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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基础知识1
.辩论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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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本的辩论知识
辩论是一种在交锋中说服大众的技术。
A.说服第三方
文章写得越好,讲出来的效果越差
对理论越熟悉、讲出来的效果越差
你的态度越专业、讲出来的效果越差
B.口语表达
何为逻辑?
当你会在场上说:
对方辩友,大学生创业失败的多,也不能证明这个事情对大学生弊大于利啊!
我会说,有逻辑。
何为例证?
当你会在场上说:
对方的逻辑无非是大学生创业失败比成功多嘛,而但是失败了留给我们的经验,对痛苦的历练,对社会的理解难道不是对大学生的利吗?
这,是例证。
“我们今天这个比赛当中我们要辩论的是什么?
逐条逐项地辩论大学生创业的成与败吗?
没有意思嘛!
因为失败的人永远比成功的人多太多了。
可是失败的人不会什么都没有――老年的回忆,年青的梦想都是他手上握的,都是吃不掉的。
学习的经历,挫折的感叹也是丢不掉的。
为什么一定要用那么功利的角度来衡量一切呢?
”
这,叫做演绎。
万,从来都没有一切的意思。
是逻辑。
这,
是例证。
这,
是演绎。
如果说,能,就是能够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能找到真爱了。
这样讨论没有意义。
这,是逻辑。
如果说,能,就是能够的话,我打个喷嚏也能找到真爱啊!
这样的讨论有什么意义呢?
这,是例证。
而这
是演绎。
本质上讲,逻辑,例证和演绎都在说同一个道理嘛,形式不同而已。
这是逻辑。
没错;同一门课不同老师,有人人气爆棚,有人门可罗雀。
本质上,教授的内容,还是一样的嘛。
这是例证。
演绎呢?
从头再看一遍。
C.基本动作
一场球赛,球迷看的是进球的快感,过程的刺激,华丽的过人,精巧的配合等等,足球对他们而言,胜利,欢乐,刺激,华丽甚至国家与国家间的仇恨都是足球的意义。
但是,对于球员,对于教练,在电视上也许会这么说,但是真要把这些带上球场上,把这些东西用来打比赛,那么同行不骂你白痴才怪。
对球迷,足球是其带来的各种刺激,而其中的技术,传球时用的脚型,接球时触球的部位,射门时的力量,防守时的判断,进攻时的选择,阅读比赛,设计战术,些对球迷来说,是奢侈品。
而对于球员,对于教练,后者是足球,前者才是奢侈品。
而所谓辩论的致胜之道,无非是如何有效的传递己方观点,并且阻止对手传递有效观点。
就像足球的分解动作只有接,传,射,卡位几个基本动作一样,就像咏春的动作只有简单的几个打桩动作一样,将对手所有的反应,将所有可能的外部情况归结为几个基本的动作去应对,通过不断地练习熟练这些基本动作,让你在面对这些情况的时候,自然而然的用这些基本动作去应对去反应。
C罗在盘带的时候,想的是用几次急停,在哪里传球,传向哪里,在哪里射门,射向哪里,至于如何停球,如何传球,用多大的力量传球,用什么样的脚型传球,怎么射门,多大力量,用什么部位触球,这些,c罗在比赛时会想吗?
叶问在打拳时,想的是打哪里,哪里有空档,挡还是躲,他会去想用什么力量去打,用什么招式找空挡,用什么手型去挡,用什么步伐去躲吗?
那么辩论中的基本动作是什么?
四个:
定义、逻辑、论据和价值。
1.定义:
所谓定义,不是定义是什么,而是什么是定义。
标准的解释,所谓,这个东西是什么,是定义的内涵,而什么是这个定义,是定义的外延。
前者是抽象,后者是具体。
抽象的定义,对于熟练的选手而言要么毫无意义,要么一听就知道分歧在哪。
经常看到很多比赛,正反方说的定义一字不差(万能的XX百科~~~~),结果打起来双方的定义却完全不一样。
而有些比赛,定义一出,就知道双方分歧在哪。
(比如南审对武大的那个“有助于”中的“质变”)
所以,对于老家伙而言,一般不太关心定义本身的抽象定义是什么,而是关注具体落到实处了,哪些东西在这个定义里,哪些东西不在里边。
人民日报体育明星任性应有底线
在中国体育的发展进程中,李娜、孙杨的开创性贡献不可替代、难以复制。
但这样一份功绩,不足以成为两位中国体坛标志性人物将自身个性演化为任性的理由
放眼中国体坛,当今名气最大的现役运动员非李娜和孙杨莫属。
和以往的顶尖选手略有差别的是,李娜和孙杨的整体表现都难称完美。
没成名之前,李娜就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网球选手;成名之后,赛场上的她常因情绪失控而输球,赛场外的她也常因口无遮拦而被人误解。
至于孙杨,如果不是教练朱志根的栽培,他也许还只是一个徒有天赋的游泳选手;可一朝成名之后,少不更事的孙杨却几度尝试着换掉自己的教练。
李娜惊艳亮相的舞台是网球大满贯赛事,孙杨叱咤风云的场所是大赛泳池。
在大满贯赛场,李娜无疑是风头最劲的中国选手。
不夸张地说,一个李娜对中国网球发展的推动,也许是以往所有网球选手难以企及的。
而对于孙杨来说,他在大赛泳池所呈现的实力、所流露的霸气,更是让国人感受到酣畅淋漓、扬眉吐气。
离开了网球赛场和大赛泳池,李娜和孙杨的表现也并非没有可圈可点之处。
当年勇夺法网女单冠军之后,李娜的风趣幽默、机警率直曾令国人深感耳目一新;当年称雄奥运泳池之时,孙杨的阳光帅气、有情有义也曾让人们颇为欣喜。
但没过多久,李娜的“率直”就引来一次又一次争议,而孙杨的“任性”更让他身处舆论漩涡难以自拔。
在李娜和孙杨身上,人们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在彰显个性渐成潮流的时代,体坛明星的个性是否就该理所当然地尽情释放?
当体坛明星的个性已经让世风良俗难以包容,这样的个性是否还要一如既往地坚持?
当体育明星的个性已经变成一种肆无忌惮的任性,又有谁来约束这种可怕的任性?
在中国体育的发展进程中,李娜、孙杨的开创性贡献不可替代、难以复制。
但这样一份功绩,不足以成为两位中国体坛标志性人物将自身个性演化为任性的理由。
人们可以包容体育明星不必事事尽善尽美,但人们也难接受让人不舒服的举止在体坛明星身上不断重复发生。
需要李娜、孙杨警醒的是,人们接受一名顶级选手也许并不需要漫长的过程,而当人们终于因厌烦而想要抛弃一名顶尖选手时,这个过程同样不会很长。
在赛场和泳池做好自己该做的事,这是李娜、孙杨巩固自身影响力的根本。
而在赛场和泳池之外,李娜、孙杨顺应形势调整自我,不让个性成为任性,不让任性触碰人们的心理底线,同样有着极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在这里,什么叫“完美”“任性”“让人不舒服的举止”?
当把这些界定清楚了,你觉得能不能“有道理”的去反驳这个作者了?
这里我们停一下,回忆一下,你是如何总结出来这些定义的?
你会去查字典翻百科吗?
还是在通篇的阅读中去理解归纳作者的定义的?
而这就应该是在场下总结词语的定义,场上总结对手定义的方式。
在《蜗居》里,海清教麦克学中文,麦克问海清:
为什么同样是服装,要用穿衣服,而用戴帽子,两者有什么区别?
如果用大小来区别,戴的东西小,穿的东西大的话,那为什么是穿袜子?
如果穿是钻过的话,那么为什么是戴手套?
这套问题,海清问自己的老公,把老公问崩溃了,直接回了句“习惯用法”!
我们在场上;
“对方辩友,定义就是这样啊!
”
“对方辩友,大家都这样认为啊!
”
“对方辩友,你的定义错了!
”
是不是很相似?
最后,海清自己找到了:
“当我们要用的东西是出门必须的,那么我们用穿,比如衣服,裤子,袜子,鞋子等等,当我们要用的东西可有可无的时候,那么我们用戴,比如帽子,眼镜,首饰,手套等等”。
这样的界定有什么用?
2012年蘇州盃示範賽【鐘岳林妍伶.劉彥澧.郭復齊.張哲耀.黃執中】行善宜高调低调
反复看看独角兽的质询动作,通篇只有一个:
确认共识。
但是其中使用的内容,使用的方式,和上边我们界定定义的方式是不是一样的?
PS:
关于定义的意义,想想接下来独角兽的持方逻辑应该是什么?
如果几个定义没有拿下,他的逻辑还能这么顺理成章吗?
小结:
定义不是抽象的那句话,而是你在陈述逻辑,处理例证时,那些词语外延的范围和边界,定义最难的,不是极端的事例,而是那些灰色的地带,你要确定它是不是,应不应该是,可不可以不是。
道德品质与专业知识(能力),不是难在区分诸如捐钱与公式,不乱丢垃圾和考试考上90分,而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鑫茂杯”两岸四地辩论邀请赛明星赛为官德重于才才重于德),这样的东西,到底是一个人的道德品质还是管理员工的专业技能?
那么,这样必然带来的是双方定义的分歧,于是带来的第二个问题是:
怎么办?
两种方法:
让子与争子。
所谓让子:
假设按照对我方看起来不利却合乎情理的定义,能不能有合理的逻辑让我们的论点成立?
所谓争子:
那就是如哲耀和少爷般的用准备用演绎拿下这样的定义。
当然,关键是:
你对定义的界定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是可以被接受的。
争子属于技巧,下一章来说。
于是我们进入“逻辑”。
2.逻辑
什么是逻辑:
很多人一听逻辑就觉得很复杂的样子,什么同一律、排中律、大小前提、价值前提、事实前提……
在我看来,除了价值前提和事实前提的定义,其实相当多的逻辑原则都包含在我们学习的各种数理推导之中了(特别是几何学),我们平时使用的很多推理习惯其实都是按照这些理论和原则进行的。
所以不要怕复杂,和平时的推导习惯多多印证,就能很容易理解这些原则了。
相反,我希望初学的小朋友,尽可能理解这些原则,但是忘记这些原则叫什么。
避免动不动就说“你违背同一律”,更多的希望你们能说“你的定义前后所指的内容不一致”。
(还记得一开始给你们说的“口语表达”吗?
)
所以,我更喜欢少爷给中学生讲课时的那个例子:
有A会B,有B会有C,所以有A会有C。
而我们要考察的,就是:
有A不一定有B,没有A也会有B,B不重要。
对于自己来说,论点的成立就是这些质疑能够被澄清能够合理的解释,不用躲不用逃,正面回应,尽可能用常识解读,对对手的攻击,就是用这样的模式去质疑对手。
辩题:
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
逻辑:
大学生打工能够减轻家庭负担有A会有B(事实前提)
减轻家庭负担是利大于弊的有B会有C(价值前提)
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所以有A会有C(结论)
而对逻辑的质疑:
大学生打工(A)、减轻家庭负担(B)、利大于弊(C)
A不一定导致B 打工不一定减轻负担,有可能挣不到钱
没有A也会有B 有奖学金一样可以减轻家庭负担
B不重要 对于父母来说家庭负担没有你的学习成绩重要
由于很容易的找到相关的书籍,所以详细的逻辑我就不展开来说了,这里推荐的是少爷(黄执中)的《论点与推论》。
逻辑的重要性:
珠海赛中大vs东吴马薇薇的点评
哲耀的逻辑:
性工作合法化(A)是不道德的行为(B),不道德的行为(B)是弊大于利的(C)。
马薇薇的反驳:
有A不一定有B:
性工作不一定是不道德的,往前推……年,自由恋爱也是不道德的,往前推……年,非婚生子也是不道德。
现在还不是道德了?
灵魂都能卖,肉体不能卖?
所以,性工作,不一定是不道德的。
B不重要:
不道德和法律没有必然的关系。
“钱过百万,我们就是真心相爱!
”
这里我们看到,马薇薇的强,在于对逻辑的演绎和处理的果敢。
真正的核心,其实还是最基本的三个质疑方向。
演绎可以今后慢慢练,但是反驳的方式,考察逻辑的思维方式,却是需要不断的练习和习惯的。
初学者先做到想到要点,再去考虑如何打要点。
而要“证明”逻辑成立时,我们需要用到“论据”。
3.论据
什么是论据:
就是能够证明你的逻辑中B或者和B相关的东西能够成立的理由,具体来说大部分的数据,例证都可以算做是论据。
可以发现,当我们说出一条反驳的理由或者成立的理由时,后边一般都会跟一个或者一串例证去辅助论证,比如大学生打工时,当我们说:
“打工不一定减轻负担”时,会跟一个“有可能挣不到钱”或者“会被人欠工资”等等。
所以,所谓论据,就是去佐证你的逻辑前提的那部分例子与数据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找论据并不是找出来就算完了,道听途说,想当然,自以为是,都是找论据的大敌。
找论据的前提,就是放空自己的脑子,从最需要证明的东西出发,然后不断向下延伸,为了证明它,我需要什么东西成立,这个东西要成立,我需要什么证据,这个证据如果我查到了,是不是这个证据就是正确的?
这个证据是不是可以有其它的解读方式?
曾经叶子在打“安乐死”的时候,用了这样一个数据“XXXX研究发现,使用镇痛棒方式100%缓解了癌症病人的痛苦”后来我查到了这篇论文,原文是“对100%的病人起到缓解效果,其中?
?
%的人完全缓解,?
?
%的人中度缓解,一例晚期患者轻度缓解”这个区别大了去了。
还有2013年寒假CDA那个“美国公务员没有工资”!
所以,查论据,准确,不曲解,完整理解是关键。
甚至有可能因为论据无法佐证逻辑,逼得逻辑架构推翻重来都是常有的事。
4.到了最后,价值。
如果逻辑上能够成立,但是对现实生活没有意义,那么,对于生活没有指导意义的论点或者题目,即使判你赢,也会判得不情不愿,争议不断。
而那个所谓的“意义”,就是我们的价值。
电车难题告诉我们,同样的逻辑,不同的情景,我们会有不同的选择,而价值的确立,就是用事例去铺垫,拉扯观众的感觉,使得他们进入我们预设的情景,让他们进入电车司机的立场而不是站在铁路边胖子。
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确立,我们是那个司机,还是那个胖子。
价值的确立,在某种程度上,是受身(C部分)的确立,因为之所以需要受身,是因为这个例外,用你的逻辑已经无法解释或者自圆其说了,需要你承认这个例外无法解释,希望观众与大家谅解这个例外。
记住,不是忘记,不是反驳,不是解释,而是谅解,之所以会谅解,就是将自己的价值加之于观众。
如何加,这是技巧,是演绎,是你要磨练的东西,但是首先你得学会先找到这个价值吧?
如何找?
建立自己合理的逻辑架构,在架构之内寻找那个无法解释的例外,尝试处理这个例外,能够合理处理的那个理由,就是你的价值。
2003年海峡半决赛世新大学VS西安交通大学
少爷的结辩,立场无非是用一种过来人的眼光去看待创业的年轻人,鼓励而不是打击。
谅解你的弊大于利。
反过来,西交如果以警示者的姿态,以大学生的角度告诉大家,当你决定创业的时候,记住背负的责任,慎重慎重再慎重,谅解那些想在校创业的大学生,是不是比一味的强调弊大于利或者不要学业与创业两顾更好?
5.四者的关系是什么?
在这里,我们回到马老师的那个视屏,
看看马薇薇的第一个反驳:
性工作没什么不道德,那么,什么是道德?
在马老师的语境里,所谓的道德是那些个人修养还是大多数人的习惯认知的对与错?
如果所谓道德,并不是那种众人的习惯,那么所谓的私生子,自由恋爱和同性恋就可以从道德中割开了,当然割掉这些却保留性工作,这个切割比较难。
我们看第二个反驳:
不道德没那么重要。
于是核心词:
合法。
什么叫合法?
是做法律允许的事情还是不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如果是后者,马老师的逻辑成立;但如果是前者,这些事情都不合法,不是吗?
当然,例子有些极端,从实际情况来说,用这样的方式实现对马老师的反驳其实基本不可能。
只是想说明:
逻辑成立的前提是你定义的支撑。
这也就是我说的我不会听你的定义是什么,而是在你的通篇论证中去寻找你的逻辑需要你的定义作什么样的界定,你的定义在哪个边界中,你的逻辑才能成立?
所以,即使只是点评,即使只是随意而为,马薇薇还是习惯性的用第三者和包二奶的例子做铺垫先取得定义认同再往下推导逻辑。
可能连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动作是取得定义共识吧。
因为这样的定义,例证,演绎的基本动作已经如流川枫的投篮般习惯与自然了。
定义是组成你整个论点的材料,将整个论证题目比喻成一个人的话,那么定义就是组成这个身体的基础物质,它在这个身体里无处不在,这个身体所有的一切均是由它组成。
而逻辑,就是这个身体的骨架,它决定了这个身体的强度,高度与大小。
但是骨架需要材料,逻辑同样要基于定义,所以有时我们用逻辑去框定定义,有时用定义寻找逻辑,唯一不变的是定义与逻辑的自洽以及逻辑本身足够的强度。
那么论据就是血肉了,虽然骨架的强度很高,但是没人会直接用骨架子去打架吧?
我们也不会觉得骨架出门很好看吧?
所以,我们需要血肉去缓冲对抗,用血肉去打扮自己,用论据对抗去支撑逻辑,用论据去推销逻辑。
最后,一个人骨架血肉都有了,是不是少点了什么?
没错,灵魂。
没有灵魂的人是不完整的。
有时说有些比赛,为了赢而赢,没有价值,不如说,你们说的有什么现实意义?
一个没有现实意义的论点,它再正确,有什么价值?
所以,所谓价值,所谓灵魂,就是赋予这个题目,这个血肉生存于世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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