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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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讲座安全管理讲座刑法刑法郭磊郭磊2017-5-122017-5-12刑法中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刑法中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区别?
【回复】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规定在刑法的第134条,2006年的刑法修正案(六)对原规定作了两个方面的修改:
一是将犯罪主体从原来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扩大到从事生产、作业的所有人员;二是将“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与一般的违章生产、作业分开,作为第二款单独规定,并将其刑罚从最高七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五年有期徒刑。
第一款是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及其处罚的规定,第二款是关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可见,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主体不同。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一般应为生产、作业人员,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主体一般应为生产、作业的指挥、管理人员。
2、行为不同。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指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行为是指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解释出台的背景出台的背景v安全生产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安全生产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
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持续和稳定大局。
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生产好转的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其中,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其中,20152015年年88月月1212日发生的天津日发生的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爆炸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大港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爆炸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大批房屋损毁和巨额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习近平总批房屋损毁和巨额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发展不能以牺牲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指出,实现人的生命为代价。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指出,实现“十十三五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五位一体位一体”发展理念。
贯彻落实发展理念。
贯彻落实“五位一体五位一体”发展理念,必须发展理念,必须坚决遏制经济社会建设活动中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态坚决遏制经济社会建设活动中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态势。
势。
解释解释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明确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主体范围。
v解释解释明确规定,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明确规定,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或者对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或者对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定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可以认定为相关犯罪的犯罪主体,制人、投资人,可以认定为相关犯罪的犯罪主体,以严密刑事法网,确保刑罚效果。
以严密刑事法网,确保刑罚效果。
明确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v解释解释对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原则上原则上以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以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
v解释解释对于相关罪名处第二档法定刑的条件采用对于相关罪名处第二档法定刑的条件采用了了“事故后果事故后果+责任大小责任大小”的规定方式,即原则上事的规定方式,即原则上事故后果达到一定程度,行为人又对事故承担主要责故后果达到一定程度,行为人又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方可处以第二档法定刑。
同时,对于少数案任的,方可处以第二档法定刑。
同时,对于少数案件中的部分次要责任人不处以第二档法定刑难以作件中的部分次要责任人不处以第二档法定刑难以作到罪责刑相适应的情况,可以考虑适用到罪责刑相适应的情况,可以考虑适用解释解释规规定的兜底条款,处以第二档法定刑。
定的兜底条款,处以第二档法定刑。
明确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适用条件v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六)增设了增设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法定最高刑为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十五年,是危害生产安全犯,是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中的重罪。
罪中的重罪。
v。
解释解释明确,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明确,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利用组织、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或者采取威逼、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或者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或者故意掩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或者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均应认定为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均应认定为“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明确从重处罚情形。
依法严惩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解释的总体基调v解释解释对实践中常见、多发的多种从重处罚情节作了专门对实践中常见、多发的多种从重处罚情节作了专门规定。
其中包括:
未依法取得安全许可证件或者安全许可证规定。
其中包括:
未依法取得安全许可证件或者安全许可证件过期、被暂扣、吊销、注销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闭、件过期、被暂扣、吊销、注销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闭、破坏必要的安全监控和报警设备的;已经发现事故隐患、经破坏必要的安全监控和报警设备的;已经发现事故隐患、经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的;一年内曾因危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的;一年内曾因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采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采取弄虚作假、行贿等手段,故意逃避、阻挠负有安全监督管取弄虚作假、行贿等手段,故意逃避、阻挠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安全事故发生后转移财产意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安全事故发生后转移财产意图逃避承担责任的。
同时,为作到宽严相济,树立正确行为图逃避承担责任的。
同时,为作到宽严相济,树立正确行为导向,导向,解释解释同时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同时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或者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赔偿损失的,可以酌与事故抢救,或者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赔偿损失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情从轻处罚。
案例警示v蒋保喜,淮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丁集煤矿开拓二区201队职工,当班带领邹方红等3人喷浆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人力推车时,“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蒋保喜在坡度达到61的轨道上,指挥邹方红等3人擅自解除叉车锚链,人力推动叉车,导致放飞车,造成1死亡1轻伤。
v蒋保喜是本次运输工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5月25日,被淮南市凤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遇难者家属准备提起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蒋保喜当班带领邹方红等3人,因违章作业,参与拆除叉车锚链,违章推车,致他人死亡,对事故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5年1月21日被解除劳动合同。
v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v刑法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v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v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对矿山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电工、瓦斯检查工等人员。
案例警示:
v清华附中脚手架坍塌事故已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
v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体育馆及宿舍楼工程“1229”筏板基础钢筋体系坍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v经相关部门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未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堆放物料,施工时违反钢筋施工方案规定,将整捆钢筋直接堆放在上层钢筋网上,导致马凳立筋失稳,产生过大的水平位移,进而引起立筋上、下焊接处断裂,致使基础底板钢筋整体坍塌;未按照方案要求制作和布置马凳,现场制作的马凳所用钢筋的直径从钢筋施工方案要求的32毫米减小至25毫米或28毫米;现场马凳布置间距为0.9米至2.1米,与钢筋施工方案要求的1米严重不符,且布置不均、平均间距过大;马凳立筋上、下端焊接欠饱满。
v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为,技术交底缺失;经营管理混乱,致使不具备项目管理资格和能力的杨泽中成为项目实际负责人,客观导致施工现场缺乏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员统一管理的局面;监理不到位,项目经理长期未到岗履职,对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监理不到位,致使施工单位使用未经培训的人员实施钢筋作业。
事故回顾事故回顾违规施工酿惨剧违规施工酿惨剧v图为事发工地v一名受伤的工人在北京市海淀医院接受救治,他的工友在旁边等待(右)。
法院审理法院审理v经海淀法院审理查明,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创分公司2014年6月承建清华附中体育馆及宿舍楼建筑工程,同年12月29日,因施工方安阳诚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人员违规施工,致使施工基坑内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坍塌,造成在此作业的多名工人被挤压在上下层钢筋网间,导致10人死亡、4人受伤。
被被告告人人被被带带上上法法庭庭本案有80本案卷,工作人员用手推车推入法庭v1515名被告人在庭上名被告人在庭上听宣判听宣判1515名被告人分坐名被告人分坐两排出庭应诉两排出庭应诉v项目商务经理杨泽中有期徒刑项目商务经理杨泽中有期徒刑66年年v在施工过程中未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导致施工现场安全员数量不足、现场安全措施不够,未消除劳务分包单位盲目吊运钢筋且集中码放的安全事故隐患,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v劳务公司法人代表张换丰有期徒刑劳务公司法人代表张换丰有期徒刑66年年v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对作业人员在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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