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讲义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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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第五章讲义DOC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是《经济法基础》三巨头之一。
企业所得税本就为难度最大的税种,且教材涉及内容十分广泛,同学们应将备考复习重心放在基础知识上。
个人所得税部分知识点较为散乱,在授课过程中,我们将打破章节顺序按个人所得税税目重新归纳整理。
2016年企业所得税部分新增内容较多,其中“应纳税所得额中涉及收入确认、具体费用扣除标准”等可以在不定项选择题中考核,应重点关注。
在2016年的备考复习过程中同学们应注意二税并重,而不能仅仅侧重于企业所得税。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纳税人〔★★〕
【大纲要求】掌握
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注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属人+属地
〔1〕居民企业:
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
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居民企业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单项选择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属于非居民企业的是〔 〕。
A.根据我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的丙公司
B.根据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国的甲公司
C.根据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国外,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的
D.根据我国企业法律成立,在国外设立机构场所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非居民企业的概念。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例题·判断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根据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地
所得
来源
销售货物
交易活动发生地
提供劳务
劳务发生地
转让财产
不动产转让所得
“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转让所得
“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
【例题·多项选择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关于所得来源地确实定,正确的有〔 〕。
A.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B.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C.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D.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确定原则。
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选项B错误;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选项D错误。
知识点、税率〔★〕
【大纲要求】掌握
税率
适用对象
25%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20%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优惠税率
10%
执行20%税率的非居民企业
15%
高新技术企业;设在西部地区,以《鼓励类产业目录》项目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2016年新增〕
20%
小型微利企业
【例题·单项选择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优惠税率为〔 〕。
A.10%
B.15%
C.20%
D.2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应纳税所得额〔★★★〕
【大纲要求】掌握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一〕收入总额
1.收入类型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例题·
『正确答案』ABCD
2.收入确认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注意】〔1〕规定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的规定有所区别。
严格上来说办妥托收手续的前提是发出货物并有发货单作为凭证,但命题专家往往严格按照教材说法命题,因此在答复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题目,选项中如没有“发出货物”而只说“办妥托收手续”应判断为错误;答复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题目,选项中只说“办妥托收手续”应判断为正确。
〔2〕租金收入确实认时间〔2016年新增〕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理解】权责发生制。
【例题·单项选择题】以下符合《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实现时间的是〔 〕。
A.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签订合同时确认
B.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销售时确认
C.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
D.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在商品发出时确认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所得税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需要安装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完毕时确认收入。
所以选项ABD错误。
【例题·单项选择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关于不同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 〕。
A.采用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商业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B.采用现金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C.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购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D.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的,按照扣除回收商品公允价值后的余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
选项A应按照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选项C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选项D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例题·多项选择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各项关于收入确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B.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收到货款或索取货款凭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D.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定收入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收入确认。
选项B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注意】县级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
〔2016年新增〕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其他。
〔三〕免税收入〔税收优惠调整至此处〕
1.国债利息收入;
【注意】“国债转让”收入不免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注意】必须分清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例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免税收入包括:
〔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规定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因此,选项D属于免税收入,选项ABC均不属于免税收入。
【例题·多项选择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以下项目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 〕。
A.财政拨款
B.国债利息收入
C.企业债权利息收入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中不征税收入包括:
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四〕税前扣除项目〔13年多项选择;14年判断〕
1.成本
2.费用
3.税金
【注意】税金中无增值税,也不包括所得税本身。
【注意1】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注意2】与不得扣除的项目进行区分,准予税前扣除的损失不包括各种行政性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以及刑事责任附加刑中的罚金、没收财产等。
【例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在扣除之列。
【例题·判断题】企业已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损失问题。
题目表述正确。
经费名称
扣除标准
特殊规定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意】三项经费中只有职工教育经费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
【例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三项经费。
如下:
项目
限额〔万元〕
实际发生额
可扣除额
超支额
工会经费
540×
15
职工福利费
540×
80
职工教育经费
540×
11
11
0
合计
540×
106
【注意】三个比例要分别计算,不能合并。
【例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三项经费。
税法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学习提示1】“列入”企业职工工资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2016年新增〕〔国税总局34号公告〕
举例:
萝卜公司2015年实际发生工资薪金支出1000万元〔其中包括住房补贴20万元,交通补贴10万元〕,职工福利费120万元。
老政策:
住房补贴和交通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
工资薪金:
970万元
职工福利费:
150万元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970×14%=135.8万元
纳税调整:
调增14.2万元。
新政策:
住房补贴和交通补贴属于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
1000万元
职工福利费:
120万元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000×14%=140万元
纳税调整:
0
【学习提示2】区别防暑降温费与防暑降温用品:
“防暑降温费”为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用品为劳保用品。
保险名称
扣除规定
“五险一金”
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2016年新增〕
企业财产保险
准予扣除
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
准予扣除
其他商业保险
不得扣除
【例题·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为企业高管支付的人身安全商业保险费用属于其他商业保险,不得扣除。
【例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扣除。
基本社会保险费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
企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1000×5%=50万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则该公司2015年度发生上述保险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数额=150+50=200〔万元〕。
借款方
出借方
扣除标准
非金融企业
金融企业
准予扣除
非金融企业
非关联关系的“非金融企业”、“内部职工”、“自然人”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部分准予扣除
非金融企业
关联方〔2016年新增〕
不超过债资比2:
1部分准予扣除
金融企业
不超过债资比5:
1部分准予扣除
【注意1】准予扣除的借款费用和借款利息不包括资本化部分。
【注意2】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的,该企业对外借款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不属于企业合理支出,应由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16年新增〕
【例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扣除。
根据规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的,该企业对外借款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不属于企业合理支出,不得扣除,即80*10%*50%=4〔万元〕。
可以税前扣除的借款利息为10-4=6〔万元〕。
【例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利息费用的扣除规定。
向银行借款的利息准予扣除,为100×8%/2=4万元,向供给商的借款,在8%以内的可以扣除,为200×8%/2=8万元,2012年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为4+8=12万元。
【例题·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另有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除金融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为2:
1。
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不应超过3000×2=6000〔万元〕,现借款6800万元,准予扣除的利息金额是6000万元产生的利息,即6000÷6800×408=360〔万元〕。
4.公益性捐赠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注意】计算基数为年度利润总额而非销售〔营业收入〕,非公益性捐赠一律不得扣除。
【例题·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
选项A,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2000×12%=240〔万元〕,实际发生捐赠支出20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扣除;选项B,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14%=210〔万元〕,实际发生160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扣除;选项C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2.5%=37.5〔万元〕,实际发生40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不能全额扣除;选项D,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期间的厂房租金支出50万元,应按规定分别在2012年和2013年扣除,不能全部在2012年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注意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2016年新增〕
【理解】筹办期间无销售营业收入。
【注意2】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2016年新增〕
【注意3】销售营业收入的判定:
一般企业: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创投企业: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投资收益”
【例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额的扣除。
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的60%为25×60%=15〔万元〕,当年销售收入的5‰为2000×5‰=10〔万元〕。
因此,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万元。
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链接】“职工教育经费”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注意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2016年新增〕
【注意2】考试中“广告费”“业务宣传费”金额分别给出的,必须合并计算扣除限额!
【例题·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额扣除。
扣除限额=3000×15%=450万元;本年实际发生400万可以全额扣除,另外,还可以扣除上年度结转未扣除的广告费50万,合计450万元。
7.手续费及佣金〔2016年新增〕
保险企业
财产保险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
人身保险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
证券、期货、保险代理
据实扣除
其他企业
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和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代表人〕所签订合同确认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注意】手续费及佣金部分的其他内容请自行阅读教材,某些内容也可以考小题目,如:
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8.其他准予扣除项目
〔1〕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按规定提取时准予扣除,但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2〕租赁费
①经营租赁:
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②融资租赁:
计提折旧扣除
〔3〕劳动保护费
〔4〕资产损失
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5〕汇兑损失
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6〕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六〕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注意1】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
【注意2】纳税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按规定处以“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5.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及所有非公益性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例题·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税前扣除项目。
选项BD属于不得扣除项目。
——以折旧方式扣除
以下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注意1,5与会计的差异〕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类型
折旧年限
房屋建筑物
20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10
器具、工具、家具
5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4
电子设备
3
【例题·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此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以下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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