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古代汉语知识教学主要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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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古代汉语知识教学主要内容
第二章古代汉语知识教学主要内容
【重点难点讲解】
重点一:
词的本义
词的本义,是指词的原始意义,即造词之初所表示的意义。
但是,由于文字产生之前某词的原始意义已经无从知道,所以通常所谓词的本义,是指词在文字产生时的意义,即文字形体结构所反映的、并有史料证明的意义。
如:
向 《说文·宀部》:
“北出牖也。
从‘宀’,从‘口’。
”本义是朝北的窗子。
如《诗经·七月》:
“塞向墐户。
”
象形字、会意字、指事字是根据词义的某些方面直接绘形的,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字形了解其寓意,解释其本义。
如:
立 由“大(人)”和下面的横线组成。
横线是抽象符号,表示站立的地方。
“立”为指事字,本义为站立。
如《尚书·顾命》:
“一人冤,执刘,立于东堂。
”(刘:
斧钺一类兵器。
)
形声字是通过意符表意的,我们可以根据意符来分析其本义。
形声字的构形表意,大体遵循“物以类聚,事由物别”的原则。
这对我们探求形声字的本义大有好处。
如凡以“页”为形旁的形声字多与“头”有关。
如“额”、“颈”、“颊”、“顾”、“颜”、“颠”、“题”等字。
顛 《说文·页部》:
“顶也。
从‘页’,‘真’声。
”本义是头顶。
如《墨子·修身》:
“华发隳颠。
”(隳颠:
从头顶披散下来。
)
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是我国第一部根据字形分析本义的专著。
清人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桂馥的《说文解字义证》、王筠的《说文句读》、朱骏声的《说文通训定声》,均对《说文》作了补充和诠释,这些都是研究词的本义的重要参考书籍。
应该注意的是,考察词的本义,除了分析字形之外,还必须文献材料来证明,只有被证明了的词义,其字形分析才是可靠的。
重点二:
词的引伸义
词在发展过程中,由本义派生出来的意义叫做词的引伸义。
如:
从引伸义和本义之间的关系看,又可以把引伸义分为直接引伸义和间接引伸义两类。
1.直接引伸义和间接引伸义
从本义直接引伸出来的意义叫做直接引伸义,从引伸义再进一步引伸出来的意义叫做间接引伸义。
如上面所举的“息”,其“休息、止息”义是直接从本义“气息、呼吸、喘息”中引伸出来的,是直接引伸义,其“灭”义是从引伸义中又引伸出来的,是间接引伸义。
其后又从间接引伸义再引伸出来的意义,同样称为间接引伸义。
2.词义引伸的方式
词义引伸有三种方式。
(1)链锁式引伸。
从本义引伸出引伸义,由引伸义再递相引伸下去的引伸方式为链锁式引伸。
(2)辐射式引伸。
以词的某一个意义为中心,呈辐射状派生出多个义项的引伸方式叫做辐射式丑伸。
(3)综合式引伸。
链锁式引伸和辐射式引伸交错在一起的引伸叫做综合式引伸。
3.引伸义和本义的联系方式
引伸义既然是由本义派生出来的,那么,引伸义和本义之间就存在一定的联系方式。
归纳起来,其联系方式有三种:
(1)相似。
引伸义和本义所指称的对象,两者之间有相似的地方,可以进行类比。
下面分三种情况来介绍:
①形貌性状相似。
②功能作用相似。
③方式情态相似。
(2)相关。
引伸义和本义所指称的对象,表达的概念相互关联,彼此牵涉,可以通过借此代彼的联想方式来引伸。
①甲事物对乙事物有标志作用,可以借甲代乙。
②借动作行为指代动作行为的主体。
③借性状特点指代事物或人。
④借方位处所指代事物或人。
(3)相因。
引伸义和本义之间有因果、条件等逻辑关系,通过推理可以引伸。
4.词义引伸的规律
词义引伸有以下几条规律:
(1)由具体到抽象。
(2)由个别到一般。
(3)由实义到虚义。
重点三:
名词用如动词
名词在句子中处于动词谓语的位置,并且具有动词的话法特点,叫做名词用如动词。
1.名词用如动词的标志
(1)副词后面的名词活用为动词,因为副词不能修饰名词,在通常情况下,它是修饰动词的。
(2)代词前面的名词活用为动词,因为在古代汉语中,名词不能修饰代词。
(3)介宾词组前后的名词活用为动词,因为名词和介宾词组不能互相修饰,介宾词组在句子中往往作动词的补语或状语。
(4)两个名词连用,如果不是并列关系、偏正关系、同位关系、判断句中的主谓关系,那么,其中—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5)能愿动词后面的名词活用为动词,因为能愿动词常常用在动词前面。
(6)名词前后用“而”连接时名词活用为动词,因为“而”字不能连接名词,它通常是连接动词的。
(7)特殊指示代词“所”字后面的名词活用为动词,因为特殊指示代词“所”字只能用在动词前面和动词组成“所”字词组。
(8)特殊指示代词“者”字前面的名词活用为动词,因为特殊指示代词“者”字同它前面的动词、动宾词组、形容词或数词组成名词性“者”字词组,而不能和名词组成名词性词组。
(9)名词重迭。
如果前一个名词作前面动词的宾语,那么,后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因为这种句子不是兼语式就是连动式,所以后一个名词活用为动词。
2.名词用如动词的译法
把名词用如动词译为现代汉语,要用动词或动词性词组来对译。
一般来说,有下面几种译法:
(1)用一个相应的动词来对译。
(2)用一个相应的动词性词组来对译。
重点四:
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用如动词
1.形容词用如动词
(1)代词前面的形容词用如动词,因为在古代汉语中,形容词不能修饰代词。
(2)能愿动词后面的形容词用如动词,因为能愿动词常常用在动词前面。
(3)形容词后面跟有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如果它们之间不是修饰关系,那么,该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和后面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构成支配关系。
2.数词用如动词
基数词用如动词
序数词用如动词。
3.量词用如动词
4.代词用如动词
重点五:
动词用如名词
一个动词用在另一个动词后面作宾语,充当前一个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的对象,那么,这后一个动词就用如名词。
重点六:
形容词用如名词
形容词在句子中处于名词的位置,并且具有名词的语法特点,叫做形容词用如名词。
形容词用如名词以后,在句子中可以作主语,也可以作宾语。
重点七:
名词用作状语
名词直接用在动词前而,对动词起修饰限制作用,叫做名词用作状语。
名词用作状语,有普通名词用作状语和“岁”、“月”、“日”用作状语两种情况。
1.普通名词用作状语
普通名词用作状语有如下几种情况:
(1)表示比喻,含有“像……似的(一样)”的意思。
(2)表示动作所用的工具,含有“用……”的意思。
理解时,可以在名词前面加一个隐藏的关系词“以”。
(3)表示对人的态度,含有“像对待……那样”的意思。
(4)表示行为的根据,含有“按照……”、“根据……”的意思。
(5)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
(6)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处所,含有“在……(地方)”的意思。
名词用作状语,古文中比较常见,其中有的已经凝固成双音词或成语,保存在现代汉语裹,如“席卷”、“鸟瞰”、“瓜分”、“鲸吞”、“蜂拥”、“响应”、“蚕食”、“土崩瓦解”、“星罗棋布”、“耳闻目睹”、“道听途说”、“风驰电掣”、“豕突狼奔”、“风起云涌”、“狼吞虎咽”等。
2.“岁”、“月”、“日”用作状语
(1)“岁”、“月”、“日”字放在表示动作行为的动词前面,表示动作行为的频率、时间的经常性和连续性,含有“岁岁”、“月月”、“日日”意思。
(2)“日”字放在形容词或表示性质变化的动词前面,表示情况逐渐发展。
意思是:
“一天天地”、“一天比一天”。
(3)“日”字用在句首主语的前面,表示“往日”、“当初”的意思,用来追溯过去。
3.名词状语和主语的辨别
怎样辨别名词是状语还是主语呢?
可以从如下两方面来辨别:
(1)根据意义来辨别。
一个名词,如果是谓语陈述的对象,那么,这个名词就是主语;如果不是谓语陈述的对象,而是表示动作变化的情状、方式、时间、处所等,那么,这个名词就是状语。
(2)从名词和谓语的位置距离来辨别。
如果谓语前面有两个名词或名词性词组,除了表示追溯过去的时间名词“日”字外,靠近谓语的那个名词用作状语。
重点八:
动词用作状语
动词或动词词组用在动词谓语前面,对动词谓语起修饰限制作用,表示动作行为的手段、方式、状态、时间等,叫做动词用作状语。
1.动词用作状语的形式
(1)直接用在动词谓语前面。
(2)用连词“而”或“以”把动词状语和动词谓语连接起来。
2.动词用作状语和连动式的区别
动词(或动宾词组)用作状语,在形式上和连动式一样。
要想把二者区别开来,只有从意义上来辨别。
(1)连动式表示的是一先一后的动作,动作不分主次。
(2)动词用作状语,是修饰动词谓语的,动作有主有次(谓语为主,状语为次)。
重点九:
人称代词
用来代替人的名称的代词叫做人称代词。
在上古汉语中,人称代词没有性的区别,男性女性通用。
古代汉语的人称代词同现代汉语一样,分为第一人称代词、第二人称代词、第三人称代词三类。
1.第一人称代词。
指代说话人一方的代词(自称)为第一人称代词。
古代汉语中,常用的第一人称代词有“吾”、“我”、“予”、“余”。
①吾、我。
“吾”和“我”意义相同,用法略有不同。
在文言中多用于对话。
“吾”字,可以作主语、定语或前置宾语;“我”字,可以作主语、定语或宾语。
②予、余。
“予”和“余”是同音词,意义和用法都相同,在文言中,多用于自述,可以作主语、定语或宾语。
③朕。
秦始皇以前,人们都可以用“朕”自称。
从秦始皇开始,“朕”专用为皇帝的自称。
2.第二人称代词。
指代听话人一方的代词(对称)为第二人称代词。
第二人称代词有“汝(女)”、“尔”、“若”、“而”、“乃”。
①汝(女)、尔。
“汝(女)”字、“尔”字是一种不客气、比较随便的称呼。
长辈对晚辈、上级对下级,或者对听话人表示厌恶、轻蔑时,常常直呼“汝(女)”、“尔”。
“汝(女)”字、“尔”字在句子中可以作主语、定语或宾语。
②若。
“若”字在句子中可以作主语、定语或宾语。
③而、乃。
“而”字、“乃”字经常作定语,有时也作主语。
3.第三人称代词。
指代第三者的代词(他称)为第三人称代词。
第三人称代词有“其”、“之”、“彼”三字。
①其。
“其”字可以代人,也可以代事物。
在句子中可以作定语,也可以作主语。
魏晋以后,可以有条件地作宾语。
作定语。
作主语。
“其”字在句子中一般不能作主语,但可以作主谓词组的主语和复指主语。
“其”字在句子中一般不能作主语,但并非绝对不能。
例如:
彼何人斯?
其为飘风。
(《诗经·小雅·何人斯》)「他是什么人?
他就是暴风(喻坏人)。
」
作宾语。
魏晋以后,“其”字可以作双宾语中的间接宾语。
②之。
“之”字在句子中作宾语,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之”字的活用。
“之”字属于第三人称代词,但在具体语言环境中,可以灵活运用为第一人称代词、第二人称代词或己称代词,叫做“之”字活用。
A.活用为第一人称代词。
B.活用为第二人称代词。
C.活用为己称代词。
③彼
“彼”字的用途。
“彼”字在句子中可以作主语,也可以作宾语。
“彼”字的活用。
“彼”字属于第三人称代词,但在具体语言环境中,可以灵活运用为第一人称代词或己称代词,叫做“彼”字活用。
A.用为第一人称代词。
B.活用为己称代词。
4.己称代词。
称代自己的代词叫做己称代词。
己称代词又叫“己身称代词”、“自称代词”、“反身代词”、“重指代词”。
古代汉语中,己称代词有“己”和“身”两个字。
己称代词和旁称义的名词“人”相对,在句子中可以作主语、定语或宾语。
在否定句中,作宾语时要前置。
5.人称代词的单数和复数。
在古代汉语里,人称代词没有数的区别,单数和复数是同形的。
“我”字、“吾”字,既表示“我”,也表示“我们”;“女”字、“尔”字,既表示“你”,也表示“你们”;“其”字、“之”字,既表示“他”、“它”,也表示“他们”、“它们”。
A.人称代词复数的表示法。
大约从春秋战国开始,逐渐有了类似于表示复数的“侪”、“属”、“辈”、“曹”、“等”字出现,黏附在第一、二人称代词及部分谦称、尊称之后,表示“这批人”、“这班人”、“这辈人”等的意思。
B.人称代词单数复数的辨别。
人称代词用复数表示法表示的,无需辨别;用单复数同形表示的,可以用下面方法来辨别。
<2>根据文章意思来辨别。
有些代词没有先行词,要根据文章意思来辨别其表示的是单数还是复数。
例如:
十年春,齐师伐我。
(《左传·曹刿论战》)
战争的双方都不是一个人,国家也不是一个人的,所以,句子中的“我”,是表示复数的人称代词。
6.谦称和尊称。
在对话或书信里,为了表示尊敬对方,自称常用谦称,对称常用尊称。
谦称和尊称都是名词(或形容词用如名词),不是代词,所以它不受代词规律的制约(如在否定句中作宾语时不能前置)。
翻译为现代汉语时,可以用“我”、“您”来对译。
谦称
(1)借用一种表示卑下的称呼。
(2)自称其名。
例如:
尊称
(1)称呼对方的官职、身分等。
(2)称呼对方的字。
重点十:
指示代词
指代人、事物、处所、时间或现象的词叫做指示代词。
指示代词包括近指代词、远指代词、无定代词、旁指代词、逐指代词、特殊指示代词六种。
1.近指代词。
指示代词所指代的人、事物、处所、时间等距离说话人较近,就是近指代词。
近指代词有“是”、“此”、“斯”、“兹”、“之”、“然”、“而”等,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这”、“这个”、“这些”、“这里”、“这样”等。
(1)是、此、斯、兹。
“是”、“此”、“斯”、“兹”字,在句子中可以作主语、宾语或定语。
<1>作主语。
<2>作宾语。
“是”字作宾语可以前置。
<3>作定语。
<4>作谓语。
(2)之。
“之”字一般用作定语。
(3)然、尔。
“然”字、“尔”字在句子中经常作谓语。
2.远指代词。
指示代词所指代的人、事物、处所、时间等距离说话人较远,就是远指代
词。
远指代词有“彼”、“夫”、“其”,相常于现代汉语的“那”、“那个”、“那些”、“那里”、“那样”等。
①彼。
“彼”字在句子中可以作主语、谓语、宾语、定语。
②夫。
“夫”字作指示代词,指示性很轻,多用作定语。
A.放在结构简单的宾语前面,读轻声,有时可以不译。
B.放在结构复杂的宾语前面。
“夫”的指示性比“彼”轻,有的演变成了发语词。
③其。
“其”字在句子中主要作定语。
3.无定代词。
无定代词是和有定代词“我”、“汝”、“尔”、“此”、“彼”等相对而言的。
说话人有时不愿或不必说出具体的人或事物,便使用“或”、“某”等字来代替,这种代词叫做无定代词。
无定代词又叫“无指代词”、“无定指代词”、“不定代词”、“虚指代词”。
肯定性无定代词。
①或、有。
古代汉语中,“或”字、“有”字作无定代词,在句子中作主语,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有人”、“有的”。
“或”字、“有”字的前面有表示总体的名词,“或”字、“有”字表示总体中的一部分,在句子中作后置定语。
有时候,还可以连用几个“或”字或“有”字,分别指代整体中的不同部分。
②某。
无定代词“某”,可以指代某个人、某个时间、某个地点,在句子中可以作主语,也可以作定语。
否定性无定代词。
否定性无定代词有“莫”字、“无”字等,它们可以指代人、事物、或处所,可以译为“没有谁”、“没有哪个人”、“没有哪种东西”、“没有哪个地方”等。
4.旁指代词。
表示“其他的”、“旁的”意义的代词叫做旁指代词。
旁指代词又叫“他指代词”。
常见的有“他”、“它”、“佗”等字。
旁指代词既可以代人,也可以代事,在句子中经常作定语、宾语或判断句中的谓语,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别的”、“其他的”、“别人”等。
5.特殊指示代词。
特殊指示代词有两个:
“者”字和“所”字。
它们都不能独立使用,必须和其他词结合起来纔能起指代作用。
有的语法书把它们叫做“辅助性代词”,有的语法书把它们归入助词。
“者”字词组和“所”字词组都是名词性的,在句子中相当于一个名词。
者
①用在动词或动词词组、形容词或形容词词组、主谓词组后面,组成“者”字词组,在句子中可以作主语、宾语或定语,可以译为“……的”、“……的人”、“……的事物”、“……的情况”等。
A.用在动词或动词词组后面。
B.用在形容词或形容词词组后面。
C.用在主谓词组后而。
②用在数词后而,可以译为“几种人”、“几种东西”、“几种情况”等。
如果数词后面有中心词,“者”字就失去指代作用,成为助词。
例如:
所。
“所”字通常用在动词或动词词组前面,还可以用在介词加动词前面。
①用在动词或动词词组(包括名词、形容词用如动词)前面,可作主语、宾语、定语或名词谓语句的谓语。
A.“所”字词组后面没有中心词。
“所”字指示和称代动作行为的对象,即指代动词的宾语,可以译为“……的人”、“……的事物”等。
B.“所”字词组后面有中心词。
“所”是指示称代动作行为对象的词。
动作行为对象是多种多样的,为了表明它称代的是何人、何事、何物,常常在“所”字词组后面再用一个名词,明确指出“所”字词组的具体内容。
这样,“所”字词组就成为后面名词的定语了。
C.用在动词加“者”字前面。
“所”字用在动词加“者”字前面,同“者”字构成名词性词组。
在这种词组中,“所”字指示动作行为的对象,“者”字称代动作行为的对象。
可以把“所”字译为“那些”、“一些”等,也可以不译。
②用在介词加动词前面。
“所”字用在介词“以”、“从”的前面,指示和称代介词介绍的对象。
“所”字与介词结合起来构成的“所”字词组,放在动词或动宾词组的前面,作动词的状语。
“所”字与介词以及介词后面的动词或动宾词组结合起来组成的词组具有名词性。
下而根据“所”字后面介词的不同情况分别加以说明。
A.用在介词“以”的前面。
“所”字指示称代介词“以”介绍的对象(即“以”的宾语),“所”字词组“所以”,表示后面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赖以实现的工具、手段或方式方法,而这一工具、手段、方式、方法往往是上文中出现过的。
可以理解为“[以+所]+动词”。
B.用在介词“从”的前面。
“所”字指代介词“从”介绍的对象。
“所”字词组“所从”,表示谓语表示的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或处所。
可以理解为“[从+所]十动词”。
重点十一:
疑问代词
用来提出问题或表示疑问的代词做疑问代词。
常用的疑问代词有“谁”、“孰”、“何”、“焉”、“恶”、“安”、“胡”、“曷”、“奚”等。
疑问代词作宾语,一般要前置。
1.谁 孰
①谁。
“谁”字,主要问人,在句子中可以作主语、宾语、定语或谓语。
②孰。
“孰”字,可以问人,也可以问物,在句子中可以作主语、宾语,经常用来表示选择。
“孰”字和“舆”字经常连用,表示如下意义:
<1>表示人物的高下或事情的得失,可以译为“X和X相比,谁(哪一个)……”。
<2>在选择问句里,表示肯定后者,可以译为“与其……,哪如……”、“与其……,哪里比得上……”。
2.何 焉 恶 安 胡 曷 奚
①何。
“何”字,一般是问物的疑问代词,在句子中可以作状语、宾语、定语、谓语,可以译为“为什么”、“怎么”、“什么”等。
②焉、恶、安、胡、曷、奚。
“焉”、“恶”、“安”、“胡”、“曷”、“奚”字,在句子中经常作状语、宾语,有时还可以作定语,可以译为“怎么”、“为什么”、“哪里”、“什么”等。
重点十二:
程度副词
程度副词是表示性状或动作的程度的,多用来修饰形容词或表示心理状态的动词,有的也用来修饰一般动词。
根据其表示程度的状况,可以把程度副词分为三类。
1.表示程度深。
“最”、“极”、“至”、“绝”、“孔”、“大”、“太(泰)”,“殊”、“特”、“尤”、“良”、“甚”、“颇”等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最”、“很”、“非常”、“特别”、“格外”等。
2.表示程度稍深。
“少”、“略”、“微”、“稍”等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稍微”、“略微”等。
3.表示在原有程度上更进一步。
“愈(俞)”、“加”、“弥”、“兹(滋)”、“益”等字,用在形容词或表示心理活动的动词前面起修饰作用,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更”、“更加”、“越发”等意思。
现代汉语的“加”字,单独使用时用作动词,这是古今不同的地方。
重点十三:
范围副词
范围副词主要修饰动词、形容词、数词或主谓词组、动宾词组、偏正词组等,可以分为表示总括、限制、共同三类。
1.表示总括
①表示总括。
“皆”、“悉”、“尽”、“咸”、“毕”、“俱(具)”、“举”、“既”、“率”、“并”等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都”、“全”等。
②表示总共。
“共”、“凡”等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总共”。
2.表示限制
“但”、“止”、“特”、“直”、“唯(惟)”、“独”、“徒”、“第(弟)”、“仅”等字,表示范围仅仅限于某个方面,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仅”、“只”等。
“仅”字值得注意。
先秦、两汉时期,用法和现在一样,极言其少,作“仅仅”解,如上例。
汉代以后,又表示多,作“差不多”、“将近”、“几乎”解。
3.表示共同
“共”、“同”等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共同”、“一起”等。
重点十四:
时间副词
时间副词主要用来修饰动词,表示动作的时态、时间长短、终竟、连接、频率等。
1.表示时态。
A表示动作已经发生或曾经发生过。
①表示动作已经发生。
“已”、“既”、“业”、“向(乡)”等字,相常于现代汉语的“已经”等。
②表示动作曾经发生。
“尝”、“曾”等字,相常于现代汉语的“曾”等。
③表示情况历来如此。
“素”字,相常于现代汉语的“一向”、“平时”。
④表示一件事情已经结束,接着又发生另一件事。
“既、“既而”、“已”、“已而”(“既而”、“已而”是副词“既”、“已”和连词“而”的结合形式)等,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不久”、“随后”等。
B表示动作正在进行或正巧遇上某种情况。
“正”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正在”。
“方”、“会”、“适”等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恰巧”等。
“正”、“方”、“适”等字,一般用在动词性词语前而。
“会”字,既可以用在动词性词语前面;也可以用在主语前面。
C表示动作将要发生或情况将要出现。
“将”、“行”、“且”、“垂”等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将”、“将要”、“将近”等。
2.表示时间长短
A表示骤然。
“暴”、“卒(同‘猝’)”等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突然”等。
B表示急速。
“立”、“即”、“顿”、“遽”、“亟”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马上”、“立刻”、“赶快”等。
C表示缓慢。
“渐”等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渐渐”、“逐渐”等。
D表示暂且。
“暂”、“且”、“姑”、“聊”等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暂且”、“姑且”等。
3.表示终竟、连接、频率
A表示终竟
“终”、“竟”、“卒”、“遂”等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终于”、“到底”等。
B表示连接
①表示承接。
“乃”、“即”、“遂”、“辄”等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于是”、“就”等。
②表示连续。
“旋”、“寻”、“俄”等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不久”。
③表示频率。
“数”、“亟”等字,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屡次”
重点十五:
於(于、乎)
上古时期,“於”字属于影母鱼部,“于”字属于匣母鱼部,二字音近。
所以,作为介词,二者的用法基本相同,其差别仅仅在于不同时代不同作者的用字习惯不同。
有的典籍多用“於”,如《论语》、《孟子》、《左传》等;有的典籍多用“于”,如甲骨文、《诗经》等。
“乎”字,古音也属于匣母鱼部,与“于”字音同,其用法也与“于”字差别不大。
“於(于)”字的用法如下:
1.引进动作行为的时间、处所或动作行为涉及的范围。
①引进动作行为的时间,可以译为“在”、“从”、“到”。
②引进动作行为的处所,多可以译为“在”、“到”、“从”。
③引进动作行为涉及的范围,可以译为“在……方面”、“在……中”。
2.引进对象。
①引进行为的对象,可以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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