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关于企业标准的若干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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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关于企业标准的若干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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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关于企业标准的若干问题
关于企业标准的若干问题
1.制定标准的对象有哪些?
答:
依据我国的标准化法,也参照其他国家的规定,制定标准的对象和内容主要有下列五个方面:
1)批量生产的工矿产品和主要农产品的品种(种类)、型式结构、尺寸、性能参数、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和成分、技术要求或条件、质量等级,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指标,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要求等。
2)工农业生产、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信息技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等方面的勘察、设计、制造、施工、安装、验收、操作、维修、管理、使用等方面需要统一的技术规定;
3)有关保护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人类生态环境的各种规定、要求和试验方法等;
4)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中需要统一的术语、语言符号、代号、计量单位及其符号、代号、制图方法、文件格式、分类、编码、标志及有关方法等。
5)其他生活中需要优先考虑制定的标准主要是:
基本的原料、材料标准,与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量大面广的重要工农业产品标准,有关人身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标准、有关互换、配合、通用技术语言标准等基础标准、通用的零件、部件、构件、元件、器件配件和工具,量具标准,通用的试验方法和检验方法标准。
此外,一些值得推广的科研成果和生产经验总结,也可以制定为标准。
在具体拟定制定标准计划项目时,还应该参照标准体系表,把一些相互引用的标准同时列入计划,一些相互协调的标准必须得到及时的制定,同时、还应参阅国际标准目录,经济发达国家的标准目录,选出我国也需要制定的标准项目,根据我国生产发展需要,在不同时期内予以安排制定。
2.制定标准有哪些要求?
答:
制定标准一般有下列要求:
1)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的要求
在生产活动中需要遵守许多法律和法规,如劳动安全法规,劳动保护法规、电气安全法规、卫生法规、环境保护法规等等。
标准中的有关内容,不能与这些法规抵触。
因此、在制定标准时,必须了解和熟识有关法规,防止与它的规定相矛盾。
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时刻都在影响着生产的活动,所有的生产必须与它相结合,相协调,否则便受到相应条件的制约,得不到支持,生产任务就不易完成。
标准是为发展生产服务的,所以标准的内容必须体现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
政策,不能与它相违背。
2)符合我国实际情况
这就是常说的符合国情或结合国情。
这些情况有:
①气候环境条件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气候条件相差极大,因而产品的使用气候环境条件也各不相同,而任何一个产品的使用都必须与它的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
所以在产品标准中必须规定它适用的气候环境条件。
以利于用户选用。
这些条件主要是:
气温、气压、雨、雪、冰、风、温度、烟雾、尘土、小动物的危害等等。
②特殊环境条件
有些产品是在特殊的环境条件中使用,所以产品的使用必须它相适应,否则就会造成不良后果。
这些条件主要有:
振动、辐射、磁场、电磁干扰、静电、爆炸性气体或粉尘、有害物质腐蚀等等。
③资源条件
产品的生产应充分和合理利用资源。
所以在产品标准制定中,就须考虑利用资源的特点。
如各种金属产品标准就须考虑我国金属矿、稀有金属矿的特点,各种建筑材料、轻质材料标准就须考虑我国非全属资源的产品,各种化工产品标准就须考虑我国化工原料矿的特点,各种农机产品标准就须考虑我国土壤特性等等。
④基础设施条件
这里只提两种基础设施条件:
a、计量基准制度
我国是采用国际单位制的国家,使用的各种计量单位都是以国际单位为基准的,一切计量器具,仪器都是用国际单位显示的,所以标准中的规定必须与它相适应。
b、电源电压和频率
各国的电源电压等级和频率不尽相同。
所以在制定我国电工产品标准时,就应与我国电压等级和电源频率相适应。
3)与我国的生产技术水平相适应
我国的生产技术水平一般来说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有一定差距。
因此在制定标准时,不宜盲目追求高指标,而要适当考虑我国现有的水平。
一般来说,以国外先进指标为追赶目标,在标准上以现实水平做为过度措施。
4)充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充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标准化工作方针之一,因此,在一切可能条件下在,我国适用而又须制定的标准,应尽量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等同采用或等效采用,或做为主要参考资料,以适用国际交流和国际间贸易的需要。
3.制定标准应按哪些程序进行?
答:
制定标准的工作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确定制定标准计划项目阶段,二是进行编写,审定标准阶段,三是标准审批,发布阶段。
三个阶段又都有不同的程序和要求。
现分述如下:
1)确定制定标准计划项目阶段
依我国当前的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确定制定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程序如下:
①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科学技术发展情况以及标准化发展规划,提出年度的制定标准的原则和要求,发给国务院各经济主管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②国务院各经济主管部门结合本部门的情况,提出若干补充制定标准计划项目的原则和要求,将上述的年度制定标准的原则和要求同时下达给所属的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标准归口单位(归口组织);
③全国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业标准归口单位,依据上述的年度制定标准的原则和要求,组织人员讨论,提出制定标准计划的项目(建议)
当遇到一些重大的,内容不易确定的标准项目,应进行论证,出拟标准内容和制定标准工作大纲,认为要求明确,且具备条件制定时间,才将它列入制定标准计划的项目(建议)。
所有的制定标准计划项目(建议)都应明确负责单位,协作单位、工作起止时间,需要上级或有关单位解决的技术措施以及其他须明确的事项列表随同制定标准任务书,按隶属关系上报国务院经济主管部门。
④国务院各经济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报来的制定标准计划项目进行综合,汇总,平衡,协调,审核,认为项目选择适当,任务明确、条件和工作单位落实,无重复和遗留的项目后,上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⑤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经济主管部门报来的制定标准计划项目(建议)进行复核,审定、认为所列项目符合制定标准计划原则和要求,即将上述制定标准的项目作为制定标准计划项目发送国务院各经济主管部门转发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化归口组织;一些由国务院标准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领导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所负责的标准计划项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下达。
⑥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化归口组织接到制定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后,即行安排标准的编号,审定工作。
制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程序和要求与上述大致相同,只是在具体执行上依其实际情况有所简化和具体的执行单位须作相应的变更。
2)标准的编写和审定阶段
这阶段的主要工作程序是:
分别提出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并依规定程序和要求上报。
一般说来,制定国家标准时,应上报所属国务院经济主管部门,经审核后,在转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时,只须所属的国务院经济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时,应报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所属经济主管部门,审定后,再转报当地相应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制定企业标准时,应报所属厂,车间,科室,部门审核后报企业一级技术管理部门。
3)标准的审批、发布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国务院经济主管部门报来的国家标准(报批稿)复核、认可后、批准、编号、发布。
行业标准由各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编号、发布。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主管部门报来的地方标准复核,批准,编号,发布。
企业标准由企业标准化管理部门对各工厂,车间,科室,部门报来的企业标准复核,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编号,发布。
企业产品标准要报当地的技术监督部门审核、备案。
对于药品,兽药,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和工程建设的国家标准计划,均由国务院行政有关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下达;这类标准的审批,也均由国务院行政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即:
药品、兽药、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分别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号,发布;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统一编号,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主管
4.企业标准制定的范围和内容是什么?
答:
根据《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
1)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时,制定企业产品标准。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时,要对其转化,使其成为企业标准。
2)为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3)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4)设计、采购、工艺、工装、半成品等方面的技术标准。
5)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更具体的内容从两个方面阐述:
1)技术标准方面
①营销、市场
a产品建议书;b营销、市场调查的信息描述标准;c营销、市场信息交换的接口标准(接口标准包括信息交换双方间的信息需求、信息描述方法的格式等);d需方提出的产品标准、技术条件或样品;e向需方提供的有关标准、法规、产品说明书、认证文件等。
②产品(包括半成品、中间体、自制件等)
a产品标准(技术条件);b产品内控标准;c产品系列型谱;d参数系列、参数分档分级标准;e产品外形结构尺寸标准;f产品型号命名方法标准;g产品零部件(自制)标准;h半成品、中间体标准;i产品事物物性表标准。
③设计、开发
a设计参数和技术数据标准;b设计计算方法和通用数学模型;c设计图样和文件格式标准;d设计图样和文件的编制方法;e设计文件和图样成套性要求;f设计中用于评价产品和工序的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gCAD接口标准。
④采购
a外购产品建议书、技术条件等;b外购件、外协件的相关行业或地方标准(采购进货检验标准和检验规则见“检验和试验”)。
⑤工艺
a工艺基础标准(术语、符号、代号、分类编码等);b工艺文件标准;c工艺余量标准;d工艺流程;e工艺规程;a)机械加工工艺规程:
工艺过程卡、工艺卡、工序卡、检验卡、工艺守则,b)通用工艺规程:
典型工艺规程、组成工艺规程、标准工艺规程,c)流程性工艺规程;f投产前材料、辅助材料和零部件控制标准;g特殊工序的工艺规;h工时定额和材料定额;iCAPP(计算机辅助工艺过程)信息接口标准;j工序控制标准。
⑥工装
a工艺装备的产品标准;b自制工装设计文件;c工具;d模具;e夹具;f卡具;g量具;h工位器具标准。
⑦制造
a劳动定额;b产品不合格的标志。
⑧制造设备
a外购设备产品标准;b自制设备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c设备的零配件、元器件、易损坏(简称备件)标准;d设备安装调试规程;e设备维护保养规程;f设备润滑规程;g设备操作规程;h产品说明书。
⑨检验、试验
a设计样机试验;b设计定型试验;c产品鉴定试验;d产品定型(例行试验)(以上除采用行业、专业通用标准外,企业可作补充或另行制订);e采购进货检验;f工序检验;g最终产品检验;h数理统计方法选用(数据处理和解释、验收规则等);iCAT(计算机辅助检测)接口标准。
⑩检测试验设备、计量器具
a检验设备的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规程操作规程、检定规定等;b维护保养规程;c计量检定规程。
⑾包装
a包装设计标准;b包装工艺标准;c包装通用标准;d包装材料标准;e包装机械、容器标准;f包装试验标准;g集装箱标准;h包装标志标准(以上e、f、g、h除采用《全国通用综合性基础标准体系表》内有关内容外,企业可作补充或自行制订);i随货文件(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随机备件清单、安装图及其他)。
⑿贮运
a运输装置、装卸、堆码机械技术要求;b运输工具(手段)技术要求;c防止损坏的搬运要求(尤其对易腐、易燃、易爆物品等);d运输和装卸要求(方式、条件等);e标志、代码标准;f贮存场所要求;g贮存环境条件;h贮存方式(单放,堆码等);i贮存期限;j库存品检验程序;k仓贮自动化管理。
⒀安装、运行、交付
a现场安装程序和方法要求;b安装后试运行要求和方法;c安装验收程序和要求;d维护保养要求;e交付验收试验;f安装交付技术文件完整性要求;g发放记录要求。
⒁服务、维修、用后处置
a服务维修人员技术要求;b服务维修作业规程;c服务(维修手册和培训要求);d服务维修条件(手段、工具、备件等)。
⒂环保、安全与职业卫生、劳保、卫生
除采用《全国通用综合性基础标准体系表》内有关标准外,企业可作补充或另行制订。
2)管理标准方面
①企业管理信息系统(MIS)标准
aMIS数据库建立要求;bMIS信息实体分类编码及信息字典;cMIS各分系统间的信息接口标准;d信息实体描述标准(事物特性表);e企业公文格式标准;f功能块;g程序块。
②营销,市场
a市场调查与预测;b合同评审与管理;c产品建议书的编制;d销售管理。
③设计,开发
a设计计划和目标管理;b设计程序;c设计方案的编制;d设计评审;e产品的鉴定管理;f销售准备状态的管理;g设计更改的控制;h设计复审管理;i新产品开发管理;j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管理;k科技成果管理和奖励;l技术引进管理。
④采购
a采购计划的编制;b订货合同管理;c选择合理的供方;d质量保证协议管理;e验证方法协议管理;f质量争端处理;g进货控制;h库房管理;
⑤生产管理
a工艺方案的编制;b工艺规程的编制;c工艺验证和评定;d工序能力验证;e工艺更改;f工艺装备管理;g公共设施环境管理;h定置管理;i物资可追溯性管理;j特殊工序管理;k生产记录管理;l生产调度;m生产综合计划管理;n生产统计;O生产库房管理。
⑥设备管理
a设备购置管理;b设备控制、维护、保养管理;c设备改造、报废管理;d设备评级;e设备事故管理。
⑦产品验证
a外购材料外购件检验管理;b工序检验管理;c成品验证管理;d检验报告管理。
⑧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a测量控制管理;b计量检测点网络图管理;c计量技术档案管理;d计量人员管理。
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管理
a不合格管理;b不合格纠正措施管理。
⑩搬运、贮存标志、包装、安装、交付、售后服务管理
a搬运管理;b贮存管理;c标识管理;d包装管理;e安装管理;f交付管理;g售后服务管理;h市场信息和产品监督管理。
⑾科技档案管理
a科技档案归档管理;b质量文件和记录管理;c科技信息管理。
⑿人员管理
a人员培训;b特殊作业、工序、检验、试验人员资格评定;c调动人员积极性管理
⒀安全、劳保管理
a产品安全和责任管理;b安全教育管理;c安全检查;d安全技术措施管理;e事故管理;f危险品毒品管理;g放火管理;h劳保用品使用规定。
⒁环保、职业卫生管理
a职业卫生管理;b“三废”排放与环境监测;c卫生文明生产。
⒂能源管理
a能源消耗统计分析;b能源计划编制;c能源计量管理;d节能技术改造管理;e能源定额管理;f能源设备及其经济运行评价管理;g企业合理用能评价;h润滑技术、燃动装置管理;i企业能源利用监测管理。
⒃质量成本管理
a质量成本分类;b质量成本的统计和计算;c质量成本报告内容和时间的要求,监控及审核评价程序;d质量成本分析。
⒄经营
a经营决策信息标准(各种提供决策用的事物特性表);b产品决策信息标准;c经营效益评价原则和方法。
⒅标准化与信息
a企业标准体系;b企业标准化组织体系;c图样和技术引进标准管理;d标准文献情报资料收集和管理规定(可合并到科技情报管理);e标准贯彻程序规定;f标准化经济效益的评定;g科技情报、图书收集、管理和服务规定;h计算机辅助技术(CA)标准。
⒆劳动组织
a劳动组织及定员管理;b职称评定和考核标准;c工人技术级考核标准。
5.制定企业标准的原则是什么?
答:
1)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
2)保证安全、卫生,充分考虑时常需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3)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5)鼓励采用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6)有利于合理用国家资源、能源。
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7)有利于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贸易。
8)本企业内的企业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
6.制定企业标准的程序如何?
答:
1)调查研究、收集资料
起草单位应针对以下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
——标准化对象的国内外以及本企业的现状和发展方向;
——有关的最新科技成果;
——生产和工作实践中积累的技术数据、统计资料;
——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技术法规和国内相关标准。
2)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
对搜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比、选优,必要时应进行试验验证,然后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
将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发企业内有关单位(必要时发企业外有关单位,特别是用户,征求意见),对收到的意见逐一分析研究,决定取舍后形成标准送审稿。
4)审查标准,形成标准报批稿
根据标准的复杂程度、涉及面大小,可分别采取会议审查或函审。
审查通过后,起草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编写标准报批稿和报批时需呈交其他文件资料。
5)标准的批准、发布
企业标准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由标准化机构编号、发布。
6)标准的备案
企业产品标准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
7.企业标准的复审工作如何进行?
答:
标准应定期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复审工作由企业标准化机构负责组织,复审结果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标准内容不作修改,仍能适应当前需要,符合当前科学技术水平的,给予确认。
确认的标准,不改变标准的顺序号和年代号,只在标准封面上写明××××年确认字样。
2)为完善和充实标准内容,对标准条文、图表作少量修改、补充时,按本企业有关修改的规定执行。
3)标准的主要规定需要作大改动才能适应当前生产、使用的需要和科学技术水平的,应作为修订项目。
修订标准的工作程序按制定标准的程序进行。
修订后的标准不改变顺序号,只改变年代号。
4)标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的需要,或为新的标准所代替的标准应予废止。
复审后的企业产品标准须按有关规定备案。
8.企业产品的标准如何备案?
答:
企业的产品标准应在发布30日内向所属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地方双重领导的企业,其产品标准还应报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上述备案的产品标准,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受理备案的标准化部门要会同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申报备案的企业限期改正或停止实施。
企业产品标准复审后,应及时向受理备案部门报告复审结果。
修订的企业产品标准,重新备案。
企业标准备案材料包括:
1)备案申报文;
2)标准文本:
3)编制说明等。
9.国外先进标准是指哪些标准?
答:
指未经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的标准、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区域性组织的标准、国际上有权威的团体标准和企业(公司)标准中的先进标准。
具体分四类列出:
1)未列入《国际标准题内关键词索引(KWICIndex)》的国际组织:
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电影技术协会联合会(UNIATEC)
万国邮政联盟(UPU)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STA)
联合国粮农组织(UNFAO)国际半导体设备和材料组织(SEMI)
国际羊毛局(IWS)
国际焊接学会(IIW)
国际棉花咨询委员会(ICAC)
2)区域性组织如: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亚洲大洋洲开放系统互连研讨会(AOW)
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亚洲电子数据叫唤理事会(ASEB)
欧洲广播联盟(EBU)
3)世界技术经济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如:
美国国家标准(ANSI)俄罗斯国家标准(ROCT)
德国国家标准(DIN)瑞士国家标准(SNV)
英国国家标准(BS)瑞典国家标准(SIS)
日本工业标准(JIS)意大利国家标准(UNI)
法国国家标准(NF)
4)国际上有权威的团体标准,如:
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标准(ASTM)美国电气制造商协会标准(ASME)
美国石油学会标准(API)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标准(ASME)
英国石油学会标准(IP) 美国电影电视工程师协会标准(SMPTE)
美国军用标准(MIL)英国老氏船级社《船舶入级规范和条例》(LR)
美国保险商试验所安全标准(UL)
10.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如何划分?
答:
根据我国制定的标准与被采用的标准之间技术内容和编写方法差异的大小,采用程度分为等同、等效和非等效采用三种。
等同采用,指主要技术内容相同,没有或仅有编辑性修改,编写方法完全相对应,等效采用,指主要技术内容相同,技术上只有很小差异,编写方法不完全相对应;非等效采用,指技术内容有重大差异。
11.什么情况是参考了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答:
等同、等效和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指我国制定的某项标准,针对具体某一项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而采用。
当制定我国某一项标准时,采用了几个国家的相关标准或采用了一个国家的几个相关标准,便不能属于等同、等效或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而仅属于参考之列了。
12.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时,对其编写格式有什么要求
答:
根据《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将按GB/T1.1-1993的要求编写。
为此,凡等同采用、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时,其编写格式可与被采用的标准一致。
即除封面改成我国标准的格式并加一个前言之外,标准内容的编排、章条顺序等可完全和被采用的标准一样。
而仅对等效采用中,在技术内容的小差异处,应按规定补充“采用说明的注”。
13.编写标准应遵循哪些基本要求?
答:
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制定标准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技术进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满足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
为实现这一目的,一个标准应按照需要,在其适用范围内,内容力求完整、准确、易于理解,应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和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最佳结构。
2)标准的文体应准确、简明、严谨。
准确,即没有技术和科学性的错误,标准的内容应经过充分的科学和试验的论证。
简明,即简单、明了、通俗易懂,避免繁琐和深奥的语句。
严谨,即逻辑性强,用词准确,切忌模棱两可。
在标准的编写要求、表达方法和格式上符合GB/T1.1—1993的规定。
3)为了保证对标准的正确理解,在一项标准或一系列标准中使用的同一术语、符号和代号只能用来表达同一概念或事物,避免对已定义的术语使用另外的同义词。
4)为了保证标准的贯彻实施,各种标准之间必须协调一致,特别是与基础标准之间的协调,即必须遵循已有的基础标准。
如标准化的术语、量和单位、技术制图、图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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