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项目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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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项目工程
台州市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台州市都市生活垃圾解决中心)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1051号
3月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和性质
项目名称:
台州市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台州市都市生活垃圾解决中心)。
项目性质:
新建。
1.2项目立项状况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改委关于台州市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台州市都市生活垃圾解决中心)项目建议书批复》(浙发改投资[]231号,3月31日)。
1.3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29321万元,项目建设2×500t/d生活垃圾解决规模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同步配备2×N12MW汽轮发电机组。
1.4建设地点
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十塘。
1.5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项目定员90人,其中生产人员76人,管理及技术人员14人。
干部和行政管理人员为日班制,运营人员和值班技术人员采用四班轮换制,垃圾卸料及输煤除渣人员按两班制运营。
垃圾焚烧炉全年除去某些例行检修时间,正常运营时间为24h/d、330d/a。
2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
2.1工程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重要为建设2×500t/d生活垃圾解决规模循环流化床焚烧炉,同步配备2×N12MW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基本构成如表2-1所示。
表2-1项目基本构成
主体工程
项目
单机容量及台数
总容量
焚烧炉
2×500t/d(额定蒸发量45t/h)解决规模循环流化床焚烧炉
90t/h
汽轮发电机组
2×N12MW汽轮发电机组
24MW
辅助工程
燃料
运送
垃圾
由本地环境卫生部门用专用运送车由垃圾中转站运送至厂内
燃煤
由供应单位汽车运送至厂内
垃圾库房
设立垃圾卸料厅、垃圾储坑,垃圾储存能力约为7000吨
灰库
设立H=15m、∅=7m飞灰库2座,每座容积为300m3,共可储灰480吨
干煤棚
25×30m干煤棚一座,储煤吨
渣库
设立H=20m、∅=6m渣库1座,几何容积约为400m3,可贮渣约400吨
公用工程
供水系统
项目生活用水、锅炉化学除盐水原水采用市政自来水;生产用水取自厂区西南面,距厂区约0.5公里九条河
排水系统
冷却水排水尽量回用,剩余某些纳入污水管网,外排废水纳入台州市路桥区滨海污水解决工程进行达标解决
环保设施
脱硫(酸)设施
设立炉后半干法烟气解决装置
除尘设施
设立高效布袋除尘器
垃圾渗滤液解决设施
配套设立垃圾渗滤液解决设施,垃圾渗滤液经预解决后纳管;废水解决浓缩液及污泥回喷入焚烧炉内焚烧解决
飞灰处置办法
配套建设飞灰固化设施,飞灰经固化达到有关原则后外运垃圾填埋场填埋解决
垃圾库房臭气防治办法
垃圾储坑顶部设立焚烧炉一次风进风口,垃圾库房臭气作为助燃空气吸入焚烧炉焚烧解决
烟囱
建设一座H=60m,∅=2.7m烟囱
灰、渣外运方式及处置方式
项目产生炉渣汽车外运作为建材原材料,经固化解决后飞灰汽车外运填埋解决
2.2重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项目污染源强汇总如表2-2所示。
表2-2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表单位:
t/a
污染类别
污染源
污染因子
产生量
排放量
备注
废气
垃圾焚烧炉
烟尘
62315
96.15
烟气经半干法烟气解决装置+喷射活性炭+布袋除尘解决后60m烟囱高空排放
SO2
823
164.62
HCl
/
60.11
NOx
/
360.60
CO
/
180.34
Hg
/
0.12
Cd
/
0.12
Pb
/
1.19
二噁英
/
120mg/a
垃圾库房
NH3
200.22
4.08
产生臭气经捕集后至焚烧炉焚烧解决,少量无组织散发
H2S
20.51
0.44
废水
垃圾渗滤液、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等
废水量
450488.55
259590.15
预解决达到台州市路桥区滨海污水解决工程纳管原则后纳管
CODcr
1760.78
15.57
氨氮
59.59
0.364
固废
焚烧炉
炉渣
26704
0
外售综合运用
飞灰
38009
0
经水泥固化稳定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污水解决
污泥
165
0
厂内焚烧处置
职工
生活垃圾
14.85
0
厂内焚烧处置
3周边环境及保护目的
项目拟建地位于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十塘。
本项目重要保护目的见表3-1。
表3-1本项目重要保护目的汇总
环境
要素
环境保
护对象
详细敏感目的
与公司方位和近来距离
与垃圾库房方位及近来距离
人口
(人)
户数
(户)
环境
功能
方位
距离(m)
方位
距离(m)
环境空气
评价范畴内环境空气质量
金清镇三坨村
SW
1420
SW
1580
1703
486
二级
三山涂规划居住区块北片
NE
2490
NE
2510
—
—
三山涂规划居住区块南片
E
1210
E
1304
—
—
滨海工业园规划居住区块南片
WSW
2420
WSW
2580
—
—
地面水
地面水环境
十条河
E
约5m
—
—
—
—
Ⅳ类
声环境
评价范畴内声环境质量
—
—
—
—
—
—
—
2级
社会环境
—
台州新机场
SE
4500
—
—
—
—
—
4环境影响评价重要结论
4.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⑴影响预测评价
①2×500t/d循环流化床焚烧炉燃煤烟气排放影响预测分析
正常工况下地面一次浓度预测:
预测成果表白,在拟定污染气象条件基本上,SO2、NO2小时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原则》(GB3095-1996)二级原则规定;HCl、Hg、Pb小时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均满足《工业公司设计卫生原则》(TJ36-79)原则规定;Cd小时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满足前南斯拉夫环境原则规定。
预测成果表白,在预测污染气象条件下,项目达标排放垃圾焚烧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SO2、NO2、HCl、Hg、Cd、Pb小时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均满足有关原则规定;叠加背景之后,可以满足原则规定。
正常工况下地面日均浓度预测:
达标排放SO2、PM10、NO2、二噁英等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及各环境敏感点预测贡献值均较小,占有关原则比例也较小。
故项目建成投产后,达标排放垃圾焚烧烟气对于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影响较小。
叠加背景浓度后,各预测点预测值可满足二级原则规定。
年平均预测浓度成果表白,SO2、PM10、NO2、二噁英等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预测值及各环境敏感点贡献浓度预测值均较小,所占原则比例也是较小。
因此垃圾焚烧烟气达标排放对于项目拟建地所处区域各重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贡献值是较小。
②干煤棚无组织粉尘厂界浓度预测
本次评价就项目实行后,公司干煤棚无组织排放粉尘厂界浮现浓度进行了预测。
预测成果表白,公司干煤棚无组织排放粉尘在四侧厂界预测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原则》(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原则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③恶臭废气无组织厂界浓度预测
本次评价就项目实行后,公司垃圾库坑无组织排放恶臭废气厂界浮现浓度进行了预测。
预测成果表白,公司垃圾库坑无组织排放恶臭废气在四侧厂界预测值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原则》(GB14554-93)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排放原则中NH3、H2S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限值(NH3、H2S分别为1.5mg/m3、0.06mg/m3)。
④本次评价就SO2、烟尘、HCl、二噁英事故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进行了预测分析。
预测成果表白,在发生事故性排放状况下,SO2、烟尘、HCl、二噁英小时预测贡献值较正常工况下有较大幅度增长。
大气污染物事故性排放影响是较大,防止事故发生较好办法为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持续监测系统,实时监控烟气解决系统运营状况,以保证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旦浮现异常事故排放,及时解决。
同步还要从垃圾焚烧厂环境管理上,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寻常运营管理和维护,以杜绝事故发生。
⑵环境防护距离
本次评价运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得到计算成果表白,H2S面源无组织排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400m,NH3面源无组织排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250m。
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拟定为400m(以项目垃圾库房为起点)。
依照项目拟建地周边环境调查,拟建地近来敏感点为三山涂规划居住点南片,距离约为1210米,距离本次项目垃圾库房在1304m以上;现状近来民居点为西南方向金清镇三坨村,近来处距离本次项目征地红线约为1420米,距离本次项目垃圾库房在1580m以上,因而周边环境现状可以满足本工程环境防护距离设立规定。
本次评价规定本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确贯彻在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食品厂等敏感点规定。
4.2水环境影响评价
⑴项目建成投产后外排废水重要为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垃圾倾卸平台冲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等。
项目外排废水纳入台州市路桥区滨海污水解决厂在时间上、空间上和达标纳管等方面均是可行。
项目外排废水纳入污水解决厂进行达标解决,污水不直接排放周边地表水体。
综合考虑台州市路桥区滨海污水解决厂环评报告结论,项目外排废水经预解决达标后,纳入污水解决厂达标解决外排,对周边地表水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⑵本项目生活用水、锅炉化学除盐水用水采用市政自来水。
生产用水采用厂区西南面,距厂区约0.5公里九条河水,不开采地下水,取水行为不会对地下水导致污染影响。
此外在工程设计中,本项目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垃圾坑基底、渗滤液解决系统等构筑物设施均按照有关规范规定规定做好防渗办法,以保证不发生垃圾渗滤液渗漏事故。
飞灰由飞灰库贮存并经固化预解决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原则》(GB16889-)规定后外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可保证不污染地下水。
因而本次项目对地下水污染影响较小。
4.3声环境影响评价
预测成果表白,在仅采用工程拟实行噪声防治办法基本上,厂界各噪声监测点噪声预测贡献值基本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原则》(GB12348-)有关原则昼间限值规定,但不能满足有关原则夜间限值规定;从噪声贡献值等值线分布图可知,公司各侧厂界噪声预测贡献值可满足GB12348-有关原则昼间限值规定,但不能满足有关原则夜间限值规定。
故须在工程拟实行噪声防治办法基本上进一步采用噪声防治办法。
在采用进一步噪声防治办法基本上,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噪声对各厂界噪声预测贡献值基本可满足原则规定。
项目建成投产后,不定期蒸汽放空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明显,故规定公司在排气管处加装消声器,合理蒸汽放空时间,禁止在夜间进行蒸汽放空,以最大限度减少蒸汽放空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
4.4固体废弃物处置影响评价
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全厂产生固体废弃物重要为炉渣、飞灰、少量污水解决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其中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炉渣由建材公司进行回收综合运用;飞灰经固化预解决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原则》(GB16889-)规定后外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产生少量污水解决污泥在厂内垃圾焚烧炉焚烧解决。
故产生固废均得到有效、合理解决、处置。
本次评价规定建设单位须对生产中产生固废分类收集、暂存,积极贯彻本次评价中提出各项固废暂存规定和办法,同步产生固废须及时妥善解决、处置。
通过上述解决后,项目产生固废基本上得到有效、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5总量控制分析及公众参加
5.1总量控制
依照《国家环保“十一五”规划》提出环保目的,“十一五”期间国内对CODCr、SO2两种重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筹划管理。
依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告知》(浙政发[]34号)和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57号《关于引起浙江省重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记录和考核四个办法告知》文献规定,对新增污染物总量需实行总量代替。
依照项目污染特性,本工程涉及总量控制规定污染物重要是SO2和CODCr。
⑴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环评依照工程分析拟定达标排放前提下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源强,提出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见表5-1。
表5-1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项目
污染物
达标排放量
(t/a)
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t/a)
废水污染物
CODCr
15.57
15.57
大气污染物
SO2
164.62
164.62
⑵总量控制指标平衡方案
依照《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代替区域限批等制度告知》(浙环发[]77号)规定,环境功能区达标较好地区按新增量与削减量1:
1比例代替;其她地区新增量与削减量不得低于1:
1.2。
化工、医药、制革、印染、造纸等重点水污染行业削减COD总量比例不得低于1:
1.5,火电、热电、冶金、钢铁等重点大气污染行业削减SO2总量比例不得低于1:
1.5。
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根据上述规定及项目拟建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COD新增总量削减削减比例不得低于1:
1.2,SO2新增总量削减比例不得低于1:
1.5。
项目总量区域平衡代替削减量如表5-2所示。
表5-2总量区域平衡代替削减量
项目
污染物
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
(t/a)
总量区域平衡代替削减量
(t/a)
废水污染物
CODCr
15.57
18.684
大气污染物
SO2
164.62
246.93
依照台州市环保局出具《关于批准解决台州市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重要污染物总量复函》及《关于台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新增COD、SO2总量指标交易状况函》(台环储函[]7号),项目新增COD、SO2总量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代替解决。
5.2公众参加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加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拟定了本项目环评单位之后,在台州市滨海工业区管委会、台州市路桥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蓬街镇镇政府、金清镇镇政府、金清镇三坨村村委会等五处发布了环保公示,公示日期为9月17日~9月30日;环评报告编制期间,在环评报告具备初步结论基本上,建设单位再次在上述五处发布了环保公示,公示日期为10月14日~10月27日。
在环保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期工程关于状况意见和建议。
同步在环评期间以发放调查表方式进行公众调查。
公众调查成果表白,所有被访单位及大某些被访个人对项目建设是持支持态度,无被访单位和个人对项目建设持反对意见。
同步建设单位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投产后,应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加强环保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从而最大限度减轻对环境影响,的保证障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以实现项目实行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
6项目环保审批可行性分析
⑴规划符合性分析
依照前述分析内容可知,本项目建设与《台州市都市总体规划(~)》、《台州市都市环境卫生规划(~)》、《台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报批稿)》、《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城乡总体规划(~)》、《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城乡总体规划(~)》、《台州市滨海工业区总体规划(-2030)》、《台州市路桥区三山涂工业功能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均是相符。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已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和台州市建设规划局路桥规划管理处已批准上报选址。
⑵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对有关产业政策检索可知,本项目装机容量以及重要燃料等均不在国家、省、市禁止和限制行列;同步本项目重要生产设备也不在国家、省、市禁止和限制之列。
从《产业构造调节懂得目录(本)》可知,第一类勉励类第四条电力第五款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运用及第二十六条环保与资源节约综合运用第二十三款城乡垃圾及其她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解决和综合运用工程为国家勉励项目,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产业导向。
⑶环境功能区符合性分析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成果表白,项目拟建地所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功能区规定。
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焚烧烟气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影响很小,不会浮现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下降状况;噪声预测成果表白,项目投产后外排噪声可为周边环境所接受;项目投产后产生废水某些回用,剩余污水纳入滨海污水解决厂进行达标解决。
同步项目自身为市政基本设施工程和市政公益工程,项目建设可有效地解决台州市生活垃圾,节约大量宝贵土地资源,综合运用回收生活垃圾能量,有助于推动台州市建设及整个台州市区域环境改进,故本项目建设具备以上双重积极意义。
⑷污染物达标排放状况分析
根据前述内容可知,本项目实行后,公司全厂外排废水纳入滨海污水解决厂进行达标解决;焚烧烟气经解决后可达标排放;在采用有关噪声防治办法基本上,项目建成投产后外排噪声可为周边环境所接受。
产生炉渣由建材公司综合运用,飞灰经固化预解决后,外送垃圾填埋场填埋解决。
项目投产后产生固体废弃物可得到安全、有效解决、处置。
⑸清洁生产分析
项目以城乡生活垃圾为燃料进行发电,产品为清洁二次能源—电能,同步可极大推动台州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进程,因而项目自身即为环保节能项目。
项目选用当前成熟且性能稳定循环流化床焚烧技术,同步将产生冷却系统排水尽量回用,故项目是具备一定清洁生产水平。
⑹总量控制分析
项目新增COD、SO2总量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代替解决。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可以得到贯彻。
7项目环保办法
详细见表7-1。
表7-1项目环保办法汇总
分类
工序/污染物
污染防治办法
大气污染物
焚烧烟气
⑴配备半干法烟气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对产生焚烧烟气进行治理,经解决后焚烧烟气由60m高,内径2.7m烟囱高空排放。
⑵烟气净化装置脱硫率达到80%以上,除尘效率达到99.8%以上。
⑶预留脱硝空间。
⑷工程设计中采用先进DCS中央控制系统及以太网,同步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对SO2、HCl、烟尘等进行在线监测,对燃烧温度和含氧量进行监控,同步与本地环保系统联网,一旦浮现污染物超标,必要停产整治。
⑸设立炉温自动监控系统,使垃圾焚烧炉温度严格控制在850~1000℃之间。
⑹保证焚烧炉炉内燃烧状态符合“三T”规定,设立炉内温度850℃以上,停留时间2秒以上及适当湍流度,焚烧炉渣热灼减率≤5%,焚烧炉出口烟气中氧含量6~12%之间。
⑺对温度、停留时间、湍流度、含氧量、活性炭加料、袋式除尘器等进行工艺连锁,DCS控制。
⑻设立永久采样孔和监测用平台。
⑼每年由公司委托有有关监测资质单位进行两次例行监测,其中一次必要检测二噁英。
臭气
⑴垃圾库房、垃圾输送系统采用全密闭防渗漏设计,垃圾库门设风帘,垃圾坑口安装自动门启动设施。
产生恶臭气体经一次风机收集后送入焚烧炉焚烧解决,以形成微负压,保证臭气不外逸。
⑵渗滤液解决构筑物应加盖密封解决,产生恶臭气体经收集后可送入垃圾库房。
⑶市政环卫部门大力推广垃圾分类收集。
⑷垃圾中转站设立宜接近服务区域中心或生活垃圾产量多且交通运送以便地方,不适当设在公共设施集中区域和接近人流、车流集中地区;
⑸垃圾中转站应设计成全封闭构造,且须注意垃圾中转站布置在距离周边民居不不大于10m地方,同步做好隔离和卫生防护办法,加强垃圾中转站消毒工作及内部除臭解决。
垃圾中转站周边密植绿化带,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⑹垃圾运送车辆应采用符合《当前国家勉励发展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修订)重要指标及技术规定后装压缩式垃圾运送车,且运送车须密闭且有防止垃圾渗滤液滴漏办法。
⑺生活垃圾运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运送路线应绕开居住区,特别是密集居住区。
粉尘
在活性炭粉仓、飞灰库、渣库、水泥库顶安装布袋除尘器。
续:
分类
工序/污染物
污染防治办法
废水
冷却水排水
冷却水排水某些回用,剩余某些纳管。
垃圾渗滤液
经达标预解决后,纳入污水解决厂,浓缩液回喷解决。
车间冲洗水
纳管。
锅炉排污水
回用。
生活污水
纳管。
初期雨水
纳管。
垃圾卸料平台冲洗废水
纳入垃圾渗滤液解决站解决。
净水系统排水
纳管。
噪声
—
⑴工程设计上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
⑵厂区总体布局设计上,考虑将噪声较大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及居民地方。
⑶汽轮机房等内壁衬隔声材料,蒸汽放空管和减压阀加装消声器。
⑷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不同噪声防治办法。
⑸水泵房等某些强噪声设备可设计为地下或半地下式形式。
⑹烟道与风机接口处采用软性接头和加强筋。
⑺对一、二次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设立消声器。
⑻锅炉点火排汽管设立小孔消声器,冲管时加装消声器。
⑼对碎煤机采用隔声减振设施。
⑽采用有关噪声防治办法减少噪声对操作职工影响。
⑾对运送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车况,机动车通过噪声敏感区域地段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同步尽量避免夜间运送。
⑿加强厂区绿化。
⒀在排汽安全门装消声器等办法,依照湖州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实际运营经验,在排气管处安装消声器可恰当放大尺寸,以增强消声器对噪声消声效果;合理蒸汽放空时间,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蒸汽放空。
固体废弃物
炉渣
由建材公司综合运用。
飞灰
经厂内固化预解决后,外运填埋解决。
生活垃圾
收集后厂内焚烧解决。
污水解决污泥
厂内焚烧解决。
绿化与卫生防护
—
⑴定期在垃圾库房及厂区内道路喷洒灭虫药水,防止蚊蝇孳生。
⑵做好厂区绿化工作。
⑶环境防护距离为400米。
⑷规定本地政府严格执行卫生防护距离范畴内不新建敏感点规定。
续:
分类
工序/污染物
污染防治办法
其她
风险事故
⑴专人、专门机构负责寻常环境管理工作,制定“环保管理人员职责”和“环境污染防治办法”制度,加强污染治理办法监督和管理。
⑵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解决。
⑶制定污染源例行检测监测筹划,对污染治理效果进行定期监测。
⑷开车严格按垃圾焚烧炉点火规范操作,依托燃油燃烧升温,静态温度<850℃时,不投入垃圾。
⑸停车严格按垃圾焚烧炉停车规范操作,先停垃圾投料,缓停鼓、引风机。
⑹两炉停车检修应有筹划轮流进行,停炉检修期间若垃圾库房已满,垃圾不得进厂。
⑺垃圾贮存坑和事故收集池底部和四壁采用防渗漏办法。
⑻油贮罐附近必要禁止烟火,并在明显位置张贴危险品标志,配备恰当消防器材。
⑼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规定,采用乙类生产、贮存安全技术办法,遵守乙类工业设计防火规定和规范。
经估算,项目新增环保投资4770万元,占总投资16.27%。
8环评总结论
台州市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台州市都市生活垃圾解决中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源综合运用政策,项目建设符合有关规划规定,符合清洁生产规定。
项目建设可推动台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及资源化进程,节约了大量宝贵土地资源,对改进台州市区域环境具备积极意义。
在切实贯彻各项污染防治办法基本上,项目投产后产生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或得到安全解决、处置,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可以贯彻,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畴之内,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综上所述,本环评以为在切实贯彻各项污染防治办法及环境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步”制度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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