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4洛碛镇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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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4洛碛镇总体规划文本
(1)内涵资产定价法
安全评价的原理可归纳为四个基本原理,即相关性原理、类推原理、惯性原理和量变到质变原理。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3)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
3.评估环境影响的价值(最重要的一步):
采用环境经济学的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方法,对量化后的环境功能损害后果进行货币化估价,即对建设项目的环境费用或环境效益进行估价。
(三)环境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分级审批
安全预评价方法可分为定性评价方法和定量评价方法。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②既包括天然的自然环境,也包括人工改造后的自然环境。
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总体规划2008—2020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洛碛镇社会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促进洛碛镇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以及镇域村镇的可持续发展,规范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特编制《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总体规划(2008-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指导思想
(一)依托区位优势、特有资源优势,建立适合的、具有持续发展潜力的产业结构体系;塑造特色品牌城镇,从城乡统筹发展角度建立有机、和谐的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村镇体系。
(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解决洛碛镇产业发展、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建设与利用,镇域发展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三)坚持以人为本,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条件;加强全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城镇生态环境质量。
(四)规划应突出城镇性质,突显本镇优势,合理配置本镇在区域中承担的功能。
第三条规划原则
(一)遵循区域统筹原则,突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基础设施资源共享。
(二)坚持系统协调原则,带动周边乡镇发展,吸纳人口、增加就业。
(三)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处理好经济发展、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充分体现规划的综合性,为城镇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可操作的依据,实现城镇建设管理法制化。
(五)坚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特色化发展的原则。
(六)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
(七)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
(八)围绕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原则。
第四条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46号令,2005年12月31日)
(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四)《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五)《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六)《渝北区分区规划(2007—2020年)》
(七)《渝北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八)《重庆市城乡规划导则(试行)》
(九)《重庆市建制镇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
(十)《重庆市小城镇消防规划规范》
(十一)《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2008)》
(十二)《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十三)《长江三峡工程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
2008~2015年
远期:
2016~2020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
镇域规划范围为洛碛镇镇域行政区,总面积95.34平方公里。
镇区规划范围南起上坝村刘家湾、下河田、赵家湾,东以青木村洋望子、高梁湾、老场镇川庆化工厂、下坝、石柱坝、预制厂、西南合成制药厂、洛东路、榨菜厂、自来水厂、上坝村薛家湾为界,北至青木村垭口、周家湾、老鸹溪,西以经开村东北渝怀铁路复线东侧30米、广场、河坝湾、水溪子、湾丘、石蚂蚁、周家湾、高桥村马铃坎、山仑湾、三斗井为界。
总面积为8.22平方公里。
第七条适用范围
在洛碛镇行政辖区内从事各项城乡规划编制、进行规划管理和各种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八条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九条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以镇带乡、统筹协调,促进镇乡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构建和谐社会。
第十条社会发展目标
到2020年,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全镇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
第十一条产业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镇建设成为以物流、医药化工、食品加工、旅游为主体的产业体系。
第十二条生态环境目标
构建人与自然协调共生的生态环境,优先保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加强山体、水体保护,塑造有地方特色的镇域环境。
第十三条科技文化教育
全面实施科教兴渝战略,坚持科技为先导,教育为基础,确保各类科技文化教育用地,普及十二年制教育。
第十四条基本农田保护
遵循“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
第三章镇域总体规划
第一节城镇化水平预测
第十五条镇域人口预测
2008年镇域现状人口规模为5.07万人,预测2015年人口规模为6.7万人,2020年为8.0万人。
第十六条城镇人口预测
2008年镇区现状人口规模为2.8万人,预测2015年城镇人口为4.5万人,2020年城镇人口为6.5万人。
第十七条城镇化水平预测
2008年现状城镇化率为55%,预测2015年城镇化率为67%,2020年城镇化率为81%。
第二节村镇体系规划
第十八条中心村选址及布局原则
选择现状发展较好的场镇,及位于城镇发展主轴上,有利于城镇轴带发展的村为中心村。
第十九条撤并村规划及原则
现状位于城镇建设发展区内的撤并行政村;规划处于城镇规划区的纳入城镇范围;地形和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行政村,进行集中扩建;地形条件较好,基础设施条件一般的行政村,进行保留整治。
具体撤并是:
撤销经开村,并入沙湾村;撤销上坝村,并入高桥;撤销洛碛村,纳入镇区;撤销青木村,并入幸福村。
第二十条村镇等级结构
至2020年,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逐步形成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个层次,即1个小城镇,3个中心村和10个基层村的镇村体系等级结构。
第一级:
洛碛镇区,为镇政府所在地;
第二级:
中心村,为水溶洞村、太洪场村、沙湾村,共3个;
第三级:
基层村,为箭沱村、砖房村、新石村、宝华村、沙地村、桂湾村、老君山村、大天池村、幸福村、高桥村,共10个。
第二十一条村镇职能结构
第一级为镇区,全镇的行政管理、商贸和文教、工业物流中心,为各村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带动各村发展。
第二级中心村,主要职能是引导农业结构优化,为片区农业居民点提供配套服务,带动周边基层村发展。
沙湾村、太洪场村规划为商贸型,水溶洞村规划为旅游型。
第三级基层村主要职能,服务于农业生产并接受镇区中心村的服务。
沙地村、砖房村、箭沱村、高桥村规划为商贸型,新石村、宝华村、幸福村、桂湾村规划为服务型,老君山村和大天池村规划为旅游型。
第二十二条村镇等级规模
(一)镇区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720公顷,人口规模65000人。
(二)中心村
规划水溶洞村、太洪场村、沙地村3个中心村。
水溶洞村用地规模12.0公顷,人口规模1200人;
太洪场村用地规模20.0公顷,人口规模2500人;
沙湾村用地规模25.0公顷,人口规模2500人。
(三)基层村
规划至2020年,形成基层村为10个,分别是即箭沱村、砖房村、新石村、宝华村、沙地村、桂湾村、高桥村、老君山村、大天池村。
用地规模6.0—15.0公顷,人口规模600—1500人。
(见附表一《镇域村镇体系规模分布一览表》)
第二十三条村镇布局空间结构
规划构成“一心、三点、三带”的村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心”:
即洛碛镇区,整个镇域的发展中心及重心,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形成具有较强的产业辐射、聚集能力,带动整个镇域的发展。
“三点”:
即水溶洞村、太洪场村、沙湾村三个中心村,按规模配套相应的公共设施。
“三带”:
是指沿江分布带、沿铁路分布带、沿山的村镇分布带。
第三节产业布局规划
第二十四条发展定位
大力培育物流、医药化工、榨菜种植及加工、旅游休闲四大主导产业,加快把洛碛建设成为沿江产业带上的节点城镇,重点发展物流和医药化工业。
第二十五条产业发展战略规划
洛碛镇产业发展主要体现为一个园区、一个基地、一个风景区、三大产业带。
一个园区即洛碛工业区,位于镇区北部。
一个基地为物流基地,利用交通枢纽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规划在镇区中部。
一个风景区即张关旅游风景区,规划在镇域西部。
三大产业分别为中漕和江边菜品经济带、箭沱和太洪场御临河长江入口区生态休闲经济带、西部果林经济带。
第二十六条镇域经济发展分区
镇域划分为西部、中部、南部沿河、东部沿江五个特色经济区。
西部自然生态维育区:
水溶洞、大天池、老君山,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业。
西部果林经济区:
砖房村西部、沙湾村西部、新石村西部、宝华村西部、桂湾村西部,发展经济果林种植为主。
中部高效农业产业区:
砖房村东部、沙湾村东部、新石村东部、宝华村东部、桂湾村东部、高桥村东部,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为主。
南部生态休闲经济区:
箭沱村和太洪场村南部,发展生态观光旅游为主。
东部沿江城镇、产业集群区:
幸福村、桂湾村东部、沙地村、镇区、太洪场村东部,发展物流、医化工业为主。
第四节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二十七条空间管制区划分
镇域用地分为建设区、控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第二十八条建设区
应按照重庆市和渝北区城乡规划管理要求进行开发控制,应集约用地,注意环境治理和生态复建。
包括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规划和保留的各村居民点和全镇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规划适宜建设区是依法审批的开发建设用地。
第二十九条控制建设区
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逐步成为区域性的重要生态功能区。
包括沿江180.7米—175米高程之间、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水溶洞村张关风景区外围区50米范围内。
第三十条禁止建设区
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包括对镇域自然、社会环境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区域,周边林地等大型生态实体,以及张关风景区核心区20米范围内。
第五节镇域用地规划
第三十一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镇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1平方米以内。
沙地村、幸福村、箭沱村、水溶洞村、老君山村、大天池村人均规划建设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新石村、宝华村、砖房村、桂湾村、太洪场村、高桥村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
第三十二条建设用地规划
整合散居点,使用地资源集约发展,形成镇域人口向镇区集中,工业用地向园区集中,农村向中心村集中的模式,散居向居民点集中的布局模式。
(一)农村居住用地按在建设用地中的60%布置。
镇区居住用地选择用地条件较好,临近主要道路的地方。
(二)农村公共设施用地按在建设用地中的10%布置,选在各村位置相对居中、临近道路、地形条件较好、靠近村委的地段,主要公共建筑集中布置。
(三)幸福村北部规划三座石油库,其中一座二级、两座三级,共占地190公顷,周边设置100米的防护绿地。
第三十三条新型农村社区规划
农村集中村落点按整合策略分为三类:
撤并、保留、扩建。
(一)拆并的农村集中村落点
位于洛碛规划建成区内的集中村落点,现状聚居规模在3户以下的村落点,位于风景区核心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滞洪区、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等特殊控制区和水利、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的保护区内的集中村落点,环境承载力差、生态环境恶劣的集中村落点。
(二)扩建的农村集中村落点
位于行政村内较中心位置,村民到工作场所距离不超过1.5公里;现状有一定人口聚居规模,建筑质量较好,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较好;不在禁止建设区内,用地条件良好,有一定发展空间;生态环境较好、具有一定的人口承载力;具有产业发展基础和潜力;尽量少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远离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农村集中村落点。
扩建的农村集中村落点通过扩大村落规模、新建或改造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引导集中居住,发展成为新型农村社区。
(三)保留的农村集中村落点
以整治改造为主,通过农房整治、改善现有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与生态环境建设来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四)新型农村社区数量与规模
1、新型农村社区数量
规划远期农村人口1.5万人,100%人口形成新型农村社区,共计32个(平均150户/个)。
中心村规划新型农村社区数量为2~6个,基层村规划新型农村社区为1~4个。
2、新型农村社区规模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模要根据各村人口、区位、地理、经济、基础设施、聚集习惯等影响因素来确定。
3、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指标
按照集约用地、加强管理的原则,农村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大于于100平方米。
第三十四条耕地保护规划
保护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
整治复垦旧宅基地,增加耕地面积。
不断加大投入,通过调整种植结构、坡改梯、提高复种指数等措施,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程度。
第三十五条区域绿地规划
严格对明月山、张关风景区的开发控制,保持现状绿地规模,并严格执行重庆市关于“四山”管制,凡在禁止建设区内的农户进行搬迁。
第三十六条土地整理与预留发展用地
控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镇域内整理的土地集中于镇区北部远景预留发展用地。
第六节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第三十七条行政管理设施规划
保留现状政府作为全镇的行政管理中心。
规划新增行政管理设施用地,位于镇区中南部。
各村行政管理中心在各村位置相对居中、临近道路、地形条件较好的地段。
第三十八条教育机构规划
镇区规划3所小学、2所中学、4处幼儿园。
水溶洞村、沙地村、太洪场村规划中学和完全小学,各村分别规划幼儿园。
第三十九条文体科技设施规划
镇区建设服务全镇的文体科技中心,建设体育场,新建影剧院和科技站等。
各村建文化站和篮球场等活动场地。
村级文化中心结合行政管理形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集文化、教育、科技、娱乐为一体。
第四十条医疗保健设施规划
镇区加强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形成全镇以医疗、卫生和保健为主的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和技术指导中心。
在水溶洞、沙地、太洪场布置村卫生所,基层村布局村卫生室。
第四十一条商业金融设施规划
加强城镇的商业服务功能,形成以镇区为中心,水溶洞、沙地、太洪场为次中心的商业服务体系。
以镇区作为主要的商品集散基地,发挥中心村的流通功能,推动各村镇服务业的发展。
第四十二条集贸市场
镇区规划大型集贸市场,服务全镇。
中心村规划小型集贸市场,服务周边地区。
第七节综合交通规划
第四十三条道路网络
打通长寿化工园区、两江新区的连接线,完善路网布局。
保证村村通公路基础上,进一步改善交通条件,增加道路网密度,使道路通达各个居民点。
镇域道路由“高速公路\铁路——国道——乡级公路——村级公路”四级组成,形成“五横三纵”的道路骨架。
“五横”:
319国道;老沙路(连接老君山、砖房、沙地);宝洛路(连接宝华村和洛太路);南部龙兴——巴南隧道,中部洛碛——石船隧道。
“三纵”:
一纵指中部由渝宜高速、渝利铁路、渝怀铁路、洛太路组成的综合交通体系;一纵是指太池路(太洪场、桂湾、宝华、新石、水溶洞、老君山、大天池);一纵是洛碛沿长江的水运交通。
二级路:
319国道,洛晏路。
三级路:
一是老沙路;二是宝洛路;三是洛太路;四是太池路。
四级路:
连接各个居民点的道路。
第四十四条铁路建设
建设渝怀铁路复线、渝利铁路,加大洛碛镇与外界的联系。
规划铁路客货运站,占地41.5公顷。
保留并扩建现状太洪场车站,提高服务能力。
第四十五条公路建设
镇区规划二级汽车站,占地面积0.80公顷。
第四十六条水运交通
镇区新规划货运码头,原码头在三峡蓄水后南迁,作为客运码头。
保留太洪岗码头。
第四十七条停车场和招呼点
镇区和农村居民点规划停车场和招呼点。
第八节基础设施规划
第四十八条给水规划
(一)规划目标
改善供水水质、扩大公共集中供水服务范围、提高供水系统的安全性。
近期镇区供水普及率达到95%;远期供水普及率达到100%。
加快农村人饮工程建设,完善农村供水设施,远期农村供水普及率达到100%。
(二)用水量预测
根据《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及结合本规划区实际情况,用水量预测如下:
用水量预测按人均综合用水量0.3m³/人.日计,规划镇域农业人口为1.5万人,则镇域内农业用水量约为0.45万m³/d。
(三)水源规划
水源取于长江。
第四十九条排水规划
(一)规划原则
完善雨水、污水分流体制,建设完善的城乡污水收集、处理、排放系统。
至2020年,全区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
(二)排水规划
镇区、中心村、基层村逐步向雨、污分流制过渡,镇区污水经集中收集后,统一纳入新规划的洛碛镇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水体回用。
镇区周边村庄,污水顺应地形排入镇区污水系统;距镇较远村庄充分利用农田的自净和建设小型一体化设施集中处理相结合。
第五十条供电规划
(一)负荷预测
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及当地实际情况,规划区用电量预测按人均综合用电量2000kwh/人.年,年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按5000小时计,则规划区用电量为16000万KWh,用电负荷为3.2万KW。
考虑负荷同时率取0.75,则规划区实际计算负荷为2.4万KW。
(二)电源规划
洛碛镇用电电源由长寿供电网提供。
第五十一条通信规划
(一)需求量预测
固定电话用户数预测按50门/百人。
至远期,规划镇域的固定电话总用量为4.0万门电话线。
(二)网络规划
加强通信网络建设,提升现有基础网络水平,完善农村、农业、农民服务应用系统建设。
全面推广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快有线广播电视联网和接入网的双向改造,全面建成宽频带、高速率的综合信息传输网,完成有线电视网络双向传输和多功能开发的改造,形成高速宽带双向HFC网络。
为积极服务“三农”。
每个村建一个“三农”邮政服务网点。
第五十二条燃气规划
(一)规划目标
至2020年,农村逐渐实现以管道天然气为主,燃煤及沼气等生物燃料为辅的燃料结构。
(二)用气量预测
本规划仅考虑镇区用量,详见镇区建设规划。
(三)气源及设施规划
镇区气源现来于卧两线。
农村推广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力等清洁能源。
结合农村有机废物的生化处理,因地制宜推广沼气池建设。
第九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第五十三条规划目标
有效保护环境和合理使用资源,把小城镇区域建设成城乡协调、布局合理、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与环境容量相适宜的清洁舒适的生活、生产、生态小镇。
第五十四条农村农业环境治理
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合理使用化肥农药。
搞好畜禽污染防治。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争创环境优美乡镇。
镇域设置一处垃圾处理场位于沙湾村,负责处理全镇的垃圾。
各村垃圾收集到垃圾收集点,运送到垃圾站集中到垃圾处理场处理。
第五十五条水污染防治
生活污水必须达标后排放。
禁止在城镇上风向、河流上游、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建设有污染的企业。
第五十六条加强饮用水源水体的保护
(一)取水点周围半径500米的水域内严禁捕捞、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应设立明显标志。
(二)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得从事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保护区内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护岸林或者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
第五十七条大气污染防治
镇域环境控制质量执行二级标准。
2015年镇域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达100%。
农村居民点逐步建立并完善电和天然气管网设施建设,用电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取代传统的能源。
第五十八条噪声污染防治规划
完善城镇道路交通系统,加强对车辆噪声的控制。
镇区内各类用地按照城市5类环境噪声分类标准分别执行,乡村居住按1类环境噪声标准执行。
第五十九条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一)镇区和聚居点在交通干道每50~80米设置一个果皮箱,在一般道路每80~100米设置一个果皮箱。
(二)镇区和农村居民点的公厕在流动人口密集区服务半径为200~300米,一般地段服务半径为500~700米。
第六十条加速乡村“五改”,即:
改路、改水、改灶、改厕、改圈,改善乡村居住环境。
第六十一条开展农田改造、建立生态农业区;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推广使用有机肥、缓释可控化肥和高效、低毒生物农药,控制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淘汰高毒高残留农药。
第十节防灾减灾规划
第六十二条防地质灾害规划
镇域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以相应的地质勘探资料为依据,进行防治地灾处理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建设。
应建立完善的预报、预警监测系统,一旦出现灾害情况,应立即组织居民疏散。
以国道、高速公路、乡道、村道和城镇主次干道为主要救灾防灾疏散通道,以学校、广场、停车场等为主要避难场所。
第六十三条防洪规划
镇域内镇区和中心村按照2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其他用地按1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尤其注意预防山洪。
第六十四条消防规划
镇区规划2座小型消防站,并相应设置专职消防队。
镇域内各村应设置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通讯设施。
第六十五条抗震防灾规划
镇域范围内所有建筑按六度设防,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提高一度设防。
第六十六条防雷规划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镇域内应做好防雷措施,尤其是在高层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规划区内新建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防雷工程,建设单位在报送建设规划审批前,须将防雷工程的设计方案、图纸和有关资料报送气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六十七条人防工程规划
人防工程应实施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与城镇建设结合的原则。
结合镇政府建设人防指挥中心,负责人防救灾的指挥和联络,并设置一定面积的地下指挥所;人防方式以就地分散、就地隐蔽为主;人员隐蔽工事以附建式人防地下室为主,新建居住小区应按相关规定配建人防工程;创造条件建设防空警报台点,镇域的警报音响覆盖率应达到95%。
第十一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第六十八条文物保护规划
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
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教育作用、历史借鉴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
以历史文化资源为依托,合理发展旅游。
编制保护规划,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第六十九条村落形态保护规划
对村落与山水格局、村落内部空间形态较好的村落加以保护,延续其空间格局、强化空间节点。
第七十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对洛碛的传统文化与风俗、神话和传说、诗歌、民间音乐与舞蹈、民间工艺与技术、生活传统、历史地名等应加以保护。
第七十一条重要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缙云故里坊门及八角井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淹没线以下,故规划建议搬迁,搬迁至历史文化旅游区内。
应严格按照城市紫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线)保护缙云故里坊门及八角井及其周边作为建筑控制区和风貌协调区的地区。
第四章镇区建设规划
第一节城镇规划区、性质与规模
第七十二条城镇规划区
本次规划区面积共8.22平方公里,含现状青木村南部、经开村东部、高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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