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系列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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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系列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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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系列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1
附件: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系列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1.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编制说明
2.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检测限
3.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线性范围
4.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可报告范围
5.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准确度(回收实验)
6.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准确度(方法学比对)
7.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精密度
8.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干扰实验
9.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稳定性
10.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参考值(参考区间)
附件1: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编制说明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注册过程中要求提供申报产品的分析性能评估资料,产品性能评估是产品研发、制定产品标准等过程的重要技术支持研究过程,并可能对产品的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目前国际上对体外诊断试剂的性能评估通常是以美国临床实验室标准化组织(ClinicalandLaboratoryStandardsInstitude以下称为CLSI)的相关标准为依据,也是美国FDA推荐采用的评价标准,但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标准及指导原则的要求。
为进一步明确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的技术要求,我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起草产品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以明确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性能评估的技术要求。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性能评估包括检测限、线性范围、可报告范围、准确度(回收实验)、准确度(方法学比较)、精密度、干扰实验、稳定性、参考区间共九个项目。
起草的主要依据CLSI发布的以下标准:
1.C28-A2:
Howtodefineanddeterminereferenceintervalsintheclinicallaboratory;ApprovedGuideline-SecondEdition.
2.EP5-A:
Evaluationofprecisionperformanceofclinicalchemistrydevices;ApprovedGuideline.
3.EP6-A:
Evaluationofthelinearityofquantitativemeasurementprocedures;AStatisticalApproach;ApprovedGuideline.
4.EP7-A:
Interferencetestinginclinicalchemistry;ApprovedGuideline.
5.EP9-A2:
Methodcomparisonandbiasestimationusingpatientsamples;ApprovedGuideline-SecondEdition.
每项性能的主要研究方法均采用以上标准和国内实际采用的评价方法相结合的方法。
我中心对于专家起草的指导原则的初稿进行了适当的文字调整,之后将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发给十位相关专业的专家征求意见。
意见返回后我们对专家的回复意见进行了整理,对有些意见进行了采纳,有些意见暂时没有采纳。
采纳的意见,如:
线性范围中的“3.4计算公式”的描述采用专家意见将公式的书写进行了文字更改,与CLSI文件一致;“3.3剔除离群值”中的Y的均描述由Yave改为
;还有一些文字性错误也进行了修改。
有一些专家意见因为对一些概念还存在分歧,因此暂时未采纳,待经过专家讨论会后再进行确定。
如“检测限评估”中的检测方法“连续测定20次,计算均值加2SD的方法缺少依据,建议采用可报告范围评估下限所提供的方法。
”;“建议将批内/批间精密度”改为“分析内/分析间精密度”;“精密度是用变异系数表示还是用置信区间表示”;参考值:
“结果分析中应首先验证是否为正态分布,对于正态分布,则应根据临床应用目采用均值±2SD或均值±3SD,对于偏态分布则应选择单侧95%分位数或双侧2.5%-97.5%分位数”。
由于一些概念在学术界还存在分歧,因此我们会通过上网征求意见和专家会的形式进行讨论,找到最理想、最适合企业及我国国情又能保证产品质量的评价方法。
附件2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
——检测限(征求意见稿)
一、概述
检测限(limitofdetection)是指检测方法可检测出的最低被测量浓度,也称检测低限(lowerlimitofdetection)或最小检出浓度(minimumdetectableconcentration),有时也称为分析灵敏度(analyticalsensitivity)。
检测限评估资料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产品注册所需的重要申报资料之一。
本指南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参考CLSI有关标准,对定量检测方法检测限的评估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进行了要求。
其目的是为生产企业进行定量检测方法检测限评估提供原则性指导,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该部分分析性能评估资料提供技术参考。
同时,本指南亦可指导临床实验室进行定量检测方法检测限评估。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发展速度快、专业跨度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的需要,适时对本指南进行修订。
二、检测限评估的基本原则
1.实验人员应熟悉检测方法与仪器操作;
2.采用合适的校准品、质控品并保持仪器处于正常状态;
3.用于实验的试剂应为同一批号,且在有效期内。
三、检测限的评估和数据处理方法
1.实验材料和基本要求
空白样本的制备:
空白样本应不含被测物,但其基质应与待测定常规样本相同。
如空白样本难以得到,可采用5%牛血清或人血清白蛋白溶液。
或根据测定项目选用相应基质的样本,但应注意将基质效应减至最小。
2.实验方法
在一次运行中将空白样本重复测定20次。
3.数据处理
(1)数据记录:
将测定结果记录于表格中。
如果检测系统对于低于零的结果报告为零,应记录初始响应值,如吸光度值等。
(2)数据统计:
计算20次结果的均值
与标准差SD。
4.结果报告:
以空白均值加两倍标准差报告方法的检测限。
(
+2SD)
附件3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
——线性范围(征求意见稿)
一、概述
线性范围评估资料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产品注册所需的重要申报资料之一。
本指南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定量测定方法的线性评价》的有关要求,参考CLSI有关标准,对定量检测方法中线性范围的评估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进行了原则性要求。
其目的是为生产企业进行线性范围评估及准备线性范围评估资料提供原则性指导,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该部分分析性能评估资料提供技术参考。
同时,本指南亦可指导临床实验室建立定量测定方法的线性范围或对标称的线性参数进行验证。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发展速度快、专业跨度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的需要,适时对本指南进行修订。
二、线性范围评估的基本原则
(1)实验操作人员应熟悉方法原理与操作,能对样本进行正确处理,确保仪器工作状态正常,采用适当的校准品对仪器进行校准。
(2)仪器的各项性能指标(如精密度)应与标称值相符,不存在明显的携带污染等。
(3)应使用同批号试剂及校准品。
三、线性范围的评估及数据处理方法
1.实验样本的基本要求和制备方法
1.1基本要求
(1)样本基质应与临床实验样本相似,但不可采用含有对测定方法具有明确干扰作用物质的样本,如溶血、脂血、黄疸或含有某些特定药物的样本。
进行血清学标志物检测时,理想的样本为分析物浓度接近预期测定上限的混合人血清。
(2)建立一种定量测定方法的线性范围时,需在预期测定范围内选择7-11个浓度水平。
如将预期测定范围加宽至130%,在此范围内选择更多的浓度水平,然后依据实验结果逐渐减少数据点直至表现出线性关系,可发现最宽的线性范围。
(3)当对标称线性参数进行验证时,需在已知线性范围内选择5-7个浓度水平。
(4)无论是建立或验证线性范围,所选用的浓度水平应可覆盖整个预期测定范围并包括与临床有关的重要评价浓度,如最小测定浓度或线性范围的最低限、不同的医学决定水平、最大测定浓度或线性范围的高限等。
1.2制备方法
(1)不同浓度水平的样本可通过将高浓度样本与低浓度样本进行倍比稀释得到,注意在进行液体吸取时应选择精密度与准确性好的移液装置。
制备时应将样本完全混合并避免蒸发或其他使样本变质的情况。
每份样本的浓度与体积单位应统一。
(2)如果高/低浓度血清的值未知,可将每种血清编码,用编码代表每个血清的相对浓度。
对于等浓度间隔样本,可用连续整数(如1、2、3、4、5)代表连续样本。
进行数据处理时可用样本号代替X值。
表1和表2中描述的样本制备过程是按照等浓度间隔的设计进行的,每个浓度水平的样本量为1.00ml。
制备非等浓度间隔的样本时应明确各样本间的浓度关系,测定时可以这些样本间的相对浓度比值做为X值。
表1:
11个浓度水平的样本制备
样本号
1
2
3
4
5
6
低浓度血清(ml)
1.00
0.90
0.80
0.70
0.60
0.50
高浓度血清(ml)
0.00
0.10
0.20
0.30
0.40
0.50
样本号
7
8
9
10
11
低浓度血清(ml)
0.40
0.30
0.20
0.10
0.00
高浓度血清(ml)
0.60
0.70
0.80
0.90
1.00
表2:
5个浓度水平的样本制备
样本号
1
2
3
4
5
低浓度血清(ml)
1.00
0.75
0.50
0.25
0.00
高浓度血清(ml)
0.00
0.25
0.50
0.75
1.00
(3)样本的特殊处理:
在无法得到适用的人血清时,需对样本进行一些特殊处理以满足实验要求。
这些处理过程包括稀释、加入添加物或透析、热处理等,无论进行何种处理均应以保持基质恒定为基本原则。
在评价报告中应对所使用的稀释液、添加物、溶剂等的材料来源加以注明。
样本稀释液应选用由厂家推荐或经实验室证明可使用的产品,如可采用5%牛血清白蛋白或人白蛋白溶液。
欲提高样本浓度时可在样本中添加分析物纯品。
在添加物为溶液状态时,应注意添加液体对样本的稀释作用(小于10%)并注明所用溶剂。
2.实验过程
2.1建立线性范围:
需测定9-11个浓度水平,每个浓度水平重复测定3-4次。
2.2验证标称线性参数:
需测定4-6个浓度水平,每个浓度水平重复测定3-4次。
2.3所有样本应在一次运行中或几次间隔很短的运行中随机测定,最好在一天之内完成。
3.数据处理
3.1数据记录
(1)可参考表3进行数据记录。
(2)可采用其它形式进行记录,但应注意保留原始数据。
表3:
线性评价数据记录表(11个浓度水平,重复测定4次)
项目:
样品:
仪器:
试剂/批号:
校准品/批号:
操作者:
审核者:
测定日期:
样本号
测定1
测定2
测定3
测定4
均值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3.2数据可用性检查
可通过绘制散点图对测定数据的可用性进行初步检查。
以样本号或样本浓度为X轴,以测定结果为Y轴做图,在图上标出针对每个样本的测定值及每个浓度水平的测定均值,手工或用计算机做图将均值点相连,观察数据点与直线间的偏差,如偏差过大,表明数据组存在明显非线性,需要对测定过程进行检查,排除因操作错误所至误差,并对样本进行重新测定。
如图形与直线接近,表明可对数据组继续进行统计分析。
3.3剔除离群值
离群值可由散点图初步判断,标准中建议采用格拉布斯(GRUBBS)法进行离群值检验。
检验步骤如下:
每组数据中有4个测定结果,分别记为y1,y2,y3,y4。
(1)将4个测定值按大小顺序排列,最大值记为max,最小值记为min;
(2)由4个测定值计算均值
和标准差S:
=(y1+y2+y3+y4)/4;
(3)根据可疑值max或min分别按下式计算统计量t:
t1=(max-
)/S,t2=(min-
)/S;
(4)根据给定的显著性水平a和重复测定次数查表得临界值;
(5)如t值大于临界值,则相应的可疑值为离群值。
Grubbs检验临界值(Ta)值表
样本数
显著性水平
样本数
显著性水平
0.05
0.025
0.01
0.005
0.05
0.025
0.01
0.005
3
1.153
1.155
1.155
1.155
4
1.463
1.481
1.492
1.496
3.4进行多项回归分析
对数据组进行多项回归分析,得到一级、二级与三级多项式。
一级多项式为直线,二级多项式表示上升曲线或下降曲线,三级多项式表示S形曲线(在测量范围两端具有明显的非线性)。
多项式方程如下:
级数多项式回归自由度(Rdf)
一级Y=b0+b1X2
二级Y=b0+b1X+b2X23
三级Y=b0+b1X+b2X2+b3X34
3.5对回归方程进行线性检验
多元回归方程中以bi表示的系数为回归系数。
在二级与三级方程中,b2与b3为非线性系数。
对回归方程进行线性检验就是对每个非线性系数作t检验,判断回归系数与零是否有显著性差异。
b0与b1不反映非线性,故不需对其进行检验。
对b2与b3的检验方法如下:
计算统计量t,计算公式为:
t=bi/SEi
其中,SEi为每个非线性系数的斜率标准误,计算公式为:
S
其中,Y为回归方程预测值,
与
为测定均值。
由公式df=L*R-Rdf计算自由度,L为样本数,R为每个样本的测定次数,Rdf为回归自由度,即回归方程中系数(包括b0)的个数。
如测定5样本,每个样本重复测定4次,则对测定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后其三级多项式中L=5,R=4,Rdf=4,df=5*4-4=16。
在t值表中寻找t界值(双边检验,α=0.05),将计算出的t值与界值比较,如p>0.05,表示非线性系数与零无显著性差异,数据组被认为具线性,此时可对数据组进行精密度检验,具体方法见后。
当精密度符合线性判断要求时,数据分析可结束。
如p<0.05,表示此非线性系数具有统计学显著性,数据组为非线性,此时应进行临床标准的线性与非线性检验。
3.6临床标准的线性与非线性检验
上述多项式回归分析主要是利用统计学方法进行线性判断,统计学标准的线性可称为一阶线性,对数据组的要求很高。
对于在临床实验室中使用的测定方法,在其临床应用实践中允许有一定的非线性误差,此时通过对统计学标准的非线性作程度判断,可得到临床标准的线性,即二阶线性。
临床标准的线性检验中使用了两个统计量,ADL(偏离直线平均差异averagedeviationfromlinearity)与PctBnd(百分区界percentbound),对于大多数分析物PctBnd取5%。
如ADL小于所要求的临界判断值,则可认为数据组具有临床可接受的线性,所拟合出的最适非线性多项式无临床意义。
(1)ADL值的计算:
ADL表示最优拟合曲线与直线的平均差异,其计算公式如下:
ADL=x100%
p(x):
最优拟合二阶或三阶方程的拟合值
a+bx:
拟合一阶方程的拟合值
L:
样本数
:
总平均浓度(全部测量数据的平均值)
=(y1+y2+y3+……+yn)/n
(2)将ADL与临界值比较
一般设定ADL小于5%为临床允许误差,即取PctBnd为5%,通过查表(见附表A与B)得到ADL临界值。
如ADL小于临界值,可认为多项式具有临床可接受的非线性,为二阶线性。
如ADL大于临界值,则为临床不可接受的非线性。
3.7对数据组进行精密度检验
测量数据的精密度可直接影响多项式回归分析的结果,为提高统计功效,需对数据组进行精密度检验。
(1)计算最优拟合方程的回归标准误(σ)
σ=
yi:
各个测量值
p(xi):
最优拟合方程的拟合值
n:
样本数乘以重复次数(LxR)
d:
最优拟合方程的阶数
(2)计算不精密度
用最优拟合方程的回归标准误(σ)与总平均浓度(
)的百分比代表不精密度。
(3)数据组的不精密度检验
跟据以下公式进行判断:
σ:
最优拟合方程的回归标准误
:
总平均浓度
L:
样本数
R:
重复测量的次数
C:
常数(附表C)
PctBnd:
取5%
不精密度满足判断式时,说明数据的精密度好可作线性评价。
反之则表示数据的精密度差,不能作线性评价。
当PctBnd取5%时,尚可通过查不精密度和临界值表判断数据是否精密(附表A和B),如此时不精密度对应的临界值显示P,表明测量数据的精密度不符合作线性判断的要求。
4.结果报告
线性范围报告的具体格式不要求,但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进行线性评价的实验室或生产厂家名称。
(2)被评价的方法或试剂名称,批号。
(3)测定项目。
(4)线性范围(如为二阶线性应包括临床允许误差)。
(5)如可能应标出测定项目的医学决定水平及在此水平处的临床允许误差。
附录:
表A不精密度和ADL的临界值(PctBnd=5%,d=1或2阶)
σ/
%
L*R=10
L*R=12
L*R=14
L*R=16
L*R=18
L*R=20
1
5.5
5.5
5.4
5.4
5.4
5.4
2
6.1
6.0
5.9
5.8
5.8
5.7
3
6.6
6.4
6.3
6.3
6.2
6.1
4
7.1
6.9
6.8
6.7
6.6
6.5
5
6.6
7.4
7.2
7.1
7.0
6.9
6
8.2
7.9
7.7
7.5
7.4
7.2
7
8.7(P)
8.4(P)
8.1
7.9
7.8
7.6
8
P
P
8.6(P)
8.3(P)
8.1
8.0
9
P
P
P
P
8.5(P)
8.3(P)
>9
P
P
P
P
P
P
L*R:
样本数*重复测量的次数
表B不精密度和ADL的临界值(PctBnd=5%,d=3阶)
σ/
%
L*R=10
L*R=12
L*R=14
L*R=16
L*R=18
L*R=20
1
5.5
5.5
5.4
5.4
5.4
5.4
2
6.1
6.0
5.9
5.9
5.8
5.8
3
6.7
6.5
6.4
6.3
6.2
6.2
4
7.2
7.0
6.9
6.8
6.7
6.6
5
7.8
7.6
7.4
7.2
7.1
7.0
6
8.4
8.1
7.9
7.7
7.5
7.4
7
9.0(P)
8.7(P)
8.4
8.2
8.0
7.8
8
P
P
8.9(P)
8.6(P)
8.4
8.2
9
P
P
P
P
8.9(P)
8.7(P)
>9
P
P
P
P
P
P
L*R:
样本数*重复测量的次数
表C不精密度界值的常数
最优拟合方程的阶数
精密度界值的常数(C)
一阶或二阶
6.3
三阶
6.5
附件4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
——可报告范围(征求意见稿)
一、概述
定量分析方法的可报告范围(reportablerange)是临床实验室发出检验报告的依据之一,可报告范围包括可报告低限与可报告高限。
可报告范围评估资料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产品注册所需的重要申报资料之一。
本指南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参考CLSI有关标准,对定量检测方法中可报告范围的评估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进行了原则性要求。
其目的是为生产企业进行可报告范围评估及准备可报告范围评估资料提供原则性指导,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该部分分析性能评估资料提供技术参考。
同时,本指南亦可指导临床实验室对定量分析方法的可报告范围进行验证。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发展速度快、专业跨度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的需要,适时对本指南进行修订。
二、可报告范围评估的基本原则
1.实验人员应熟悉测定方法与仪器操作。
2.采用合适的校准品、质控品并保持仪器处于正常状态。
3.用于评价实验的试剂应为同一批号,并在有效期内。
三、可报告范围的评估及数据处理方法
1.实验样本的基本要求和制备方法
1.1样本要求
最好选择与测定样本具有相同基质的样本。
1.2制备方法
(1)低值样本:
将待测样本(含被分析物)用混合人血清(含被分析物浓度水平较低)或5%牛血清白蛋白生理盐水溶液进行稀释,产生接近于方法线性范围低限浓度水平的样本,一般为5个浓度水平,浓度水平间隔应小于线性范围低限的10%。
(2)高值样本:
选取含被测物的高值样本,必要时可添加被分析物的纯品,并计算出理论值。
使用混合血清或5%牛血清白蛋白生理盐水溶液或测定方法要求的稀释液对高值待测样本进行稀释,使其接近于线性范围的上1/3区域内,并记录稀释倍数。
至少选用三个高浓度样本,稀释倍数应为方法性能标明的最大稀释倍数、并适当增加或减小稀释比例。
2.实验过程
在一次运行中将低值样本重复测定10次,高值稀释样本重复测定3次。
3.数据处理
3.1数据记录:
可根据附表进行数据记录。
3.2数据统计:
分别计算AVE(
)、SD、CV值。
对于可报告范围高限还应计算乘以稀释倍数后的还原浓度和相对偏差。
4.结果报告
4.1可报告范围低限:
以方法性能标示的CV值为可接受界值,由数据中选取CV值等于或小于可接受界值的最低浓度水平做为可报告范围低限。
4.2可报告范围高限:
选取还原浓度与理论浓度的偏差(%)等于或小于方法标示CV值时的最大稀释倍数为方法推荐的最大稀释倍数,方法线性范围的上限与最大稀释倍数的乘积为该方法可报告范围的高限。
附表:
可报告范围(低限)数据记录表
浓度1
浓度2
浓度3
浓度4
浓度5
1
2
3
4
5
6
7
8
9
10
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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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体外 诊断 试剂 分析 性能 评估 系列 指导 原则 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