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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危险评估
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危险评估
杨菲菲赵景欣
2012-10-1016:
17:
21 来源:
《青少年研究(山东省团校学报)》2011年4期
【内容提要】以10名青少年暴力犯为被试,采用质性研究的方法,构建了初步的青少年暴力犯罪危险评估体系。
该评估体系包括8个个体危险指标和6个环境危险指标。
其中,个体危险指标包括3个个性危险指标和5个行为危险指标。
根据青少年暴力犯在该体系各危险指标上的分布,当青少年符合评估体系中5个以上的指标时,就会具有较高地实施暴力犯罪的可能性。
作为中国青少年暴力犯罪危险评估上的尝试,该评估体系的构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控制具有重要启示。
【关键词】青少年暴力犯罪危险评估
一、问题提出
青少年暴力犯罪是指青少年凭借其自身的自然力或借助一定的具有杀伤性能器械以强暴手段或以其他危险方式,对人或物施暴并造成了一定损害后果或造成损害危险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一般包括杀人、伤害、强奸、抢劫、放火、爆炸、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等等①。
近年来,暴力犯罪已经成为我国青少年犯罪的重要特征之一,不仅青少年暴力犯罪数量急剧增加,而且在犯罪性质上逐渐向严重化、恶劣化方向发展②。
关于团伙犯罪的研究表明③④⑤,尽管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数量增加,但是犯罪行为仅仅是由少数青少年所为。
如果“标定”(identify)出那些对多数犯罪负责的少数犯罪分子——危险犯,国家与社会就可以更有效地控制重新犯罪,控制犯罪成本就会大大降低⑥。
在这一背景下,青少年犯罪的危险评估或危险控制成为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关注的重点。
所谓危险犯的“标定”,就是将最可能犯罪或者重新犯罪的人在其实施犯罪或者重新犯罪之前从被评估对象中拣选出来。
由于“标定”的过程是评估危险的过程,因此“标定”实际就是危险评估⑦。
大量关于青少年犯罪发展路径的研究发现⑧⑨⑩,个体一般是从无关痛痒的、危险程度较低的行为逐渐升级发展到危险程度较高的行为,危险程度较低的行为通常出现在危险程度较高的行为之前。
因此,在真正的暴力犯罪行为出现之前确定那些具有较高暴力犯罪风险的个体,将能够对青少年暴力犯罪进行有效控制。
鉴于暴力犯罪对社会的高危害性以及青少年群体的特殊性,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危险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从目前已有的关于青少年犯罪的研究状况来看,许多研究关注了青少年犯罪的危险因素(11)(12)(13)(14),但是如何基于这些危险因素对青少年进行犯罪的危险评估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本研究将采用质性研究方法,通过对多名青少年暴力犯的访谈,概括提取出青少年实施暴力犯罪的危险指标,建立初步的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危险评估体系,以期对控制青少年的暴力犯罪提供一定的借鉴。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半结构性个别访谈的方法来收集数据。
从省监狱选取10名青少年暴力犯,包括5名男性,5名女性,年龄在15岁到23岁之间。
访谈者由发展心理学专业硕士和博士担任。
在访谈之前,首先进行培训,以保证访谈标准的一致性和访谈的成功实施。
整个访谈过程在青少年犯所在监狱进行,并确保每次访谈环境的安静。
一名访谈者一次访谈一名被试,用录音笔记录整个访谈过程。
最后,由专门人员对访谈录音进行逐字转录,形成电子文档。
对所有转录文件,本研究小组进行了质性内容分析,运用Nvivo8软件帮助分析。
研究者对原始转录文件进一步分析,概括、提取每个主题并确定各个主题下的核心段落,以便清晰、简捷地获得被试所说的言语的本质信息。
基于对10名青少年暴力犯的访谈资料的整理,最终形成了分析的两个主题:
一是个体危险指标;二是环境危险指标。
研究者进一步对每个主题下的原始数据进行阅读,概括并提取每个主题下的核心概念。
这一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以清晰和简捷的方式捕捉每个被试所说言语的本质(15)。
值得指出的是,本研究的数据分析是一个较为复杂地建构意义的过程。
为了较为准确地表达被试的真实世界,经过研究者对转录文件的反复阅读和多次斟酌,每个主题下都包含了不同的一级编码和二级编码。
三、研究结果与讨论
为了更为清晰地构建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危险评估体系,本研究首先基于所有被试的访谈分析了青少年暴力犯罪的个体危险指标和环境危险指标;然后,基于访谈个体,勾勒了上述危险指标在每个被试上的分布,从而建立初步的危险评估体系。
(一)青少年暴力犯罪的个体危险指标
通过对10名青少年暴力犯的访谈文本反复阅读,分析了青少年犯实施暴力犯罪的历程,进而在该主题下形成了两个一级编码:
个性和行为危险指标。
各一级编码包含不同的二级编码。
1.个性
在青少年暴力犯谈及自己的个性特点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性格暴躁。
例如,一名青少年犯报告说:
“性格就是暴躁,想控制有时控制不住,在家里的时候脾气也是挺暴的。
”几乎所有暴力青少年犯均报告自己的脾气性格是暴躁的。
(2)对行为缺乏控制性,做事情之前没有考虑行为的后果。
例如,在谈及自己的犯罪时,有青少年犯这样说:
“做事情从来不考虑后果,我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
”
(3)讲义气。
例如:
“帮忙有的时候也没有太多地去考虑后果,反正是为了朋友,只要能为了朋友,解脱朋友的一些烦恼或者什么的,就是对朋友的那种、那分义气。
”有2名青少年暴力犯报告自己是为帮朋友出气,义气相助导致犯罪。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青少年暴力犯报告了上述三个方面的个性特征,但是上述特征与暴力犯罪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换言之,上述个性特征的存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青少年认知、情绪和行为的强度、紧张度和倾向性等,与青少年的暴力犯罪存在一定关联,但是却不能直接导致青少年暴力犯罪行为。
只有与其他指标(例如行为指标、环境指标等)一起考虑时,个性指标才具有意义。
当然,在青少年期,个体的个性还具有较大的可塑性,具有很大的矫治空间。
2.行为危险指标
个体行为危险指标,是指那些高暴力犯罪危险个体所具备的可能行为因素。
先前行为通常是预测未来行为倾向的重要指标。
基于对青少年暴力犯的访谈,我们发现,在青少年实施暴力犯罪之前,会表现出以下行为:
(1)经常性的逆反/不顺从行为。
10名青少年暴力犯中,大多数都报告自己有叛逆行为,经常不听从父母、老师的话,跟父母顶嘴,例如:
“在家里一点儿也不懂事,经常跟俺爸爸妈妈就是顶嘴,顶起来就骂。
”“老师对我,就是,刚开始还教育我,我还听,到后来就慢慢就不听了。
”青春期逆反行为是比较常见的一类行为。
当今的青少年,虽然未进入社会,却以全新的眼光看待社会、人生,但是本身的人生阅历和思维方式和社会现实又有一定的距离,所以通常处于一种矛盾的胶着状态,这种矛盾心理会以叛逆行为的形式表现出来。
通常表现为对家长、老师的教导进行反向思考,与权威人物作对;无端否定榜样的积极作用,消极看待榜样人物等。
如果青少年的逆反/不顺从行为表现为一种持续的行为模式,而不是偶尔出现时,就应该引起教育者的注意了。
(2)经常性的打群架行为。
本研究的5名男性青少年暴力犯均报告了自己在校内、外经常出现打架斗殴行为,例如:
“我是经常出来,和朋友一起喝酒,一起打架”。
(3)经常性的旷课、逃学行为。
10名青少年暴力犯均报告自己有旷课、逃学行为,例如,一名青少年犯这样描述自己逃学的发展过程:
“刚开始的时候还不敢逃,到后来一次两次就,哎呀,虽然都逃了,老师有时候感觉没什么大事也不管了,就想着逃一次也行两次也行啊。
我就想着,反正你一节课不上,等下节课补过来就行了,慢慢地胆子就大了,就逃课了。
”青少年经常被外界刺激性的活动所诱惑,所以偶尔会出现旷课行为,此时他们还会让家长向老师请假。
这样,一两次逃课成功经历后,久而久之,旷课发展成一种习惯。
旷课、逃学是青少年出现严重问题行为的早期危险信号。
经常性的旷课、逃学意味着青少年与学校的联系减少。
根据社会联系理论,青少年与学校的联系减少,必定要在其他方面获得联系的满足,与社会的联系就会变得更加紧密,在社会上与年龄较大的无业青年一起,容易习得不良行为,最终走向团伙犯罪。
(4)厌学、退学行为。
有9名青少年暴力犯在初中甚至在小学阶段就离开了学校,在社会上打工或者在家无所事事,例如:
“就是早退学的。
在外面玩,也不找工作,就专门在外面玩。
”“上课老师讲课就不愿听,就不愿上了。
到了二年级下学期就不上了,出去混,在外面打工。
”厌学的青少年,在学校通常是学业表现比较差的同学,学习成绩不好,老师眼中的问题学生,与同学的关系较差,对学校的生活没有任何兴趣。
当青少年完全被学校之外的生活所吸引、无心学习的时候,通常会出现厌学行为,最终会退学。
厌学、退学是青少年走向犯罪的重要转折点,当青少年走出学校时,通常处于“三不管”状态:
家长、学校、社会都对其疏于监管。
在本研究中,10名青少年暴力犯在进入监狱前通常有多次作案,但是其父母都完全不知道他们所进行的犯罪行为,例如:
“他知道我出去,不知道我干什么,他们不知道我在外面干了些什么事情。
”因此,教育者要对厌学、退学行为给予充分的关注,当青少年出现此行为时,要积极引导其在正确的道路上发展。
(5)经常性的逃避权威行为。
在本研究的10名青少年暴力犯中,几乎所有个体都报告自己经常有逃避权威的行为,如离家出走,不跟父母联系,在外过夜等。
例如:
“第一次就是逃课,第二次就是晚上不回家,就是慢慢渐渐的,晚上不回家就习惯性了,好几天不回家。
”青少年退学以后成为了社会闲散人员,有更多的时间自由支配,通常会与社会中的无业游民、不良少年在一起吃喝玩乐,出入网吧、KTV、迪厅、游乐场所等,经常出现离家出走、在外过夜等行为。
这些行为是最为接近青少年犯罪的危险信号,如果持续数月,就会具有极大危险参与犯罪活动。
有关青少年犯发展路径的研究发现(16)(17)(18),青少年危险程度较低的行为通常出现在危险程度较高的行为之前。
因此,在真正的暴力犯罪行为产生之前,根据以上个体行为危险指标确定出那些具有较高犯罪风险的个体,是有效控制青少年暴力犯罪的重要条件。
另外,在评估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危险性时,还需要注意青少年出现上述行为的频率、持续时间长短问题。
当个体频繁出现以上行为时,实施暴力犯罪的危险性更高。
(二)环境危险指标
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包括同伴、家庭、学校等。
基于对青少年暴力犯的访谈,在本研究中发现,青少年暴力犯成长环境中的危险指标如下:
(1)长时间与社会中年龄较大的无业青年在一起活动。
本研究中的10名青少年暴力犯均报告自己是受到不良同伴的影响才最终走向犯罪,而且大都是在年龄较大的同伴的带领下,不知不觉地参与到各种犯罪活动中,进行团伙作案,或者被牵连进入监狱。
如果青少年长时间与社会上年龄较大、无业的青年在一起时,这是非常危险的一个指标,青少年具有极高的风险参与犯罪活动。
此时,如果再对其实施干预,干预效果远远不如在其早期出现轻微不良行为时更为有效、效果更显著。
但要强调的是,这个指标也是最为接近犯罪、风险级别最高的一个阶段,如果控制得当,同样能够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
(2)缺乏父母监管。
本研究的10名青少年暴力犯在进入监狱以前进行过多次违法犯罪行为,但是父母均不知道他们到底做过什么事情,即便听说了他们所做的不良行为,也不相信自己的孩子能够做出这种事情。
这说明父母对孩子的情况缺乏了解,疏于监督管理,任其自由发展,而不是在发现他们具有任何不良行为的征兆时,就对其严加教育,扼杀升级到犯罪行为的萌芽。
(3)父母的溺爱和纵容。
10名青少年暴力犯中,有7名青少年犯报告家人非常溺爱、纵容、娇惯孩子。
例如,一名青少年犯这样描述:
“我是从小家里惯的才出了事情,从小家里比较惯着我,从小不大管我,能满足的就满足”。
青少年在表现出轻微的不良行为的时候,父母要么不管、要么只是教育几句,而且青少年经常与父母顶嘴,不听从父母的教育,最后导致行为逐渐恶化,酿成犯罪行为。
由于父母的溺爱,导致青少年认为别人都应该听从他们的命令,唯我是从、以自我为中心,通常就具有较高危险发展到暴力犯罪行为。
(4)父母之间的暴力冲突。
10名青少年暴力犯中,有6名青少年犯报告自己的父母经常吵架,偶尔动手,发生家庭暴力冲突。
父母之间的冲突行为,会让青少年产生只有暴力才能解决问题的错误认知,同样也会激起青少年的暴力行为,最终具有非常高的风险在一定因素的诱发下促发暴力犯罪行为。
(5)家庭破裂、父母再婚。
10名青少年暴力犯中,有4名来自于离异家庭。
家庭破裂对正处于敏感青春期的青少年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负性生活事件,很多青少年因父母离婚而出现了叛逆行为。
并且在随后的生活中,与继父母之间的不良关系也会诱发青少年产生一些逃避行为,如离家出走、在外过夜、不与家人联系等行为。
而且,再婚家庭中通常子女数量较多,父母迫于生活压力,虽然能够满足子女的物质需要,但是经常忽略了其精神需要,造成青少年有被忽视的感觉,从而与家庭联系减少,转向从朋友那里获得支持。
若交友不慎,就会具有高风险产生某种问题行为。
(6)家庭经济条件较差。
10名青少年暴力犯大都来自农村,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父母迫于维持生活的压力,无暇看管孩子,而且青少年易受到外界不良影响的诱惑,最终一步步走向犯罪行为。
对青少年进行危险评估时,应该将其家庭经济地位考虑作为其中的一个方面,才能更加准确、全面地建立暴力犯罪的评估体系。
需要指出的是,青少年暴力犯罪的个体危险指标和环境危险指标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作用,共同对青少年产生影响。
当然,多个危险因素的共同作用并不等于各因素单独影响力的简单相加。
随着压力源和危险因素数量的上升,青少年出现问题行为的可能性呈几何级数增长(19)。
因此,重视危险因素的早期识别,根据危险指标对青少年进行危险评估,建立初步的青少年暴力犯罪危险评估体系,对于青少年暴力犯罪的预防与干预具有重要意义。
(三)青少年暴力犯在危险指标上的分布
基于对青少年暴力犯的访谈,在个体危险指标和环境危险指标两个主题下,本研究总结概括出青少年暴力犯罪危险的14个评估指标。
表1列出了每名访谈被试在个体危险指标和环境危险指标上的分布情况。
由表1可以看出:
在10名青少年暴力犯中,有1名青少年犯符合其中的5个指标,2名符合其中的8个指标,2名符合其中的9个指标,2名符合其中的10个指标,3名符合11个指标。
由此可见,当根据上述危险指标所构建地初步的青少年暴力犯罪评估体系对青少年进行评估时,如果青少年符合5条以上的危险指标,可能具有较高实施暴力犯罪的危险性。
当然,对于这一指标的数量标准,尚需要进一步扩大样本,在其他的青少年暴力犯群体中进行进一步的检验。
四、结论
基于对青少年犯的访谈,本研究从个体危险指标和环境危险指标两方面建立了初步的青少年暴力犯罪危险评估体系。
评估体系包括8个个体危险指标和6个环境危险指标,其中个体危险指标又包括3个个性危险指标和5个行为危险指标。
第一,个性指标分别为:
性格暴躁;对行为缺乏控制性;讲义气。
第二,行为危险指标分别为:
经常性的逆反/不顺从行为;经常性的打群架行为;经常性的旷课、逃学行为;厌学、退学行为;经常性的逃避权威行为。
第三,环境危险指标分别为:
长时间与社会中的年龄较大的无业青年在一起活动;缺乏父母监管;父母的溺爱和纵容;父母之间的暴力冲突;家庭破裂、父母再婚;家庭经济条件较差。
当青少年符合评估体系中6个以上的指标时,具有较高实施暴力犯罪的危险性。
【注释】
①康树华,赵国玲.犯罪热点透视[M].北京:
群众出版社,1997:
263.
②曹招生.青少年暴力犯罪心理成因及防范分析[J].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9,(4):
33-34.
③NewJerseyJuvenileDelinquencyCommission.TheChronicJuvenileOffender:
AChallengetoNewJersey'sJusticeSystem[M].Trenton:
NewJerseyJuvenileDelinquencyCommission,1991.
④D.P.Farrington.HumanDevelopmentandCriminalCareers[M].InS.CaffreyandG.Mundy,eds.,Crime,DevianceandSociety,K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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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JamesD.Wright,PeterH.Rossi.ArmedandConsideredDangerous:
ASurveyofFelonsandTheirFirearms[M].AldinedeGruyter:
NewYork,1986.
⑥⑦翟中东.危险评估与控制——新刑法学的主张[J].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法律科学),2010,(4):
65-77.
⑧(16)DeborahGorman-Smith,RolfLoeber.AreDevelopmentalPathwaysinDisruptiveBehaviorstheSameforGirlsandBoys?
[J].JournalofChildandFamilyStudies,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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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17)KevinW.Alltucker,Ph.D.,MichaelBulliset.al.DifferentPathwaystoJuvenileDelinquency:
CharacteristicsofEarlyandLateStartersinaSampleofPreviouslyIncarceratedYouth[J].JournalofChildandFamilyStudies,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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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18)RolfLoeber,JeffreyD.Burke.DevelopmentalPathwaysinJuvenileExternalizingandInternalizingProblems[J].JournalofResearchonAdolescence,201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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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徐莉萍.青少年犯罪危险因素的系统分析[J].医学与社会,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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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宋欣等.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危险因素的研究[J].现代预防医学,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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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陈润龙.青少年暴力攻击行为危险因素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0,(5):
166-167.
(14)(19)杨放如等.青少年犯罪风险因素、保护因素及其社会生态学预防模式的探讨[J].2009,2,
(1):
31-35.
(15)HillCE,ThonpsonBJ,WilliamsEN.Aguidetoconductingconsensualqualitativeresearch[J].Thecounselingpsychologist,1997,(25).
(作者杨菲菲系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研究生;赵景欣系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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