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博物馆设计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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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博物馆设计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玉林市博物馆项目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
YLZC-G2-1470
采购人:
玉林市文化局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11月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拟对玉林市博物馆项目工程设计采取资格后审方法进行中国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以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
玉林市博物馆项目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
YLZC-G2-1470
招标内容:
玉林市博物馆项目工程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中国注册(指按国家相关要求要求注册)含有法人资格供给商;A分标:
含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和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含有单体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设施装修工程设计业绩供给商;B分标:
含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和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含有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相关业绩供给商;C分标:
含有安防工程企业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含有单体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博物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业绩供给商;D分标:
含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给商。
2、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参与投标。
4、凡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必需在开标前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责任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统计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联络部门: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联络电话:
、。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2月11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美东小区2#楼四楼)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有意参与投标单位,请于11月19日至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早晨8时至12时,下午2:
30时至5:
30时)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玉林分部二楼财务部(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105号)购置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
六、联络电话及通讯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联络通讯地址:
玉林市广场东路105号邮编:
537000
项目联络人:
文彬梅联络电话:
传真:
七、网上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11月19日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1
1.1
项目名称:
玉林市博物馆项目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
YLZC-G2-1470
项目内容:
玉林市博物馆项目工程设计,具体见第二章《采购项目说明及要求》。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和法律法规标准
2
2.1
资金起源:
自筹
3
3.1
投标人资格:
1、中国注册(指按国家相关要求要求注册)含有法人资格供给商;A分标:
含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和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含有单体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设施装修工程设计业绩供给商;B分标:
含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和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含有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相关业绩供给商;C分标:
含有安防工程企业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含有单体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博物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业绩供给商;D分标:
含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给商。
2、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本项目不接收任何联合体形式投标;
4、凡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必需在开标前前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责任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统计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联络部门: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联络电话:
、。
4
4.2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价为:
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元整(¥1360000.00)。
其中A分标:
人民币伍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592500.00);B分标:
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C分标:
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D分标:
人民币壹拾伍万柒仟伍佰元整(¥157500.00)。
5
11.1
投标人必需就第二章《采购项目说明及要求》中某分标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6
14.1
投标使用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
7
15.1
投标确保金:
A分标:
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B分标:
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C分标:
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00)D分标:
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缴存银行方法于12月10日北京时间24时00分(到账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玉林市分部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玉林分行营业部
帐号:
21118389
8
16.1
现场勘察:
1、视项目具体情况,组织踏勘现场。
2、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勘察。
9
17.1
投标文件:
一套正本、四套副本
10
19.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须在12月11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前递交至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美东小区2#楼四楼)开标室交由招标中心工作人员接收。
11
20.1
截标、开标时间:
12月11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
截标、开标地点: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美东小区2#楼四楼)
12
22.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3
32
履约确保金:
由投标确保金自动转成
14
33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措施》(计价格[]1980号)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费率服务类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注: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项目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2.资金起源
2.1本项目资金起源于自筹资金,已落实到位,并将资金用于本项目协议项下合格支付。
3.投标人资格:
3.1参与本项目标投标人必需满足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要求资格;
3.2符合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负担投标及履约中应负担全部责任和义务。
4.投标费用和政府采购预算价
4.1投标人应自行负担全部和此次招标相关全部费用。
不管招标结果怎样,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组成
5.1招标文件包含:
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采购项目说明及要求;
第三章协议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评标措施及中标标准;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5.2除5.1内容外,招标人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和答疑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6.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方便补齐。
同时要认真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条款、格式和规范要求等,如发觉服务条件或要求不合理,投标人必需在要求时间前要求澄清,不然,由此产生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2假如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有倾向性、排她性内容或条款,能够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以书面形式并附上相关证实材料向采代理机构反应。
6.3任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要求,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正常工作时间以传真或电报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它形式为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该回复不指明回复问题起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购置了招标文件投标人,回复将同时在政府财政部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布媒体上公布。
为确保项目标准期完成,采购代理机构将可能对投标人在公告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以后提出澄清问题不予回复。
6.4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需修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政府财政部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布媒体上公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
6.5请投标人接电话通知后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以上澄清回复(或补充通知),或在网上查询,不用传真方法发出,如在电话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不上门领取,则视为已在网上查询收到。
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澄清回复或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定已收到该澄清回复或补充通知。
不然,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担。
6.6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布媒体上公布公告。
三、投标文件编制
7.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7.2对招标文件提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需对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标价格、服务要求、数量和面积及其它要求、协议关键条款等内容作出响应。
8.投口号言及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全部来往函电统一使用汉字(尤其要求除外)。
8.2投标文件中使用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使使用方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组成
9.1投标文件必需包含下列内容:
⑴投标函;
⑵投标报价表;
⑶投标确保金缴纳证实;
⑷投标人资格证实文件(按本须知第13条要求提供);
⑸设计工作纲领;
⑹辅助资料表;
服务承诺书;
投标人认为有必需提供其它材料。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人必需使用第五章提供投标文件格式和次序另行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能够按一样格式扩展。
投标确保金按本须知第15条要求办理。
10.2在投标报价表中,投标人应具体标明所提供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结果交付时间等内容。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必需就第二章《采购项目说明及要求》中列明服务内容及采购需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报价。
11.2除非协议另有要求,设计服务费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工程概、预算编制及施工全过程直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服务相关费用,包含设计基础资料搜集(路网图、地形图、管线图等,相关电子文件自行购置)、设备、劳务、管理、交通、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和政策性要求及协议包含全部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均已含在设计费中。
12.投标货币
12.1投标以人民币结算。
13.投标人资格证实文件
13.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投标人须按第13.2条要求提供合格有效资格证实文件以证实其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要求。
13.2投标人资格证实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⑴投标人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楚反应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经营范围,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⑵投标人有效中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⑶A分标:
投标人有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和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及单体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设施装修工程设计业绩证实材料;B分标:
投标人有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和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及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相关业绩证实材料;C分标:
投标人有效安防工程企业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及单体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博物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业绩证实材料;D分标:
投标人有效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及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证书在使用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和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相符,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及要求填写)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相符,委托代理时必需提供,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⑹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责任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统计资料复印件(查询统计出具时间不能早于1月1日,凡有行贿犯罪统计单位和个人,一律不能参与本项目标投标。
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13.3如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证实材料中有一项经审查不满足要求,则其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不能继续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4.投标使用期
14.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内有效。
14.2在原定投标使用期满之前,假如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能够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
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
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地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
15.投标确保金
15.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7项要求金额、时间、方法交纳投标确保金,此投标确保金是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5.2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给予拒绝。
15.3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退还(无息)。
15.4中标人投标确保金自动转成履约确保金。
15.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其已递交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15.5.1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5.5.2中标人没有合理理由,未能在要求期限内签署协议协议。
15.5.3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其它情况。
16.现场踏勘
16.1组织踏勘现场,视该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16.2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方便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需资料。
踏勘现场所发生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16.3投标人在踏勘过程中获取一切相关现场资料和数据信息和投标人由此而作出推论、了解和结论,采购人均不负责任。
16.4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后,认为有需要向采购人提出和投标相关任何问题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正常工作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并同时将该回复送达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人。
为确保项目准期完成,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认为有必需,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按要求将踏勘中发觉相关问题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不然采购代理机构将可能对投标人在要求时间以后提出问题不予回复。
16.5经采购人许可,投标人可为踏勘目标进入采购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所以使采购人负担相关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负担踏勘现场一切责任和风险。
17.投标文件书写及署名、盖章要求
17.1投标人应要求编写前附表第9项要求数量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
文件必需使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出现正本和副本不相符情形,应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作必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亲笔署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7.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示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造成非唯一了解所引发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4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要求署名、盖章处逐一署名和加盖单位公章,不然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递交
18.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后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投标文件袋样式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加以密封,并在封口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8.2投标文件袋上应写明(空格内要求写明具体内容):
⑴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⑵项目名称:
⑶项目编号:
⑷投标单位:
⑸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18.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文件袋无法装入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和文件袋样式另行包装。
18.4投标文件密封以投标文件袋无显著缝隙露出袋内文件且封口处有密封签章为合格。
18.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拒收所产生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9.投标文件递交
19.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要求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19.2凡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拒收产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0.投标文件修改及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投标文件能够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人对所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需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书面通知。
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0.2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第19条要求密封、标识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字样。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0.4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不然其全部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五、截标、开标
21.截标、开标
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要求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全部投标人代表参与。
出席开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应按要求签到以证实其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代表未能按要求持上述要求证件到会,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并认可开标结果。
21.2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监督。
21.3开标程序
(1)主持人宣告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参与开标会相关人员名单、开标会场纪律等相关事项;
(2)采购人代表和监标人员一同检验参与开标会各投标人代表是否按第21.1款要求出示资格证件,同时检验各投标人是否按要求提交了投标确保金(提供投标确保金缴纳证实材料原件);投标人代表未能按第21.1条要求持证件出席或未出示投标确保金缴纳原件,其投标文件不予送审。
检验结果由主持人当众宣告;
(3)由各投标人代表交叉检验各投标文件密封完整性,检验结果由主持人当众宣告;
(4)唱标:
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启封投标文件(对提交了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由唱标人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公开唱标,唱标内容包含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结果交付时间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需宣读其它内容。
唱标次序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后次序;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统计进行现场校核及勘误后签字确定;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定或拒绝签字确定,不影响评标过程;
(6)宣告评标期间相关事项;通知应该回避情形,提请相关人员回避;
(7)开标会议结束,投标人代表退场。
21.4当整个招标项目标投标人不足3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要求处理。
21.5开标统计应如实统计存档。
六、评标
22.评标标准
22.1评标由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组员由聘用教授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
22.2此次评标应遵从公平、公正、择优标准。
22.3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具体详审内容及评分标准按第四章《评标措施和中标标准》要求实施。
23.评标内容保密
23.1开标后,直到发出中标通知书为止,凡以至于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相关资料,均以属于保密范围,不应向投标人或评标无关其它人泄露。
23.2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组员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造成取消其投标资格。
24.投标文件澄清或说明
24.1为了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显著文字错误等内容给予澄清或说明。
24.2投标人对要求澄清或说明内容应在评标委员会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澄清,该澄清或说明函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署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24.3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函是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4.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实质内容。
2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修正
2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示上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为:
假如数字表示投标报价和用文字表示投标报价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投标报价为准;
25.2按上述修正标准修正投标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假如投标人不接收修正后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5.3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6.无效投标
26.1投标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会在评标中根据无效投标处理:
(1)超越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必需取得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经营范围;
(1)未按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购置本项目招标文件;
(2)未按要求足额提交投标确保金;
(3)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要求书写或打印、密封、签署、盖章;
(4)资格证实文件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资格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期限;
(6)服务内容、标准显著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条件、服务标准;
(7)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收条件;
(8)不符正当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
(9)字迹潦草、表示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造成非唯一了解。
(10)截标后整个招标项目标投标人不足三家;
27.废标
27.1招标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给予废标:
(1)评标过程中符合专业条件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供给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超出了政府采购预算价,采购人不能支付;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27.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理由通知全部投标人。
27.3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它方法采购,应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取得设区、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同意。
七、协议授予
28.中标公告
28.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汇报送采购人,采购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公布媒体上公布,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
28.2投标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能够在中标公告公布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要求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给商质疑处理措施》(桂财采[]11号)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复,但回复内容不得包含商业秘密。
28.3质疑投标人必需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代理机构回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要求时间内做出回复,能够在回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9.中标通知
29.1在公布中标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其投标文件。
30.协议授予标准
30.1协议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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