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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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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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前言
本监理细则是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和项目监理工作要求,由项目监理机构参照本项目的监理规划,结合本项目专业工程的特点和监理工作实际情况编制。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建筑物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选用节能型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及其维护保养等活动。
一、编写依据
1.1经批准的本项目《监理规划》。
1.21#宿舍楼等三项(武警边防部队编辑发行中心综合楼)施工图。
1.3经批准的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二、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概况和特点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将建筑节能工程划分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监控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符合要求,同时强调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1工程概况;
2.1.1工程名称:
1#宿舍楼等三项(武警边防部队编辑发行中心综合楼)
2.1.2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于五环外大兴亦庄开发区,大羊坊桥京津塘高速东侧,西北临经海一路和科创一街。
2.1.3本工程由一栋十四层的塔楼和一栋四层裙房组成,塔楼功能为宿舍楼,裙房功能为办公楼,地下三层,标高±0.000~-2.100为设备夹层,其余三层为汽车库。
2.1.4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4548.38㎡,其中地上面积14448㎡,地下面积10100.38㎡,建筑占地面积1757.19㎡,建筑高度45.0m.
2.1.5结构形式:
基础为伐板基础,地下车库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宿舍楼为剪力墙结构,办公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1.6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后勤部。
监理单位:
北京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南通启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北京市立信铭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北京城乡建设勘察设计研究院
2.2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特点、难点
2.2.1本工程宿舍楼建筑节能执行北京市《建筑节能标准》(DBJ11-602-2006);办公楼为乙类公共建筑,建筑节能执行北京市《建筑节能标准》(DB11/687-2009).具体数据见下表:
宿舍楼
办公楼
体形系数
0.150
0.193
方向
南向
北向
东向
西向
南向
北向
东向
西向
窗墙面积比
0.344
0.241
0.116
0.116
0.156
0.312
0.242
0.683
2.2.2墙体节能工程:
本工程地下内隔墙体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地上外墙采用填充砌块和普通轻集料加气砌块,外粘60mm厚玻璃纤维板(耐火极限≥2.0h),传热系数≤0.56W/(㎡.K);内墙采用普通轻集料砌块。
100mm隔墙采用增强陶粒板条。
普通轻集料砌块墙容重≤1000㎏/m3,传热系数≤0.55W/(㎡.k),增强陶粒板隔墙容重≤800㎏/m3.首层外采用灰色干挂石材,主墙面采用白色和米色高级外墙涂料。
2.2.3幕墙节能工程:
办公楼西侧外墙采用120系列横隐竖明玻璃幕墙,幕墙玻璃为(6+12A+6)mm中空钢化玻璃,玻璃框架采用黑色断桥铝合金。
2.2.4门窗节能工程;地下防火门采用钢质防火门,外门均采用黑色断桥铝合金门框中空玻璃,其余采用木门(特殊要求的除外);地上部分,宿舍户门采用具有防盗,隔声,保温(k<2.0)功能的甲级防火门。
户内门为木门,管道井检修井门采用钢质防火门。
楼梯间门,前室门,电梯机室门均采用钢质防火门;窗,外窗均采用黑色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
门窗玻璃颜色一般为白玻璃,卫生间采用磨砂玻璃,单块玻璃面积大于1.5㎡时采用安全玻璃。
首层外玻璃门均采用安全钢化玻璃,传热系数≤2.7W/(㎡.K)。
外门窗隔声要求>30dB,户门隔声要求>25dB.
2.2.5屋面节能工程:
屋面采用憎水膨珠砂浆保温,(做法见10BJ2-Ⅱ平屋48),传热系数≤0.51W/㎡k.空调板和二层挑出去雨棚保温材料采用60mm厚玻璃纤维板,(做法见10BJ2-Ⅱ,外墙A5).楼地面采用20mm厚超细玻璃纤维保温,传热系数≤1.25W/(㎡.k).
2.2.6采暖节能工程:
本工程设冬季集中供暖,分户计量连续供暖设计,采暖热源由换热站供给采暖热水。
本工程换热站位于地下一层,负荷侧的一次水循环泵采用变频控制,供暖补水系统在小区换热站内解决。
住宅采暖按下供下回式垂直双管系统设计,办公部分供水管道系统为异程式,立管按下供下回式垂直双管系统设计。
散热器类型选用钢制椭管二柱型散热器。
每组散热器均安装手动放气阀一个,供水直管上安装高阻力两通恒温阀一个,回水支管上安装铜截止阀一个。
宿舍部分采用三级热计量,即换热站内总计量,宿舍楼部分管道层热力入口计量,分户计量;办公部分采用二级热计量,即换热站内总计量,各系统管道层入口计量,宿舍部分各户热量表采用积分和流量合为一体的整体式机械旋翼热量表。
阀门,普通阀门口径≤32mm采用全铜截止阀,阀门口径≥40mm采用钢制蝶阀,阀门工作压力1.6MPa.。
管井,地下一层内,管道,管件均做保温,保温材料采用离心玻璃棉壳(密度≥60Kg./m3);
太阳能:
.本工程设太阳能集中供水系统,提供宿舍内淋浴用水。
卫生洁具及五金配件均采用节水型产品,卫生器具及五金配件应符合京建材[2005]1095号<<节能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2002)的要求。
不采暖楼梯间及管道井内管道需做保温处理,做法为30mm的难燃B1级聚乙烯管壳外缠难燃B1级白色防火铝箔,人头上方的生活给排水管均需做防结露处理,做法为15mm的难燃B1级聚乙烯管壳外缠B1级白色防火铝箔。
2.2.7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
宿舍,厨房为自然通风,地上一层其他房间及办公部分2~4层各房间为自然通风,地下车库采用诱导风机通风系统,其余采用机械排风系统。
本工程一层及二至四层办公部分空调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的形式,风机盘管是变频多联式空调,室外机放置于办公部分屋面,选用环保型冷媒R22,新风系统采用新风换热机。
2.2.8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充分利用天然光源采光,一般场所为荧光灯或其它节能型灯具,不得采用白炽灯,色温应在2500k~5000k之间,所有荧光灯应用电子整流器,其功率因数值不得低于0.9,所有荧光灯整流器均应符合国家能效标准。
本工程所使用的电梯,风机,水泵等设备均应采用节能措施。
2.3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量概况表
主要分项工程
主要材料
数量
主要施工设备
备注
墙体节能工程
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轻集料加气砌块,增强陶粒板条,玻璃纤维板,
幕墙节能工程
断桥铝合金,中空安全玻璃
门窗节能工程
钢质防火门,断桥铝合金门窗框,白玻璃,安全玻璃
屋面节能工程
最薄处100mm厚水加气砼块,80岩棉板保温。
地面节能工程
超细无机纤维
采暖节能工程
暖气片、保温材料,太阳能,阀门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风机盘管、保温材料
给排水节能工程
聚乙烯管壳,铝箔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电线、电缆、灯具
三、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3.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3.1.1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3.1.2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3.1.3建筑节能设计交底。
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3.1.4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3.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3.2.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
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
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3.2.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3.2.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3.2.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2.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3.2.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3.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3.3.1参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3.3.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3.3.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3.3.4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3.3.5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目标确定
根据监理合同、承包合同要求,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目标确定为:
合格。
本项目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及主要控制点如下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项工程
主要验收内容
1
墙体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
2
幕墙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汽层;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等
3
门窗节能工程
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
4
屋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
5
地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
6
采暖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调试等
7
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
8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
9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
10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冷、热原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
4.2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主要分项工程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2.1墙体节能工程
(1)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2)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3)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a.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b.保温层粘结或固定;
c.锚固件;
d.增强网铺设;
e.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f.预制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g.现场喷涂或浇筑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h.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i.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4)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5)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b.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4.2.2幕墙节能工程
(1)附着于主体结构上的隔汽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2)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型材时,隔热型材生产厂家应提供型材所使用的隔热材料的力学性能和热变性性能试验报告。
(3)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a.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
b.幕墙周边与墙体的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
c.构造缝、结构缝;
d.隔汽层;
e.热桥部位、断热接点;
f.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
g.冷凝水收集和排放构造;
h.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
(4)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5)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划分,可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执行。
4.2.3门窗节能工程
(1)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2)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3)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a.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b.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c.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4)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b.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4.2.4屋面节能工程
(1)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2)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a.基层;
b.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的缝隙填充质量;
c.屋面热桥部位;
d.隔汽层。
(3)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隔热层受潮、浸泡或受损。
4.2.5地面节能工程
(1)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2)地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a.基层;
b.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c.保温材料粘结;
d.隔断热桥部位。
(3)地面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a.检验批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
b.当面积超过200m2时,每200m2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2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c.不同构造做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4.2.6采暖节能工程
采暖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楼层等进行。
4.2.7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楼层等进行。
4.2.8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分别按冷源和热源系统及室外管网进行。
4.2.9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第3.4.1条的规定执行。
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2)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4.2.10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1)监测与控制系统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执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相关章节的规定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规定。
(2)监测与控制系统验收的主要对象应为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和配电与照明所采用的监测与控制系统,能耗计量系统以及建筑能源管理系统。
建筑节能工程所涉及的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冷热电联供系统、能源回收利用以及其他与节能有关的建筑设备监控部分的验收,应参照本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3)监测与控制系统的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复核。
当复核结果不能满足节能要求时,应向设计单位提出修改建议,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并经原节能设计审查机构批准。
(4)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制定系统控制流程图和节能工程施工验收大纲。
(5)监测与控制系统的验收分为工程实施和系统检测两个阶段。
(6)工程实施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随工程实施过程进行,分别对施工质量管理文件、设计符合性、产品质量、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对隐蔽工程和相关接口进行检查,同时,应由详细的文字和图像资料,并对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不少于168h的不间断试运行。
(7)系统检测内容应包括对工程实施文件和系统自检文件的复核,对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安装质量、系统节能监控功能、能源计量及建筑能源管理等进行检查和检测。
系统检测内容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系统检测结果是监测与控制系统的验收依据。
(8)对不具备试运行条件的项目,应在审核调试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模拟检测,以检测监测与控制系统的节能监控功能。
五、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5.1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方法
5.1.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要点
5.1.1.1工程监理单位应针对与项目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从事工程监理的人员进行培训,相关监理人员应熟悉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
同时,项目监理部应在现场配备有建筑节能法规文件及相关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5.1.1.2监理机构应对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进行审查。
5.1.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
1、审验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
2、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进行签认。
5.1.1.4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5.1.1.5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将建筑节能监理专项方案纳入其中,并在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编制符合建筑节能工程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5.1.1.6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和人员素质是否符合要求,查验施工单位建筑节能相关人员如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等参加建筑节能培训的情况。
5.1.2施工阶段的监理要点
5.1.2.1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项目所用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
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材料。
1、审查质量证明资料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节能标准,是否取得建筑节能产品认定标识证书(产品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2、依照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对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实行进场检测的见证取样和审查复检报告。
进场检测的内容主要包括:
(1)外墙保温系统组成材料:
保温板材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压缩强度、尺寸稳定性;
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其他保温材料的热工性能;
(2)外墙及分户墙用墙体材料的保温隔热性能;
(3)外门、外窗的保温隔热性能和气密性能等。
3、检查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设备、构配件。
5.1.2.2当施工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部门“三新核准”证书),并制定专项的施工方案。
监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5.1.2.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筑节能标准、规范要求,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以及墙体保温、屋面保温隔热、玻璃幕墙等工程隐蔽前的施工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形成旁站监理记录。
5.1.2.4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地、有目的地针对外墙、外窗、阳台门、户门、屋面、分户墙、楼板、底部自然通风的架空楼板和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系统等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测。
主要检查内容有:
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
4、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应形成《监理工程师检查记录表》。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应采用照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行为和降低建筑节能材料、施工质量标准行为无法制止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仍无法制止时应报告政府监督机构。
5.1.2.5监理机构应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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