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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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市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己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发〔2010〕14号),设立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玉溪市卫生局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正县级。
一、职责调整
(一)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玉溪市卫生局。
(二)将药品、医疗器械等技术评审工作,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等技术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承担。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办文办会、综合协调、督办检查等机关政务工作;承担电子政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保密、信访、保卫及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基建、装备及固定资产购置等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网络建设及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计划财务科
负责本单位专项经费和市投资项目的申报、实施与监督管理;拟订机关和直属单位规划、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机关经费预算、决算,统筹安排和管理各项资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过程和时限进行督办;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听证、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按照规定申办和变更执法人员执法证件;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县区依法行政工作及行政许可工作。
(四)食品安全监管科
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评价、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信息;组织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承担消费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检查的监督;组织重大活动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依法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指导县区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五)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科
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规范、政策措施及应急预案;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许可及监督;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规范管理;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抽验计划;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有关的信息;依法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指导县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
(六)药品安全生产与注册监管科
监督实施药物研究、生产、医疗机构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和中药材生产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办理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研制、生产中的相关工作;依法查处药品生产、医疗单位制剂的违法行为;负责生产环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种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指导县区药品安全生产与注册工作。
(七)药品流通监管科
依法查处药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资格准入制度,负责药品经营许可的相关工作;贯彻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规则;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承办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中的相关工作;依法监督药品广告;负责流通环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种药品的日常监管;指导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工作;指导县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
(八)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对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审查;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的相关工作;负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辅料注册的初审和日常监督;依法查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监督医疗器械产品广告;承担医疗器械的初审工作;指导县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九)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教育培训及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职称管理、药师协理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县区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四、人员编制
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
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五、其他事项
(一)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为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机构规格正科级,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由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
玉溪市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玉溪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
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由玉溪市卫生局会同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适时推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队伍的整合。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
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
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
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零售)的认证
三、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
四、药师协理注册
主题词:
机构职能编制通知
抄送:
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玉溪军分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
(共印25份)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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