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溪防洪工程仙榜段象塘桥左岸景观绿化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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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溪防洪工程仙榜段象塘桥左岸景观绿化工程
木兰溪防洪工程仙榜段象塘桥左岸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文件
(邀请招标)
招标编号:
闽朗森莆招字[2018]014号
项目名称:
木兰溪防洪工程仙榜段象塘桥左岸景观绿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人:
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2018年8月24日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六)授予合同
(七)行政处罚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第四部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第五部分造价文件(另附)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项目名称
木兰溪防洪工程仙榜段象塘桥左岸景观绿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2
建设地点
仙游县
3
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82万元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结合工程审核后预算书
7
要求工期
施工总工期:
30日历天(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及雨天工期不顺延)
8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2
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审核后预算书、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可直接书面于2018年8月28日17:
00时前送达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于2018年8月29日17:
00时前在以书面公布修改内容(含节假日)。
13
投标有效期
为: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6000元(开标会以现金形式提交)
16
工程预算价
工程发包价
工程审核预算价:
759163元
工程发包价:
625794元(不可竞争费:
18224元)
1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18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仙游县水务局六层会议室
时间:
2018年8月31日9时30分
19
开标
开标时间:
2018年8月31日9时30分
地点:
仙游县水务局六层会议室
20
评标方法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21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
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招标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备注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应以中标单位名称开设建设项目资金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实行联合共管、专款专用。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项目名称:
木兰溪防洪工程仙榜段象塘桥左岸景观绿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
1.2建设地点:
仙游县
1.3建设规模:
约82万元
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5质量标准:
合格
1.6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结合审核后工程预算书。
1.7施工总工期:
30日历天(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及雨天工期不顺延)
1.8资金来源:
财政拔款
1.9招标方式:
采取邀请招标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只有被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投标人直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领取。
3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
3.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4、投标人须是招标人邀请的企业。
4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
除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外确需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7本文件依据仙政文〔2017〕98号、仙招标中[2014]03号文制定。
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按照仙政文〔2017〕98号、仙招标中[2014]03号文执行。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审核后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
9现场踏勘
9.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9.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9.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10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含审核后工程预算书)有疑问的可于2018年8月28日17:
00时前向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招标人将于2018年8月29日17:
00时前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含节假日)。
12审后的工程预算价759163元
13工程发包价625794元
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不可竞争费)×(1-下浮率)+不可竞争费
=(759163-18224)×(1-18%)+18224
=625794元
本工程下浮率为18%。
不可竟争费:
18224元
14合同承包价
招投标双方应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工程发包价中的劳保费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即为合同承包价。
15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
1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为大写人民币
圆整,开标会以现金形式提交。
15.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直接退回投标人。
15.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提供虚假证书、证件材料发生骗取中标的;
16投标工期及质量
16.1本招标工程项目总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及雨天工期不顺延)。
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10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
16.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17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17.1、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仙游县
2、工程专业:
园林绿化工程
17.2编制依据
1、图纸:
木兰溪防洪工程仙榜段象塘桥左岸景观绿化工程图纸;
2、招标文件:
/公司编制的招标文件;其中存在与现行计价规定不一致的内容:
无;
3、地质勘察报告:
无;
4、计价计量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人拟定的计价规则;
5、预算定额:
《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407-2017)、《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311-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
6、费用定额: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
7、人材机价格:
(1)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按照《福建省2018年2季度机械台班》、。
(2)材料价格,参考《福建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6月)莆田市信息价;
17.3取费标准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2、总承包服务费费率:
/。
3、税率:
按10%;
4、其他:
无。
18工程合同价控制
18.1实行发包价包干的工程,除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情形外,一律不再调整合同价。
18.2发生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
18.2.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
(1)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2)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
不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
(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下浮率)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18.2.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
(1)工程预算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及下浮率计算。
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信息价×(1-下浮率)
(2)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18.3本工程下浮率为18%。
19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19.1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应由投标人承担。
19.2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时,按建设厅闽建筑[2007]53号文有关规定及仙政办(2011)10号文规定执行。
20本工程施工发包承包实行发包价包干制度,发包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现场签证变更追加工程造价。
施工图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建设单位不得随意提出设计变更。
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设计内容、提高建设标准,但因技术、地质等原因确需进行设计变更的,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招标人签署确认后,按下列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投资原则上在总投资中调剂解决:
(一)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5%以下的;现场签证确认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2%以下的,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5%及以上的;现场签证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2%及以上的,招标人应事先将增加项目的合理性按项目管理权限书面报告给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县审计局审核确认后给予追加造价,整个工程追加造价总额不得超过发包价的10%,否则县审计局不予决算审计,建设单位不得支付该工程款.对工程造价超批准投资规模,还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特殊情况或政策性原因造成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增加投资累计超过发包价10%及以上的,或一次性增加投资造价达30万元及以上的,应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召集监察、发改、审计、财政、招投标办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体论证、审查。
并将审查确认结果报县政府审批后,方可追加造价。
审计部门在工程决算审核中发现决算价超发包价10%及以上或未经批准擅自委托中价机构决算审计的,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并报县政府按有关规定查处。
21主要材料、设备要求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22投标文件的组成
22.2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22.2.1投标承诺函
22.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2.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2.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2.3需提供证书原件核对:
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应密封完整。
外包封上应写明:
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④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
外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盖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24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2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9时3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仙游县水务局六层会议室。
24.2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4.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
(3)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
(4)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法定代表人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6)开标会现场未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未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原件的。
(8)投标人曾受到县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未满的行政处罚的。
(9)投标人非被招标人所邀请的企业(现场必须提供本项目投标邀请书);
24.4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五)开标、评标、定标
25开标
25.1开标会定于2018年8月31日9时30分在仙游县水务局六层会议室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相关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5.2开标程序: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26评标
26.2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6.1.1投标人非莆田市市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或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26.1.2投标单位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书复印件提供不全的;
26.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进行核对的;
26.1.4投标承诺函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
26.1.5对工程承包价、施工工期和质量等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6.1.6投标人提交的原件需年检而没有有效年检的、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相符的;
26.1.7代理人没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26.1.8证书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6.1.9投标人受到县级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限未满的。
27确定中标人
27.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27.2.1公开随机抽取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对应号,第三轮抽取中标单位;
27.2.2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签到(或入围)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
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对应号。
第三轮由投标人抽取中标单位。
27.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27.4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27.5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仙游县水务局网上进行公示。
27.6确定中标单位后邀请3家的投标人应在中标人确认表上签字,未签字的投标人视为默认抽取中标人结果。
28中标通知
在开标完成并经公示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根据中标结果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六)授予合同
29签订合同
29.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9.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0履约担保
30.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
中标人:
:
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招标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30.2履约保证金返还办法:
在工程竣工合格后28日内无息返还。
(七)行政处罚
31投标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一次,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1.1符合相关项目资质的投标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参加该相关项目的投标,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由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一年度内投标人累计两次出现上述情形的;
31.2中标后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
31.3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或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
31.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影响工程建设进度1个月及以上的。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32.合同条款
32.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及格式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32.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合同条款原则上不应修改,但特殊情况时确需对合同条款修改、补充的,拟修改、补充的合同条款内容应在第29.4款“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中列明。
32.3专用合同条款中如需要明确的,在第29.5款“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中列明。
32.4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
(1)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中标降幅系数”更改为“工程预算价下浮率”。
(2)若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部门的审核结论应该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32.5专用合同条款的填写:
(1)专用合同条款第4.6.2(4)款关于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
“不属于上述第7.2款所列情况的,承包人如要求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更换,且所变更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不得低于投标承诺。
同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0000元人民币,更换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0000元人民币。
(2)专用合同条款第4.6.3
(1)款关于承包人项目管理班组人员施工期间不在岗的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
“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检查时,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在岗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或经通知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达到现场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每人次5000元的罚款,并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
(3)专用合同条款第11.5款关于承包人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填写内容: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若承包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元”。
(4)专用合同条款第16.3.5款中,施工期间按规定需要调整劳保费用的调整办法应为“方式
(1)”。
(5)“合同协议书”和“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
“中标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渣土企业签订运输合同。
”
(6)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7)工程量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
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
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发包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仙游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仙游县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
包人工机械,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苗木选型,运输,定点,挖穴,种植,支撑,养护等绿化种植工作。
苗木养护期按一年,前半年成活率养护、后半年日常养护。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0日历天(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及雨天工期不顺延)。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整体验收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
按人民币结算,总价¥元(大写:
元整)。
以上价款含税金等费用。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项目预算清单;
国家法律法规,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八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九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8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仙游县
本合同效力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完后失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执行。
通用条款不得修改。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按通用条款第二项2.1条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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