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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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专题十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一、公司司法强制解散的条件一、公司司法强制解散的条件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2)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3)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
请求。
【如何判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了严重困难?
如何判断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了严重困难?
】1.“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解释的解释
(1)公司股东或董事之间发生严重纠纷或者分歧,)公司股东或董事之间发生严重纠纷或者分歧,导致公司不能按照正常法律程序作出决策,公司业导致公司不能按照正常法律程序作出决策,公司业务处于显著停顿状态,而股东对打破这种僵局又无务处于显著停顿状态,而股东对打破这种僵局又无能为力,为此公司正在遭受或者将遭受不可弥补的能为力,为此公司正在遭受或者将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
损害。
专题十专题十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
(2)公司股东在表决权上陷入僵局,而且在连续两)公司股东在表决权上陷入僵局,而且在连续两个年度会议日期的期间不能选出任期届满的董事、个年度会议日期的期间不能选出任期届满的董事、监事、经理及其继任者。
监事、经理及其继任者。
(3)公司的资产正被滥用或流失,如董事不当挪用、)公司的资产正被滥用或流失,如董事不当挪用、处分公司资产,危及公司的存续,而股东对此无能处分公司资产,危及公司的存续,而股东对此无能为力。
为力。
(4)股东遭受不当行为侵害,针对单个侵权行为的)股东遭受不当行为侵害,针对单个侵权行为的救济已不再有效,公司成了侵害股东的工具。
救济已不再有效,公司成了侵害股东的工具。
(5)其他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原因。
)其他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原因。
专题十专题十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如何认定重大损失如何认定重大损失】
(1)股东权利无法行使。
)股东权利无法行使。
(2)分红大量减少。
)分红大量减少。
(3)股权价值大幅贬值。
)股权价值大幅贬值。
(4)公司财产被少数股东控制并滥用,财务状况不)公司财产被少数股东控制并滥用,财务状况不明,严重危及公司存续。
明,严重危及公司存续。
(5)公司业务显著停顿,公司面临破产边缘。
)公司业务显著停顿,公司面临破产边缘。
(6)公司业务不能正常开展,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公司业务不能正常开展,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能遭受巨额违约金的索赔。
可能遭受巨额违约金的索赔。
(7)公司少数股东利用公司从事不当业务,公司可)公司少数股东利用公司从事不当业务,公司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专题十专题十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股东是否需要穷尽其他所有途径股东是否需要穷尽其他所有途径】
(1)通过自力救济的方式先行和解,就股东的退股、)通过自力救济的方式先行和解,就股东的退股、除名、转让股权或者表决解散等事宜进行协商。
除名、转让股权或者表决解散等事宜进行协商。
(2)在公司决议违法的情况下,通过公权力救济的)在公司决议违法的情况下,通过公权力救济的方式,提出撤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方式,提出撤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之诉。
议之诉。
(3)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对)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侵权之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侵权之诉。
(4)在公司拒绝分红或者非法转让公司财产的情况)在公司拒绝分红或者非法转让公司财产的情况下,提出收购股权之诉。
下,提出收购股权之诉。
专题十专题十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二、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的确定二、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的确定1.原告原告公司法第公司法第183条: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条: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单独持有表决权不足百分之十的,两个或者两)单独持有表决权不足百分之十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股东的股份表决权累计超过百分之十,起个以上的股东的股份表决权累计超过百分之十,起诉时应视为诉时应视为“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2)如果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了)如果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了“持有公司全部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低于百分之十的股东,有权在特定事由发东表决权低于百分之十的股东,有权在特定事由发生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生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原告可否基于该规定原告可否基于该规定起诉?
起诉?
专题十专题十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2.被告被告公司法公司法183条没有明确列出公司司法解散之诉的被告。
条没有明确列出公司司法解散之诉的被告。
观点:
观点:
(1)被告应该是公司的其他股东。
因属于变更股东间合同)被告应该是公司的其他股东。
因属于变更股东间合同关系的诉讼。
关系的诉讼。
(2)被告应当是公司。
因直接承担法律后果的是公司。
)被告应当是公司。
因直接承担法律后果的是公司。
(3)被告是公司,应列控制股东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
)被告是公司,应列控制股东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
【被告为公司被告为公司】
(1)公司法律人格面临消灭而进入清算状态均直接作用于)公司法律人格面临消灭而进入清算状态均直接作用于公司本身。
公司本身。
(2)公司契约理论并不能否定公司人格的独立性。
)公司契约理论并不能否定公司人格的独立性。
(3)公司解散所解散的是与公司组织相关的全部法律关系。
)公司解散所解散的是与公司组织相关的全部法律关系。
(4)被告为公司能够赋予公司举证申辩的机会,便于法官)被告为公司能够赋予公司举证申辩的机会,便于法官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专题十专题十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公司为被告。
3.公司其他股东的诉讼地位公司其他股东的诉讼地位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4条:
条: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诉讼。
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准许。
【是否每案都需要其他股东全部参与诉讼?
是否每案都需要其他股东全部参与诉讼?
】
(1)每个股东都参与诉讼可能导致诉讼过程被延长,)每个股东都参与诉讼可能导致诉讼过程被延长,影响纠纷解决。
影响纠纷解决。
(2)控制股东必须参加诉讼。
)控制股东必须参加诉讼。
公司僵局大都由于控制股东压制中小股东引起。
公司僵局大都由于控制股东压制中小股东引起。
专题十专题十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三、受理程序三、受理程序
(一)案件受理费的性质及收取标准
(一)案件受理费的性质及收取标准按照非财产案件每件收取按照非财产案件每件收取50-100元。
元。
(二)限制滥用诉权的措施
(二)限制滥用诉权的措施日本公司法:
当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后,该公司日本公司法:
当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后,该公司可以请求法院命令原告提供相应的担保,不过在可以请求法院命令原告提供相应的担保,不过在提出担保请求时,公司要说明股东提起解散之诉提出担保请求时,公司要说明股东提起解散之诉是处于恶意;当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如果在诉讼是处于恶意;当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有证据证明原告存在恶意或重大过失,法过程中有证据证明原告存在恶意或重大过失,法院可以判决原告对其恶意诉讼给公司造成的各种院可以判决原告对其恶意诉讼给公司造成的各种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专题十专题十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四、公司司法解散之诉实体审理问题四、公司司法解散之诉实体审理问题法国:
法庭根据一个股东基于正当理由,尤其在一个股东不法国:
法庭根据一个股东基于正当理由,尤其在一个股东不履行其义务或股东之间因不和致使公司管理陷于瘫痪的情履行其义务或股东之间因不和致使公司管理陷于瘫痪的情况下提出的请求而判决提前解散公司。
况下提出的请求而判决提前解散公司。
德国:
如果公司所追求之目的不可能达到,或者存在由公司德国:
如果公司所追求之目的不可能达到,或者存在由公司其他情况决定的应予解散的重大理由时,公司可以通过法其他情况决定的应予解散的重大理由时,公司可以通过法院判决而解散,而在这其中,股东相互之间存在的根深蒂院判决而解散,而在这其中,股东相互之间存在的根深蒂固的、难以消除的而且直接威胁企业存续的冲突就是其中固的、难以消除的而且直接威胁企业存续的冲突就是其中一个因素。
一个因素。
日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诉讼请求解散公司事由是日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诉讼请求解散公司事由是
(1)在业务执行上处于严重困难的状况,对于公司产生)在业务执行上处于严重困难的状况,对于公司产生不能恢复的损害或有产生不能恢复的损害危险的;(不能恢复的损害或有产生不能恢复的损害危险的;
(2)公司财产的管理或处分造成严重后果,并危及公司存立的。
公司财产的管理或处分造成严重后果,并危及公司存立的。
专题十专题十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美国:
申请解散公司的股东必须证明以下事实:
美国:
申请解散公司的股东必须证明以下事实:
(1)董事在公司事务管理的问题上陷入僵局,股东)董事在公司事务管理的问题上陷入僵局,股东对打破这种僵局无能为力,而且由于这一僵局,公对打破这种僵局无能为力,而且由于这一僵局,公司正在遭受或者将要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或者公司正在遭受或者将要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或者公司的业务和事务已经无法根据股东的利益要求进行司的业务和事务已经无法根据股东的利益要求进行下去;(下去;
(2)董事或那些控制公司的人曾经实施过、)董事或那些控制公司的人曾经实施过、正在实施或者将要实施非法、压制或者欺诈行为;正在实施或者将要实施非法、压制或者欺诈行为;(3)股东在表决权上陷入僵局,而且在至少包括)股东在表决权上陷入僵局,而且在至少包括两个连续年度会议日期期间内,不能选出任期届满两个连续年度会议日期期间内,不能选出任期届满董事的继任者;(董事的继任者;(4)公司的资产正在被滥用或者)公司的资产正在被滥用或者减损。
减损。
专题十专题十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二:
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专题十专题十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公司司法解散法律问题研究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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