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保证借款合同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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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保证借款合同标准版
简单保证借款合同
简单保证借款合同范文一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丙方(保证人):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3、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4、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5、(公司)地址: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大写:
元整)。
二、借款期限:
日,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借款的具体起始日期以甲方银行转账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三、借款用途:
。
四、借款利息: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日息为。
逾期还款,按双方约定利率的200%计收利息,直至借款结清为止。
五、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出借资金,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六、乙方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应转入甲方指定的下列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七、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为:
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债权金额5%的律师费、催收费、执行费、公证费、拍卖费、评估费等相关费用)。
八、保证担保
1、保证范围为:
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3、如乙方未及时偿还借款的,则丙方保证自收到甲方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通知后五日内清偿乙方应付的款项。
4、丙方承诺,无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抵押、质押),丙方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
九、特别条款
在乙方未还清上述欠款前或还款期限界至之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致乙方的任何损失负责,同时有权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丙方为第三方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资产为自身其他债务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协议项下债务的能力的;
2、乙方发生资产转让、发生15%以上股权变更、涉及诉讼资产被查封、受到行政处罚等;
3、丙方连续3天无法取得联系、提供虚假资料、发生重大疾病、丧失部分或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死亡、参与赌博、吸食毒品、涉及诉讼、发生违法犯罪遭受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制裁等;
4、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实现的其他事项。
十、违约责任
乙方或丙方如违约,应按未还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甲方有权根据担保措施是否到位或是否生效,相关款项、费用是否支付,以及乙方、丙方的经营情况等,单方面决定是否将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支付给乙方以及具体支付借款的时间、数额,单方面决定是否要求乙方追加其它担保措施等。
十二、本合同中载明的乙方、丙方的地址为甲方文书送达地址,甲方各种文书一经以该地址寄出即视为送达。
乙方更改地址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三、其他约定
1、甲、乙、丙三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签署本合同是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诉讼管辖。
3、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成都市锦江区。
4、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保证人):
1、签名
2、签名
3、签名
4、签名
5、公司(盖章)
简单保证借款合同范文二
合同编号:
字号
出借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借款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
常驻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
(以下简称丙方)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
(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
(以下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
注册地:
常驻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1.1本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本合同借款用于
第三条借款利率
3.1本合同借款年利率为%,月利率,借款利率自本合同项下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借款期限
4.1本合同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2实际借款发放日与本合同约定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借款发放日期为准计算借款期限。
第五条借款发放
5.1甲方发放借款的前提是乙方提供了符合甲方要求的证明材料,履行了向甲方要求的申请借款和担保手续,签署了申请借款所需法律文件并经甲方审查同意。
5.2借款的发放采取下列第种方式给付乙方:
Ⅰ、现金
Ⅱ、乙方授权甲方将借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的下列帐户,即为甲方依约履行了向乙方提供借款的义务。
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
5.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发放后,乙方使用本合同项下借款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甲方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六条借款偿还
6.1利息给付方式按对接双方约定执行,到期一次性还清。
第七条提前还款
7.1乙方如欲提前还款,应征的甲方同意,甲方同意乙方申请后,乙方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日前已收取的利息不予退还。
第八条借款担保
8.1.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2.2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
8.3.3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8.3.4在借款期限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8.3.5保证期间,甲方与乙方变更本合同,只要不加重保证人的责任,无需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对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8.3.6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九条其他权利与义务
9.1乙方保证提供的申请借款文件是完整、真实、有效、合法的,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9.2乙方应定期或随时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反映乙方财务状况或收入情况的文件和证明。
9.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十日内通知甲方。
9.4乙方不得将借款挪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
乙方借款不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应按提前还款与甲方结算,否则,视为改变借款用途挪作他用处理。
9.5本合同履行期间,担保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其担保能力的变化,乙方应当在变化发生后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应当在十日内提供新的、符合甲方要求的担保或者采取甲方认可的补救措施。
9.6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投保保险并以甲方为保险的优先受偿人;且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中断、撤销保险。
9.7乙方应当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登记费、公证书费等费用。
9.8除担保人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之外,乙方同时提供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如乙方违约,甲方对其有权依法处置;处置期间如因其引起的任何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其相关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9.9除担保人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之外,担保人同时提供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如乙方违约,甲方对担保人提供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有权依法处置;处置期间如因其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出质人及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其相关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0.1.1乙方改变借款用途;
10.1.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10.1.3乙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10.1.4乙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保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10.1.5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甲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10.1.6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乙方未能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担保;
10.1.7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中断、撤销甲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10.1.8乙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的行为。
10.2发生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0.2.1乙方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2停止发放借款,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到期借款及相应利息;
10.2.3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0.2.4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十一条公证
11.1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甲方提出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要求的,乙方同意甲方可持本合同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如甲方的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得到足额清偿,甲方可持该公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条件同意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并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十二条纠纷的解决
12.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曲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13.1本合同自甲、乙、丙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四条附则
14.1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申请借款文件、资料、证明、凭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4.2共同借款人承诺其将承担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连带责任。
14.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出借人)(签字):
乙方(借款人)(签字):
丙方(签字):
年月日订立于曲阜
简单保证借款合同范文三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或贷款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邮编:
邮编:
邮编: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或授权代理人)开户银行:
法定地址:
传真:
(1)(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法定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或授权代理人)
帐号:
法定地址:
嵊州市官河路528号电话:
电话:
0575-邮编:
邮编:
312400丙方
(2)(3)(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嵊州市恒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保证合同
借款人:
贷款人:
保证人:
(1)保证人:
(2)保证人:
(3)
合同编号:
()保第号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
(1)(以下简称丙方)保证人:
(2)(以下简称丙方)保证人:
(3)(以下简称丙方)为确保编号为借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因甲方的请求,愿意为其向乙方所借贷款提供担保。
经乙方审查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期限、利率丙方愿意为主合同中甲方向乙方取得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利率为月息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具体保证范围以第二条内容为准)。
第二条保证担保范围丙方同意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的本金、利息(包括按规定计收的加罚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
第三条保证期间丙方同意保证期间为: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四条保证方式本合同约定保证人对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及加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所需的包括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其它约定事项1、若主合同债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作为丙方的,则丙方每一保证人都愿意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乙方有权要求丙方中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并可直接从其他金融机构存款帐户中扣收。
2、若甲方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虚盈实亏及停业、停产关闭或不能按约支付利息;或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其他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或丧失商业信誉,与第三人发生债务纠纷;或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或恶意逃避债务等危及贷款安全时,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丙方同时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如发生下列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保证合同继续有效,保证人愿意继续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申请延长借款期,经乙方审查同意展期的。
(2)乙方因国家金融政策调整而变更主合同项下部分条款的。
(3)主合同被依法宣告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的。
(4)甲方或丙方变更其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等的。
(5)甲方或丙方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行为的。
4、合同有效期内,丙方愿意及时、完整、如实地向乙方提供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一切资料,并接受乙方对上述资料涉及情况的调查与监督。
5、丙方机构若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行为,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7、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规定办理。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效力、解除和声明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时自动解除。
4、本保证是丙方真实意思表示,甲方与乙方无串通、骗取丙方提供保证的行为;乙方无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本保证,丙方自愿签订本保证合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文本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丙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_________银借合同字第_________号
经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
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
│分期用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
│日期│金额│日期│金额│
├───┼─────────────┼───┼────────────┤
│││││
├───┼─────────────┼───┼────────────┤
│││││
├───┼─────────────┼───┼────────────┤
│││││
└───┴─────────────┴───┴────────────┘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
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
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其他:
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执_________份。
┌────────────────┬─────────────────┐
│借款方│贷款方│
│││
│││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单位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
│││
│法定代表人章│负责人章│
│││
│││
│经办人章│经办人章│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
│借款方保证担保人│
│
(1)
(2)
(3)│
│保证担保人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
│法定代表人章│
││
│经办人章│
││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鉴于借款人与贷款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由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借款,为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保证。
为此,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信外授字《佛山市南海区农村信用社联社国际贸易中小企业融资授信额度协议》的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货币、金额、期限和借款用途。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货币为。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最高限额为(大写)。
〈指本合同期限内任一时点实际形成的借款余额合计总额,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金额、期限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借款凭证为准〉。
在该借款最高限额内,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贷款人的可能,在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向借款人逐笔审核发放。
三、本合同的期限为20_年_月_日起至20_年_月_日止。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限期和最高限额内,借款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借款的种类、用途、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提款条件等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只能转账支出,不得提现。
第二条:
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一、借款利率:
在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具体利率,以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为准。
二、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利息按借款人实际借款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贸易中小企业融资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三、借款人须按照每一笔借款的付息日当日付息,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也可以从借款人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
四、如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贷款人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就逾期借款部分按日息万分之的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五、如借款人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日息万分之的利率计收罚息。
六、对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有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
第三条:
借款的`归还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的还款方式为。
二、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项下每一笔借款借据或相关债权凭证确定的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提前还款时利率不变,贷款人有权按照约定的借款期限计收利息。
三、借款人如需就上述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的任何部分作调整,必须在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在相应贷款到期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
是否同意调整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由贷款人最终决定。
四、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支付的款项和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扣收的款项应首先用于支付到期利息,然后用于偿还到期本金。
五、借款人未按还款期限或还款计划还款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辖下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
第四条:
保证
一、担保范围
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约定以及本合同项下发放的借款所形成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方式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对根据本合同发放的每一笔借款都提供担保,在发放每一笔借款时不再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三、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根据本合同发放借款中以最后还款期限的借款所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保证人保证有足够的清偿能力承担上述担保责任,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偿通知后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五、保证人保证不因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的改变或主管部门的任何指令等任何原因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并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
六、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如遇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下降,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借款人和保证人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采用其它担保方式。
七、本合同解除后,保证人对债务人因本合同产生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八、即使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款关系被确认为无效的,保证人仍应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人不得与借款人串通欺骗贷款人发放贷款。
由于保证人与借款人串通造成贷款人损失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对贷款人的所有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保证期间内,贷款人与借款人可以协议变更借款内容的有关条款,不必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但贷款人与借款人变更借款内容明显加重借款人债务的,借款人应事先征得保证人同意,否则保证人对借款人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因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加重借款人债务的,保证人应对由此加重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十、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保证人为履行保证责任而向贷款人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
(1)实现债权之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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