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共36题含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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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共36题含答案
四、简答题(共36题)
(一)通用题(共22题)
一、简述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规定银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包括的事项。
P42(《无锡银监分局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一、金融挤兑事件;
二、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聚众缠访、示威、冲击、围攻的事件;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到政府部门的聚众缠访事件;
3、抢劫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运钞车、盗窃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30万元以上的案件;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员工作案或内外勾结骗取资金100万元以上的案件;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人员诈骗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他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
4、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治理人员1人以上(含1人)、从业人员3人以上(含3人)失踪、叛逃、被绑架、被公安或司法机关逮捕或限制人身自由、和非正常死亡的事件;
五、造成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和灾害事件;
六、造成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数据、账册、重要空白凭证严峻损毁、丢失,造成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系统中断6小时以上,严峻阻碍正常工作开展的事件;
7、盗窃、出卖、泄漏或丢失涉密资料,可能阻碍金融稳固、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的事件;
八、贷款余额在1亿元以上或授信额度在1亿元以上大额客户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案件;大额客户高级治理人员、重要财务职位人员携款潜逃事件;大额客户投资金额在1亿元以上项目发生风险等严峻阻碍还款能力的事件;
九、因非法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银行业金融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非法集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
10、其他可能引发银行业风险或严峻阻碍金融和社会稳固和银监分局以为事关重大,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报送的事件。
二、简述商业银行内部操纵的目标的要紧内容。
(《商业银行内部操纵指引》第3条,知识读本P53)
答:
依照《商业银行内部操纵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操纵的目标为:
(1)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商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确保商业银行进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3)确保风险治理体系的有效性。
(4)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治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3、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的概念(《商业银行合规风险治理指引》第3条,知识读本P75)
答:
依照《商业银行合规风险治理指引》,商业银行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那么和准那么可能蒙受法律制裁、监管惩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4、中国银监会对违法的金融机构的直接责任人能够采取哪些方法?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第7条,知识读本P229)
答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组成犯法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3、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治理人员一按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按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五、依照《商业银行内部操纵评判试行方法》规定,商业银行内部操纵评判的目标要紧包括哪些?
(附件《商业银行内部操纵评判试行方法》第7条)
答:
商业银行内部操纵评判的目标要紧包括:
(1)增进商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监会的监管要求和商业银行审慎经营原那么。
(2)增进商业银行提高风险治理水平,保证其进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3)增进商业银行增强业务、财务和治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4)增进商业银行各级治理者和员工强化内部操纵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操纵方法,确保内部操纵体系取得有效运行。
(5)增进商业银行在显现业务创新、机构重组及新设等重大转变时,及时有效地评估和操纵可能显现的风险。
六、内部操纵包括哪些要素?
(《商业银行内部操纵指引》第6条,知识读本P54)
答:
依照《商业银行内部操纵指引》,内部操纵应到包括以下要素:
(1)内部操纵环境。
(2)风险识别与评估。
(3)内部操纵方法。
(4)信息交流与反馈。
(5)监督评判与纠正。
7、操作风险治理体系包括哪些大体要素?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治理指引》第5条,知识读本P83)
答:
依照《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治理指引》,商业银行应当依照指引要求,成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治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操纵/缓释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治理体系的具体形式不要求统一,但至少应包括以下大体要素:
(1)董事会的监督操纵;
(2)高级治理层的职责;
(3)适当的组织架构;
(4)操作风险治理政策、方式和程序;
(5)计提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的规定。
八、操作风险治理政策要紧内容?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治理指引》第12条,知识读本P86)
答:
依照《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治理指引》,操作风险治理政策应当与银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点相适应。
要紧内容包括:
(1)操作风险的概念;
(2)适当的操作风险治理组织架构、权限和责任;
(3)操作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和操纵/缓释程序;
(4)操作风险报告程序,其中包括报告的责任、途径、频率,和对各部门的其他具体要求;
(5)应针对现有的和新推出的重要产品、业务活动、业务程序、信息科技系统、人员治理、外部因素及其变更,及时评估操作风险的各项要求。
九、商业银行应当将增强内部操纵作为操作风险治理的有效手腕,与此相关的内部方法有哪些?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治理指引》第17条,知识读本P87)
答:
依照《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治理指引》,上述内部方法至少应当包括:
(1)部门之间具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相关职能的适当分离,以幸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2)紧密监测遵守指定风险限额或权限的情形;
(3)对接触和利用银行资产的记录进行平安监控;
(4)员工具有与其从事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并同意相关培训;
(5)识别与合理预期收益不符及存在隐患的业务或产品;
(6)按期对交易和账户进行复核和对账;
(7)主管及关键职位轮岗轮调、强制性休假制度和离岗审计制度;
(8)重要职位或灵敏环节员工八小时内外行为标准;
(9)成立基层员工签名揭发违法违规问题的鼓励和爱惜制度;
(10)查案、破案与处分适时、到位的双重考核制度;
(11)案件查处和相应的信息披露制度;
(12)对基层操作风险管控奖惩兼顾的鼓励约束机制。
10、简述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的概念及分类?
(《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概念及案件分类的通知》第1条,知识读本P1)
答:
(1)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法案件。
(2)依照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不是涉嫌犯法,是不是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因素将案件分为三类:
①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触犯刑法的,为第一类案件。
②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该违法违规行为与案件发生存在联系的,为第二类案件。
③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且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从业人员也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为第三类案件。
1一、简述商业银行内部操纵的目标与应当包括的要素?
(《商业银行内部操纵指引》第3条,知识读本P53;《商业银行内部操纵指引》第6条,知识读本P54)
答:
(1)依照《商业银行内部操纵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操纵的目标为:
①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商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确保商业银行进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③确保风险治理体系的有效性。
④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治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2)依照《商业银行内部操纵指引》,内部操纵应到包括以下要素:
①内部操纵环境。
②风险识别与评估。
③内部操纵方法。
④信息交流与反馈。
⑤监督评判与纠正。
1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生案件后,应当依照案件的性质和金额组成专案组,专案组在案件调查进程中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第10条,知识读本P7)
答:
依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专案组在案件调查进程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启动应急预案,清查账目,及时采取风险化解方法,保全资产。
(2)调查涉及人员,及时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舆情操纵,保护发案机构正常经营秩序,踊跃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初步确信案件性质。
(3)查清大体案情,确信案件性质,及时向银监局书面报告。
(4)查找内部制度和执行情形存在的问题,厘清案件有关责任。
(5)总结发案缘故和教训,提出整改方法和有关责任人处置意见。
13、案件风险信息是指已被发觉,可能演化为案件,但尚未确认案件事实的风险事件的有关信息,要紧包括哪些情形: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记录方法》第2条,知识读本P11)
答:
依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记录方法》,案件风险信息是指已被发觉,可能演化为案件,但尚未确认案件事实的风险事件的有关信息,要紧包括:
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非正常缘故无端离岗或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客户反映非自身缘故账户资金发生异样;收到重大案件举报线索;媒体披露或在社会某一范围内传播的案件线索;大额授信企业负责人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可能涉及案件但尚未确认的情形;其他由于人为侵害可能致使银行或客户资金(资产)风险或损失的情形。
14、简述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的确认标准。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记录方法》第11条,知识读本P13)
答:
依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记录方法》,案件的确认标准为:
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并立案的;银监局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并立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涉案被公安、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方法的。
1五、简述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确认报告的内容。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记录方法》第12条,知识读本P13)
答:
依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记录方法》,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确认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发案银行业金融机构名称、案发时刻及案情概况;涉及人员及情形;涉案金额及风险情形;已经或可能造成的阻碍;本机构或公安、司法机关已采取的方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1六、简述银行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要紧内容。
(《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2.2,知识读本P28)
答:
依照《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息报告的要紧内容有:
(1)事件所涉及的机构名称、地址、时刻。
(2)事件的发生缘故、性质、品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危害程度、阻碍范围和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固情形。
(3)局势进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经及拟进一步采取的应付方法。
(4)其他于本领件有关的内容。
17、银行业金融机构未预先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未及时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采取哪些方法?
(《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2.3,知识读本P31)
答:
依照《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上述情形下,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治理法》采取以下方法:
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组成犯法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治理人员一按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的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和其他人员一按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1八、商业银行合规风险治理体系包括哪些大体要素?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治理指引》第8条,知识读本P76)
答:
依照《商业银行合规风险治理指引》,合规风险治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大体要素:
(1)合规政策;
(2)合规治理部门的组织结构和资源;
(3)合规风险治理打算;
(4)合规风险识别和治理流程;
(5)合规培训与教育制度。
1九、如何防范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风险?
(依照《江苏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员工参与高利贷活动风险提示的通知》归纳,知识读本P254)
P14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外部风险传染的通知》
1、增强银行信贷资金流监测,严防信贷资金流入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
2、紧密关注信贷客户动态信息,关于存在明显迹象或已查实参与民间融资的信贷客户,一概不得新增授信
3、开展分支机构和员工和行为排查,有效防范分支机构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
20、依照《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应如何做好客户权益的爱惜?
(知识读本P119)
(3)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客户,了解客户需求,依法爱惜客户权益和客户信息。
从业人员应当对客户如实详细提示产品的特点和风险,切实爱惜客户权益;不得采取隐瞒或误导等不合法手腕,损害客户权益。
从业人员应当执行首问负责制,诚待客户,语言文明,举止大方,提供优质效劳。
2一、商业银行应如何增强对可能发生的账外经营的监控?
(《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第13条,知识读本P125)
答:
商业银行对当日出单要查对,机械打印的出单要全数查对。
要探讨手工情形下的有效监控方法,和网点通存通兑中多部门办理业务等情形下向客户验证复检的有效手腕。
对新客户大额存款和开设账户,要严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户”(KYC)和“了解你的客户业务”(KYB)的原那么,洞察和了解该客户的一切要紧情形,了解其业务及财务治理的大体状况和转变;对大额出账和走账,手续上必需依照不同额度设限,别离由基层行双人验核或由上级行独立进行复审、批准。
要成立与该客户两个以上主管热线联系查证制度。
对老客户也要做到常常抽检稽审,超过必然金额的,应由上一级行和基层行的非直接业务经办专岗进行,并注意与企业的相关热线联系人验证,取得确认。
商业银行要对所有客户出账业务的用途进行认真验核,并严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户业务单据”(KYD)的原那么,熟悉并审核所有单据和关键栏目,严格把关。
关于不配合的企业,要严格审核以前发生的业务,并采取相应的操纵方法。
2二、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的要紧内容?
(《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1-13条,知识读本P123)
答:
依照《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的要紧内容有:
(1)高度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的规章制度建设。
(2)切实增强稽核建设。
(3)增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
(4)订立职责制,明确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责任,形成明确的制度保障。
(5)坚持相关的行务治理公布制度。
(6)成立和实施基层主管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并确保这一安排纳入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人事治理制度。
(7)
严格标准重要职位和灵敏环节工作人员八小时内外的行为,成立相应的行为失范监察制度。
(8)对举报查实的案件,举报人属于来自基层的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的,要予以重奖;对坚持规章制度、勇于斗争而制止案件发生的,要有专门的鼓励机制和规定。
违法、违规、违纪的治理人员,一经查实,一概调离原工作单位,并严肃处置。
(9)增强和完善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和银行内部业务台账与会计账之间的适时对账制度,对对账频率、对账对象、可参与对账人员等做出明确规定。
同时,要改善治理理念,改良技术手腕。
(10)增强未达账项和过失处置的环节操纵,记账职位和对账职位必需严格分开,坚决做到对未达账和账款过失的查核工作不返原岗处置。
要设立独立的审核岗,成立责任复核制,必要时可由上一级行对指定职位进行独立审核,并责成原职位适时做出说明
(11)严格印章、密押、凭证的分管与分存及销毁制度,坚决执行制度规定,并对此进行严格检查,对违规者进行严厉惩处。
(12)增强对可能发生的账外经营的监控。
当日出单要查对,机械打印的出单要全数查对。
要探讨手工情形下的有效监控方法,和网点通存通兑中多部门办理业务等情形下向客户验证复检的有效手腕。
(13)迅速改良科技信息系统,提高通过技术手腕防范操作风险的能力,支持各类治理信息的适时、准确生成,为业务操作复核和稽核部门的稽察提供坚实基础。
(二)会计题(共5题)
一、依照《商业银行内部操纵指引》的规定,商业银行存款及柜台业务内部操纵的重点有哪些?
(《商业银行内部操纵指引》第72条,知识读本P64)
答:
商业银行存款及柜台业务内部操纵的重点是:
对基层营业网点、要害部位和重点职位实施有效监控,严格执行账户治理、会计核算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避免内部操作风险和违规经营行为,避免内部挪用、贪污和洗钱、金融诈骗、逃汇、骗汇等非法活动,确保商业银行和客户资金的平安。
二、简述商业银行存款及柜台业务内部操纵重点。
(《商业银行内部操纵指引》第72条,知识读本P64) 与第一题重复。
答:
商业银行存款及柜台业务内部操纵的重点是:
对基层营业网点、要害部位和重点职位实施有效监控,严格执行账户治理、会计核算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避免内部操作风险和违规经营行为,避免内部挪用、贪污和洗钱、金融诈骗、逃汇、骗汇等非法活动,确保商业银行和客户资金的平安。
3、在对账工作中,哪些账户属高风险账户,需紧密关注或监视的?
(《关于增强案件防控,落实轮岗、对账及内审有关要求的工作意见》,知识读本P149-150)
答:
以下账户需紧密关注或监视:
(1)持续两个对账周期对账失败的账户;
(2)短时间内频繁收付的大额存款、整收零付或零收整付且金额大致相当的账户;
(3)账户所有者与无业务往来者之间划转大额款项的账户;
(4)未经银行营销主动开立并当即收付大额款项的存款账户;
(5)长期未发生业务又突然发生大额资金收付的账户;
(6)多次不及时领取对账回单或返回对账回执、对账进程中显现可疑情形的账户;
(7)其他迹象说明值得紧密、当即关注的账户或监管部门要求即时、上门对账的账户。
4、在办理具体柜台业务时,不得存在哪些行为?
(《严禁柜台违规行为防范案件风险的工作意见》,知识读本P153-154)
答:
各银行机构要增强柜台业务的风险操纵,强化柜员和授权人员的合规操作,严禁以下行为的发生:
(1)柜员卡利用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复制、盗用、超权持有操作卡、授权卡、密码(或口令等);2.将个人名章、操作卡、授权卡、密码(或口令等)交他人利用,或利用他人个人名章、操作卡、授权卡、密码(或口令等)办理业务。
(2)重要物品保管、利用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违背领用、记录、交接、作废和销毁制度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保管、利用。
(3)办理具体柜台业务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柜员办理本人业务;2.不按规定查对预留印鉴或支付密钥办理业务;3.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4.代客户申请、购买、签收、保管重要空白凭证和支付设备(如网银U盾或令牌、密码信封、支付密码器等);5.代客户保管客户存单、卡、折、有价单证、单据、印鉴卡、身份证件等重要物品;6.代客户申请、启用、操作网上银行、电话银行、银行业务;7.委派会计(授权领导)对网点负责人干与授权工作不抗击,或对柜员违规操作行为不制止、不纠正,或授意、指使、强令柜台人员违规操作;8.柜员对明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抗击、不报告。
(4)办理开户、变更、挂失等业务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受理企业账户开户、改换或挂失补办印鉴、法定代表人变更时,不查对企业证明文件原件,不核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身份;2.受理个人账户开户(卡)申请或开通网银时,不按规定核实申请人意愿和身份信息。
(5)银行账户治理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获取客户密码,泄露、擅自修改客户信息;2.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3.通过本人、他人账户归集、过渡银行和客户资金、套取资金;4.违规利用内部账户为客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5.空存、空取资金。
(6)业务授权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不确认客户真实意愿授权;2.不审核凭证授权;3.不核实业务授权;4.超权限授权。
(7)对账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制度规定不许诺参与对账的人员参与对账;2.不按规定审查对账回执;3.不按规定处置存在问题的对账回执。
(8)授信方面,不得采取以下手腕套取银行信誉:
1.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关系人获取银行信誉;2.利用或串通客户利用虚假资料获取银行信誉;3.违规出具信誉证或其他保函、单据、存单等。
五、如何从轮岗、对账和内审工作入手增强案件防控工作?
(依照《关于增强案件防控,落实轮岗、对账及内审有关要求的工作意见》归纳,知识读本P147-152)
轮岗方面:
一、成立重要职位员工轮岗制度
二、严格执行有关重要职位员工轮岗制度
3、提高营业机构委派会计(授权领导)的轮岗要求,强化其独立性和权威性
4、提高基层营业机构治理层的轮岗要求以强化对其的监督制约
五、增强对柜员的轮岗工作要求,切实保证切断风险源头
对账方面:
一、确保对账工作有效落实
二、提高对账率及对账频率要求
3、加大对重点账户、高风险账户的监控
4、增强考核指标要求
五、强化对账工作的监督检查
内审方面:
一、内审思路及重心由发觉、揭露违法违规行为和现象向防范操作风险及案件风险,提升内控水平转移
二、将案件风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营业机构每一年的风险评估
3、确保机构的操作风险和案件风险状况符合案件风险的年度监管重点要求
4、将案件风险的审计作为一项重要风险融入信贷业务审计、会计业务审计、重要职位人员履职审计、出纳业务审计和其改日常监督活动中
五、对发觉的风险或问题催促及时整改
六、增强与监管部门的交流
(三)信贷题(共4题)
一、在客户信誉品级和客户评判报告的有效期内,对发生阻碍客户资信的重大事项,商业银行应从头进行授信分析评判。
重大事项包括哪些?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30条,知识读本P97)
答:
在客户信誉品级和客户评判报告的有效期内,对发生阻碍客户资信的重大事项,商业银行应从头进行授信分析评判。
重大事项包括:
(一)外部政策变更;
(二)客户组织结构、股权或要紧领导人发生变更;
(三)客户的担保超过所设定的担保警戒线;
(四)客户财务收支能力发生重大转变;
(五)客户涉及重大诉讼;
(六)客户在其他银行交叉违约的历史记录;
(七)其他。
二、请依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治理方法》的有关规定,简述关联交易的类别?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治理方法》第18条)
答: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以下事项:
(1)授信;
(2)资产转移;
(3)提供效劳;
(4)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关联交易。
第二十二条
分为一样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
一样关联交易:
是指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冷暖自知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冷暖自知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1%以上,或商业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商业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商业银行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3、违法发放贷款罪如何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6条
答: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背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庞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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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题 36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