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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书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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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书心得体会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体会1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
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
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
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
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
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
“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
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
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
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
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
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
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
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
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
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
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
“你一傻瓜懂什么?
”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
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
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
我最怕的就是你。
”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
还是真傻?
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
”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
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
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
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
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
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
这是一种宿命论吗?
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不过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体会2
在《尘埃落定》的历史叙述中,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或叙事重心,并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
土司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采取的一项统御少数民族的政治怀柔政策,元明清时期广泛在西南等民族地区施行,“以土制土”是这一政策的主要形式,其目的在于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统治。
清雍正以后,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西南地区的土司制度大体趋于解体,但因特殊的文化、历史因素,一些地方的土司制度残余仍延续到20世纪上半叶。
《尘埃落定》所描述的以麦其土司为代表的“嘉绒”部族,正是属于这一情形。
对“嘉绒”部族来讲,土司制度是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表征了他们在特定历史时期政治生活的具体状态与文化,这在麦其土司司主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对内,他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有着“清朝皇帝颁发的五品官印”,实行世袭制,管辖“东西三百六十里,南北四百一十里的地盘”,与“三百多个寨子,两千多户”的百姓,向百姓征收赋税,在辖区内权力至高无上,有自己的官寨、专门的行刑人、书记官(二者也为世袭),有保卫自己的卫队和为自己服务的活佛、喇嘛等宗教僧侣阶层,甚至拥有相当数量的。
如此,统治者、土地或领地、人民以及内部政治、经济制度等等,在民族部族内部结成了一个政治生活的实体。
对外,他一方面绝对服从中央王朝的政治统治,一方面则与汪波、拉雪巴、茸贡等其他土司往来,也与汉族人进行经济、文化往来。
土司制度在“嘉绒”部族流行了数百年,是民族生活与政治生活的复合物。
而作为政治制度,它集中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之间、部族内部以及他们与中原统治者的复杂政治、外交等关系,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藏民族的历史生存样态。
在描述土司制度的同时,《尘埃落定》也大量地描绘了嘉绒部族文化生活的情景,在表现民族思维与心理习惯中透视了藏族独特的民族文化。
与其他国内少数民族一样,藏族是中国一个拥有着自己的民族语言文字与独特民族文化精神的民族,有着自己的民族独特的宗教信仰、心理习惯与情感表现。
这对《尘埃落定》中描写的、生活在汉藏交接地带的嘉绒部族来说也是如此。
在麦其土司内部,如果说,麦其土司司主是土司权力象征的话,那么,济嘎活佛、门巴喇嘛、翁波意西书记官等人则是藏族民族文化精神的载体。
济嘎活佛是敏珠宁寺的和尚首领,他的身上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藏传佛教的教义与独特宗教信仰。
他推崇佛法,慈悲为怀;坚持宗教的救赎精神,反对麦其土司种,以期遏制人们特别是民族上层统治者世俗欲望的恶性膨胀。
而当强大的土司权力阻碍了他的教义传布,特别是他为此不得不与世俗权力形成妥协时,他作为宗教家的内心痛苦是可想而知的。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体会3
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
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
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
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
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取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我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
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推荐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到达空前的规模。
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
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
在黄师爷的推荐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
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好处的商业集镇雏型。
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但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之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
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最后尘埃落定。
说来也搞笑,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
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
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
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
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
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但是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
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主角,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但是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
到最后但是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
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
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
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此刻,我明白自我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但是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体会4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这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
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礼貌与蛮荒共存。
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
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十分明显。
土司占有着自我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
有自我的行刑人,有自我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十分明显。
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
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
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
透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
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
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贴合实际。
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
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以前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
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
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
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
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
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
傻子
,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
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我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
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但是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
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
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
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下,因为时光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心得体会5
昨天开始看的,白天没咋看,失眠的夜晚匆匆看完。
读着读着,有种自己看过《尘埃落定》故事梗概的幻觉。
并不是说《尘埃落定》不好,只是似曾相识的感觉。
说民族风情吧,会想起暑假读的《芙蓉镇》。
定位在那样的地方,又让我想起王明珂的那几本书。
主角,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慢慢成长甚至变得不傻,让麦其土司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大。
外部环境最初是模模糊糊的,后来清晰了些,最终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终于尘埃落定。
他没有投降,也没有西逃去西藏,而选了死亡。
他是能让我们有些许共鸣的人物,却有时候显得特别遥远,他有时傻里傻气,有时聪明,至始至终也能看到他如何驾驭“下人”。
如果当爱情小说看,傻子绝不是理想中的爱人,他原谅背叛,不在意处女这种问题,也会为爱情昏了头,但爱情还是像昙花一现。
卓玛,塔娜,以及无数没有名字的女人,血缘和地位给了他太多。
土司的世界跟我们熟悉的世界也迥然不同。
读完小说,感觉了解了一点儿另一个世界。
命运不能解释,塑造面对命运的无助也许很感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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