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专题讲座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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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的适用与风险规避新劳动法的适用与风险规避简介简介在新的劳动用工形势下,用人单位能否做到在新的劳动用工形势下,用人单位能否做到以及如何做到既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又能较好地以及如何做到既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又能较好地贯彻新劳动法的宗旨和原则,以及进一步稳固劳贯彻新劳动法的宗旨和原则,以及进一步稳固劳动关系,成为企业能否稳健发展的关键。
企业用动关系,成为企业能否稳健发展的关键。
企业用工方面的法律风险,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利益,工方面的法律风险,不仅关乎企业的经济利益,更关乎企业的前途与命运,防范势在必行!
更关乎企业的前途与命运,防范势在必行!
本课堂从新本课堂从新劳动法修改的具体问题出发,劳动法修改的具体问题出发,全全面讲解企业面讲解企业在用工管理过程中可能遭遇的法律风在用工管理过程中可能遭遇的法律风险,提升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从险,提升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从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为企业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为企业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航。
目录目录一、招聘录用一、招聘录用二、合同签订的时间与内容二、合同签订的时间与内容三、合同签订的试用期、违约金及无效合同的界定三、合同签订的试用期、违约金及无效合同的界定四、无固定期限合同四、无固定期限合同五、合同履行与变更五、合同履行与变更六、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六、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七、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七、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八、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及手续办理八、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及手续办理九、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与限制九、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与限制十、风险规避十、风险规避一、招聘录用一、招聘录用原原劳动法劳动法:
没有明确规定企业与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没有明确规定企业与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没有强制性规定在招用劳动者时企业不准扣押劳动者的证件没有强制性规定在招用劳动者时企业不准扣押劳动者的证件及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及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新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新增第八条、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招聘新增第八条、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招聘录用时双方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禁止事项。
录用时双方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禁止事项。
(一)如实告知
(一)如实告知1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如实告知:
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如实告知:
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解的其他情况。
22、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如实告知:
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如实告知:
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教育状况、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
如教育状况、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
(二)禁止事项
(二)禁止事项招用劳动者时,单位不能:
招用劳动者时,单位不能:
11、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22、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以下责任:
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以下责任:
11、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证件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证件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处罚;22、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收取的财物,并以每人五百元、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收取的财物,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备注:
在虚假告知基础上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导致无效。
合同备注:
在虚假告知基础上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导致无效。
合同无效,一方有过错,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无效,一方有过错,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任。
二、合同签订的时间与内容二、合同签订的时间与内容
(一)签定时间
(一)签定时间原原劳动法劳动法:
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
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新劳动合同法新增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三款第三项、新增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三款第三项、第八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书面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第八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书面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以及不及时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
不及时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律责任。
11、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11)用人单位应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订立劳动合同;(22)已经建立劳动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在用)已经建立劳动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
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
22、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承担以下责任:
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承担以下责任:
(1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1个月不满个月不满1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22)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和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备注:
现企业只存在合同工,没有临时工的说法,与所有企备注:
现企业只存在合同工,没有临时工的说法,与所有企业员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业员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二)合同内容
(二)合同内容原原劳动法劳动法: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新劳动合同法新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补充规定了合同必须约定条款并第十七条补充规定了合同必须约定条款并删除了三条原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可以约定的条款。
删除了三条原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可以约定的条款。
11、必备条款、必备条款:
(1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2)员工姓名、住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员工姓名、住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3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44)工作内容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地点;(;(55)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6)劳动报酬;()劳动报酬;(7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8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职业危害防护;(;(99)法律、法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22、可备条款:
、可备条款:
(11)试用期;()试用期;(22)培训;()培训;(33)商业秘密;()商业秘密;(44)补充保险;)补充保险;(55)福利待遇;)福利待遇;备注:
工作地点条款的增加,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调动员工备注:
工作地点条款的增加,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调动员工工作地点以迫使员工离职的行为,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违工作地点以迫使员工离职的行为,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
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
三、合同签订的试用期、违约金和无效合同的界定三、合同签订的试用期、违约金和无效合同的界定
(一)试用期
(一)试用期原原劳动法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新劳动合同法新劳动合同法新增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八十三条新增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工资以及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明确规定了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工资以及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期的法律责任。
11、试用期期限、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试用期33个月以下个月以下不能约定试用期不能约定试用期33个月以上不满个月以上不满11年年不超过不超过11个月个月11年以上不满年以上不满33年年不超过不超过22个月个月33年以上年以上不超过不超过66个月个月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不能约定试用期22、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11)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的80%80%;(22)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33、试用期限制、试用期限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同一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同一单位一般理解为同一法人)单位一般理解为同一法人)44、法律责任、法律责任违法约定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应以试用期满的月违法约定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应以试用期满的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间的赔偿金。
(例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间的赔偿金。
(例如履行试用期如履行试用期66个月,但依法约定为个月,但依法约定为22个月,超出的个月,超出的44个月期间,个月期间,用人单位除了已经支付的试用期工资外,还应以试用期满月工用人单位除了已经支付的试用期工资外,还应以试用期满月工资标准支付资标准支付4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备注:
在同一用人单位内变更工作岗位不能约定试用期。
备注:
在同一用人单位内变更工作岗位不能约定试用期。
(二)违约金
(二)违约金原原劳动法劳动法:
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适用情况。
:
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适用情况。
新劳动合同法新劳动合同法新增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新增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明确只有违反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协议两种情二十五条明确只有违反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协议两种情况才能约定违约金。
况才能约定违约金。
11、培训服务期违约金、培训服务期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应按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1)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的最高数额不能超过培训费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的最高数额不能超过培训费用;(22)劳动者实际支付的违约金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劳动者实际支付的违约金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2、竞业限制违约金、竞业限制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竞业限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条款。
(1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2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按约定向单位支付)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按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
备注:
(备注:
(11)现用人单位约定的对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现用人单位约定的对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等规定在新法实施后将无效。
(同的违约金等规定在新法实施后将无效。
(22)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条款中的补偿标准及违约金在劳动法中没有明确,所以条款中的补偿标准及违约金在劳动法中没有明确,所以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三)合同无效(三)合同无效原原劳动法劳动法:
第十八条规定:
第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同无效。
新劳动合同法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新补充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的第三条情形以及无八条新补充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的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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