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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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韶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韶关市和谐的人地关系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一、编制原则
1、依法编制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2、统筹兼顾
以韶关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条件和土地供需状况为基础,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3、上下结合
严格落实上级规划对韶关市土地利用提出的各项任务,立足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及城市发展战略,明确下级土地利用和管理要求,调控县级土地利用。
4、充分协调
加强与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在用地规模和布局等方面的协调。
5、公众参与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方案、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改通过后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4、《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5、《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
6、《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
7、《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
8、《关于印发〈限制建设区用地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395号);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79号);
10、《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
11、《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
12、《广东省国土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
13、《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送审稿);
14、《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5、其他与本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程和相关规划。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是韶关市市域内的全部土地,包括韶关市下辖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仁化县、始兴县、翁源县、新丰县、乳源瑶族自治县,代管乐昌市和南雄市,涉及土地总面积约18385平方公里,约占广东省土地总面积的10%。
四、规划期限
本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规划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韶关市土地总面积为1838501公顷。
全市土地利用现状中以农用地为主,面积16860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70%,其中以林地面积最多,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5.54%,占农用地面积的82.38%,主要分布在乐昌市中部、仁化县北部、乳源瑶族自治县东北和西南部、始兴县南部、翁源县北部、新丰县南部地区;其次为耕地,面积22426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3.30%,主要分布于南雄市、翁源县、乐昌市等地。
建设用地面积6912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77%,比重相对较小,且分布较为零散,主要分布于浈江、武江、北江的沿江冲积平原,以北江两岸的浈江区、武江区和曲江区相对集中。
建设用地中以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最大,面积3293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7.64%,主要沿国道、省道及浈江、武江、锦江、墨江等零星分布;韶关市矿产资源丰富,采矿用地分布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分布在曲江区的大宝山矿区、仁化县的凡口铅锌矿区、新丰县中部的瓷土矿等;交通用地以(北)京(香)港澳(门)高速公路、(北)京广(州)铁路、国道105、国道106、国道323及省道等为主。
其他土地面积83364公顷,比重相对较小,仅占全市土地面积的4.53%。
其中自然保留地面积较大,主要分布在乐昌市、乳源瑶族自治县、南雄市和始兴县;水域主要分布于浈江、武江、北江等江河水域(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详见表2-1,土地利用现状布局详见附图一)。
表2-1韶关市2005年土地利用结构表单位:
公顷、%
地类
面积
占土地总面积比例
农
用
地
耕地
224264
12.20
园地
18828
1.02
林地
1388888
75.54
牧草地
2590
0.14
其他农用地
51441
2.80
合计
1686011
91.70
建
设
用
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市用地
3610
0.20
建制镇用地
4918
0.27
农村居民点用地
32932
1.79
采矿用地
5321
0.29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4367
0.24
小计
51148
2.79
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用地
5910
0.32
水利用地
10268
0.56
小计
16178
0.88
其他建设用地
1800
0.10
合计
69126
3.77
其他土地
水域
19263
1.05
自然保留地
64101
3.48
合计
83364
4.53
土地总面积
1838501
100.00
注:
①数据来源于2005年韶关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并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的要求进行转换,形成按土地规划用途分类的规划基数,下同;
②2005年韶关市可调整地类面积172公顷。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较大
1997-2005年,韶关市建设用地快速增长,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2800公顷,是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48.34%,占用耕地比重是同期广东省平均水平的1.5倍;年均建设占用耕地280公顷,是上轮规划到2010年年均占用耕地面积(222公顷)的1.3倍。
(二)建设用地利用较为粗放
首先,韶关市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普遍存在分散建设、占地面积大等现象,2005年全市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24.29平方米/人,远高于《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的上限(150平方米/人)。
其次,土地利用效益不高,2005年韶关市地均GDP(1.85万元/公顷)是广东省平均水平(12.44万元/公顷)的14.87%。
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40.55万元/公顷)是广东省平均水平(122.26万元/公顷)的33.17%。
(三)土地生态环境问题逐步显现
上轮规划实施期间,由于林木的过度砍伐、工矿工程建设、开山采石、开山造田等不适当的土地经营、利用方式,导致地表林草植被破坏,形成土地石漠化面积较大,加上韶关市岩溶地区面积广阔,其自身土层较薄,立地条件极差,极易造成水土流失,石漠化趋势日益明显。
据相关调查统计,韶关市土地石漠化面积约4.23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石漠化面积的52.00%,是广东省石漠化面积最广的一个地级市,韶关市石漠化区域主要分布在武江区、乐昌市、翁源县、新丰县、曲江区、乳源县。
另外,2005年韶关市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土壤侵蚀面积为911.91平方公里,其中自然侵蚀面积783.85平方公里,人为侵蚀面积128.06平方公里。
三、规划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规划面临的机遇
1、“双转移”战略的实施进一步促进韶关市城市化、工业化发展
2007年5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进一步推动全省产业优化升级,并随着广东省劳动力和产业“双转移”战略的实施,作为主要承接地之一的韶关市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装备制造业等产业的不断引进,在使得传统特色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的同时,产业转移园的建设将进一步推动全市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在“双转移”的带动下,城市第二、三产业将不断发展,对韶关市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快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实现城市产业结构、布局合理,人力资源配置优化,逐步实现促外源性经济的市场转型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严格的土地政策提供了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良好环境
2008年12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土资源部正式签署《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共同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合作协议》,合作共建广东省“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进一步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开拓土地开发利用的新途径,缓解耕地保护与经济建设矛盾。
在符合生态环境要求和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科学实施工程和生物措施,积极整理开发部分低效园地和山坡地,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筹集资金,用于开展“三旧”改造、低效园地和山坡地改造等土地整治工程。
这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3、行政区划调整为城市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
2004年5月29日,国务院批准韶关市对部分行政区域进行调整,撤销韶关市北江区和曲江县,设立韶关市曲江区,调整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和仁化县的行政区划。
行政区域的调整,使得韶关市城市中心区可调配资源、可协调环境大幅度增强,为韶关市谋划未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也使得中心城区在规划和协调区域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上站在更高的着眼点,以更大的区域尺度来综合协调各项设施的建设理性问题,为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城市的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规划面临的主要挑战
1、建设用地供需压力不断增大
随着广东省劳动力和产业“双转移”战略的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和城镇化加快推进,工业园区与开发区、交通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需求将会持续增长,韶关市的土地开发建设力度不断加强,土地需求不断增大,但受土地后备资源的相对不足以及韶关市作为广东省北部生态屏障等因素的制约,土地利用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显现,特别是土地供需矛盾将日益增大。
根据上级规划下达指标,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为83500公顷,而韶关市规划期间的用地需求规模在85620-92127公顷之间,控制指标与实际需求间存在一定的缺口,且城乡用地控制指标中城镇工矿用地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较大,指标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扭转建设用地结构性矛盾,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压力任务艰巨。
2、耕地后备资源相对紧缺,耕地补充限制条件较多
2005年韶关市人均耕地面积为0.077公顷(约1.2亩),略高于联合国粮农组织设定人均耕地0.053公顷(约0.8亩)警戒线,人均耕地面积相对较小。
随着规划期间各类建设的占用,耕地保护压力进一步显现。
规划期间,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须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面积6364公顷,补充量较大。
2005年全市耕地后备资源为15683公顷,但受地形地貌、水利条件以及生态安全等因素的限制,接近一半面积的耕地后备资源分布在坡度25度以上、生态敏感地带及灌溉水源缺乏的地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相对偏低。
3、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任务艰巨
由于各类建设用地盲目竞争,城乡建设中轻挖潜、重扩张、行业重复建设无序发展、不考虑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等现象比较严重,不但降低了土地资源利用的整体效率,还将影响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规划期间,应合理引导各类建设用地的有序扩张,盘活存量用地,利用闲置低效用地,逐步实现粗放的资源利用方式向集约利用方式转变是建设用地利用面临的一个挑战。
面对机遇和挑战,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战略的高度统筹全市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一、土地利用战略
为充分利用与发挥韶关市良好生态环境优势,以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争当全省山区发展排头兵为发展目标,在保护耕地与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框架指导下,针对韶关市土地利用现状中存在的问题,立足于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制定全市土地利用战略。
1、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战略
合理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优化生态用地布局,切实加强对市域内的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等生态用地的保护,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广东省北部生态屏障。
2、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充分发挥城乡区域特色和优势,统筹城乡用地功能布局,优化城乡用地配置,通过边界控制和土地复合利用,加强区域土地利用方向、结构和布局的控制和引导,促进土地利用功能的综合协调发展。
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战略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先利用闲置和低效用地,加强城镇工矿用地监管,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实现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的转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
二、土地利用目标
(一)土地利用主要调控目标
1、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期间,按照“确保数量,提高质量”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规划至2010年韶关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11867公顷,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11482公顷。
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86093公顷,同时积极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全市建成现代标准农田面积19345公顷。
2、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优先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积极盘活存量用地。
规划至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380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43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0400公顷以内。
2006-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4002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2034公顷以内。
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350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06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5800公顷以内。
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12247公顷以内,其中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6364公顷以内。
(二)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目标
规划期间,严格落实耕地的占补平衡制度。
2006-2020年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6364公顷,其中2006-2010年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2034公顷。
(三)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坚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相结合,并根据区域环境敏感性划定禁止建设区,加强重点生态脆弱区域的环境治理和保护,维护市域生态屏障用地安全,逐渐形成广东省北部生态屏障。
规划至2010年,城市人均绿地面积13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水土流失治理率30%,矿区复垦率15%,森林覆盖率72%,陆地自然保护区占土地面积比例24%;至2020年,城市人均绿地面积15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水土流失治理率50%,矿区复垦率大于30%,森林覆盖率大于72%,陆地自然保护区占土地总面积比例大于24%。
(四)节约集约用地目标
规划期间,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深入挖掘存量建设用地等方式,增强土地投入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至201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20平方米/人;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达到41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为72万元/公顷;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222公顷/亿元;二、三产业增加值耗地量19公顷/亿元;改造“三旧”用地3610公顷。
规划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17平方米/人;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17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为152万元/公顷;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58公顷/亿元;二、三产业增加值耗地量15公顷/亿元;改造“三旧”用地10832公顷。
三、土地利用基本策略
1、立足于韶关市生态环境基础优势,加强对各类自然保护、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江河水域生态廊道以及其他生态保护区建设,优化城市资源空间,以“建设”促“保护”,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建设,贯彻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3、划分土地利用用途管制区与空间管制区,充分利用边界控制,合理引导城乡区域土地利用。
4、坚持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积极引导产业集聚、工业进园、集中布局,以“集中”促“集约”。
加强城乡闲置、低效存量建设的盘活与挖掘,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方式,推进土地利用方式逐步向集约高效利用型转变。
5、加快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与全省和周边省份的综合交通网络,发挥大交通的综合效益。
6、依托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布局与韶关市生态和环境相兼容的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与空间格局,以重点项目建设带动韶关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规划期间,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综合考虑韶关市土地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需求,按照严格保护耕地,优化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优化,协调各类、各区域用地,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详见附表二)。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005年,韶关市农用地面积为168601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69126公顷,其他土地面积83364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1.70%、3.77%、4.53%。
规划至202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168213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83500公顷,其他土地面积7287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1.50%、4.54%、3.96%。
规划期间全市农用地面积减少3880公顷,农用地占全市土地面积比例减少0.20%;建设用地面积增加14374公顷,建设用地占全市土地面积比例增加0.77%;其他土地面积减少10494公顷,其他土地占全市土地面积比例减少0.57%。
(一)农用地
规划至2020年,耕地面积21148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2.57%,较2005年减少12782公顷;园地面积1900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13%,较2005年增加179公顷;林地面积1403100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83.41%,较2005年增加14212公顷;牧草地面积261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16%,较2005年增加21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4593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73%,较2005年减少5510公顷。
(二)建设用地
规划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6060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2.57%,较2005年增加9452公顷。
其中,城市用地面积574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9.47%,较2005年增加2130公顷;建制镇用地面积642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0.60%,较2005年增加150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3480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57.43%,较2005年增加1868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956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5.78%,较2005年增加5197公顷;采矿用地面积407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6.72%,较2005年减少1249公顷。
交通用地、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8515公顷、11425公顷和2960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0.20%、13.68%和3.55%,较2005年分别增加2605公顷、1157公顷和1160公顷。
(三)其他土地
2020年水域面积18024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24.73%,较2005年减少1239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54846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75.27%,较2005年减少9255公顷。
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一)合理布设生态屏障用地
以优化生态用地布局,维护和改善韶关市及其作为广东省北部生态安全为目标,顺应自然地形地貌合理安排各类生态用地。
充分利用市域原有自然生态框架,营造韶关市生态良性循环、完整合理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网络系统。
规划期间,重点构建以南岭国家森林公园、丹霞山风景名胜区、车八岭自然保护区等绿色斑块为屏障;以北江、武江、浈江等江河水系为蓝带的市域生态网络。
同时加强以韶关市市域内的(北)京(香)港澳(门)高速公路、(北)京广(州)铁路等交通干线为主的人工生态廊道建设,保持廊道的连续性和各生态系统间的相互衔接。
(二)优先安排基本农田
在保护现有耕地和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基本农田布局优化,确保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实现。
规划期间,结合全市地形地貌、耕地资源分布、各区域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参照韶关市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调出涉及项目选址建设占用、城市发展建设规划用地范围内以及其他不适宜耕作的基本农田,以武江区、浈江区、乐昌市、南雄市和新丰县为相对集中。
同时将南雄市、乐昌市、翁源县和始兴县等区域内现有土地质量较好、集中连片、水利条件和水土保持较好、耕作效益高的耕地以及通过适当改造能提高耕地质量的现有中低产田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严格保护。
规划期间韶关市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乐昌市、南雄市和翁源县等。
(三)协调基础设施用地
规划期间,统筹安排交通用地,优化配置水利用地,合理保障环保设施用地。
1、统筹安排交通用地
规划期内,逐步加快交通网络建设步伐,建成与湖南省、江西省及珠三角等周边省、市联系紧密的现代化、多层次、高效流畅的综合交通体系。
到2020年全市将建成以高等级公路、铁路、国道、省道为基本框架,连通市域内外重要地区的快速、通达的现代交通网络,重点保障韶(关)赣(州)高速公路、广(州)乐(昌)高速公路、大(庆)广(州)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设施建设,逐步使韶关市形成“六高三铁两航”城市交通网络。
2、合理配置水利设施用地
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要求,规划期间新增水利用地优先保障乐昌峡水利枢纽、湾头水利枢纽工程等省、市重点水利用地。
同时,重点加强全市城乡饮水和防洪排涝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合理配置城乡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用地,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四)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结合韶关市城市发展战略、经济发展趋势和产业定位,以“组团”促城市紧凑发展、以开发区(园区)促产业集中布局、以新农村促农村居民点集中,构建韶关市土地利用新格局。
1、优化城镇用地空间布局
根据韶关市城镇体系发展战略,建立以韶关市中心城区为中心,以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等重大交通干线为纽带,构建以乐昌市乐城组团、南雄市雄州组团、仁化县丹霞组团、始兴县太平组团、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组团、翁源县龙仙组团和新丰县丰城组团为地方中心城镇的“一中心,多组团”发展空间格局。
2、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用地
结合广东省“双转移”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工业园区建设的力度,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与土地集约化经营、产业链式化延伸、项目集群式组合、资源循环式利用,加快发展块状经济,促进全市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
规划期间优先保障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始兴工业园区和广东翁源官渡经济开发区等省级开发区(园区),整合原有零散工业布局,实现工业进园,建立产业集聚区。
3、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
结合各县(市、区)城镇、村镇规划,合理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通过农村居民点规划引导,建设中心村和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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