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裕华府综合小区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自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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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裕华府综合小区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自评估报告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
自评估报告
申报项目名称:
共和县舒裕华府综合小区一期
申报单位名称:
青海旺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参与单位名称:
青海聚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部建筑抗震勘察设计研究院青海分院
自评星级:
一星级
二〇一七年八月
填写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申请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由申报单位填写。
2.“达标/得分”的填写方式:
对于控制项,满足要求的项填写“√”,不满足要求的项填写“×”;对于评分项,填写该条的实际得分。
3.“不参评”的填写方式:
对于控制项,不参评的项填写“○”,对于评分项,若整个条文不参评或部分款项不参评,则在“不参评”栏中填写实际不参评的分值。
如因项目实际情况致使某些条文不参评,请在该条文“评价要点”中阐明原因,并在“实际提交证明材料”中提供证明材料。
4.“折算后得分”=。
5.“实际提交材料”中填写对应条文实际提交的材料的全称、路径。
6.本报告封面的“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请务必认真、仔细填写,并与申报书保持一致,如因笔误造成评审或证书制作问题,后果自负。
一、项目概况
项目的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舒裕华府综合小区
2、项目地址: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
3、项目建设单位:
青海旺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项目建筑类型及数量:
建筑类型:
☑住宅、□办公、□酒店、☑商场、□学校、□其它
数量:
20栋
5、建筑面积:
项目用地面积:
65349.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38327.3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86217.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2109.91(平方米)
6、建筑层数:
地上层数:
1、2、6、11、17、18、19(层),地下层数:
地下二层、地下一层(层)
7、项目描述:
简要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描述。
(500字以内)
舒裕华府综合楼小区(一期)1#、2、#3、#4#、5#商住楼及地下车库工程位于海南州共和县新区南路,由青海旺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青海聚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本工程建筑总面积61289.68m2。
其中:
1#楼:
建筑面积10887.30㎡,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6层,建筑高度52.90米,建筑防火类别为一类高层,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地上、地下)一级,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7度,结构为框支、剪力墙结构。
2#楼:
建筑面积10850.70㎡,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17层,建筑高度52.95米,建筑防火类别为一类高层,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地上、地下)一级,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7度,结构为框支、剪力墙结构。
3#楼:
建筑面积6700.88㎡,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5层;建筑高度20.05米,建筑防火类别多层住宅建筑含商业网点,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地上、地下)二级,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7度,底部结构为框架结构,上部为砖混结构。
4#楼:
建筑面积12352.50㎡、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高度53.90米,建筑防火类别为二类高层,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地下)一级、(地上)二级,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7度,结构为框支、剪力墙结构。
5#楼:
建筑面积7510.70㎡,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19层;建筑高度58.65米,建筑防火类别为一类高层,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地下、地上)一级,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7度,结构为框支、剪力墙结构。
地下车库及商业区建筑面积为12987.6㎡,建筑高度4.50米,建筑防火类别为一类高层,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地下、地上)一级,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7度,结构为框支剪力墙结构。
本工程于2016年3月30日破土动工,2016年7月6日进行了1#、2、#3、#4#、5#商住楼及地下车库工程的基础验收,与2016年10月15日主体封顶,2017年4月6日主体工程顺利验收。
二、自评总述
经自评估,本项目设计阶段控制项全部达标,总得分达到设计阶段星级的标准。
项目评分情况见表1:
表1项目设计阶段评分情况
评分项
加分项
节地与室外环境
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室内环境质量
共100分
共100分
共100分
共100分
共100分
共10分
实际得分
81
62
51
48
40
不参评分
最低得分
40
40
40
40
40
折算后得分
17.01
14.88
10.2
8.16
7.2
居住建筑权重
0.21
0.24
0.20
0.17
0.18
公共建筑权重
0.16
0.28
0.18
0.19
0.19
总得分
57.45
本项目星级
一星级
三、项目效果图
需标明申报范围。
四、自评内容
4节地与室外环境
子项
编号
条文
分数
不参评
达标/得分
控制项
4.1.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
√
4.1.2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
√
4.1.3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
√
4.1.4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
√
土地
利用
4.2.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19
15
4.2.2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
9
9
4.2.3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6
6
室外
环境
4.2.4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
4
4
4.2.5
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有关规定。
6
4
4.2.6
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
6
6
4.2.7
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
2
2
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
4.2.8
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
9
9
4.2.9
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
3
3
4.2.10
合理设置停车场所。
4
2
4.2.11
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
8
6
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
4.2.12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
3
3
4.2.13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10hm2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
9
3
4.2.14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
6
3
4.2.15
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
6
6
总分
100
81
折算后得分=81x0.21=17.01
4.1控制项
4.1.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1)达标自评
☑达标;□不达标
2)评价要点
项目选址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
☑是、□否
场地内是否有以下各类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其他保护区、☑以上皆无
场地内是否有以下各类文物古迹: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历史建筑、☑以上皆无
简要说明项目选址的建设用地属性以及场地内地形、资源情况(100字以内)。
用地为住宅开发用地,用地被新区南路分为南北两个地块,用地地形西高东低,南低北高,用地周边道路已建成,滨河大道西侧约4.0米处有电信管道、天然气管道、给水管道。
新区南路两侧均有排水管道。
本用地为净地,不存在拆迁及以上各种问题。
若含有上述所列各类保护区或文物古迹,简要说明保护或改造的措施(200字以内)。
3)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及要求:
1、场地区位图:
应包含项目所在地位置及名称、周边建筑物等信息;
2、场地地形图:
应为场地原始地形图;
3、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应为城乡规划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其中包含项目名称、位置、建设规模,且应附有规划设计条件;
4、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法定规划文件或出具的证明:
如涉及风景名胜区,应提供已批复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的有关图纸及文件;涉及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的项目,应提供已批复的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有关图纸及文件;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应由所在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关文件,明确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
实际提交材料:
2规划设计/2.2环评报告书;
3建筑专业/3.1场地地形图
1基本材料/1.1项目审批文件(3)规划许可证
4.1.2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1)达标自评
☑达标;□不达标
2)评价要点
项目场地及周边有以下威胁或者危害:
□洪灾、□泥石流、□含氡土壤、□风切变、□抗震不利地段(如地震断裂带、易液化土、人工填土等)、□电磁辐射(如电视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等)、□火、爆、有毒物质等(如油库、煤气站、有毒物质车间等)、☑以上皆无
对场地中的不利地段或潜在的危险源采取必要的避让、防护或控制、治理等措施:
☑是、□否
场地与各类危险源的距离满足相应危险源的安全防护距离:
☑是、□否
对场地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采用有效的治理与防护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是、□否
场地的防洪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及《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的规定:
☑是、□否
抗震防灾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
☑是、□否
土壤中的氡浓度:
(Bq/m3),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是、□否
电磁辐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的规定:
☑是、□否
简要说明避免以上威胁或
本项目用地位于共和县城北新区,相对距河道、山体较远,不存在洪水、泥石流及地质灾害,同时共和县也不是风灾区,本项目享受棚户区改造政策,不修建人防地下室,针对本项目防灾规划主要为地震及火灾。
项目所在区的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本小区建筑本体全部进行抗震设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类别均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分别采取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满足建筑物抗震要求。
对燃气管道、电气设备、配电室等进行定期巡查,督促检查商业设施的安全用电用火,避免火灾事故的产生。
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完善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洒系统、防烟分区系统和防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器材有效及好用,将火灾扑灭于初起阶段。
危险源的防护或治理措施。
(300字以内)
3)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及要求:
1、项目区位图:
应包含项目所在地位置及名称、周边建筑物及道路市政设施信息;
2、场地地形图:
应为场地原始地形图;
3、环评报告书(表):
应体现场地是否有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以及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电磁辐射等危害;
4、涉及地质灾害严重的地段、多发区的,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应包含场地稳定性及场地工程建设适应性评定内容;涉及污染源、电磁辐射、含氡土壤危害的,提供场地内有毒有害物质的专项检测报告:
如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污染源检测报告等。
实际提交材料:
2规划设计/2.2环评报告书;
3建筑专业/3.1场地地形图
4.1.3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1)达标自评
☑达标;□不达标
2)评价要点
场地内有以下建筑或设施:
□运动和营业场所、☑餐饮厨房、☑锅炉房、□垃圾运转站、□其他易产生烟、气、尘、噪声的建筑或设施(请填写)、□以上皆无
如有,是否超标排放:
□是、☑否
如有以上建筑或设施,简要说明避免排放超标的控制措施:
(200字以内)
设置集中餐饮排气道,餐饮厨房的烟气统一通过排气道上至建筑屋面进行排放;锅炉房废水经过排污降温池沉淀冷却进行排放;周边无噪声源的建筑或设施。
3)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及要求:
1、总平面图:
应体现相关污染源所在位置及其控制措施;
2、环评报告书(表):
应包含场地内各类污染源及其控制措施分析。
实际提交材料:
2规划设计/2.1项目总平图;
2规划设计/2.2环评报告书;
4.1.4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1)达标自评
☑达标;□不达标
2)评价要点
□居住建筑
居住建筑类型:
☑住宅、□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其他类型:
如是住宅,项目位于气候区,所在城市:
,属于:
□大城市、☑中小城市
项目为旧区改建内的新建住宅:
□是、☑否
本项目中住宅标准日日照时数:
(冬至日1小时)
住宅正面间距为:
(>30米),侧面间距为:
(>13米)
住区内有老年人居住建筑:
□是、☑否
如有老年人居住建筑,则其冬至日日照时数:
(小时)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
☑是、□否
如是宿舍,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同住宅居室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
□是、□否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的要求:
□是、□否
如是托儿所或幼儿园,则其主要生活用房冬至日日照小时数:
(小时)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的要求:
□是、□否
□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类型:
□中小学校、□医院、□疗养院、☑其他:
如是中小学校,则其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小时数:
(小时)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的要求:
□是、□否
如是医院、疗养院等建筑,其病房、疗养室的冬至日日照小时数:
(小时),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是、□否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的要求:
□是、□否
如是其他类型建筑,且没有相应日照标准要求:
项目的建筑规划布局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是、□否
周边是否有居住建筑、中小学校、医院、疗养院等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
□是、☑否
如“是”,本项目是否影响其日照要求:
□是、□否
简要对项目的建筑规划布局进行说明(本条不评价建筑内部空间设计):
(200字以内)
规划设计时住宅沿宗地外围周边布置,形成一定数量的次要空间并共同围绕一个主导空间,避免建筑对相邻建筑日照采光的影响。
高层与高层之间用两层商业链接,在一定的长度内予以断开,避免过于封闭而具有通透性。
南侧均布置有6层住宅楼,保证小区住宅楼日照,多层、小高层、高层住宅楼有机的组合,形成高低错落、富于变化的城市空间。
3)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及要求:
1、总平面图:
应标有清晰的红线、绿线,以及提供能反映本地块与周边地块的空间相邻关系(距离、高度等);
2、日照模拟分析报告:
应通过当地规委认可的计算软件对标准日最低日照时数进行模拟计算。
实际提交材料:
2规划设计/2.1项目总平图;;
3建筑专业/3.5日照图
4.2评分项
Ⅰ土地利用
4.2.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1)得分自评
□居住建筑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分)
自评得分(分)
1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A/m2)
东部黄土丘陵沟壑区
3层及以下:
35<A≤43;
4-6层:
23<A≤28;
7-12层:
22<A≤24;
13-18层:
20<A≤22;
19层及以上:
11<A≤15
15
15
3层及以下:
≤35;
4-6层:
≤23;
7-12层:
≤22;
13-18层:
≤20;
19层及以上:
≤11
19
祁连山地区、黄河上游地区、柴达木地区、青南高原地区
3层及以下:
40<A≤45;
4-6层:
28<A≤40;
7-12层:
24<A≤28;
13-18层:
22<A≤25;
19层及以上:
12<A≤16
15
3层及以下:
≤40;
4-6层:
≤28;
7-12层:
≤24;
13-18层:
≤22;
19层及以上:
≤12
19
□公共建筑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分)
自评得分(分)
1
容积率R
0.5≤R<0.8
5
0.8≤R<1.5
10
1.5≤R<3.5
15
R≥3.5
19
总分
19
2)评价要点
☑居住建筑
项目立项审批时间:
2015(年)
住宅层数:
□3层及以下、☑4~6层、☑7~12层、☑13~18层、☑19层及以上
住区总用地面积:
(65349.08平方米),总户数:
(1620户)
居住人口(按每户3.2人计算或当地规定值):
(5184人)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
(12.62m2/人)
□公共建筑
项目立项审批时间:
2015(年)
规划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地上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3)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及要求:
居住建筑:
1、总平面图:
应包含住区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户数等技术经济指标;
2、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书:
应包括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过程;
3、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应为所在地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证书,其中包含项目名称、位置、用地面积。
公共建筑:
1、总平面图:
应包括规划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容积率等技术经济指标;
2、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应为所在地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证书,其中包含项目名称、位置、用地面积。
实际提交材料:
2规划设计/2.1项目总平图;
1基本材料/1.1.3规划许可证;
4.2.2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
1)得分自评
☑居住建筑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分)
自评得分(分)
新区建设
旧区改建
1
住区绿地率
达到30%
达到25%
2
2
2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Ag
1.0m2≤Ag<1.3m2
0.7m2≤Ag<0.9m2
3
7
1.3m2≤Ag<1.5m2
0.9m2≤Ag<1.0m2
5
Ag≥1.5m2
Ag≥1.0m2
7
总分
9
9
□公共建筑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分)
自评得分(分)
1
绿地率Rg
30%≤Rg<35%
2
35%≤Rg<40%
5
Rg≥40%
7
2
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
2
总分
9
2)评价要点
☑居住建筑
项目总用地面积:
(65349.08平方米),总户数:
(1620户),总人口:
(5184人)
绿地面积:
(平方米),绿地率:
(36.4%)
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4.36平方米)
□公共建筑
项目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绿地面积:
(平方米)
绿地率:
(%),绿地是否向社会公众开放:
□是、□否
3)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及要求:
居住建筑:
1、总平面图:
应体现绿地位置、面积,并包括用地面积、绿地面积、绿地率等指标技术经济指标;
2、居住建筑平面日照等时线模拟图:
应体现绿地的日照和阴影情况。
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计算书:
应体现公共绿地的位置、面积分析,以及计算结果。
公共建筑:
1、总平面图:
应体现绿地位置、面积,并包括用地面积、绿地面积、绿地率等指标技术经济指标;
2、体现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相关文件。
实际提交材料:
2规划设计/2.1项目总平图;
4景观专业/4.1景观总平图;
4.2.3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1)参评情况
☑参评;□不参评
不参评条件:
□场地区位、地质等条件不适宜开发地下空间
2)得分自评
☑居住建筑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分)
自评得分(分)
1
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Rr
5%≤Rr<10%
2
6
10%≤Rr<20%
4
Rr≥20%
6
总分
6
6
□公共建筑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分)
自评得分(分)
1
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Rp1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Rp2
Rp1≥0.5
3
Rp1≥0.7且Rp2<70%
6
总分
6
3)评价要点
项目开发有地下空间:
☑是、□否
☑居住建筑
项目总用地面积:
(65349.08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
(186217.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2109.91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为:
(27.9%)
地下空间主要功能为:
车库及设备用房
□公共建筑
项目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为: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
(%)
地下空间主要功能为:
简要对该建筑的场地区位、地质条件、地下空间功能分区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合理性等进行阐述。
(200字以内)
该项目位于共和县新区,地质条件满足本项目的具体实施,地下空间的功能分区主要分为设备用房和地下车库,设备用房除不能建设在主楼下层的房间外(锅炉房、柴发机房)大部分位于主楼以下,外扩部分则主要用于车库,因本项目为住宅小区,所以对于日益增长的汽车数量,考虑最大可能解决住户的停车问题。
4)证明材料
提交材料及要求:
1、总平面图:
应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等技术经济指标;
2、地下空间建筑平面图:
应体现地下空间功能分区及面积;
3、地下空间不参评情况说明书:
应论述项目不适宜开发地下空间的缘由,如场地区位和地质条件、建筑结构类型、建筑功能或性质确实不适宜开发地下空间等。
(仅本条不参评项目提供)。
实际提交材料:
2规划设计/2.1项目总平图;
3建筑专业/3.2.3各层平面图
Ⅱ室外环境
4.2.4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
1)得分自评
序号
评价内容
评价分值(分)
自评得分(分)
1
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
或
非玻璃幕墙建筑
2
2
2
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
或
不设室外夜景照明
2
2
总分
4
4
2)评价要点
1、玻璃幕墙
采用玻璃幕墙或镜面式铝合金装饰外墙:
☑是、□否
如“是”,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为:
0.18
2、夜景照明
项目设室外夜景照明:
☑是、□否
如设室外夜景照明:
夜景照明设施在剧中建筑窗户外表面产生的垂直面照度不应大于规定值:
☑是、□否
夜景照明灯具朝居室方向的发光强度不应大于规定值:
☑是、□否
居住区和步行区的夜景照明设施应避免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人造成眩光:
☑是、□否
夜景照明灯具上的射光通比的最大值不应大于规定值:
☑是、□否
室外景观照明是否有直射光射入空中:
□是、☑否
夜景照明在建筑立面和标识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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