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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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承包施工合同
灵宝·购丰生活广场
(天基·茂业广场)
劳务承包施工合同
甲方:
菏泽市阳光建筑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
乙方:
胡勋友身份证号码:
413026************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
菏泽市阳光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胡勋友身份证号码:
413026************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灵宝·购丰生活广场(天基·茂业广场)劳务承包施工
2.工程地点:
灵宝市尹溪路与荆山路交叉口
3.工程承包方式:
劳务大清包[包括但不限于:
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包服务、包维修等承包方式进行的工程承包]。
4.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4.1工程概况:
总建筑面积约16.7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7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
主要由27层、4层建筑组成(注: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最终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政府批准的详规及施工图为准。
4.2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商业、主楼及地下室等,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设计图纸中(含设计变更)所涉及的木工工程、瓦工工程、钢筋工程、钢管租赁、搭设等全部工作内容,最终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1)含临时设施的砌筑、场地浇筑及找平、临时道路的浇筑、场地布置,土方开挖配合(基坑清土、修坡、将坑内余土运出、坑内明沟及基槽排水),基坑施工技术措施(砖砌盲沟、排水沟、集水井、挡土墙、砂浆或砼护坡等),土方回填配合,混凝土浇筑及养护、结面找平、内外墙喷浆(甩浆)、砌体及抹灰施工、抹灰施工前不同墙体的钢丝网及玻纤网铺设、螺杆洞封堵处理、所有施工洞的封堵处理、室外散水、外脚手架的搭设、临边洞口的防护搭设及内外脚手架的钢管租赁;
2)含主体及二次结构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模板木方的清理、打包,装卸车,模板支撑架子的搭设和拆除,模板支撑加固系统的支设及拆除,门窗洞口及预留洞口含梁头预留洞口)安装及拆除等;配电房及设备基础的制模与拆除;
3)含钢筋翻样、小料加工、钢筋的制作安装、钢筋绑扎、刚接连接(含直螺纹连接、焊接等)、预埋铁件的制作安装、预埋螺栓的安装、止水带的安装、止水钢板的制作安装等;
4)含所有二次结构施工(含预制构件、垫块、模板内砼撑块等);
5)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劳务费(含点工),电线电缆、配电箱(除三级和以外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照明设备等;
6)含劳保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具、劳保鞋、雨靴、手套、焊工防护面罩等);
7)含施工机具及辅助材料除甲供材料之外的所有材料(如搅拌机、振动棒、振动机、平板振动机、打夯机、混凝土磨光机、手推车、翻斗车、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电焊机、钢筋闪光对焊机、电渣压力焊机、木工平刨床、圆盘锯、手提锯、水泵、增压泵、钢筋套筒、卡扣、电焊条、铁丝、扎丝、钉子、步步紧、对拉螺栓、止水螺杆、胶水、麻袋、氧气、乙炔、墙线、凿子、郎头、铁锤、扫帚、灰桶、铁锹、洋镐、铝合金直(刮)尺等),木工拦模用的钢丝网及浇筑混凝土的薄膜及保温用品由乙方购买提供。
8)含乙方自采或甲方提供材料(包括业主选定的材料供应商所供材料)的装卸车、场内倒运、二次搬运、仓储及保管,所有施工相关的材料、设备、工机具等的水平及垂直运输,材料的取样的相关配合工作,工序交接,为后道工序提供工作面,报验、交工验收等所有相关工作内容,测量放线(含测量放线设备及仪器);
9)含乙方所属人员住宿(除住宿场所由甲方提供外),其余所涉及的水费、电费按甲方规定费用进行使用,超出范围由乙方承担;工人食堂及床铺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已包含在承包费内。
10)含不可预见的砖胎膜施工、桩与承台连接、截桩、场地内施工用水用电的电缆铺设及用水管路铺设、场内施工道路清理、文明施工、垃圾清运、安全保卫、成品保护、缺陷修补、施工措施,管理费、利润、各类保险、各种证办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及各项直接、间接费用,以及所包含的劳务市场涨价等各项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还包括为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和乙方认为所需的一切费用;
11)甲方增加或减少乙方的工作内容,则以甲方项目部最新下达的书面分工单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分工调整,并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组织必要的人员、机械进行施工。
注:
甲方仅提供临时设施(办公用房、工人宿舍)、塔吊、施工电梯、临时用电总配电箱、临时用水接口、混凝土、钢筋、水泥、砂、石子、砂浆、砖砌体、木方、止水带、止水钢板、内外墙粉刷用的钢丝网、纤维网,其余为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内的所有人工、施工机具及材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提供,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4.3以上承包范围甲方有权进行调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索赔。
4.4其他补充条款;具体以图纸为准,按图施工
5.合同工期
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书面通知开工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50个日历天。
上述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扬尘治理、环保检查、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
6.质量标准
6.1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单体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整体验收一次性合格。
6.2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要求,达到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标准。
若本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与国家及地方标准存在差异,则按质量标准较高的执行。
6.3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的监督和检查,上述监督和检查,不免除乙方在工程质量方面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6.4隐蔽工程覆盖前除监理人、建设单位到现场检查外,乙方应通知甲方现场代表参加,否则甲方现场代表有权要求对其进行重新检验,不论检验合格与否,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5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采取措施在规定工期内进行整改,如规定时间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不合格工作范围对应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款的2倍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
6.6单位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除承担返修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单位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7.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组成
7.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按实际施工范围内的竣工蓝图扣除保温层建筑面积计算,(含钢筋工劳务费、木工劳务费、瓦工劳务费、内外脚手架的钢管租赁、外脚手架的搭设、施工机具、文明施工、辅助材料等)。
7.2合同价格组成:
(木工材料除木方外按22元/平方另计入)。
1、A区、H区(地上商业)
序号
工种
单价合计
(元/平方米)
备注
1
钢筋工劳务费
60
2
木工劳务费
130
3
瓦工劳务费
115
4
脚手架的租赁及搭设
68
5
施工机具
\
已包含在单价内
6
文明施工
\
已包含在单价内
7
辅助材料及其他
\
除甲供材之外的所有材料
注:
1、按实际施工范围内的竣工蓝图扣除保温层建筑面积计算。
2、甲方仅提供临时设施(办公用房、工人宿舍)、塔吊、临时用电总配电箱、临时用水接口、混凝土、钢筋、水泥、砂、石子、砂浆、砖砌体、模板、止水带、止水钢板、钢丝网、纤维网,其余为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内的所有人工、施工机具及材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提供,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3、A区及H区(地上商业)瓦工单价按115元/平方米计算,包含电梯井、风井、风机房、楼梯间、防火分区、伸缩缝墙及商业四周墙体砌筑及粉刷,不含商业内商铺分户墙,如需要砌筑粉刷按140元/平方计算。
2、A区主楼
序号
工种
单价合计
(元/平方米)
备注
1
钢筋工劳务费
60
2
木工劳务费
152
屋面另按工程量80%计算
3
瓦工劳务费
162
含外墙粉刷吊篮费用在内
4
脚手架的租赁及搭设
62
含爬架及内外架的钢管租赁及搭设
5
施工机具
\
已包含在单价内
6
文明施工
\
已包含在单价内
7
辅助材料及其他
\
除甲供材之外的所有材料
注:
1、按实际施工范围内的竣工蓝图扣除保温层建筑面积计算。
2、甲方仅提供临时设施(办公用房、工人宿舍)、塔吊、临时用电总配电箱、临时用水接口、混凝土、钢筋、水泥、砂、石子、砂浆、砖砌体、模板、止水带、止水钢板、钢丝网、纤维网,其余为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内的所有人工、施工机具及材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提供,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3.A区主体结算时进行相应扣减、主楼脚手架的租赁及搭设按未完成主体计算。
3、A区地库价格待图纸完善再签补充协议。
8.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8.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8.1.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8.1.2合同专用条款;
8.1.3技术标准和要求:
8.1.4图纸;
8.2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补充协议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最高优先顺序,其中以签订时间在后的文件解释顺序优先。
9.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0.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1.2合同订立地点:
1.3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本工程中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附件及施工过程中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文件或补充协议等;
1.2本合同中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在行使下列权力时签字有效:
1.2.1免除合同约定的乙方任何义务和责任;
1.2.2对合同约定的价款、工期、进度、质量及相关验收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任何调整、变更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内容;
1.2.3解除合同;
1.2.4涉及有关本工程最终结算事项的确认;
1.2.5对有关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事项的确认;
1.2.6要求乙方停工。
1.3本合同中乙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范围为:
行使合同约定的乙方权利,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义务。
乙方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总管理,依据甲方指示负责指挥并协调各分包方共同完成本工程项目。
2.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除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外,当事人特别约定本工程适用以下部门规章、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______/______
3.图纸和乙方文件
3.1甲方提供图纸
3.1.1乙方提交图纸供应计划的时间:
应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3.1.2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时间为按照经双方协商确定的图纸供应计划提供图纸;数量为3套施工图。
4.联络
能够证明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以下地点,应视为对方已经收到:
甲方接收文件的地点:
工地施工现场;
乙方接收文件的地点:
工地施工现场;
甲方的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包括: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对外透露有关本工程的图纸、技术资料、商务条款及涉及价格的内容。
5.甲方
5.1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负责按规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按合同约定参加工程验收、工程量确认、进度款确认,负责设计变更及隐蔽工程等现场资料的签证,负责年度结算、工程结算和变更价款的确认。
5.2.1提供现场道路;由乙方负责(除道路硬化所需混凝土由甲方提供外)
5.2.2其他设施;除临时设施(办公用房、工人宿舍)由甲方提供外,其余由乙方负责
6.乙方
6.1乙方的一般义务
6.1.1需要由乙方为其在施工现场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工作条件的乙方以及工作内容包括:
除及时完成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内乙方应完成的工作外,还需提供总包管理、配合及服务:
6.1.2乙方在工作中应主动配合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物业单位、其他分包人及其他相关协作单位在工作中已发生或将发生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作面交叉、工作内容配合等事宜,使之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目标实现的要求。
该总承包服务可在总包管理、配合及服务中一并考虑,包干使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6.1.2.1与甲方、建设单位配合:
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建设单位,提供准确的工程信息,并提出合理的、有建设性或创造性的、对工程进展有明显推进作用的意见或建议;
6.1.2.2监理单位配合:
乙方应主动配合监理的日常检查工作,根据监理要求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进行自检、互检,并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进行整改或补救,直至符合要求;
6.1.2.3与物业单位配合:
乙方应主动配合物业单位前期介入组的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请监理单位配合验收、复核。
房屋交付使用前,乙方应主动配合物业前期介入组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查并落实整改。
房屋交付使用后,乙方应主动配合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确保不影响建设单位(及小业主)的正常使用;
6.1.3与其他分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协调、配合:
乙方除了管理分包人(包括一切由甲方指定的分包人)外,还应主动协调他们的日常工作的开展,并最大程度的配合他们的工作,使整个工程的进展始终保持有序、稳定的施工节奏。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6.1.3.1给指定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及工地通路;已建好的道路等临时设施乙方无条件提供给指定分包人使用。
如因工程原因,需要乙方新建相关设施,则乙方与指定分包人另行协商;
6.1.3.2给指定分包人提供现有工地内外脚手架、水平及垂直运输通道等以共同使用;
6.1.3.3提供施工所需以保障工地安全之围网、围板等设施;
6.1.3.4对工地作看管、巡视以防盗窃;
6.1.3.5对已完成的且已办理移交乙方手续的半成品、成品提供产品保护(包括防水防风雨的措施),以防损坏;
6.1.3.6在施工中,负责按甲方或指定分包人提供的图纸或书面资料进行预留洞施工;
6.1.3.7提供现有垂直运输及外脚手架供各分包人运输材料、设备、机械(各分包人的大、中型设备、机械除外),乙方须协调好各分包人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及外脚手架的时间,在本合同工期内确保垂直运输机械及外脚手架供各分包人的使用时间能满足各专业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
各专业工程对垂直运输、外脚手架的使用须符合乙方主体工程进度的整体安排;
6.2乙方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6.2.1接收由甲方移交的一切资料及设施,清理工程现场及一切障碍物;
6.2.2负责办公生活区的安全保卫与清洁工作。
6.2.3临时照明和供电:
6.2.4生活区所有的用水费按甲方规定超出部份由乙方缴纳;
6.2.5配合建设单位销售:
6.2.5.1当建设单位进入销售阶段时,为配合售楼,需对施工现场进行美化、包装以及部分工程需提前施工完成(销售配合时间由建设单位另行提前通知),乙方应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如悬挑脚手架、安全防护围篱等),便于室内、外多工种联合作业,交叉施工。
提供样板房、样板景观开放临时用水用电管线和设施(水电费用建设单位承担)。
既要美化环境,又要保证施工安全。
乙方将此作为单独方案编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配合售楼引起的各种误工、赶工、窝工、机械占用、场地占用及各种施工措施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5.2为配合销售而提前需要施工的项目,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安排施工完毕;
6.3乙方的资料管理:
乙方应按国家法律、规范、标准及甲方的要求进行资料的管理、收集、整理,同时建立相关资料台帐,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要求整改至符合要求;
6.4乙方的成品保护:
竣工验收交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对所引起的任何损坏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若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成品保护,除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外,仍应按不超过合同价3%的价款向甲方另行支付违约金,成品保护要求详见甲方与建设单位(灵宝市裕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灵宝·购丰生活广场(天基·茂业广场)》附件《成品保护措施标准》。
6.5乙方自行分包
6.5.1乙方擅自替换自行分包人未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甲方有权勒令该分包人退场、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
6.5.2乙方自行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人结算,计入本工程合同总价。
由乙方负责向该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6.6其他约定:
6.6.6.1乙方的总承包管理行为违约责任:
乙方应积极主动的承担起总承包的管理职责,如果总承包管理行为、管理结果不到位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以下原则支付违约金:
6.6.6.1.1乙方必须指定不少于1名管理人员,专责进行分包管理、协调。
如果不派专职管理人员,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月的违约金。
6.6.6.1.2甲方、乙方提前1个月约定分包的进场时间。
若乙方不能及时按约定时间给分包提供进场条件,则首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5天之后,乙方仍不能给分包提供进场条件,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6.6.1.2分包进度管理:
指定分包人进场前,甲方、乙方、指定分包人三方书面确认不少于4个进度节点。
若由乙方原因造成指定分包人不能按时完成所确认的工程节点,则每拖延一个节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5万元违约金且不能免除乙方的相关责任。
6.6.1.3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移交结束期间,若现场发生失窃事件,失窃财物在乙方承包范围及照管范围内的,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6.1.4成品保护破坏:
产品移交前,乙方施工的成品遭到破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如初;指定分包人的成品移交给乙方后遭到破坏,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6.1.5工程签证;由指定分包人提出的签证事实,经甲方判定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则先由乙方与分包协商确定赔偿事项,如在10天内协商不成,则由甲方确定签证价格,并由乙方承担。
6.7履约担保:
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之内提交200万元履约保证金或以等价值的不动产进行履约担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一个月内返还履约担保金。
注;(履约担保金无息返还)
7、工程材料与设备:
8.1.3.1其他补充条款:
本工程木方由甲方统一采购,如现场有浪费现象,甲方有权处罚。
8.1.3.2乙方采购材料与设备
8.1.3.3所有甲指乙供/甲定乙供材料、设备在合同价款内的计价:
8.1.3.4乙方施工安装该等材料设备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干,已含在合同价款内,包括所需任何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采保费、二次搬运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联的费用。
甲供材料设备因乙方拒收、拒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延误及其他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8.1.3.5交通运输:
乙方施工所需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甲方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施工准备
甲方通过建设单位、监理人向乙方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时间为进场施工前7日。
10、进度与工期
10.1合同进度计划:
乙方需按甲方所报施工组织设计时需提交施工网络图,并标明关键线路,经建设单位、监理人书面确认后,形成最终的施工关键线路。
关键线路发生变化,需及时调整并经建设单位、监理人审核,形成新的施工关键线路。
1、10.2乙方必须按照建设单位及甲方提供的《主要节点工期控制表》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乙方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人的时间为施工前10日,节点延期违约金:
以上每个节点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5万元违约金。
2、甲方有权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0.3节点进度与总工期等要求:
实际开工时间与现合同约定时间偏差在15天以内,关键节点时间不予更改。
实际开工时间与现合同约定时间偏差在15天以外,需重新确定关键节点时间。
进度节点要求可相应顺延。
10.4如果因乙方原因乙方的实际竣工日期迟于计划竣工日期,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如果因乙方原因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各单位工程工期的相关控制节点完成工程,视为乙方违反节点工期约定,必须承担节点违约责任。
10.5承担甲方的其他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0.5.1因乙方原因延迟竣工,导致甲方的客户,向甲方提出的任何索赔以及甲方因索赔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10.5.2因乙方原因延迟竣工,导致甲方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增加额。
10.5.3其他条款:
无
10.5.4进度计划的修订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进度计划的修订,不能免除乙方的责任。
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仍应保证本工程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
10.5.5甲方导致的工期延误及停工:
因下述原因导致的在施工关键线路上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0.5.5.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10.5.5.2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能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或交验,导致乙方停工或无法开工。
10.5.5.3因建设单位或当地政府部门而非因乙方的过失,通知暂缓施工、停工或间断施工。
10.5.5.4设计变更或修改(对应最终施工图版)导致增加的工程量一次增加超过工程总价(按施工图核对确认)的10%。
10.5.5.5因甲方或建设单位导致的工期延误,按如下约定处理:
10.5.5.6甲方出具工程业务联系单,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停止施工后,乙方应当在收到正式书面通知48小时内组织甲方、建设单位、监理等对停工区域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施工机械、钢筋、周转材料、临时设施等数量进行核对,并报甲方进行书面确认,未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人员及生产资料,甲方一律不予认可。
10.5.7因不可预见、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在施工关键线路上造成工期延误,且乙方已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经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0.5.7逾期竣工违约金:
10.5.7.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10000元/天,由此引起的其他相关损失。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如乙方出现工期严重延误或进度达不到甲方项目部进度要求或其他不能按合同约定要求完成工程将导致甲方受到重大影响或损失的情形,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能按通知要求整改完毕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另派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或变更乙方承包范围,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另委托其他劳务班组实施而不需要取得乙方同意,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人工的60%予以结算;
11、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
11.1安全文明施工
11.1.1本工程施工现场应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三门峡市和灵宝市建委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关设施的设置、办法的制定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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