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税收基础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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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税收基础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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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三章税收基础管理税收基础管理第一节:
税务登记管理第一节:
税务登记管理第二节:
账簿、凭证管理第二节:
账簿、凭证管理第三节:
发票管理第三节:
发票管理第一节:
税务登记管理第一节:
税务登记管理一、税务登记概述一、税务登记概述1、概念、概念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设立、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设立、变更、歇业以及生产、经营等活动情况进行登记的一项基变更、歇业以及生产、经营等活动情况进行登记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本制度,也是纳税人已经纳入税务机关监督管理的一项证明。
明。
2、主管机关、主管机关税务登记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国务院规定的税务登记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管范围,实行统一代码,分别登记,分别管理。
税收征管范围,实行统一代码,分别登记,分别管理。
解释:
第一,代码有三种情况解释:
第一,代码有三种情况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的,“区域码区域码+国家技监部门设定的组织机构代码国家技监部门设定的组织机构代码”;个体工商业户,个体工商业户,“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外籍和港澳台人外籍和港澳台人员,员,“区域码区域码+相应的有效证件号码相应的有效证件号码”。
第二,税务机关是指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区县)以上的第二,税务机关是指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区县)以上的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
3、原则、原则第一,普遍登记原则第一,普遍登记原则第二,属地管辖原则第二,属地管辖原则第三,不重复登记原则第三,不重复登记原则第四,及时准确原则第四,及时准确原则4、相关部门和税务部门的配合、相关部门和税务部门的配合第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定期通报制度第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定期通报制度如如征管法征管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第第十一条十一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向同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向同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定期通报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期通报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第二,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实行第二,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实行“双向登录双向登录”制度制度征管法征管法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
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
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账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第十七条规定: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告。
二、税务登记的种类及其管理规程二、税务登记的种类及其管理规程1、设立税务登记、设立税务登记
(1)定义:
设立税务登记又称初始登记,是指从事)定义:
设立税务登记又称初始登记,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纳税人依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纳税人之后首次进行的税务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纳税人之后首次进行的税务登记。
登记。
(2)对象:
)对象:
第一,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第一,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第二,其他纳税人第二,其他纳税人按照规定,不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法规的按照规定,不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临时区的应税收入或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临时区的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的外,都应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的外,都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3)设立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设立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第一,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第一,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二,其他纳税人应当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二,其他纳税人应当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报办理税务登记。
(4)设立税务登记程序)设立税务登记程序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纳税人纳税人受理:
发表受理:
发表申请申请持相关资料持相关资料填表填表税务登税务登记表记表审审核核录入,打印录入,打印归档归档领领证证2、变更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
(1)定义:
指纳税人办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登记内)定义:
指纳税人办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登记内容发生了变化,需要对原登记内容进行更改,而向税务机容发生了变化,需要对原登记内容进行更改,而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的税务登记。
关申报办理的税务登记。
(2)适用范围:
课本)适用范围:
课本P46(3)时间要求:
时间要求: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
(4)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纳税人纳税人审核、发表发放变更税务登记表申请审批签署意见录入、打印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领证归档3、注销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
(1)定义:
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终止或者作为纳税)定义:
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终止或者作为纳税主体资格消亡,或因其住所、经营地点变更而涉及改变税主体资格消亡,或因其住所、经营地点变更而涉及改变税务机关情形时,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注销登记。
务机关情形时,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注销登记。
(2)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第一,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第一,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第二,企业由于改组、分级、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第二,企业由于改组、分级、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第三,企业因资不抵债而破产;第三,企业因资不抵债而破产;第四,因住所、经营地点迁移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第四,因住所、经营地点迁移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关的;第五,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
第五,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
(3)时间要求:
)时间要求: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登记。
(4)注销税务登记的程序)注销税务登记的程序纳税人报送申请及有关资料管理科室核发申请审批表管理科室审核资料查询发票和相关记录纳税人填写完毕票证科室检查发票缴销和发票领购簿征收科室有无逾期申报、未申报,保证金是否结清稽查科室有无在查案件查询稽查科室选案、综合环节不通过注销登记传送通知开具通知书通过票证科室交注销登记户销账征收科室将注销登记户销账4、其他税务登记、其他税务登记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相关税务登记表相关税务登记表
(1)停业、复业登记)停业、复业登记
(2)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3)扣缴税款登记)扣缴税款登记(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5.5.非正常户的管理非正常户的管理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征仍按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及其及其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规定执的规定执行。
行。
三、税务登记证的使用管理三、税务登记证的使用管理1、税务登记证的使用、税务登记证的使用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税务登记证式样税务登记证式样.mht相关资料相关资料附件附件1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开立银行账户;(必须必须)
(2)领购发票;)领购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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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 税收 基础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