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鉴定中对签证和索赔的费用确定应注意的小操作问题.docx
- 文档编号:27253470
- 上传时间:2023-06-28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3.43KB
建设工程鉴定中对签证和索赔的费用确定应注意的小操作问题.docx
《建设工程鉴定中对签证和索赔的费用确定应注意的小操作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鉴定中对签证和索赔的费用确定应注意的小操作问题.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设工程鉴定中对签证和索赔的费用确定应注意的小操作问题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中对签证和索赔费用的确定
应注意的操作问题
【摘要】签证和索赔费用是在建设工程中经常发生的纠纷,其是因建筑过程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大、合同文件、前后矛盾和用词不严谨、另外用词不严谨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所致,承包商要及时发现签证和索赔的机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确定签证和索费用中,一定要注意资料的收集、正确处理好同业主与监理的关系,根据不同情况,其签证和索赔费用的操作方法和注意的问题也有所不同。
【关键词】费用索赔的发生、提出索赔的情形、合同索赔、工程变更索赔、
【引言】近几年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和城市建设进入了鼎盛发展的时期,因建筑工程造价纠纷问题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逐年增多,作为利益主体的业主与施工方(承包商),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无法协调一致的情况下,往往请求法律的救济,于是建筑工程造价纠纷也就应运而生,其中关键就是对签证和索赔费用的确定,那么如何比较客观、公平的确定这些费用呢?
本文试图就此作些探讨,以其对承包商在实践中的操作提供帮助。
一、发生签证和索赔的原因
1、建筑过程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工艺,业主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功能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完善。
因而使设计难度不断增大,另一方面施工过程也变得更加复杂。
由于设计难度加大,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图纸中规范使用不出差错。
尽善尽美是不可能的,因而往往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需要进行设计变更,这就会导致施工费用的变化。
2.合同文件(包括技术规范)前后矛盾和用词不严谨。
一般在合同协议书中列出的合同文件,如果发现某几个文件的解释和说明有矛盾,可按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排在前面的文件的解释说明更具有权威性,尽管这样还可能有些矛盾不好解决,如在某高速公路的施工规范中在路基的“清理与掘除”和“道路填方”的施工要求的提法不一致,在“清理与掘除”中规定:
“凡路基填方地段,均应将路堤基底上所有树根、草皮和其他有机杂质清除干净”。
而在“道路填方”中规定:
“除非工程师另有指示,凡是修建的道路路堤高度低于1m的地方,其原地面上所有草皮、树根及有机杂质均予以清除,并将表面上翻松,深度为250mm”。
承包商按施工规范中“道路填方”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对有些路堤高于1m的地方的草皮、树根未予清除,而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则认为未达到“清现与掘除”规定的施工要求,要求清除草皮和树根,由于有的路段树根多达1000余棵,承包商为此向业主提出了费用索赔。
这里不谈及此索赔如何处理,主要说明由于施工规范前后矛盾而产生索赔的原因。
3、另外用词不严谨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从而引起工程索赔。
例如“应抹平整”、“足够的尺寸”等,像这样的词容易引起争议,因为没有给出“平整”的标准和多大的尺寸算“足够”。
图纸、规范是“死”的,而建筑工程是千变万化的,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它的理解也有所不同,这个问题本身就构成了索赔产生的外部原因。
二、在签证和索赔费用确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虽然签证和索赔工作至关重要,实践中承包商和业主也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但是要准确、合理的确定这项费用,还应注意一些问题,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纠纷,维护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一)可以提出签证和索赔费用的情形
1、无法遇见的不利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
在施工中遇到了不利的自然条件(除天气情况外,通常指地质情况)或人为障碍(通常指地下构筑物,如供水管、电缆以及其他一些人为因素),是承包商在投标时无法预见的,并可将这些情况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可以得到由此而增加的费用。
2、工程变更。
这类费用索赔主要是由于承包商对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变更工程费率不满,或监理工程师未对变更工程确定费率,就下达指令,以及由于工程变更取得某些项目造成承包商的额外费用等原因而引起的。
对于因工程变更而增加的工程项目,如果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变更工程费率确实不合理,或未确定变更工程费率,则这部分费用应由业主支付;对于因工程变更而取消的工程,如果承包商确实已完成部分工程,质量也达到了规范要求,而业主未予支付,则这部分费用由监理工程师审批,业主支付。
3、合同文件疏漏。
如果合同文件内容疏漏或相互矛盾,监理工程师必须解释并修改构成合同文件的各个部分,并作出指示。
如果承包商事先无法预料到该疏漏或矛盾,在执行监理工程师指示时产生的附加费用,可由业主给予相应的支付。
4、延迟收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未能应承包商的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任何图纸、指示,且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发出了书面的通知,告之由于上述原因,工程将受到延迟,则承包商可以得到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5、放线资料不准确。
监理工程师应负责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放线所需的坐标控制点、水准点等,由建立工程师提供的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索赔应有业主承担。
此项费用索赔包括两项费用:
一是改正错误,如果承包商的放线错误纯属监理工程师书面提供的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那么承包商从事的改正、补救宝座,可以获得有关费用;另一个是受阻影响,如果承包商从事上述改正、补救工作使工程受阻或停工而产生的费用索赔,承包商可根据底种情况(合同文件疏漏而引起的索赔)另行提出费用索赔。
6、以外风险造成的破坏。
由于意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包商必须负责修补,费用由业主承担。
承包商在申请此类费用索赔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由于意外风险使承包商工程暂停引起的费用索赔,应依据下文第12种情况(由于工程中断引起的费用索赔)提出费用索赔;二是本条款所涉及的费用索赔只包括由于意外风险对工程造成的直接损失。
7、发现化石文物。
在工地上发现的一切有价值的化石、钱币等贵重物品和文物,均属于业主财产,承包商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保护措施,笔尖破坏这类物品,承包商处理此类化石、文物等产生的费用和由于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使工程受到延误而产生的费用索赔则由业主承担。
8、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服务。
如果承包商应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要求,向业主雇佣的、不属于合同的其他承包提供服务或允许使用他所修建的临时道路及其他设施等,承包商可过的此项费用。
要注意,承包商提出费用索赔的项目必须是监理工程师书面要求提供的项目。
9、样品和试验分歧。
承包商在申请此类费用索赔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承包商所提供的材料样品是否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如果合同中未作规定,则由于提供材料样品而引起的费用索赔成立;二是如果时样项目在合同中已明确规定,或试验未按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无论试验地点是否在工地,只要试验结果表明工程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由于试验引起的费用索赔就不成立。
10、开挖、移去工程覆盖层。
承包商在提出此类费用时,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才可以取得该项费用索赔:
一是承包商在工程覆盖之前,已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供了充分的机会让其检查;二是移去覆盖层或开挖的工程,被证明符合规范和图纸要求。
11、工程中断。
如果建立工程师下达暂停工程指令,且暂停工程是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行为或过失以及“意外风险”等非承包商自身原因所造成的,由此而增加的额外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该类费用索赔往往是由于业主进行工程变更而使工程不得已停止而引起的,承包商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停工令时起算,至收到书面复工令时止。
12、延迟移交工地。
如果承包商因业主未能按规定移交工地,导致工程延误,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13、法律的更改。
如果在投标截止之日30年以后,(FIDIC条款规定为28年),本工程所在过的任何法律或规定的更改引起,由此而导致的承包商施工费用的增减,应由监理工程师证明。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缩写.FIDIC条款是一种国际惯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的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二)签证和索赔费用确定的具体操作
1、签证的注意工作
现场签证应控制的范围
A、预算内签证。
预算内签证指属于甲方工程预算内正常支付的费用,由于某种原因双方没有编制预算审定认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陆续发生,为了及时准确无误反映工程进度、价款结算,所采取的一种做法。
B、技术变更费用的增减,建设单位签发技术变更核定单,施工单位根据核定单计算增减费用按单位工程项目编制增减预算,经双方签证,作为结算依据。
C、材料数量不足或不符合要求。
凡因供应的材料数量不足或不符合要求,由材料部门提出,经技术部门核定后填写材料代表用单,经建设单位签证,编制增减预算向建设单位办理经济结算。
D、返修、加固和拆除工程费。
施工中因设计等原因致使工程需进行返修、加固和拆除,其实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追加预算,对无规定的单价的项目双方可商定编制或用估工估料办法,也可按实际办理现场签证处理。
由于施工单位责任,发生质量事故而进行返修,加固所发生的费用,不参与建设单位办理作证。
E、技术措施费。
凡施工中采取预算定额内没有包括的技术措施和超越一般施工条件的特殊措施而发生的技术措施费,经建设单位同意后,以及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发生的赶工措施费用,施工单位事应与建设单位输经济签证手续。
F、临时工程费用。
临时工费用修建费用计算有两种方式:
一是预算定额直接费包括的,二是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临建工程项目编制的预算。
但在定额直接费中和施工组织计项目没有包括的项目及费用,经建设单位同意均要办理签证手续。
G、季节性施工增加费。
冬季施工增加费:
一般施工按规定办理,如果有特殊要求而冬季施工费用不能包括者,应事先向建设单位办理经济签证手续。
雨季施工费:
一般已包括间接费用定额内,如因工程需要而搭设的大型防雨棚,庆事先向建设单位办理签证。
H、夜间施工增加费,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施工规范要求连续施工,发生夜间施工增加费用,即施工照明设施费、电费、降低工效和夜餐补贴等,应事先建设单位办理手续。
I、交叉施工干扰增加费。
由于几家施工发生平行立体交叉作业,影响工效,采取措施等增加费用,应事先办理或根据现场发生的交叉施工干扰实况,向建设单位办理签证。
J、其它。
凡属建设单位责任造成的又未包括上述“预算内”的项目及费用,均须及时办理经济手续,以免事后结算困难。
2、预算外费用签证
凡属于预算费用签证,均为预算外费用签证。
预算费用签证,是指在项目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由甲方原因使乙方在项目工程中支付的额外费用,。
而采用预算外费用签证单的方式索取赔偿,解决甲乙双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时因工程在施工中乙方额外支出无凭据的一种做法。
停、窝工损失。
施工过程中由于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延期,而现场动力无法调剂施工,千百万窝工损失,应向甲方办理签证手续。
材料、设备、构件超过定额规定运距的场外运输,经签证后,应按有关规定结算。
二次倒运,凡属建设单位或因场地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二次倒运,由施工单位提出资料,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确认签证。
土方调配方案的改变,基坑土方的运出,运费及换填,土方运距的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确认。
地下排水的自理所需排水人工、机械及材料,应事先向建设单位办理签证手续。
属于局部性的或单位工程,由工程部门向建设单位办理签证。
工程特殊需要的机械租赁:
如超过定额的大型施工机械,而需租赁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业经建设单位审查认定,在无具体需要量时,大型机械租凭台班,应向建设单位办理签证。
建设单位未按期拨款或办理结算所引起的贷款利息,不能按期提交各种许可证而造成的损失,均由建设单位负担办理签证和结算手续。
工程项目以外的签证,甲方在施工现场临时委托乙方进行工程以外的签证。
其它:
上述范围以外的零星签证。
现场签证需明确的内容
现场签证必须做到“随做随签,一项一签,一事一单,要有金额,工完签完”,以免事过境迁,发生补签和结算困难。
凡预算定额中有规定的项目不得进行签证。
现场签证内容应明确,项目要清楚,做什么填什么,要明确使用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几何尺寸、细部尺寸、数量,经甲、乙双方签证核实,价款的结算方式、单价的确定应明确商定。
现场签证必须具有甲方代表和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现场签证应公正合理、实事求是。
确定有力的措施,加强现场签证管理
4.1立甲方驻工的代表与乙方代表对等的负责制。
4.2提高甲乙方的管理水平,对现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加强预算定额学习,使之既熟悉现场情况,又熟悉经济法规,实事求是地办理签证,能有效控制工程结算造价。
4.3积极提倡造价工程师参与工程全过程的管理,是做到事前控制的有效途径。
4.4甲乙双方代表应认真对待现场签证工作,提高责任感,遇到问题双方协商,及时签证,及时处理。
4.5为了及时办理好增减预算和经济签证,有效控制工程结算造价,发生在哪方,由哪方办理签证,各方应有专人负责归口汇总,使经济签证工作成为一项正常制度。
签证和索赔要注意的工作
A、注意资料、证据的收集。
"有理"才能走四方,"有据"才能行得端,"按时"才能不失效。
所以,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及时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坚持监理及业主的书面指令为主,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其口头命令,亦应在事后立即要求其用书面文件确认,或者致函监理及业主确认。
同时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
每天应有专人记录,并请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签字;当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摄像、录像,以达到资料的完整性;对停水、停电、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质量等等,都应做好详细记录;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量增减等签证手续要齐全,确保资料完整;业主或监理单位的临时变更、口头指令、会议研究、往来信函等应及时收集,整理成文字,必要时还可对施工过程进行摄影或录像。
又如甲方指定或认可的材料或采用新材料,实际价格高于预算价(或投标价),按合同规定允许按实补差的,应及时办理价格签证手续。
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施工,没有相应预算定额计价时,应收集有关造价信息或征询有关造价部门意见,作好结算依据的准备。
其次,在施工中需要更改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也应及时做好修改、补充签证。
另外,如施工中发生工伤、机械事故时,也应及时记录现场实际状况,分清职责;对人员、设备的闲置、工期的延误以及对工程的损害程度等,都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此外要十分熟悉各种索赔事项的签证时间要求,区分二十四小时、甲十八小时、七天、十四天、二十八天等时间概念的具体含义。
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挖土工程、拆除工程,都必须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否则时过境迁就容易引起扯皮,增加索赔难度。
做到不忘、不漏、不缺、不少,眼勤、手勤、口勤、腿勤。
不能因为监理的口头承诺而疏忽文字记录,也不能因为大家都知道就放松签证。
这些都是工程索赔的原始凭证,应分类保管,以创造索赔的机遇。
以上这些事项均是提出索赔的充分理由,都不能轻易放过。
B、正确处理好同业主与监理的关系
索赔必须取得监理的认可,索赔的成功与否,监理起着关键性作用。
索赔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承包商索赔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的态度。
因此,要正确处理好业主、监理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树立良好的信誉。
总之,要搞好相互关系,保持友好合作的气氛,互相信任。
对业主或监理的过失,承包商应表示理解和同情,用真诚换取对方的信任和理解。
创造索赔的平和气氛,避免感情上的障碍。
C、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
任何在中期付款期间,将问题搁置下来,留待以后处理的想法将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如果承包方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单项工程的索赔积累下来,有时可能会影响承包方的资金周转,使期不得不放缓速度,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
此外,在索赔的初期和中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往来,拖到后期综合索赔,将会使矛盾进一步复杂化,往往还牵涉到利息、预期利润补偿,工程结算以及责任的划分、质量的处理等,索赔文件及其根据说明材料连篇累牍,大大增加了处理索赔的困难。
因此尽量将单项索赔在执行过程中陆续加以解决,这样做不仅对承包方有益,同时也体现了处理问题的水平,既维护了业主的利益,又照顾了承包方的实际情况。
处理索赔还必须注意双方计算索赔的合理性,如对人工窝工费的计算,承包方可以考虑将工人调到别的工作岗位,实际补偿的应是工人由于更换工作地点及工种造成的工作效率的降低而发生的费用。
对于一个有索赔经验的承包商来说,一般从投标开始就可能发现索赔机会,至工程建成一半时,就会发现很多的索赔机会,施工建成一半后发现的索赔,往往来不及得到彻底的处理。
在工程建成1/4~3/4这阶段应大量地、有效地处理索赔事件,承包商应抓紧时间,把索赔争端在这一段内基本解决。
整个项目的索赔谈判和解决阶段,应该争取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移交之前解决,这是最理想的解决索赔方案。
2、几种索赔的具体操作
道义索赔。
这种索赔无合同和法律依据,承包商认为自己在施工中确实遭到很大的损失,要向业主寻求优惠性质的额外付款。
这只有在遇到通情达理的业主时才有希望成功。
一般在承包商的确克服了很多困难,使工程获得满意成功,因而蒙受重大损失,当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时,业主可出自善意,给承包商一定经济补偿。
不利现场条件索赔。
不利的现场条件是指合同的图纸和技术规范中所描述的条件与实际情况有实质性的不同或虽合同中未作描述,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料的。
一般是地下的水文地质条件,也包括某些隐藏着的不可知的地面条件。
这种索赔如果承包商证明业主没有给出某地段的现场资料,或所给的资料与实际相差甚远,或所遇到的现场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预料的,那么承包商对不利现场条件的索赔应能成功。
工程变更索赔。
工程变更索赔是指对合同中规定工作范围的变化而引起的索赔。
其责任和损失不如延期索赔那么容易确定,如某分项工程所包含的详细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施工要求很难在合同文件中用语言描述清楚,设计图纸也很难对每一个施工细节的要求都说得清清楚楚。
另外设计的错误和遗漏,或业主和设计者主观意志的改变都会向承包商发布变更设计的命令从而引起索赔。
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和技术要求的变化都可能被认为是工作范围的变化,为完成此变更可能增加时间,并影响原计划工作的执行,从而可能导致工期和费用的增加。
合同外索赔。
此种索赔一般是难于直接从合同的某条款中找到依据,但可以从对合同条件的合理推断或同其他的有关条款联系起来论证该索赔是属合同规定的索赔。
例如,因天气的影响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一般应由承包商自己负责,如果承包商能证明是特殊反常的气候条件(如百年一遇的洪水、五十年一遇的暴雨等),就可利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预见的不利条件”而得到工期的延长(见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2.1和44.1条),同时若能进一步论证工期的改变属于“工程变更”的范畴,也可得到费用的索赔(见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51.1条)。
合同外的索赔需要承包商非常熟悉合同和相关法律,并有比较丰富的索赔经验。
合同内索赔。
此种索赔是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的索赔,如工程延误、工程变更、工程师给出错误数据导致放线的差错、业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等等。
这种索赔,由于在合同中明文规定往往容易得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设 工程 鉴定 签证 索赔 费用 确定 注意 操作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