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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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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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或防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满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
2、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是:
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上级的有关规定;设计文件。
3、环境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体系。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领导小组,由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负责施工环境保护具体工作。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从组织上、制度上、经济上保证施工环境满足国家规定标准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标准。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见图1。
图1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图
2.2、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施工环境保护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施工环境保护体系,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环境保护的会议,研究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施工环境保护保证体系见图2。
图2施工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图
三、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责
1、各部门职责
1.1项目经理
1.1.1认真贯彻实施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对体系要求在本项目实施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所承担工程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1.1.2提高全员参与、持续改进、满足顾客要求、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明确并督促各类人员严格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开展规定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活动。
1.1.3贯彻实施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
1.1.4指挥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有效调配和管理施工现场的人力、资金、物资、设备、设施等资源,确保施工过程、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受控。
1.1.5支持副职和各类管理人员行使管理职责,做好内部信息沟通、交流或协商,创造并保持员工充分参与实现公司和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和谐氛围。
1.1.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顾客、相关方意见和要求的调查、沟通和交流活动,增强顾客和相关方的满意度。
1.1.7审批本项目《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等文件,定期组织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监测活动。
1.1.8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落实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对所主管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绩效负责。
1.2项目总工
1.2.1协助项目经理进行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负技术领导责任。
1.2.2组织制定并确保实施工程项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组织编制并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活动,参加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因素的监测活动。
1.2.3对环境和安全违章及时予以纠正,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组织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组织制定并实施预防措施、改进措施。
1.3安全环保部
1.3.1负责对本项目部工程质量、职工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工作监督检查。
1.3.2在项目经理和总工的领导下,作好本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工作。
对因不坚持原则,工作失误造成的事件、事故和不合格品承担直接责任,对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行为追究其责任。
1.3.3参与制定本指挥部安全、环境、质量目标,明确创优等级及保证措施,并上报公司安质环保部。
1.3.4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环保检查和评比,下发检查通报。
1.3.5对安全质量环保实施监督检查,参与验工计价并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证。
参加对事故的处理。
1.4技术质量部
1.4.1负责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制定质量计划编制、施工过程控制、过程检验和试验、防护和交付、服务、进货检验和试验、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检验和试验状态、统计技术程序,并监督贯彻实施。
1.4.2参与分包方评价及内部质量审核,做好本部门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协助设备、物资科做好材料采购、顾客提供产品控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以及搬运贮存程序的运行;协助安质环保部做好最终检验和试验以及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的运行,对本部门内审出现的不合格项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贯彻执行;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质量记录。
1.4.3负责收集、复核各工点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负责关键工序的技术交底,收集、复核技术人员对质量、安全、环保的技术交底。
1.5设备物资部
1.5.1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标识、记录,保证工程所需物资符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并将物资质量证明依据及时传递给技术部门;
1.5.2负责进场物资的贮存、保管、维护、发放、退场工作,组织进场物资的场内搬运,防止物资损坏、变质、丢失和污染环境;
1.5.3负责组织物资供方的选择评价,对物资供方的环境行为施加影响;
1.5.4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对施工余料、废料进行分检、回收、利用,减少浪费,节约资源;对危险品、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处置。
1.5.5参与设备的选择、组织设备进场、安装验收和退场,对设备使用期间的质量、安全和环保性能、维护保养、设备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监督,保持设备的能力;
1.5.6对设备的环境因素、危害因素进行监测、测量、控制,减少和控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预防和减少设备事故,保证目标、指标的实现;
1.5.7收集、整理设备管理记录、资料,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档案。
1.5兼职环保员
1.5.1协助领导建立各项环卫制度,拟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并监督落实;
1.5.2贯彻实施环境管理方案,对有关目标、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生活污水、垃圾的管理,落实节水、节电指标,组织用电设备的节能技术改造工作;
1.5.3在安全环保部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的环保进行日常检查,对环卫违章进行纠正。
履行环保员的职责,按照环境保护的标准进行工作检查;
1.5.4对现场发现的环保不符合项,进行督促整改;
1.5.5及时向环保工程师汇报施工中出现的环境破坏事件,并保护好现场,制止各种破坏生态环境和不良行为。
1.6操作工人
1.6.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施工作业指导书操作,无技术、环保、安全等要求的作业交底不施工;
1.6.2认真进行个体防护,减轻有害作业对职业健康安全危害;
1.6.3自觉接受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导,及时纠正本工种工序作业的不合格品和违章行为。
四、管理制度
4.1安全环保例会制度
1、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25日)安全环保例会,参会人员为安全环保委员会全体成员。
会议内容:
宣传学习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方针政策,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会议精神,检查落实阶段性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布置近期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的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解决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讨论通过中中长期管理目标和安全环保经费投入,通报项目部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对相关人员的奖惩决定。
安排部署下一周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2、各部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本着“管生产(施工)必须管安全环保”的原则,对施工各个阶段、环节的安全环保工作予以兼管。
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防患于未然。
3、 班组安全、环保例会(班前会),各班组每天班前,由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组织全体人员召开班前会,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4、以上各种安全会议必须履行会议签到制,到会人员逐一签到,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4.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了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劳动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的专业技术操作和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等)必须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要结合《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参加每年进行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并建立考核档案。
五、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项目部教育: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2、项目安全部门现场教育:
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3、班组岗位教育: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劳动保护方法、事故案例剖析等。
4.3施工生产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对生产过程进行安全检查,执行如下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定为三级检查,即:
l、班组日检、安环部日检。
2、项目部周检。
3、配合业主、监理、上级单位的制度检查安全生产检查。
二、配合业主、监理、上级单位的检查:
根据上述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要求,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带队,安环部、工程部、综合物资部、经营部、各个作业队现场负责人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项目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安环部在周安全例会上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三、工地项目部周检:
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总工)组织,安环部、工程部、综合物资部、经营部、各个作业队现场负责人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自整改。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下隐患通知书,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整改,以保证施工安全。
四、班组日检、安环部日检:
各班组长每天班前,必须对本班组的工人正确使用“三宝”情况、身体状态和施工所用的机电设备、施工环境安全防护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确认安全后,方准工人上岗作业。
安环部日检必须对各工地进行每日巡检,每日不得少于2次。
将发现的隐患及时向受检作业队或班组指出,以书面通知工地限期整改,并复查。
对愈期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甚至勒令停工整顿。
五、施工员、兼职安全员配合检查:
每日工作安排中,首先捡查安全作业环境情况、人员劳保佩戴情况、人员精神状态情况,与施工日记并行做好记录。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和工人违章操作现象,要及时制止、纠正,严重违反者勒令停止作业。
八、对于安全施工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按“三定"(即定人、定时、定措施)要求进行整改。
安全员、施工员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九、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要及时归档。
4.4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对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
一、凡发生伤亡事故,必须遵守国务院关于工人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
二、重大事故按国家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整程序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
三、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向公司报告。
四、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理。
五、发生伤亡事故后,工地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调查,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切实做到“四不放过"。
六、发生死亡事故的工地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七、认真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尽量消除事故的影响。
4.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政府权威部门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才准独立作业。
二、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三、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情节严重者由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所在单位可以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甚至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特种作业人员如不按项目部相关安全、质量、技术施工作业,可要求使用的施工队伍将其清退出场。
4.6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上岗交底
1、交底当天的作业环境(如邻近高压线、地下管道、附近建筑物现场地基情况)和气候条件(风、雨、雪、霜、雾、严重酷暑等)。
2、交当天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各处环节的操作安全、质量技术要求、操作工艺流程及特殊工具的技术要求。
3、交人员的分工情况和每一岗位的技术要求。
4、交针对当天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5、交上一班施工中的安全情况。
6、交特殊工种的配合要求。
二、上岗检查
1、检查上岗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和正确使用情况。
2检查现场和每个岗位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3、检查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检查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检查主要工具的完好情况。
三、上岗记录
1、记班前上岗主要内容。
2、记班组人员分工情况。
3、记上岗检查后,存在的主要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
4、记上一班施工中发生的事故苗子、违章作业情况。
5、记上一级领导检查出的不安全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6、记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采取防范措施等情况。
四、安全活动
1、班组必须严格执行班前安全活动。
2、每周进行一次周安全活动,小结一周来班组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先进事例及主要经验教训,对有关人员进行表扬和批评,视情况提出奖励和罚款的意见。
3、针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4、学习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并联系实际领会贯彻。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事故案例,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4.7安全施工生产奖罚制度
总则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文明意识,充分发挥其工作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遵章守纪。
进一步规范人行为安全,减少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综合保障能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
为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和项目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奖励
凡隶属于项目部的作业队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管理工作扎实,成绩显著。
可参照下列条件给予奖励500—5000元。
1、本项目工程被省、市、局级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或被授予文明工地的。
2、本项目工程在局、公司组织的定期检查考评中被评定为优良等级的。
3、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科研、革新、改造方面有突出贡献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成效的。
4、在预防事故、消除险情或积极控制事故、及时组织抢险的有功
人员。
5、制止违章行为,及时反映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处罚
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管理松懈、措施不力、隐患严惩的,对有关作业队伍或责任人给予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罚500—5000元。
(1)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方面:
1、凡在上级检查的安全考评中,被定为不合格工地或不文明工地及受到通报批评的。
2、施工现场未建立安全管理网络。
3、作业人员入场未进行上岗安全教育,提供不出有效记录资料。
4、特殊工种人员及机操人员未经培训、取证,擅自安排从事作业。
5、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
6、危险作业区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7、对项目部安管部门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不落实,逾期不整改。
8、发生工伤及重大事故,隐瞒不报的。
9、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无记录资料。
(二)现场安全设施方面
1、现场施工用电未按规定实行三级供电、二级保护,未采用标准电箱。
2、外输架空线路安全间距不能满足施工时,未制定有效的防护方案和措施。
3、施工临街、巷、居民区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洞口、临边未采取防护措施、脚手架低于作业面。
5、拆除作业区不设警戒、无专人监护的。
6、电器、井架、脚手、机具未经验收通过而使用。
7、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
(三)个人行为安全方面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罚50—200元。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2、高处作业或清理过程中乱抛物品。
3、架子工、电工、焊接工、机械操作工未经培训无证操作。
4、赤膊、穿高跟鞋、拖鞋、酒后上班。
5、翻爬脚手、井架,井架吊篮乘人上下。
6、未经批准擅自拆除、挪动安全防护设施。
7、材料堆放严重超载、垂直运输严重超载。
8、现场线路架设不规范、电器装置不齐全、不完好。
9、违章使用电炉、利用碘钨灯烤火取暖。
10、禁火区域违章动用明火或吸烟。
11、操作时木工园锯、平刨、车床、刨床、钻床带手套。
12、施工现场发现小孩(处罚监护人)。
13、工地随地大小便、随倒垃圾。
14、明火作业未办理动火手续,未配置消防器材。
15、不服从现场指挥,阻挠管理人员正常工作。
附则
1、奖惩程序项目经理部安管部门为执行主体,凡受奖惩的集体或个人原则上由其上一级负责实施控制,按规定进行下达或收缴,签发奖惩单时经办人须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由安管部门备注,并报请上级领导核实、批准。
2、具体奖罚统一由财务部门提供凭证。
3、考虑到违规行为交为繁多,以上不能逐一列出;未列出的条目在奖罚时,参照类似条目处理。
4.8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由项目部统一管理。
2、熟悉项目部、各作业队伍、班组主要人员,对工地情况要基本了解
3、工地设前后两个门卫值班室,24小时值班制,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施工车辆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
4、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杜绝一切非施工用车辆进入现场停放。
6、严禁赌博、酗酒、和打架斗殴。
7、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9、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放行。
10、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11、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12、配合项目部及作业队做好各项应急事件的现场工作。
4.9建筑施工安全交底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作业队、班组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工作的各种法规、条例、规定:
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并将分级安全技术交底交到所属每个作业人员。
二、施工作业队、班组要服从项目部安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
施工作业队、班组负责人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施工的各项要求。
三、施工作业队、班组应认真贯对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人员做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作业队、班组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四、施工作业队、班组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自查、整改。
施工作业队、班组负责人离开现场,应委托他人代为负责。
施工作业队、班组负责人和被委托管理的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队伍、班组人员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五、施工作业队、班组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项目部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同时应协助项目部搞好安全施工生产、防火管理。
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作业队、班组必须按照要求限期整改。
六、施工作业队、班组对各自所处自查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
施工作业队负责人、班组负责人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七、施工作业队、班组应落实好分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业队负责人对整个作业队或者班组负责人交底,班组负责人对整个班组人员进行交底,并应做好书面记录。
八、施工作业队、班组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
九、各施工作业队、班组必须制定分级防火消防责任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十、施工作业队、班组在自用设备进场后,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提出,或者予以更换,合格产品方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施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十一、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施工作业队、班组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项目部和自己的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五、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现场主要技术措施
1、植被保护措施
保护原有植被。
对合同规定的施工限界内的植物、树木等尽力维护原状;砍除树木和其它经济植物时,应事先征得所有者和业主的同意,严禁超范围砍伐。
对开挖产生的弃碴运到指定的弃碴场,其上覆土不少于50cm,种草绿化,设置挡碴墙及盲沟和反滤层,永久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用植被加以覆盖,临时用地范围内的耕地采取措施进行复耕,其它裸露地表植草或种树进行绿化。
2、临时工程的修建标准
生产、生活房屋的修建均采用彩钢预制板全框架结构,尽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生产、生活房屋的四周设通畅的排水系统,并对空地进行绿化,同时混凝土拌合站、料场、料库采用20cm厚的C15混凝土进行场地硬化,减少水土流失。
3、临时工程的排污处理
施工中加强生产管理,保证设备完好率,防止跑、冒、滴、漏,杜绝人为排放污水污染。
同时加强对污水管理,防止乱排、乱倒。
临时工程的排污处理,包括污水及废碴处理。
3.1污水处理
污水主要指拌合站产生的废水,采用多级沉淀池过滤沉淀,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
污水处理的工艺流程为:
污水→排水沟→沉淀池→沉淀净化处理→清水井→蓄水池→循环使用。
3.2废碴处理
废碴主要包括冲洗拌合站及沉淀池中的废碴,处理方案为:
集中弃往设计指定的弃碴场,完工后统一对弃碴场进行复耕或绿化。
3.3钢结构加工场的废油全部收集到废油桶中,集中处理,不允许乱丢乱倒。
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1营造良好环境。
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经常进行卫生清理,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
4.2保护野生动物。
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
4.4对有害物质(如燃料、废料、垃圾等)要通过焚烧或其它措施处理后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掩埋,防止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4.5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彻底清理,并按设计要求采用植被覆盖或其它处理措施。
4.6按设计要求砌筑挡碴墙,防止弃碴流失侵占农田或堵塞河道。
5、水环境保持措施
5.1施工靠近生活水源的地方,用沟壕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开,避免渗透造成生活水源污染。
5.2施工废水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河流和渠道。
5.3施工场地进行硬化,在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将施工污水排入沉淀池经处理后排出施工场地外,将施工生产的废液挖坑掩埋,严禁随意排放弃置。
5.4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油废水,采用隔油池等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
被油污染的岩土应挖坑深埋处理。
5.5生活污水采取二级生化或三级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经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准排放。
5.6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集中到垃圾池及可回收垃圾池进行分类处理。
5.7在施工现场挖泥浆池,其具体位置、大小的选择应满足现场施工要求,避免泥浆外流,污染周围环境及水体,泥浆全部用泥浆罐车外运集中处理。
6、大气环境的保护措施
6.1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
6.2在运输水泥等易飞扬物料时用篷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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