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质期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27211653
- 上传时间:2023-06-28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24.51KB
保质期管理制度.docx
《保质期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质期管理制度.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保质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及浙江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在浙江省内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的企业、个体经营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
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
(1)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
(2)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
(3) (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
(4) (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
(5) (五)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
(6) (六)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7) 食品经营者可与供货商自行商议临保期,但不得低于上述期限。
(8) 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9) 第三条 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
(10) (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
(11) (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
(12) (五)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
(13) (六)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14) 食品经营者可与供货商自行商议临保期,但不得低于上述期限。
(15) 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16) 第三条 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
(17)第四条 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提醒的方式可根据经营场所的规模确定,但要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
(18) 第五条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9) 大中型商场超市和有条件的其他食品经营者应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字样。
设置专区或专柜应根据食品特性,并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
(20) 未设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的,待售的临近保质期食品上应有统一的“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
(21) 第六条 与其他商品一起捆绑搭售的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必须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
捆绑搭售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22) 第七条 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每批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先进先出。
第八条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保障机制。
(一)落实专门的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人员,并加强对员工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的培训。
(二)建立营业场所临近保质期食品定时、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
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或统一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
(三)食品经营者应每天对临近保质期限食品进行检查,对尚未售出的到期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及时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
销毁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食品经营者销毁超过保质期食品,应确保该过期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
销毁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
北京原圃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超市营运部门 作业指导书:
门店商品保质期管理制度 编号:
版本:
01 生效日期:
页码:
第 2 页 共6页 起草人:
于海鸥 检查人:
戴全胜
批准人:
陈永强
机密 营运部规章与程序
4、对于某些重点商品保质期不符合送货规定但确实紧急需要而不能采到的,介于1/3与1/2之间的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介于1/2与2/3之间的由店长签字确认。
且必须与厂商签定协议,保证过2/3保质期能够退货。
(四)门店营运各部门 1、日常检查制度
(1)运营督导门店店长及各部门主管,必须建立商品保质期日常巡查机制。
安排专人兼任质量管理员每日一次检查卖场,每周一次检查库房。
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整改,重大异常必须立即上报超市事业部和品控部门。
(2)每日巡查必须有文字记录并有相关人员的签字确认以备超市事业部督促凭证。
2、储存管理
(1)各部门所有人应当按照保证商品安全的要求储存商品(特别是食品类商品),定期检查库存商品,及时清理临期和过期商品;
(2)库房存放的商品必须在醒目的位置标注明商品的条码、品名及商品到期日期,商品出库时应严格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3、销售管理
(1)散装食品上架时,该食品区质量管理员、促销员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配料表”信息包括:
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上架后,该食品区质量管理员、促销员应当每天或者定期对食品保质期进行逐件检查。
如将不同生产日期的散装食品混装销售,应当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最早的生产日期和最短的保质期。
配料表:
散装食品说明标签
商品编码 33337 商品名称 甜酸角 T 配料表 酸角、白砂糖 生产日期 保质期 12个月 食用方法 直接食用
贮存条件
常温干燥 厂商名称 天津宝发食品有限公司
厂址及电话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李家房子
(2)商品上架时,该商品区营业员、促销员应当对商品保质期进行逐件检查。
上架后,该商品区营业员、促销员应当每天或者定期对商品保质期进行逐件检查,陈列时应当做到旧货靠前、新货靠后,使商品按照保质期到期的先后顺序销售。
(3)本超市自制的包点、糕饼、快餐等食品,建立生产加工记录。
生产加工记录包括食品名称、用料成分、生产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上述自制食品(保质期较长的除外)应当做到当天生产,当天销售、当日未销售完的商品必须集中清理完毕,坚决不允许进行二次加工销售或者混入次日的生产原料中。
店长或部门经理必须进行检查,特别是食品添加剂品质问题。
n 主食厨房、豆腐房、现场制做蛋糕等现场制作需要具备的台帐有:
(进销台账)、(消毒台账)、(食品添加
剂台账),主食厨房新加(废弃油回收台账)
废弃油回收台账;进货台账
食品添加剂使用台
账
消毒台账
n 台账在使用过程中需注意每(周三)主管经理检查(签字)。
n 所有预包装二次加工的食品,在(2012年4月20日)以后生产的必须有(配料表),适用文件GB7718-2011。
(window.cproArray=window.cproArray||[]).push({id:
"u3054369"});
北京原圃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超市营运部门 作业指导书:
门店商品保质期管理制度 编号:
版本:
01 生效日期:
页码:
第 3 页 共6页 起草人:
于海鸥 检查人:
戴全胜
批准人:
陈永强
机密 营运部规章与程序
n 食品必须离地离墙(10)公分码放。
n (2013年1月1日)之后生产的二次加工的(预包食品)必须有(营养标签),适用文件GB28050-2011 (4)门店应当将临近保质期商品与正常商品区别开来,进行集中陈列或者采取降价销售,同时作出醒目提示:
“本区商品临近保质期,请消费者购买后在保质期内使用”;自制食品可在当天闭店前直接在自制食品销售区进行降价促销;在仓库内设立临期或过期商品集中存放点,并作出明确标识。
负责管理该专区的工作人员应当在每天闭店前对专区内的商品进行逐件检查,对未售出的到期商品,应当及时下架清点、做好记录后,移交防损部门进行处置。
(5)将正常商品与临期商品捆绑销售,或者将临期商品作为赠品的,应当在该商品销售货架上或者该临期商品上作出醒目提示。
(6)对过期商品和当天未售出的自制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后以捣碎等破坏性方式彻底销毁。
销毁情况应当如实记录,以备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散装商品保质期标准:
原圃超市食品销售
期限规定
六、临期商品处理方法
不可退货商品处理办法:
1、与采购进行协商争取相应的资源,减少毛利的损耗;
2、申请特价处理,建议初次特价为原售价的80%进行出清对该类商品集中陈列并标注“临期商品处理”等字样;
3、每星期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视处理情况进行原特价处理或继续降价处理; 4、最后仍未处理完的过期商品通过公司的报损流程进行报损处理。
可退货商品处理办法:
5、对门店不能处理的商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退货要求退回库房,退返供应商。
七、商品保质期检查工作流程图
(一)商品保质期检查工作流程图
(二) 临保商品及问题商品上报/处理时间规定:
1.主管、员工每周一到周三期间对卖场商品保质期进行系统检查并做登记上报。
2.部门经理每周四早上10点前,将临期商品明细及门店处理意见上传至总部商品部各处和总部超市事业部营运
超市卖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超市卖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有效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超市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临近保质期,是指距食品包装物上标明的最后保质日期的期限。
临近保质期食品,是在临近保质期内但尚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如下:
(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满之日前45天;
(二)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
(三)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
(四)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
(五)保质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
(function(){varimpMonitorUrls=[];varclickMonitorUrls=[];functionvisitUrl(url){varimg=newImage();img.src=url;returnimg;}functionvisitAllUrls(urls){for(vari=0;i relative;}.adv-logo{position: absolute;bottom: 1px;z-index: 100;}.ad-label{left: 1px;}.dsp-logo{right: 1px;} 天; (六)保质期在3天以上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 第三条 超市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条 超市应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提醒的方式可根据经营场所的规模确定,但要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 第五条 根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数量、特性以及门店的规模,因地制宜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相对集中陈列和销售有关食品,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请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字样。 设置专区或专柜应根据食品特性,并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 第六条 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的,或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要在该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 捆绑搭售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第七条 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每批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先进先出。 仓库区域要设立明显的退换货区域并加贴醒目标签,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员工误将过期食品上架销售。 (window.cproArray=window.cproArray||[]).push({id: "u3054369"}); 第八条 超市应建立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保障机制。 (一)建立营业场所临近保质期食品定时、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 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 (二)超市卖场应每天对临近保质期限食品进行检查,对尚未售出的到期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及时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者,并建立销毁记录台账。 销毁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经营者销毁超过保质期食品,应确保该过期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 销毁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和地点、销毁方式方法、承毁人、监销人等内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资料等。 家得乐超市榆树店商品保质期管理(暂行)规定 1,一般性商品保质期过三分之一但不超过二分之一由店长批准进店 2,一般性商品保质期过二分之一但不到顶期由采购批准进店 3,一般性商品保质期剩余四分之一为顶期商品由总经理批准进店 4,一般性商品保质期剩余五分之一以下为准清退期商品 5,一般性商品保质期剩余六分之一以下为清退期商品 6,一般性商品保质期剩余七分之一以下为准到期商品坚决不得销售商品 6,一般性商品进入顶期应进行退换货、促销、打折让利、出清处理 7,商品保质期的计算应将生产当日算为一天,如: 1日生产保质期21天,到21日当天即为过保质期商品。 8,商品保质期列表(不按比例计算,仅供参考) 商品保质期 (到) 1/3 (到) 1/2 顶期商品 (剩余天数) 准清退期商品 (剩余天数) 清退期商品 (剩余天数) 21天 7 10 6 5 4 30天 10 15 7 6 5 45天 15 22 11 9 7 60天 20 30 15 12 10 90天 30 45 22 18 15 6个月 2个月 3个月 45天 36天 1个月 12个月 4个月 6个月 3个月 75天 2个月 18个月 6个月 9个月 135天 108天 1个月 24个月 8个月 1年 6个月 5个月 4个月 30个月 10个月 15个月 7个月 6个月 5个月 36个月 1年 18个月 9个月 7个月 6个月 备注 保质期与保存期区别: 保质期是厂家向消费者作出的保证,保证在标注时间内产品的质量是最佳的,但并不意味着过了时限,产品就一定会发生质的变化。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果色、香、味没有改变,仍然可以食用。 但保存期则是硬性规定,是指在标注条件下,食品可食用的 最终日期。 超过了这个期限,质量会发生变化,不再适合食用,更不能用以出售 家得乐超市榆树店商品保质期管理(暂行)规定 1,一般性商品保质期过三分之一但不超过二分之一由店长批准进店 2,一般性商品保质期过二分之一但不到顶期由采购批准进店 3,一般性商品保质期剩余四分之一为顶期商品由总经理批准进店 4,一般性商品保质期剩余五分之一以下为准清退期商品 5,一般性商品保质期剩余六分之一以下为清退期商品 6,一般性商品保质期剩余七分之一以下为准到期商品坚决不得销售商品 6,一般性商品进入顶期应进行退换货、促销、打折让利、出清处理 7,商品保质期的计算应将生产当日算为一天,如: 1日生产保质期21天,到21日当天即为过保质期商品。 8,商品保质期列表(不按比例计算,仅供参考) 商品保质期 (到) 1/3 (到) 1/2 顶期商品 (剩余天数) 准清退期商品 (剩余天数) 清退期商品 (剩余天数) 21天 7 10 6 5 4 30天 10 15 7 6 5 45天 15 22 11 9 7 60天 20 30 15 12 10 90天 30 45 22 18 15 6个月 2个月 3个月 45天 36天 1个月 12个月 4个月 6个月 3个月 75天 2个月 18个月 6个月 9个月 135天 108天 1个月 24个月 8个月 1年 6个月 5个月 4个月 30个月 10个月 15个月 7个月 6个月 5个月 36个月 1年 18个月 9个月 7个月 6个月 备注 保质期与保存期区别: 保质期是厂家向消费者作出的保证,保证在标注时间内产品的质量是最佳的,但并不意味着过了时限,产品就一定会发生质的变化。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果色、香、味没有改变,仍然可以食用。 但保存期则是硬性规定,是指在标注条件下,食品可食用的 最终日期。 超过了这个期限,质量会发生变化,不再适合食用,更不能用以出售 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管理制度 一、在经营场所内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字样,明示牌应当完整、清晰。 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专柜)的设置应当符合食品标签标注的储存条件,并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 临近保质期食品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公众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接受公众监督。 同时,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并向消费者明示: “请您理性购买并注意在保质期内食用”,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根据食品保质期的不同,参考行业惯例,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时效和范围为: 1、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2、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3、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4、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5、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6、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 三、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兼)职人员岗位,并加强对员工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的培训,建立营业场所临近保质期食品定时、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实行负责人负责制。 如与供货商有临近保质期食品退货约定,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退货记录内容包括退货商品名称、规格、数量、退货时间等,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含电子签章)。 退货记录应建档备查。 四、每天对临近保质期食品进行检查,对尚未售出的到期食品,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及时销毁,建立销毁记录台账,销毁记录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销毁超过保质期食品,应确保该过期食品外包装一并销毁。 销毁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销毁时间和地点、销毁方式方法、承毁人、监销人等内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资料等。 五、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如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必须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妥善处理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出现的消费纠纷,严防因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管理不善而出现大量的消费者申(投)诉或举报 商品质量管理条例 目的: 为了加强商品监管力度和确保食品安全,提高各门店对商品管理水平,让各门店重视食品安全, 降低商品损耗,防止商品近期、过期,从而减少公司损失、现对商品质量作如下规定: 一、 销售商品保质期管理时间表: (一)、近期商品上报、下架时间表 商品保质期 近期商品上报时间 近期商品下架时间 备注 1个月 提前5天上报 提前3天下架 2个月 提前20天上报 提前5天下架 3个月 提前1个月上报 提前10天下架 6个月 提前2个月上报 提前20天下架 9个月 提前3个月上报 提前1个月下架 10个月 提前3个月上报 提前1个月下架 12个月 提前3个月上报 提前1个月下架 15个月 提前5个月上报 提前40天下架 18个月 提前6个月上报 提前50天下架 24个月 提前6个月上报 提前2个月下架 36个月 提前12个月上报 提前3个月下架 (二)、无退货商品/品牌 烟酒柜 食品部 用品部 1、 香烟系列 2、 惠氏奶粉系列、美赞臣奶粉系列 3、 洋酒系列 4、 五粮液、剑南春、茅台 5、 自采的英文版费列罗巧克力 6、 乐家杏仁糖 7、 鹰牌花旗参茶系列 8、 余仁生燕窝 1、 咀香园系列 2、 太古糖系列 3、 粤花罐头系列 4、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保质期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