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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工作制度
村委会党组织工作制度
党组织主要职责任务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
2、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
3、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主持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4、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负责村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加强村“三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大力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民主集中制度
1、村党总支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村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
3、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4、村党总支委员会要正确履行党组织的职能,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5、在讨论决定党内事务时,要切实尊重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压制党内民主。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即党员大会、总支委员会、党小组会定期开展党课教育。
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组织一次党课。
1、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主要是定期听取党总支的工作报告,对党总支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决定党总支的重大问题,选举党总支书记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2、总支委员会。
总支委员会是全体委员参加的会议。
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研究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的内容及形式,具体安排党总支自身建设等重大问题。
决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事项及对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发展新党员等重大事宜。
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确定党总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等。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以过组织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党小组活动。
4、党课。
党课是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思想、理论教育的重要形式。
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1、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总支书主持。
2、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村内当前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气氛和条件。
3、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组织纪律观念、艰苦奋斗、廉政建设的情况;检查、总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检查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与方法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
4、民主生活会可邀请上级党委领导干部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5、党总支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
1、党总支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搞好考察培养、考察记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2、党总支对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具备发展条件的要经党总支大会讨论通过。
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申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展吸收。
3、党员发展对象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入党申请书,经入党介绍人介绍,党总支党员大会通过,逐步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预备党员被批准后,按党章规定,在一年的预备期内要进一步教育、考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
党总支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应该严格按规定程序讨论、办理转正手续。
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村党总支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抓好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内外群众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评议时,要充分听取党员本人的自我评议,然后由其他党员对其自我评议情况分别评议。
4、党组织将民主测评情况及时通知每个党员,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对存在问题的党员要认真整改,对不合格党员,按党章和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组织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每个党员联系一至二名群众,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手册。
2、党员要关心群众的生活,经常注意群众的情绪和要求,根据群众的不同要求,多方面地关心他们,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3、党员要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工作的批评和意见。
4、党员要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发现苗头及时做工作,使矛盾妥善得到解决,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5、党员要进行包村、包户活动,定期进行走访,并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党员联系群众手册”上,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情况。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每年定期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完善村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村党员冬训或春训。
2、通过座谈会等多种途径,加强对党员的教育。
教育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御不良倾向,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员中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
组织流动人员中党员参加党总支组织的各项活动,鼓励其根据职业专长、个人特长和爱好,在新农村建设和党建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在村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及时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村或村企业所在党组织。
不能转移组织关系和在村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村党组织活动。
5、对丧失活动能力、体弱多病的老党员要上门服务,定期把党的方针、政策和本村党组织的重大活动情况传达给他们,使他们了解村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同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工作。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的流动党员和按照有关规定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
党总支对外来流动党员,在验证其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其编入相应的党组织。
2、流出党员外出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外出地点固定的,需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
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且有固定地点或服务单位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
临时性、间断性外出或外出地点不固定的党员,应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活动情况,参加党组织活动。
党员外出回来,要主动到党总支报到。
党组织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内容,了解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
3、外出党员三人以上,在同一单位或地点相对集中,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外出前党总支应将其组织起来,成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指定负责人,出具有关证明,介绍给流入地的党组织,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应定期向其原所在的党组织汇报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
4、村党组织要关心长期在外党员的情况,及时把党课教材、学习材料寄送到党员手中,并适时通报党组织近期重大活动情况。
对流动党员过组织生活情况,村党组织要有明确记载和书面材料,作为考核党员的依据。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干部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
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3、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总支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4、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5、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6、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7、党总支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8、坚持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公示制、推荐制。
党员承诺制度
1、承诺的内容
党员承诺包括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和自律承诺四个方面。
(1)共性承诺。
主要是《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必须严格履行的所有义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讨论形成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
(2)岗位承诺。
就是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个人特长、经济能力、身体状况等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
(3)实事承诺。
就是党员在年度内至少做一至二件实事、好事。
(4)自律承诺。
主要是对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做出承诺。
2、承诺步骤
村党总支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的形式,由党员自愿提出承诺事项,经村总支委员会会议讨论,按照承诺是否切合党员本人实际、是否切合实际,逐人逐条进行审查,在党总支审查并征得党员本人同意后,正式确定承诺内容。
每位党员对自己承诺的内容进行签字,再由党总支备案,并通过党务公开栏、居民代表大会等多种形式,将党员的承诺事项、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进行公布,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时刻提醒党员兑现诺言。
3、奖惩机制
村党总支建立党员承诺登记卡,每季度对党员落实承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年终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由党总支对党员承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并分别给予奖惩。
“五好”目标制度
1、领导班子好
领导班子能够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廉洁勤政,奋发有为。
村党组织书记应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2、党员干部队伍好
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工作机制好
各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村党员干部领导班子团结一致,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协调,工作运行规范,服务优质高效。
4、农村建设业绩好
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集体经济实力增强。
各项农村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
5、农民群众反映好
基层干部尊重农民,爱护农民,诚心诚意为农民群众办实事。
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党员廉政建设制度
1、全体共产党员,要认真遵守和带头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制度和规定。
2、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3、党员干部一律不准收受企业、个人和服务对象以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
4、党员干部不得到企业和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报销应由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5、禁止党员干部接受企业和有业务往来单位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6、对违反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
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党费交纳制度
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
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
2、必须按时交纳党费
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不能预交,也不能一个月交几个月的党费。
如因事长期外出,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总支可以允许提前交纳或回来后补交。
预交和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总支应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
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总支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总支大会作出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3、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
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有工资收入或退休金的党员,要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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