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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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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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1
铜川市耀州区8000亩无公害绿色苹果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
监理规划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陕西正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6日
工程监理规划
第一节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铜川市耀州区金圣果业公司8000亩无公害绿色苹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
在锦阳路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杨家庄村,项目分别为新建2000吨苹果气调库1座,新建蓄水池2座,滴灌2000亩,砂石路20公里。
建筑耐火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
各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铜川市金圣果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陕西中航监理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陕西正林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陕西鸿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节编写依据
主要编写依据有:
1.国家、建设部颁布的监理法规等;
2.监理合同;
3.施工合同图纸及说明;
4.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
5.监理范围
(1)本项目的监理是铜川市耀州区金圣果业公司8000亩无公害绿色苹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过程阶段监理。
即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令、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建设文件,通过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造价的有效控制,对工程建设进行技术咨询,对工程合同实施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发包人使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按施工合同目标顺利进行和实现。
(2)全部工程自施工准备期至施工期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对缺陷责任期的工作承担连带责任。
6.服务内容:
a、施工方面
1..督促施工承包人进行桩点和施工图复核,审核其提交的复测成果。
2.参与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检查监督承包人严格执行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制止其违背施工总平面布置要求进行场地和施工布置行为。
4.按发包人授权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审查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审查批准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方法或工艺;批准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及特殊施工工艺。
对上述诸项中不符合合同要求,不能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的,应及时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5.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督促承包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
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1)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控制性进度计划。
①.依据经审查批准的工程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和施工承包合同,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控制性的总进度计划,并由此确定进度控制的关键线路、控制性施工项目及其工期、阶段性控制工期目标,以及监理工程项目的各合同控制性进度目标,作为监理工程项目总体的进度控制依据。
②.依据监理工程项目的总进度计划编制各年度、季度、月度进度计划,其内容应当包括准备工作进度、计划施工部位和项目、计划完成工程量及应达到的工程形象、实现进度计划的措施以及相应的施工图供图计划、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计划、资金的使用计划等项目内容,并以此作为工程实施的阶段性进度控制依据。
(2)以监理工程项目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及其阶段性的季度控制性进度计划为基础,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性进度计划进行审核批准。
(3)逐日监督、检查、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及时发出调整进度措施的指令,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施。
(4)对工程实际进度(施工部位及项目、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面貌)进行逐日的检查监督,并做好工程进度的记录和统计工作,并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的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检查进度偏差的程度和产生的原因,分析预测进度偏差对后续施工工序和项目的影响程度,并提出指导性的解决措施。
(5)当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发生较大偏差而有可能影响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时,监理人应提出进度计划的调整意见,并指导承包人相应调整实施性进度计划。
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应书面报发包人批准。
(6)当因各种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变动时,监理人应判断合同双方责任,及时公正的重新核定合同工期,公正合理地处理好承包人的工期索赔要求,报发包人批准。
(7)检查督促承包人按施工规程规范施工、文明安全施工,防止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环保问题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8)建立健全工程进度控制的组织机构,配备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负责进度控制工作。
(9)定期每月向发包人报告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情况,并编制月、周完成工程量以及工程施工进度统计报表。
7.施工质量控制:
审查施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和旁站监理;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对用于工程建设的原材料、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工程的质量控制,必须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过程为基础,对工程质量进行程序化的、量化的全过程全面的控制。
主要内容及要求如下:
(1)对监理工程项目的构成进行划分,并按施工程序明确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分析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及对其应采取的监理措施。
制定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
(2)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审批承包人拟实施本工程的施工工艺方案及主要方法;审核签发施工图纸。
(3)检查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承包人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4)审查批准承包人委托试验的试验室,审查内容主要有试验室资质、设备和仪器的计量认证文件、试验检测设备及其他设备的配备、试验室人员的构成、上岗资质及素质、试验室的工作规程规章制度等。
(5)审查批准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级配和配合比试验、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审查批准经各项试验提出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审查批准有关施工质量的各项试验检测成果,并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
(6)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
监理人也应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
不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及其半成品不得投入施工,且应限期清理出场。
(7)检查施工前的其他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如图纸供应、水电供应、道路、场地、施工组织、施工机械以及其他环境)。
(8)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全面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的方式(24小时值班制度),对发现的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
(9)建立监理人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使用和检测工作。
充分运用监理的质量检查签证的控制手段,对工程项目及时进行逐层次的逐项的(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等区分)施工质量认证和质量评定工作。
及时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和签证工作以及分部、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10)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施工中有关质量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拍照或录相。
(11)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12)协助发包人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重要阶段验收、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以及合同项目竣(交)工验收,监理人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
(1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
(14)监理人必须建立自身的质量监控体系,配备监理工程师负责质量控制工作。
8.工程投资控制:
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检查承包人的保险及担保、支付动员预付款;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其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1)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
(2)通过对工程计量的审核,以及必要的抽查等控制手段实现对工程量总量的控制和阶段性的控制。
建立工程量和支付价款的台帐。
(3)审核承包人上报的申请结算工程量及工程费用等,并签发申请支付凭证。
(4)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
(5)依据发包人授权审核各类工程变更(合同变更及设计修改、设计变更等),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发包人批准后下达变更指令。
(6)施工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下达前组织技术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复核前后部位和结构的衔接、错、漏、碰、缺,复核计算设计工程量,进行分类计量登录台帐,记录变更、索赔的原因和处理的结论。
(7)对于由于承包人提出的变更、索赔,应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效及时处理,记录定性、定量、计量、计价等的处理情况,并登录台帐。
所有变更与索赔的处理,应有原始登记的凭据,并随处理文件存档备查。
上述所有台帐及支付除书面报告发包人外,应及时用电子文件报送发包人。
(8)对合同费用支付与已完工程量、工程形象进行综合分析,编制每月合同费用支付分析报告。
(9)编制每月工程财务支付报表。
9.施工安全监督:
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全面履行工程安全监理责任。
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安全事故调查。
其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1)审查批准承包人对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安全问题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
(2)对施工生产及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施工及时指令整改。
(3)按照发包人的统一布署检查承包人的工程防汛措施并监督实施。
(4)检查承包人在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和国家标准。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评比表彰活动。
协助发包人做好各合同项目间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
(6)参加对安全事故进行的调查分析、审查承包人的安全事故报告及安全表报、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的处理。
(7)定期(每月)向发包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按规定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统计报表。
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及时向发包人报告。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发包人要求编制竣工文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配合发包人的交、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述:
包括项目位置、项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况简介。
2.大事记。
3.工程进度与形象面貌。
4.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5.质量控制:
包括质量评定、质量分析、质量事故处理等情况。
6.合同执行情况:
包括合同变更、索赔和违约等。
7.现场会议和往来信函:
包括会议记录、往来信函。
8.监理工作:
包括监理组织框图、资源投入、重要监理活动、图纸审查、发放、技术方案审查、工程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9.施工人情况:
包括劳动力的动态、投入的设备、组织管理和存在的问题。
10.安全和环境问题。
11.进度款支付情况。
12.工程图片。
13.其他:
包括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情况记录。
(二)不定期的监理工作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工程变更的建议。
2.投资情况分析预测及现场资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议。
3.工程进度预测分析报告。
(三)日常监理文件
1.监理日记及监理大事记。
2.施工计划批复文件。
3.施工措施批复文件。
4.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5.进度款支付确认文件。
6.索赔受理、调查及处理文件。
7.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8.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四)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
1.监理部及组织人员
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监理公司委任孙波为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部实行总监负责制,组织监理人员独立、公正、公平、诚信、科学地开展工作,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
2.监理部基本职责:
(1)协助发包人选择设备和材料供货人;
(2)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
(3)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各类文件;
(4)签发指令、通知、批复等监理文件;
(5)监督检查现场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
(6)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7)检验现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质量和工程施工质量;
(8)审核工程计量,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9)处置工程施工中影响或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
(10)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合同实施中的问题;
(11)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监督检查工程保修情况,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2)协调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3)监理合同约定的其它职责与权限。
3.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负责组织监理部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部的文件。
(2)确定监理部人员职责分工,协调管理监理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工作;负责监理部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调整监理人员。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5)组织设计交底,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签发施工图纸。
(6)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7)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单位工程开工令、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8)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9)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10)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1)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2)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3)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14)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5)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4.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按照分工开展监理工作,是所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实施细则。
(2)予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3)予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
(4)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质量情况。
(5)予审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6)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的工作关系,按职责分工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
(7)检查并记录施工程序、施工方法等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进度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8)坚持巡回检查,对关键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实行旁站监理,跟踪检查。
(9)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原始记录,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对单元工程及其所包括的工序质量予以确认或否认。
(10)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参与处理。
(12)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予审各类付款证书。
(13)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14)参与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工作。
(15)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
5.监理员
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监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检查施工测量成果报告、施工情况;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实验记录;作好信息管理;承办监理部交办的事宜。
(五)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
1.主要工作方法
(1)现场记录。
包括投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设备完好率、材料;气温、降雨量、环境;施工进度、质量情况及出现的问题。
(2)巡视和旁站监督
坚持巡回检查方式,做到施工现场有监理人员。
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的检查、监督与管理。
(3)协调:
互通信息,及时沟通,协调参加工程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
2.主要工作制度
(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施工变更等文件均由监理部核查、审批后方可实施。
(2)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测制度。
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部检验。
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做相应处理。
(3)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承包人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后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部进行复核检验。
上一道工序或上一个单元工程复检不合格,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或下一个单元工程的施工。
(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
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部确认。
未经监理部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5)会议制度
第一次工地会议。
由发包人与总监联合主持。
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设计交底、监理交底等。
监理例会。
每月中旬或月末由监理主持、参建各方参加的会议。
内容主要是通报工程进展情况;上次监理例会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分析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下一步应完成的任务。
监理专题会议。
监理部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召开的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包括度汛)、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等问题的进度会议或生产协调会议。
以上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监理部应作出会议记要,分发与会各方。
(6)工作报告制度。
监理部应及时向发包人报送监理月报;监理例会纪要、监理专题会议纪要;监理部审核、批复的文件;关于工程建设的有关建议等。
(7)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监理部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8)工程验收制度。
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部应根据水利工程验收规程,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参与、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
二、工程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的原则:
工程承建合同为依据,运用事先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检验的方法,实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工序控制为环节、承包人自控和监理部监控的程序,实现对工程的质量控制。
(二)质量控制目标
以保证建筑物和设备运行良好为目的。
(三)监督检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
1、必须贯彻“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切实作到以安全生产促工程进展,以工程质量促工程进度,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2、检查承包人质量管理机构、人员组成及工作情况。
3、对承包人从事施工、安全、质检、材料等岗位和施工设备操作等上岗人员的资格进行检查。
对不称职或违章、违规人员可要求承包人暂停或禁止其在本工程中工作。
(四)开工条件的控制
主体工程、单位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承包人应向监理部提交开工申请,监理部确认后发签开工令。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批准后,第一个单元工程自行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凭监理部签发的上一个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后方可开工。
(五)核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
1.监理部应认真核查有关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确认无误后,加盖监理部印章,交付承包人按图施工。
2.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或缺陷,应及时向监理部书面报告,并提出修改意见。
监理部审核后,向发包人报告,在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签发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
3.设计单位修改、优化设计而出具的设计变更,经监理部核查后,签发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
4.因地质条件或其它施工条件发生变化,而需增加工程措施时,由承包人提交申请报告,并附方案图纸。
监理部应依据承包合同予以确认或否认,并报发包人批准。
(六)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
1.每批建筑材料进场,承包人应按承建合同的规定进行进场材料检验,填写《进场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单》,出具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
2.承包人应按施工规程规范和合同文件的要求,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钢筋以及砼骨料进行取样试验,试验报告应报送监理部。
3.承包人应每月或按骨料生产规模不定期地对地方材料进行自检,要特别注意砂石骨料的含泥量。
自检合格后,填写《砂石骨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报监理部认证。
4..水泥品质应符合合同文件技术条款的规定,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和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
5.检查承包人对建筑材料的储存与管理。
因储存不当造成建筑材料质量下降时,应进行取样试验,并依据监理部的指示降低标号使用或禁止使用。
6.监理工程师可根据需要,进行工程所必须的各类材料试验,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进行各项取样和化验工作,并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提供方便。
7.由于某种原因无法提供设计图纸规定的材料时,承包人可以在材料制安前14天提出使用代用材料的申请,报监理部批准。
8.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未经检测,不得使用;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及时运离工地或作出相应处理。
9.监理部在工程质量控制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时,应指示承包人立即整改。
10.监理部若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时,应及时要求承包人撤换或增加。
(七)施工测量控制网的检查
监理部应审批承包人制定的施工测量控制网和原始地形实测方案等,并对施测过程监督,对测量成果进行签认,或联合测量,共同签认测量成果。
(八)施工工艺参数控制
监理部应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工艺参数试验方案,对现场实验实施监督,审核实验结果和结论,并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批准的工艺方法进行施工。
(九)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监理部采取巡回检查的方式,通过现场查看、查阅施工记录及对材料、构配件、试样等进行抽检的方法,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
监理部及时对承包人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方法以及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出调整、制止、整顿直至暂停施工的指示。
2.监理部对关键和重要工序要严格旁站监理工作。
3.单元工程(或工序)未经监理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承包人不得开始下一单元工程(或工序)的施工。
4.对隐蔽工程要实行旁站监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工程完建时,要及时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能隐蔽。
5.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文件要求承建单位对不合格工程予以补工或返工;可以建议、要求、直至指令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管理中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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