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法律法规5-2016.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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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法律和法规(第五讲)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刘凯Development课程安排课程安排n总课时:
总课时:
32课时课时n第一章第一章信息安全法概述信息安全法概述4学时学时n第二章第二章纯正的计算机犯罪纯正的计算机犯罪4学时学时n第三章第三章不纯正的计算机犯罪不纯正的计算机犯罪4学时学时n第四章电子证据及计算机取证第四章电子证据及计算机取证4学时学时n第五章第五章与信息安全相关的热点问题与信息安全相关的热点问题12学时学时n第六章第六章计算机安全与道德规范计算机安全与道德规范2学时学时n第七章第七章计算机犯罪对策计算机犯罪对策2学时学时nbiti_n口令:
口令:
12345678教材及参考书教材及参考书n教材:
教材:
n信息安全法教程信息安全法教程n麦永浩麦永浩袁翔珠袁翔珠著著武汉大学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12n参考书:
参考书:
n信息法研究信息法研究n娄耀雄娄耀雄著著人民法院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8n信息安全法研究信息安全法研究n马民虎马民虎主编主编陕西人民出版社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11n网络法学网络法学n张楚张楚主编主编高等教育出版高等教育出版2003.5n法律基础法律基础n教育部社科司教育部社科司组编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7第三章第三章不纯正的计算机犯罪不纯正的计算机犯罪所谓不纯正的计算机犯罪,亦称非典型性计算机犯罪或准计所谓不纯正的计算机犯罪,亦称非典型性计算机犯罪或准计算机犯罪,指既可以用信息科学技术实施也可以用其他方法实施算机犯罪,指既可以用信息科学技术实施也可以用其他方法实施的犯罪,即的犯罪,即刑法刑法第第287条举例并概括规定的利用计算机实条举例并概括规定的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
这类犯罪不下于百种罪名。
但是,首先应排除罪。
这类犯罪不下于百种罪名。
但是,首先应排除刑法刑法第第285条和第条和第286条规定的条规定的6种具体犯罪,其次应排除刑法分则明种具体犯罪,其次应排除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必须以信息科学技术以外的、其他特定犯罪方法实施的犯文规定必须以信息科学技术以外的、其他特定犯罪方法实施的犯罪,最后还应排除利用信息科学技术根本不能实施的犯罪,如强罪,最后还应排除利用信息科学技术根本不能实施的犯罪,如强奸罪、非法搜查罪等,就不可能利用信息科学技术实施。
奸罪、非法搜查罪等,就不可能利用信息科学技术实施。
上节课的回顾上节课的回顾n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n概念、构成、界限概念、构成、界限n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应用程序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应用程序罪n概念、构成、界限概念、构成、界限n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罪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罪n概念、构成、界限概念、构成、界限本节课主要内容本节课主要内容n不纯正的计算机犯罪的概念不纯正的计算机犯罪的概念n利用计算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利用计算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n利用计算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利用计算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n利用计算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利用计算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3.1不纯正的计算机犯罪的概念不纯正的计算机犯罪的概念3.2利用计算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利用计算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罪3.2.1利用计算机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罪利用计算机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罪3.2.2利用计算机实施煽动颠覆国家利用计算机实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政权罪3.2.3利用计算机实施间谍罪利用计算机实施间谍罪3.2.4利用计算机实施为境外窃取、利用计算机实施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情报罪3.3利用计算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利用计算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罪3.3.1利用计算机实施破坏交通工具利用计算机实施破坏交通工具罪罪3.3.2利用计算机实施破坏交通设施利用计算机实施破坏交通设施罪罪3.3.3利用计算机实施劫持航空器罪利用计算机实施劫持航空器罪课时安排课时安排3.3.4利用计算机实施破坏广播利用计算机实施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3.4利用计算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利用计算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的犯罪3.4.1利用计算机实施走私淫秽物利用计算机实施走私淫秽物品罪品罪3.4.2利用计算机实施内幕交易、利用计算机实施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泄露内幕信息罪3.4.3利用计算机实施编造并传播利用计算机实施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3.4.4利用计算机实施信用卡诈骗利用计算机实施信用卡诈骗罪罪3.4.5利用计算机实施侵犯著作权利用计算机实施侵犯著作权罪罪3.4.6利用计算机实施侵犯商业秘利用计算机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罪密罪3.4.7利用计算机实施合同诈骗罪利用计算机实施合同诈骗罪3.1不纯正的计算机犯罪的概念不纯正的计算机犯罪的概念不纯正的计算机犯罪不纯正的计算机犯罪亦称非典型性计算机犯罪或准计算机犯罪,指既亦称非典型性计算机犯罪或准计算机犯罪,指既可以用信息科学技术实施也可以用其他方法实施可以用信息科学技术实施也可以用其他方法实施的犯罪,即的犯罪,即刑法刑法第第287条条举例并概括规定的举例并概括规定的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
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
应排除的犯罪情况应排除的犯罪情况l这类犯罪首先应排除这类犯罪首先应排除刑法刑法第第285条和第条和第286条条规定的规定的6种具体犯罪。
种具体犯罪。
l其次应排除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必须以信息科学技术以其次应排除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必须以信息科学技术以外的、其他特定犯罪方法实施的犯罪。
外的、其他特定犯罪方法实施的犯罪。
l最后还应排除利用信息科学技术根本不能实施的犯罪,最后还应排除利用信息科学技术根本不能实施的犯罪,如强奸罪、非法搜查罪等。
如强奸罪、非法搜查罪等。
3.1不纯正的计算机犯罪的概念不纯正的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九287条增加:
条增加: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或者单处罚金。
(一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2利用计算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利用计算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犯罪3.2.13.2.1利用计算机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罪利用计算机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罪本罪的概念本罪的概念根据根据刑法刑法第第103条第条第2款的规定,煽动款的规定,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故意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破坏分裂国家罪是故意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国家统一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本罪的构成本罪是集合的构成类型,分为基本罪和重罪两个构成类型,具有相本罪是集合的构成类型,分为基本罪和重罪两个构成类型,具有相应的两个法定刑档次。
其中,本罪的应的两个法定刑档次。
其中,本罪的基本罪是行为犯基本罪是行为犯,由,由一般主体、一般主体、犯犯罪故意、特罪故意、特定定犯罪目的、单一危害行为、特定犯罪对象、被害犯罪目的、单一危害行为、特定犯罪对象、被害法益六个要件构成法益六个要件构成。
本罪重罪的既遂形态是。
本罪重罪的既遂形态是主体加重犯或者行为加主体加重犯或者行为加重犯重犯,其构成要件是在基本罪构成要件的基础上,具备,其构成要件是在基本罪构成要件的基础上,具备“首要分子首要分子”或者或者“罪行重大罪行重大”这两个要件之一;只要具备其中一个选项,这两个要件之一;只要具备其中一个选项,便可成立本罪的重罪。
行为成立本罪,必须齐备一个构成类型的既便可成立本罪的重罪。
行为成立本罪,必须齐备一个构成类型的既定构成要件;如果缺少该构成类型的任何一个要件,该种犯罪便不定构成要件;如果缺少该构成类型的任何一个要件,该种犯罪便不能成立。
能成立。
3.2利用计算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利用计算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犯罪3.2.13.2.1利用计算机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罪利用计算机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罪区分的界限区分的界限要认定具体行为是否构成本罪,除了严格对照要认定具体行为是否构成本罪,除了严格对照该行为是否符合并齐备本罪的构成要件外,还该行为是否符合并齐备本罪的构成要件外,还应当注意分析如下几个问题:
应当注意分析如下几个问题:
本罪与非罪的界本罪与非罪的界限限;本罪与分裂国家罪的界限本罪与分裂国家罪的界限;本罪与煽动颠本罪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界限覆国家政权罪的界限;本罪的法定刑本罪的法定刑根据根据刑法刑法第第103条第条第2款的规定款的规定,犯本罪基本罪的,处,犯本罪基本罪的,处5年年以以下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重;犯本罪重罪的处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刑法第第56条、第条、第113条的规条的规定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根据刑法刑法第第106条条的的规规定,与定,与境境外外机机构、组构、组织、个织、个人人相相勾勾结结犯犯本本罪罪的,从重处罚。
的,从重处罚。
3.2利用计算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利用计算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犯罪3.2.13.2.1利用计算机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罪利用计算机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罪相关法律相关法律相关法规相关法规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下列行为属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下列行为属于于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法第四条所称第四条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
(二)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
(二)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四)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四)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项任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项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二、为了维护国,二、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
(一)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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