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讲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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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讲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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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与解读与立法趋势分析及企业应用策略立法趋势分析及企业应用策略0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
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
讲师介绍讲师介绍梁艳松梁艳松我国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专家。
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首席我国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专家。
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首席顾问。
莱德管理咨询首席顾问、高级讲师。
顾问。
莱德管理咨询首席顾问、高级讲师。
梁艳松先生自梁艳松先生自20012001年起专门从事劳动争议诉讼及劳动法律研究工年起专门从事劳动争议诉讼及劳动法律研究工作,处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千余件,涉及北京、天津、山东、广作,处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千余件,涉及北京、天津、山东、广东、成都、重庆、浙江、江苏、上海、江西等地,对各地劳动地东、成都、重庆、浙江、江苏、上海、江西等地,对各地劳动地方法规有深入的了解。
并被邀参与方法规有深入的了解。
并被邀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司法解释案件审理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受聘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的起草工作,受聘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职仲裁员。
梁艳松先生拥有系统的劳动法与人力资源运用经验,并被多家公梁艳松先生拥有系统的劳动法与人力资源运用经验,并被多家公司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或劳动法专业顾问。
接受过凤凰卫视、南司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或劳动法专业顾问。
接受过凤凰卫视、南华早报、北京娱乐信报、第一财经、法制早报等多家媒体的采访,华早报、北京娱乐信报、第一财经、法制早报等多家媒体的采访,并被新浪网等十余家网络媒体大量转载。
并被新浪网等十余家网络媒体大量转载。
梁艳松先生有丰富的培训经验梁艳松先生有丰富的培训经验,多次受邀为高级培训师,对企事业多次受邀为高级培训师,对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从业者进行劳动法培训,授课足迹遍及全国各地,单位人力资源从业者进行劳动法培训,授课足迹遍及全国各地,并被北京大学、美国美联大学的高等院校聘请为客座教授。
并被北京大学、美国美联大学的高等院校聘请为客座教授。
0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
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
前前言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已于20082008年年11月月11日实施。
该法实施,对日实施。
该法实施,对于企业的管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提出了挑战,同时对于就有的企业管于企业的管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提出了挑战,同时对于就有的企业管理模式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
理模式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于日前向社会征求意于日前向社会征求意见,并将于近期修改后正式颁布。
条款内容基本上已经确定,对见,并将于近期修改后正式颁布。
条款内容基本上已经确定,对劳动劳动合同法合同法许多不明确的条款做出了补充规定。
草案共有许多不明确的条款做出了补充规定。
草案共有4545条,主要就劳条,主要就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关系、劳务派遣等方面的问题作了规定。
提前掌握系、劳务派遣等方面的问题作了规定。
提前掌握“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的规定,的规定,在在“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下,深层次的学习劳动合同法的操作技巧,对相关规定下,深层次的学习劳动合同法的操作技巧,对用人单位降低用工风险至关重要。
用人单位降低用工风险至关重要。
0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
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
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关系的定义第三条第三条劳动合同法所称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合同法所称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权利义务关系。
释义:
释义:
11主体适格:
主体适格:
用人单位:
依法成立并经过注册。
用人单位:
依法成立并经过注册。
劳动者:
年满十六周岁(演艺、体劳动者:
年满十六周岁(演艺、体育等特殊行业经批准除外),未达育等特殊行业经批准除外),未达到法定退休条件,且不具备其他身到法定退休条件,且不具备其他身份。
份。
22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属于用单位主要生产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属于用单位主要生产经营范围及服务范围。
经营范围及服务范围。
33管理权限:
管理权限:
用人单位的主要规章制度对于劳动用人单位的主要规章制度对于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具有管理者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具有管理职能。
职能。
44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
劳动者通过劳动,定期获取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者通过劳动,定期获取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
0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
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
用人单位定义:
用人单位定义: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特殊情况:
特殊情况:
A.A.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BB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四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用人单位。
织,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用人单位。
0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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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明明确:
确:
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为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为用工之日。
用工之日。
应注意:
应注意:
自即日起,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基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的自即日起,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基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即行确立,如:
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的缴纳等等。
权利义务即行确立,如:
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的缴纳等等。
0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
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一)-订立后,履行前订立后,履行前第五条第五条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至用工之日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尚未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至用工之日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尚未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无需承担劳动者的医疗费用等责任,也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用人单位无需承担劳动者的医疗费用等责任,也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
1.1.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为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为“用工之日用工之日”,而非,而非“劳动合同签订之日劳动合同签订之日”。
2.2.签订劳动合同后至用工之日前,双方均有反悔的权利,但应按照约签订劳动合同后至用工之日前,双方均有反悔的权利,但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该违约责任,法律并未设置任何约束。
定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该违约责任,法律并未设置任何约束。
3.3.该类情况一般发生在:
该类情况一般发生在:
aa、通过猎头公司招用的高级人才之间;、通过猎头公司招用的高级人才之间;bb、接收招用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之间。
、接收招用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之间。
0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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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二)-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第六条第六条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11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位可以提前33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
1.1.该规定仅适用于自用工之日起该规定仅适用于自用工之日起11个月内,且必须是以劳动者拒不签订个月内,且必须是以劳动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前提。
书面劳动合同为前提。
2.2.可以在此一个月内对劳动者进行试用,借以避免试用期运用所带来可以在此一个月内对劳动者进行试用,借以避免试用期运用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的法律风险。
3.3.该条款不利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但在当前社会现状下,亦可理该条款不利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但在当前社会现状下,亦可理解为对用人单位利益的一种妥协。
解为对用人单位利益的一种妥协。
0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
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三)-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劳动合同的签订
(二)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劳动合同的签订
(二)第七条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1个月不满个月不满1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关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关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2倍工资的规定执行,倍工资的规定执行,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拒不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拒不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1.用人单位应坚决杜绝存续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的情形,否则不用人单位应坚决杜绝存续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的情形,否则不仅要承担双倍工资,还有可能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仅要承担双倍工资,还有可能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2.已经订立劳动合同,并即将履行完毕的,必须在原合同到期前办理已经订立劳动合同,并即将履行完毕的,必须在原合同到期前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或终止手续。
劳动合同续订或终止手续。
3.3.实施条例(草案)第六条和第七条有效的帮助企业规避了劳动者恶实施条例(草案)第六条和第七条有效的帮助企业规避了劳动者恶意拒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应认真加以注意。
意拒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应认真加以注意。
0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
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俱乐部: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四)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四)-工作年限的计算工作年限的计算第九条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中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中的“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工作满十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用工时间。
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用工时间。
因行政命令、业务划转等非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劳动者转到新用人单位因行政命令、业务划转等非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劳动者转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1.1.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按劳动者实际工龄计算;连续两次订立劳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按劳动者实际工龄计算;连续两次订立劳动合同的次数,自动合同的次数,自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新订和续订时起算。
实施后新订和续订时起算。
2.2.因行政命令、业务划转等原因导致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的,工龄因行政命令、业务划转等原因导致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的,工龄连续计算。
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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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五)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五)-劳动合同的补签劳动合同的补签第第十十条条用用人人单单位位未未在在开开始始用用工工时时订订立立书书面面劳劳动动合合同同,之之后后补补订订劳劳动动合合同同的的,劳劳动动合合同同期期限限自自用用工工之之日日起起计计算算。
依依照照劳劳动动合合同同法法约约定定试试用用期期的的,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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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 合同法 实施 条例 草案 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