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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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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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食品质量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标准。
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专项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建立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组织开展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药品零售(连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和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负责药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
4、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监督实施《药品进口管理办法》,负责办理药品进口通关备案的相关工作。
8、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9、指导县(区)、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0、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督促检查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以责任为导向,提高科学监管能力。
一是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这一底线。
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效率和水平。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以及运转高效、制度规范、执法公正、监管有力的监管格局,实现“从农田到餐桌”无缝衔接,坚决守住不发生群体性、区域性和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底线。
二是不断提升监管队伍能力。
着力协调解决县乡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无专职人员、监管人员少与繁重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
通过招考、选调等多种方式,充实城区食品药品稽查执法机构和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人员。
面向基层加强监管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其依法履职能力,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程序履行监管职责。
2、以目标为导向,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
一是强化领导机制,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重点抓好“三小”整治和夜市整改提升、基层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等,实现示范创建工作由点到面、自下而上、逐级晋升、整体推进。
在加大执法打假力度、整治规范市场秩序等重点难点工作上出实招、见实效,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加大宣传发动,提高知晓度和参与度。
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创建工作的核心,把宣传发动贯穿到整个创建工作的全过程,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共治格局。
三是强化督查整改,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对各县(区)、开发区督促检查和指导,对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尽快达到创建标准,促进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3、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治理整顿。
一是强化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健全行刑衔接机制。
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强化监督抽检和信息发布工作,完善抽检监测的配套机制和后续执法措施,加大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系沟通,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二是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是不断提升共治共管能力。
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共治的制度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健全投诉举报体系,畅通公众举报渠道,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建立健全“红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调动社会各方面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积极性,全面推进诚信教育和诚信体系建设。
4、以效能为导向,强化技术保障。
一是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
统筹构建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继续做好检验资质的扩项和新设备引入工作,持续注重检验队伍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进县级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加快乡镇食品快检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突出综合快检初筛,提高源头发现问题能力
二是加强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
继续完善南宁市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功能建设,建成南宁市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系统,提高食品药品舆情监测工作水平,监测、收集、分析、研判食品药品网络舆情,防控网络风险隐患,做好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监控系统开发升级,优化管理结构、扩大管理覆盖面。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本级单位的单位性质是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
机关内设机构14个:
办公室(新闻宣传科)、综合协调科(应急管理科)、政策法规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餐饮监管科、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药品进口备案办公室、稽查科、人事科、财务科。
2、所属单位
本部门二级单位有4个,它们是:
南宁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南宁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
(1)南宁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单位性质是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改革类别属公益一类。
(2)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单位性质是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改革类别属公益一类。
(3)南宁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单位性质是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改革类别属公益一类。
(4)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单位性质是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改革类别属公益一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包括5个预算单位: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隶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
预算单位代码及名称如下
1、305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级预算单位)
2、305001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二级预算单位)
3、305002南宁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二级预算单位)
4、305003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二级预算单位)
5、305004南宁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6、305005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南宁市食品药品系统现有编制203人,其中:
行政编制65人,参公事业编制68人,全额事业编制54人,工勤编制16人。
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91人,退休人员54人。
单位具体如下:
1、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72人,其中:
行政编制65人,后勤服务人员编制7人。
现有人数84人,其中:
在职人员行政65人、后勤服务人员编制7人、退休人员12人。
2、南宁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编制74人,其中:
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68人,后勤服务人员编制6人。
现有人数75人,其中:
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64人,后勤服务人员6人,退休人员5人。
3、南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编制43人,其中:
事业编制40人,后勤服务人员编制3人。
现有人数73人,其中:
在职人员36人、退休人员37人。
4、南宁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与监控中心编制8人,现有人数7人。
5、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认证中心编制6人,现有人数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总预算4548.42万元,同比增加552.44万元,增长12.15%。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548.42万元,同比增加552.44万元,增长12.15%。
其中:
经费拨款4548.42万元,同比增加552.44万元,增长12.15%,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承接南宁市农贸市场的农残检测工作经费。
上年结转收入34万元。
(二)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总预算4582.42万元,基本支出2499.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4.55%,同比增加201.71万元,增长8.07%;项目支出2048.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4.71%,同比增加350.73万元,增长17.1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323.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06%,同比增加53.45万元,增长16.5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4104.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57%,同比增加513.88万元,增长12.5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承接南宁市农贸市场的农残检测工作。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54.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7%,同比增加19.11万元,增长12.3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人员增加。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499.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4.55%,同比增加201.71万元,增长8.07%,其中:
①工资福利预算支出1854.54万元,其中:
工资性支出1285.81万元,社会保险缴费465.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2.86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15.36万元,其中:
办公费24.40万元,印刷费6.22万元,水费5.04万元,电费22.52万元,邮电费14.02万元,差旅费71.59万元,维修费6.86万元,会议费13.98万元,培训费6.90万元,公务接待费6.50万元,工会经费25.72万元,福利费16.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3.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89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29.60万元,其中:
其中:
离退休费74.40万元,生活补助0.48万元,奖励金0.43万元,住房公积金154.30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048.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05%,同比增加350.73万元,增长17.1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承接南宁市农贸市场的农残检测工作。
其中:
①工资福利预算支出607.18万元,其中:
社会保险缴费128.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9.03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29.40万元,其中:
会议费2.00万元,办公费15.30万元,印刷费42.00万元,咨询费22.00万元,水费3.00万元,电费37.00万元,邮电费16.00万元,物业管理费142.00万元,差旅费68.50万元,维修费37.20万元,培训费72.50万元,专用材料费259.50万元,委托业务费18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7.24万元,其中:
住房公积金37.24万元。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548.4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548.42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48.4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2499.5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48.92万元。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预算数为399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97.7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98.19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2499.50万元,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23.71万元,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21.7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2.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9.65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1.49万元,其中: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822.70万元(行政运行1420.15万元,事业运行402.5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98.7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4.9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2.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9.5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5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154.30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2048.92万元。
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048.92万元,其中:
药品事务78.00万元,化妆品事务5.00万元,医疗器械事务5.00万元,食品安全事务399.00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473.92万元。
三、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9.75万元(全口径),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3.25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9.75万元,比2016年预算71.30万元减少11.55万元,下降16.2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2016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6.50万元,比2016年预算7.50万元减少1.00万元,同比下降13.3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减少国内公务接待人数(批次)及降低接待标准。
主要用于:
执法办案和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国内接待28批次,接待人次350人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53.25万元,比2016年预算63.80万元减少10.55万元,同比下降16.5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运行中的燃油、维修等费用。
主要用于日常监督检查及执法办案。
目前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20.15万元,比2016年预算1352.03万元增加68.12万元,增长5.0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大。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70.68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1.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9.6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及扩项经费),涉及金额106万元;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目标。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0.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11.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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