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O年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要点.docx
- 文档编号:27216586
- 上传时间:2023-06-28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0.51KB
二O一O年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要点.docx
《二O一O年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要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二O一O年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要点.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O一O年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二O一O年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之年,是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起步之年,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任务相当艰巨和繁重。
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为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2010年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和体系,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通畅,为把我市建设成为中部地区龙头城市、全国重要中心城市,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指导,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引向深入
(一)完善依法行政指标体系。
年初,在充分吸收和合理采纳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出台2010年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针对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两类考核对象,就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等7个方面的考核项目设定明确、具体的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二)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指导。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核体系的决定,在年初下达依法行政考核目标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开展督促指导活动,年中组织一次监督检查,年底组织全面考核评议。
同时,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发挥典型示范单位效应,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做好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不断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
(三)严格推行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
年底,依照及时、客观、全面、准确和层级负责的原则,政府各部门要向本级政府、各级政府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报告应真实反映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情况,总结依法行政的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安排。
(四)继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制度,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承担起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责。
定期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二、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引导、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科学立法。
首先,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市人大确定的2010年立法计划,做好有关残疾人保障、中小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水资源保护等地方性法规正式项目的起草审查工作。
同时,为加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加快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发展,今年将重点做好《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其次,科学制定政府规章立法计划。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充分尊重和合理采纳社会公众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认真考虑政府各部门申报的立法项目的基础上,精心安排好2010年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切实增强计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今年要重点做好有关房屋租赁管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地方储备粮、城市绿线、矿产资源、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绿色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湖泊整治、建筑垃圾管理等涉及“两型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社会保障领域的政府规章立法工作,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力争体现武汉特色,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第三,认真做好重点领域的地方立法清理工作。
今年要按照“谁制定、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对2009年10月1日前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明确清理标准,及时做好相应的修改、废止工作。
(二)坚持民主立法。
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丰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形式,拓宽听取意见的渠道。
在地方立法的起草审查工作中,应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
扩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范围,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都应当通过座谈会、听证会、互联网、报纸等形式,多层面广泛听取意见,并积极探索建立意见采纳和处理情况反馈制度。
积极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法制机构要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中发挥主导、协调作用,对事关全局、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涉及多个部门或者部门意见分歧较大的政府立法项目,应当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加大协调工作力度。
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确保专家来源更具代表性,专家意见更具多样性。
完善政府规章公布制度,自今年起,所有市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均统一在《长江日报》上全文刊登,增强政府规章的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85号)的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事前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有效期、定期清理等工作制度,促进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市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将一律以“武政规”发文机关代字的形式发布。
各区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应以“XX政规”发文机关代字的形式发布。
市政府各部门发布规范性文件,应以“武XX规”发文机关代字的形式发布。
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除具体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都应当明确有效期。
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经审查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坚决予以纠正,该修改的要责令修改,该撤销的要依法予以撤销。
改进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对备案审查工作中涉及的共性问题,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听取管理相对人意见。
完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制度,明确审查程序,畅通人民群众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的渠道。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做到定期清理与适时清理相结合、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及时向社会通报清理结果,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一)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积极开展立法协调工作,认真研究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和方式,出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明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主体、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深入开展,促进风景区内各执法机构力量的整合和执法效能的提高。
(二)加大对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
年内将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对市政府各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
通过案卷评查,促进各级执法部门提高执法水平,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三)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职责的清理工作。
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并对外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审查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资格,开展行政执法资格的认证培训,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在此基础上,组织各执法部门梳理执法依据和职责,并将法定职权和执法责任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切实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
(四)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各个步骤进行具体规范。
出台《武汉市行政程序规定》,对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行政应急、行政听证、行政公开、行政监督、行政奖励、责任追究等各类政府行为程序进行立法规范,把依法行政要求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不断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行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加大对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程序权利的保护力度,通过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切实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方便行政相对人及时行使行政复议权。
加大对行政复议案件立案受理工作监督的力度,深入分析不予受理的原因,切实纠正该受理不受理的违法行为。
(二)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抓紧出台武汉市行政复议规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告知、转送、听证、调解、送达等办案程序和相关制度,认真把好行政复议办案的事实关、法律关、裁决关、善后关。
正确用好和解、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文书质量,着力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开展行政复议文书评比活动,选出优秀文书予以通报表彰。
(三)落实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
启动行政复议案件报备软件系统,开展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市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化管理水平。
严格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管理,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准确报送半年、全年的案件统计报表及汇总分析,不能敷衍了事、拖延迟报。
建立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范围,积极探索网上报备方式,加大对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力度,强化对行政复议的个案监督。
(四)加强对行政复议机构的工作指导。
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工作网络,利用行政复议网络片会,组织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交流行政复议工作经验,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全市整体行政复议水平的提高。
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专项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开展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行政复议案卷规范情况、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情况、行政复议制度建设情况、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情况等,对行政复议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五、认真办理政府涉法事务,切实发挥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为民办理的10件实事,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依法、稳妥地办理政府涉法事务。
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努力研究提供有价值的法制信息,依法、及时、客观地提供法律意见,保证办理意见的合法性和正确的政策导向,切实为市政府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对所涉法律关系复杂,分歧较大的问题,应积极协调处理好各个方面的关系,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武汉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今年要重点做好有关建设创新型城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等方面涉及的政府法律事务,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六、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宣传,提高法制理论研究水平,努力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政府法制宣传。
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依托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介,做好重大法制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
重视武汉政府法制网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更新工作,不断加强依法行政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强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方面的宣传,加强对基层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
组织开展政府法制信息员培训,改进和完善法制信息收集、报送、发布工作,不断提高法制信息稿件质量,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力度。
(二)加强政府法制理论研究。
从政府法制工作的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理论,通过理论创新进一步指导和推进政府法制工作。
从本质上、发展上把握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在规律,总结政府立法、行政执法、法制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的实践经验,对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
敏锐捕捉我市“两型社会”、“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提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依托武汉市行政法学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理论研究和政府部门的实务研究的优势,做好两者的有机结合,切实提高政府法制研究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七、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府法制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适应新形势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加强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更加出色地完成所肩负的各项政府法制工作任务。
不断加强理想理念教育,大力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思想水平;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健全干部培养机制,为政府法制干部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积极探索政府法制干部培训新模式,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训,增强干部开拓政府法制事业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努力打造一支勇于任事、善于开拓、敢于拼搏的创新型干部队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武汉市 人民政府 法制 工作 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