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司法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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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司法制度2008-5-16提纲提纲nn司法制度的含义nn司法制度的内容nn司法制度改革nn司法制度司法司nn司法制度指规定司法机关的组织结构、运行原则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的规范的总称。
nn司法机关nn各级法院nn各级法院和检察院nn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其领导的律师组织、公证机关、劳动教养机关等(党系统内的政法委)司法活动的原则司法活动的原则nn法律面前人人平等(justice;君子犯法与庶民同罪)nn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不容情;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可预期性、非人格化)nn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司法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保护弱者)nn司法责任原则司法制度的内容司法制度的内容nn审判制度审判制度nn检察制度检察制度nn侦查制度侦查制度nn律师制度律师制度nn公证制度公证制度nn仲裁制度仲裁制度nn法律援助制度法律援助制度nn监狱制度监狱制度审判制度审判制度nn含义nn内容nn两审终审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辩护制度、审判监督制度(再审制度)法院的组织结构法院的组织结构职权职权nn基层人民法院:
审判权;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nn审判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所受理的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nn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权、审判监督权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权、审判监督权nn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
按罪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是重大的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是重大的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指令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指令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nn基层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审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审案件。
nn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nn监督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对基层人民法监督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对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
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
nn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权、审判监督权nn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主要是重大或复杂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nn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nn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不上诉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其中同意判处死刑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审。
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部分死刑案件。
监督辖区内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nn专门人民法院:
军事、海事和铁路运输等专专门人民法院:
军事、海事和铁路运输等专门法院门法院nn军事法院设三级:
基层军事法院,大军区、军事法院设三级:
基层军事法院,大军区、军兵种军事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军兵种军事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nn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是军内的最高审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是军内的最高审级,其职权是:
其职权是:
审判正师职以上人员犯罪的第一审判正师职以上人员犯罪的第一审案件;审案件;审判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涉外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或指定审判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授权或指定审判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其他第一审刑事案件;负担二审、己审判的其他第一审刑事案件;负担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的审判任务。
死刑复核、再审的审判任务。
最高人民法院:
审判权、审判监督权、司法解释权、司法行政权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案情复杂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审判监督权:
监督地方和专门法院的审判;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再审;核准判处死刑的案件。
进行司法解释。
即对于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
领导和管理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事宜。
机构设置机构设置nn审判委员会:
各级法院都设审判委员会,其任务是:
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
审判委员会的会议由法院院长主持。
审判委员会由院长1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nn审判机构:
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等法官制度法官制度nn职责与等级共分12级,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nn任职条件:
国籍、年龄(23周岁)、专业知识、工作年限nn任免:
nn义务与权利邱兴华在接受宣判法官宣读判决书2006年6月18日至7月2日,邱兴华与其妻何冉风先后两次到陕西省汉阴县铁瓦殿道观抽签还愿。
其间,因邱兴华擅自移动道观内两块石碑而与道观管理人员宋道成发生争执,加之邱兴华认为道观主持熊万成有调戏其妻的行为,由此心生愤怒,遂产生杀人灭庙之恶念。
7月14日深夜,邱兴华趁道观内管理人员和香客熟睡之机,持一把砍柴用的弯刀和木棒分别到到各寝室向熊万成等10人头部各砍数刀,致10人死亡。
次日天亮后,邱兴华将作案工具弯刀、斧头等物放入火炉及柴堆上,然后放火燃烧后逃离现场。
7月31日上午,邱兴华窜至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万福店农场魏义凯家,以帮魏义凯家补盆子和合伙做干鱼生意为名,骗取魏的信任。
当天吃完晚饭后趁其家人休息之机,用斧头和弯刀向魏义凯、魏妻徐开秀、魏之女魏金梅的头部连砍数刀,将三人砍伤后,抢得现金1302元。
魏义凯因抢救无效,于9月9日死亡,徐开秀、魏金梅经鉴定系重伤。
8月1日凌晨,邱兴华乘K357次列车返回安康,8月19日潜逃回家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10月19日,安康中院审理后当庭做出一审判决:
依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
一审宣判后,邱兴华不服当庭表示要上诉;11月31日,上诉期满的最后一天,邱兴华递交了上诉状。
12月8日,陕西省高院二审,在庭审中,法庭主要围绕此案两大争议焦点:
即对犯罪的原因的认定和是否采纳“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展开,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展开激烈辩论。
邱兴华的辩护律师张桦当庭提出请求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要求,因其未提交出有说服力的证据,未得到法庭的采纳。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对此案择日宣判。
12月28日上午九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庭当庭宣布省高级法院维持安康市中级法院一审刑事判决的终审裁定,决定:
判处被告人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对邱兴华经验明正身当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死刑核准权对于刑事案件,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死刑复核程序是在一、二审程序之外,专门针对死刑案件所设置的特别程序。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从我国国情出发,实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政策,建立了死刑核准制度。
1954年公布的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1957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决议,今后一切死刑案件,都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从1958年到1966年,死刑案件都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法院受到冲击,死刑核准制度名存实亡。
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修订了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施行不久,为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1980年2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在短期内行使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
此后,经过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多次授权,这种做法一直延续至今。
2004年底,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完善诉讼程序的要求,提出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要求改革目前授权高级人民法院行使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权的做法,将死刑案件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并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组织实施。
2006年10月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明确规定死刑案件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检察制度检察制度nn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国家的检察权。
nn组织结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nn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和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关系有何不同?
nn职权:
职权:
nn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法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法律、政策的重大案件,行使检察权;律、政策的重大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贪对于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进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行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和提起公诉;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捕和提起公诉;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机构设置:
检察委员会:
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院的工作;各级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发决定重大案件;如果检察长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检察工作机构:
刑事申诉检察厅、民事行政检察厅、反贪污贿赂总局、职务犯罪预防厅、渎职侵权检察厅等(最高检)。
检察工作制度检察工作制度nn侦查监督制度:
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侦查监督制度:
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侦查活动的监督nn自侦制度指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并立案自侦制度指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并立案侦查的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的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981998年初年初制定的制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范围的规定范围的规定共有共有44类类5353种案件由检察院直接种案件由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立案侦查。
主要包括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主要包括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
滥用职权等。
nn公诉制度nn审判监督制度nn对刑事判决的执行和监所的监督制度nn检察官制度nn职责与等级nn任免:
与法官的比较nn义务与权利侦查制度侦查制度nn含义:
指国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主要任务包括:
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查缉案犯、追缴赃物赃款。
nn公安机关的双重性nn侦查制度的内容:
nn受案、立案制度;侦查程序制度;拘留、逮捕制度;移送起诉制度;证据制度。
律师制度律师制度nn含义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律师的性质、任务、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律师如何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nn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颁布。
nn律师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nn律师资格与执业条件律师资格与执业条件两种途径:
国家统一考试;司法行政部门考核批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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