯颗粒,经界面剂的分散与界面粘合强化作用,可使表面裹有水泥浆的不同粒级的聚苯颗粒相互粘结,形成具有封闭性的气孔,从而大大改善壳体的保温隔热性。
采用SW260驻波管,对水泥聚苯模壳试样测定吸声系数平均可达。
由于水泥聚苯模壳内部具有大量的微孔或间隙,而且孔径细小且分部均匀,微孔相互连通且向外敞开,使声波易于进入微孔内,所以水泥聚苯模壳具有良好的隔声性能。
试验表明,水泥聚苯模壳经50次冻融循环后,强度损失≤25%,质量损失≤5%,抗冻性合格,其主要原因为:
聚苯颗粒具有封闭结构,本身吸水性很低;水泥被具有憎水性的界面剂分散,在聚苯颗粒表面形成薄薄的水泥浆壳,该浆壳吸水性很低;由连续级配的聚苯颗粒形成的水泥聚苯模壳,其壳体内部多为封闭孔,敞开或贯通的孔将成为暂时存水的空间,当把壳体从水中取出时,水便流淌出,留存壳体内的水极少;聚苯颗粒具有良好的弹性,冻胀应力会被大大的缓释。
由于可燃性的聚苯颗粒被水泥浆壳包裹,因而水泥聚苯模壳表现出“火攻击下不燃烧”的耐火性,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其燃烧性能达到A2-S1,d0,t2级。
水泥聚苯模壳的生产没有加热工序,不需燃料,无废气产生。
水泥聚苯模壳的原材料中聚苯颗粒为废弃的聚苯乙烯泡沫板边角料破碎造粒而成、粉煤灰为热电厂的干排灰,因此生产模壳的过程能够消灭白
色污染和工业废渣,有利保护环境。
水泥聚苯模壳是一种全新的、独特的墙体材料和建筑结构体系,完全能够实现“节能”、“禁实”、“减排”、“环保”的目标。
我国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工作。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国家从指定标准和法规着手,先后出台了JGJ26-86等节能标准和《国办发﹝1999﹞72号》等重要禁实文件,科学有序地指导了我国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工作。
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相当大。
因此,研制新型多功能墙体材料,已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
目前国内一些企业采用保温复合墙体技术,即:
采用砖、砌块等作为承重墙,并与绝热材料复合。
采用该技术虽然能提高墙体的热惰性,降低导热系数,但复合所带来的反复的操作工序不仅延长施工周期,而且其施工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尤其是复合所用保温材料的易燃性及胶粘剂的耐久性已成为此种复合墙体安全性和寿命的隐患。
水泥聚苯模壳有效地解决了该保温复合墙体技术的上述缺点:
工厂预制的水泥聚苯模壳构件,由人工将构件顺序搬动就位,并粘结成墙体,使用一些简单工具就可完成施工;大块墙体构件,只用轻型吊装机器直接在施工现场安装。
每10平方米的墙只需1人工小时完成。
因此,水泥聚苯模壳墙体体系施工快、省人工、省施工机械,工期比砖混能缩短一半,建筑综合经济效益是可观的。
目前国内水泥聚苯模壳的主要生产企业:
辽宁舜德国泰科工贸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翔节能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沈阳春宸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三、编制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目前在欧洲、北美地区等发达国家,水泥聚苯模壳作为建筑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已拥有30多年的推广和实践经验。
应用证明,采用水泥聚苯模壳作为墙体材料,完全能够实现我国“建筑节能65%;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既定目标。
该材料不仅影响着我国建筑设计内涵的改变、施工方法的变革,更影响着人们对建筑观念的变化,将在我国建筑史上带来一次革命性突破。
因此,水泥聚苯模壳在我国的生产和应用存在巨大的市场空间。
迄今为止国内还一直未有水泥聚苯模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严重影响着该产品的生产、服务和过程控制的有序化及该行业的发展。
因此,编制水泥聚苯模壳企业标准以适应市场和生产的需要,推动水泥聚苯模壳产业的稳步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四、制标工作简介
为确定水泥聚苯模壳标准,查找了国内外生产厂家的质量指标,并根据国内生产企业和用户对制定标准的意见和要求,根据反馈的意见,拟定了制标工作方案,进行试验验证工作及试验数据的积累,主要试验工作有抗拉强度、抗压强度、导热系数、干密度、质量吸水率、抗冻性、水蒸气湿流密度、燃烧性能,确定了技术指标。
五、制标内容
1、标准资料的收集
没有收集到有关水泥聚苯模壳的国外标准,只在与客户的信息交流或者网上收集到国内相关企业的质量规格。
因此本次制标不采标。
根据收集到的相关资料,编制国内标准指标对照表,见表1。
2、标准范围、项目和指标的确定
范围和项目的确定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为以水泥、聚苯颗粒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水泥聚苯模壳。
本产品有效成份为水泥、聚苯颗粒、粉煤灰、界面剂、水。
规定了水泥聚苯模壳的术语、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合格证书、贮存和运输。
本次制订企标指标项目拟定为:
抗拉强度、抗压强度、导热系数、干密度、质量吸水率、抗冻性、水蒸气湿流密度、燃烧性能。
指标的确定:
根据客户使用水泥聚苯模壳情况,本次制订标准,拟定的水泥聚苯技术指标:
长度、宽度、厚度、侧向弯曲反映水泥聚苯模壳的几何尺寸允许偏差;缺棱,掉角,空腔凸鼓、缺损,空腔错位反映水泥聚苯模壳的外观质量;
干密度、抗压强度、抗拉强度反映水泥聚苯模壳的力学性能,是产品质量最直接的指标;抗冻性、质量吸水率、导热系数、水蒸气湿流密度、燃烧性能反映水泥聚苯模壳的物理性能。
3、试验方法的确定和试验工作
根据制标工作方案,参考国内相关资料,进行了试验方法验证工作,为确定试验方法提供了依据。
外观质量和几何尺寸允许偏差测定
按GB/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干密度及质量吸水率测定
按GB/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测定
按GB/T50081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导热系数测
按GB/T10294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抗冻性测定
按GB/T50082规定的方法进行,冻融循环50次。
耐火极限测定
按GB8624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水蒸气湿流密度测定
按JG158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六、法规、文件、标准依据
本标准的制定,贯彻了国家有关标准化、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
产品出厂时,应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其内容包括:
a)产品标识;
b)合格证书编号及出厂日期;
c)出厂检验报告;
d)批量编号与产品数量;
e)检验部门与检验人员签字盖章。
在检验方法上,依照了如下标准:
GB/T无机硬质绝热制品试验方法外观质量
GB/T无机硬质绝热制品试验方法第三部分
GB/T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
GB/T50082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10294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
JG158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
七、实施本标准的意义
本标准的实施,为水泥聚苯模壳的品质提供保证,并以此作为该产品质量检验、交货验收的依据。
2016年6月25日 标准编制说明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国家标准修订
编制说明
工作简况
国标委于2016年下达GB18382-2001《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的修订计划,
项目编号为20162078-Q-606。
由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史丹利化
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施可丰化工有限公司、中阿化肥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
任务下达后,起草人员进行了资料收集等工作,编制了标准草案稿,起草小
组讨论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在2016年5月召开了标准征求意见工作会议,向
标委会及其肥料分会的全体委员共87名发送了征求意见稿,并在国家化肥质检
中心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会议纪要和收到的书面回复意见,起草
小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送审稿。
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本次修订,是结合我国肥料生产、销售、市场、质量监督的实际情况以及现
行GB18382-2001标准实施以来收集到的反馈,参考了国际标准、加拿大、欧盟
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惯例,对肥料标识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标识内容、标签、
质量证明文件、字体字号等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以适合中国肥料市场的特点,与
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起共同起到规范市场、促进产业进步的作用。
综述及修改内容
肥料标识是使用者了解肥料特性、养分含量、适用区域和作物、施用方法等
最直观的途径,也是企业宣传品牌、提高市场占有率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肥
料产品特性的标注不当或者带有夸大、欺骗性的标识,会给用户、消费者造成误
解,造成农作物减产和经济损失,也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坏了合法厂家的利
益。
为此,我国于2001年首次发布了《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
对于规范肥料产品的标识、净化市场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随着肥料行业的发展
和产品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现行标准中的一些技术内容已不能适应市场和管理需求,本次修订的
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范围2
将“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肥料”修改为“本标准适
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肥料,不适用于生产者按照合同为用户特制的不
在市场流通的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术语标准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按肥料、标识、标签、容器、包装肥料。
。
。
调整术语顺序,增加中量元素
肥料,删除了包膜肥料、缓效肥料,修改了标签的定义。
4、原理
明确了边界值。
5、基本原则
增加了“遵循真实原则”、“若声明除提供养分外的其它作用,应有充分可信
的证据”、“不应含有导致用户将A厂产品与B厂产品混淆的标识内容”要求。
6、一般要求
将“应清楚并持久地印刷在统一的并形成反差的基底上”修改为“应清晰、牢
固,与基底反差大、易于识别”。
将“直接印在包装上,应保证在产品的可预计寿命期内的耐久性,并保持清
晰可见”修改为“标识内容应保证在产品的可预计流通及使用期内的耐久性,并保
持清晰可见”。
将标识的形式由“分为外包装标识、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说明书及标签等”
修改为“分为外包装标识、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标签和电子标签等”
7、标识内容
1)按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分别规定。
并增加“商品名称应以文字标注,不应
以图案标注,如含有修饰性词语,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规定。
2)修改为“产品名称不应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及谐音,包括但
不限于:
高效、特效、全元、多元、高产、双效、多效、增长、促长、
高肥力、霸、王、神、灵、宝、圣、活性、活力、强力、激活、抗逆、
抗害、高能、多能、全营养、保绿、保花、保果、绿色等。
与肥料名称
标注在同一行的内容也应符合本条要求。
3)的“企业可以标注经注册登记的商标”修改为“企业可标注经注册登
记的商标,和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且国家商标局已下发了《受3
理通知书》,进入异议期的商标。
”
4)将复混肥料中若加入中微量元素,不可以标注,修
改为可以标注,标注要求按单一肥料执行。
5)将中标明的中量元素最低要求由2%改为%。
6)中增加“标识中表明或暗示含有某一微量元素的,视为此微量元素
≥%。
”
7)中增加“若加入其它添加物,生产者应有足够证据证明添加物安全
有效”。
8)将“产品标准中规定需要限制并标明的物质或元素等应单独标明”修
改为“产品标准中规定需要限制并标明的物质或元素等应单独标明,
重金属标明值至少符合GB/T23349的要求。
不应标注忌用作物的图案。
警示语
应按规定字号在显著位置标明。
”
9)在原中增加“生产者或经销者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肥料企业的名称或
合法商标的字样,地址的标注规定不应与有关法律法规相矛盾”;增加了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生产者或经销者名称和地址的标注应符合
相应的许可证实施细则中的规定。
10)在原中增加“生产日期或批号可以用电子信息的方式标注”和“仅在产
品标准要求标明有效期或保质期时,应标明有效期或保质期,和注释:
绝大多数肥料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磷
酸一铵、磷酸二铵、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过磷酸钙、富过磷酸钙、
重过磷酸钙、钙镁磷肥、硫酸钾镁肥、尿素、硫酸钾、氯化钾、农业用
硝酸钾、农业用硫酸镁等,均不属于限期使用的产品,在适当的运输、
贮存条件下不会变质,无需标注保质期或有效期。
”
11)在原肥料标准中增加“如标明国家或行业标准中未包括的其他元素或
添加物,此时除标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外,还应同时标明含有添加物
检测方法的在备案有效期内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中的方法应是国内、
国外文献中的该添加物的权威检测方法。
”
12)将“警示说明”修改为“安全说明”,原中的“应有警示说明”改为“应在
显著位置标注安全说明”。
13)增加使用说明:
产品外包装容器上应有使用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4
下内容:
使用方法、适宜作物或不适宜作物、建议使用量。
14)将原“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要求的,应符合其规定”修改为“法律
和法规另有要求的,应符合其规定”。
在原中增加“如获得质量认
证的产品,可以在认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该品种产品上标注认证标志”。
增
加“生产者按照合同为用户特制的不在市场流通的产品,其产品标识可以
按照合同的要求标注。
”和“禁止标注原料产地为XXXX等会引起用户误
解为进口或知名品牌产品。
15)细化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的规定,增加了“外包装袋上的标识内容可作为
合格证需要标识内容的一部分。
合格证的内容可以用喷码或电子标签等
形式直接标注于外包装上等,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内容:
生产日期、批号、质检员代号、检验结论”。
16)标识区位置和面积做如下修改:
一块上下左右均居中的矩形区间,
区间面积占包装容器主要面的70~85%,该选用面应为容器的主要面之
一,~条的标识内容应在该面积内。
区间的各边应与容器的各边相
平行。
区内所有标识,除生产日期或批号、合格标记外,均应水平方向
按汉字顺序印刷,不得垂直或斜向印刷标识内容。
图案应不妨碍对标识文字快速辨识。
17)中增加同一项目应使用相同的字号;净含量不应与养分在同一行
标注;表2的注修改如下:
有强制性标准的进口肥料可不标注表中第5
项„„,无强制性标准的进口肥料可不标注表中的第4、5项„„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
的对比情况
国际标准化组织有与本标准对应的国际标准:
ISO7409:
1984Fertilizers-
Marking–Presentationanddeclarations,标准文本见附件。
欧盟的肥料法规Regulation(EC)Noxx/xx及其两个补正版Commission
RegulationNo1020/2016、CommissionRegulationNo137/2016中
有关于肥料标识的条款摘要如下:
Article9标识
1.在不违反其他的共同体规则的前提下,Article7提及的包装、标签和所附文
件应该包括以下标识:
a)强制性的要求5
z大写的“ECFERTILIZER”
z只要有,附录Ⅰ列出的肥料种类名称
z对于掺混肥料,在种类名称后加“blend”
zArticle19、21或23规定的附加标识
z养分应以养分名称和合适的化学符号显示,如:
氮,磷,
五氧化二磷,钾,氧化钾,钙,氧化
钙,镁,氧化镁,钠,氧化钠,
硫,三氧化硫,硼,铜,钴,铁
,锰,钼,锌;
z如果肥料含有微量养分,这些微量养分部分或全部化学键合在一个
有机分子上,微量养分名称应跟着以下限定词:
1.“螯合于。
。
。
。
。
。
”;
2.“络合于。
。
。
。
。
。
”;
z肥料中含有的微量养分,按其化学元素符号排序:
B、Co、Cu、Fe、
Mn、Mo、Zn
z对于附录Ⅰ的Section和中的产品,应有详细的使用说明
z以质量表示的液体肥料的量。
也可选择以体积或质量体积比来表示液体肥料的量。
z液体肥料的净质量或总质量,也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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