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绿色公路主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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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绿色公路主题
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绿色公路”主题
性项目、高速公路易正碰特殊位置安全防护
关键技术研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怀集至郁南段(下称“本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怀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入的资本金40%和国内银行贷款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绿色公路”主题
性项目、高速公路易正碰特殊位置安全防护关键技术研究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怀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怀集至郁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东省肇庆市、云浮市,新建里程全长公里。
全线设特大桥、大桥24875m/77座,中小桥1000m/16座;设隧道3261m/5座;设岗平东、金装、南丰、莲都、河儿口、杏花、欧垌、长岗、郁南北、化塘互通立交共10处;设长岗管理中心1处、设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处。
全线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6米,其中起点至莲都互通段采用120公里/小时的设计速度,莲都互通至终点段采用100公里/小时的设计速度。
根据粤交规划〔2015〕135号的要求,本项目分为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分别立项组织实施,其中,一期工程为项目起点至欧垌互通立交终点,新建里程公里;二期工程为欧垌互通立交终点至广梧高速双凤互通,新建里程公里。
本项目分一期、二期独立实施建设,同步建成通车,合同费用在一期、二期工程之间按照8:
2进行分摊。
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绿色公路”主题性项目、高速公路易正碰特殊位置安全防护关键技术研究均已获得科技立项,并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签订可科技项目任务书(合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项目名称
研究内容
KY-1
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绿色公路”主题性项目关键技术研究
依托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怀集至郁南段项目建设,围绕高速公路建设中环保和景观融合的若干环节和因素,利用无人机遥感技术,快速获取施工期环境要素现状,建立环境监理应用指标体系,形成一套成熟环境监理技术方法,并研发基于无人机遥感的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公路建设环境监管的高效途径,为高速公路建设环境监管提供有效技术手段。
开展以下5个方面的研究:
1.基于绿色低碳的路域生态环境保护及利用技术;
2.基于环境融合及供给需求的旅游公路景观设计技术;
3.绿色低碳服务区建设及管理技术研究;
4.基于无人机遥感的高速公路施工环境监管技术研究;
5.可降解汽车尾气的热固性树脂粉末涂层研究。
KY-2
高速公路易正碰特殊位置安全防护关键技术研究
依托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怀集至郁南段项目建设,围绕现有桥梁位置、中央分隔带开口位置与隧道入口位置的安全需要,采用理论计算、计算机仿真分析和实车碰撞试验相结合的手段等方法进行系统研究,最终提出同时满足“平安交通”、“绿色交通”要求的桥梁护栏、活动护栏和隧道入口护栏结构。
拟进行3个专题的研究,分别为:
1.高等级低造价桥梁混凝土护栏研究;
2.中央分隔带开口低造价波形梁活动护栏研究;
3.隧道入口处护栏研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要求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科研招标共设2个标段,1个或存在款
(1)中关联关系的多家投标人在本次中,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与所投标段对应的土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存在
(1)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具备进场交易资格,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30~11:
30、下午14:
00~16:
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等一套资料装订成册,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注:
每个标段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仅需购买一份招标文件,但必须对多个标段分别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公告栏为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南方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如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
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或
(2)依法重新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省南粤交通怀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邮政编码:
510100
联系人:
汪工、陈工
电话:
、
广东省南粤交通怀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2018年3月30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KY-1标段:
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需具备的资质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KY-2标段:
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需具备的资质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KY-1标段:
资质要求
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承担(主持)或主要参加1项与公路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研究项目。
KY-2标段:
资质要求
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承担(主持)或主要参加1项交通安全设施方面的技术开发或技术咨询项目。
注:
1、投标人应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主持)或主要参加的项目情况。
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2、须应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完成情况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如研究报告获批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招标人如发现业绩有不实或做假,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含KY-1标段、KY-2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同时主持1项类似科研课题研究。
其它参与人员
6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讲师)及以上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注:
(1)以上为本项目每一标段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和各标段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人员以满足工程需要,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2)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时填报,其它参与人员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附相关承诺函,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其它参与人员。
(3)投标所报人员如需更换,更换的人员资格和资历应不低于原来的人选,且须报业主同意后方能进行更换。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含KY-1标段、KY-2标段)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因项目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适用于KY-1标段)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的情形;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和第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帐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0)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且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评分值
(1)投标人第一信封(商务文件)50分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30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20分
(2)投标人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40分
c.主要研究内容阐述10分
d.考核指标及预期成果指标的阐述5分
e.项目研究、开发实施方案阐述20分
f.项目研究开发进度阐述5分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报价细目表及报价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且报价唯一;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5)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信封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评份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10分
g.投标价10分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2名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
评分值
评分标准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3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基本分18分;此外,在资格审查业绩最低条件基础上,近5年内:
每增加承担(或主持)1项与公路生态环保类相关的研究项目的,加4分,最多加12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基本分12分;此外,近5年内:
①项目负责人承担(或主持)的公路生态环保类相关的研究项目,每增加1项,加2分,最多加4分;②项目负责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或行业学会奖项的,每增加1项,加2分,最多加4分。
注:
同一奖项只计分一次,不重复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8分。
c
主要研究内容阐述
10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主要研究内容阐述的详细清晰程度进行打分,主要考虑对项目研究必要性的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的了解、主要研究内容合理性、研究技术路线的细化程度。
满分10分,详细:
10~8分;较详细:
8~6分;起评分6分。
d.
考核指标及预期成果指标的阐述
5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的考核指标及预期成果指标阐述的详细清晰程度进行打分,主要考虑技术及经济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对预期市场需求和推广领域情况的分析、经济社会效益的阐述。
满分5分,详细:
5~4分;较详细:
4~3分;起评分3分。
e.
项目研究、开发实施方案阐述
20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项目研究、开发实施方案阐述的详细清晰程度进行打分,主要考虑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研究内容的细化和分解程度、核心技术的选择及先进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及论述充分性。
满分20分,详细:
20~16分;较详细:
16~12分;起评分12分。
f.
项目研究开发进度阐述
5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研究开发进度阐述的详细清晰程度进行打分,考虑年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提供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的时间安排是否合理。
满分5分,详细:
5~4分;较详细:
4~3分;起评分3分。
g.
投标价得分
10分
投标价的确定:
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精确至个位整数),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只有投标报价处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100%的才能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E1=;E2=
投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评标基准价精确至个位整数,评标价得分均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末增加以下内容:
各评委对各评审因素评分可为整数或保留一位小数。
第一信封的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条款末增加以下内容:
如第一信封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条款末增加以下内容: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适用于KY-2标段)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的情形;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和第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帐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0)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且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评分值
(1)投标人第一信封(商务文件)50分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30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20分
(2)投标人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40分
c.主要研究内容阐述10分
d.考核指标及预期成果指标的阐述5分
e.项目研究、开发实施方案阐述20分
f.项目研究开发进度阐述5分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报价细目表及报价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且报价唯一;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5)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信封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评份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10分
g.投标价10分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2名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
评分值
评分标准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3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基本分18分;此外,在资格审查业绩最低条件基础上,近5年内:
每增加承担(或主持)1项与交通安全设施技术开发或技术咨询有关的研究项目的,加4分,最多加12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基本分12分;此外,近5年内:
①项目负责人承担(或主持)交通安全设施技术开发或技术咨询相关项目,每增加1项,加2分,最多加4分;②项目负责人参与已正式出版的有GB编号的国家标准或有JTG编号的B类交通行业基础性标准编制的,每增加1项,加2分,最多加4分。
注:
同一奖项只计分一次,不重复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8分。
c
主要研究内容阐述
10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主要研究内容阐述的详细清晰程度进行打分,主要考虑对项目研究必要性的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的了解、主要研究内容合理性、研究技术路线的细化程度。
满分10分,详细:
10~8分;较详细:
8~6分;起评分6分。
d.
考核指标及预期成果指标的阐述
5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的考核指标及预期成果指标阐述的详细清晰程度进行打分,主要考虑技术及经济指标预期完成情况、对预期市场需求和推广领域情况的分析、经济社会效益的阐述。
满分5分,详细:
5~4分;较详细:
4~3分;起评分3分。
e.
项目研究、开发实施方案阐述
20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项目研究、开发实施方案阐述的详细清晰程度进行打分,主要考虑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研究内容的细化和分解程度、核心技术的选择及先进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及论述充分性。
满分20分,详细:
20~16分;较详细:
16~12分;起评分12分。
f.
项目研究开发进度阐述
5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研究开发进度阐述的详细清晰程度进行打分,考虑年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提供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的时间安排是否合理。
满分5分,详细:
5~4分;较详细:
4~3分;起评分3分。
g.
投标价得分
10分
投标价的确定:
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精确至个位整数),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只有投标报价处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100%的才能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E1=;E2=
投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评标基准价精确至个位整数,评标价得分均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末增加以下内容:
各评委对各评审因素评分可为整数或保留一位小数。
第一信封的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条款末增加以下内容:
如第一信封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条款末增加以下内容: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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