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交流材料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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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交流材料完整版
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交流材料
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交流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局及***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化建设贯穿工作始终,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支撑点,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抓服务,规范创新求发展,为贫弱人群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现将几年来争创省级规范化中心工作中的一些思路和作法总结汇报如下:
一、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情况
***市法律援助中心现有工作人员5名,志愿者8名,其中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四名,下设法律援助工作站22个,市、乡、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组织网络初具规模;中心办公设施及装备齐全,有独立的办公室和接待室、调解室,并配有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配备有专门的办案车辆,法律援助经费已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且逐年递增,年均办案量200余件,办案补贴发放率为100%,各项工作已达省级规范化中心建设标准。
二、采取的方法、措施
我们原有的办公条件和人员都存在不足,经费也十分紧张,要争创省级规范化中心难度大、困难多。
我们秉承制度是基础、落实是关键的理念,一方面,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了涵盖队伍管理、业务管理、内务管理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将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规范化建设的重点,注重将制度的落实融入到具体工作之中,逐步地摸索出一条适合自身的法律援助工作之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几年来,通过学习、参观考察等形式,我们充分认识到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的基础条件,为此,我们始终把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予以高度重视,每年都制定出详细具体的措施,每年都召开专题会研究人员、场所及经费问题,几年来,按照我市实际并结合省厅要求,制定出台了《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法律服务人员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意见》、《法律援助办案人员补贴发放办法》等一系列创建省级规范化中心的指导性文件,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了全面细致的安排,使我市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驶入了快车道。
我们在提高自身认识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向局党组汇报各项工作进度,取得领导支持。
经局党组研究确定,为确保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司法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工作站点及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地对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进行检查,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立足职能,健全机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争创省级规范化中心过程中,我们坚持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行为体现作风。
在法律援助规章制度上实现了四个注重:
一是注重了内部管理。
先后建立了学习制度、案件讨论制度、奖惩制度、办案补贴制度、统计报表制度等,使法律援助人员从规范管理到廉洁自律等都有章可循。
二是注重了窗口管理。
完善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文明用语制度等,并发放便民联络卡,使便民利民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是注重了程序管理。
对法律援助的申请与受理、法院指定辩护与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与决定、指派与承办、结案与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使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程序清楚明白。
四是注重了质量管理。
完善了包括庭审旁听制度、案件反馈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立卷归档细则等在内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有了可靠保障。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更是实行了统一内容、同意样式,援助中心和各援助工作站都在醒目的位置将相关内容公示上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要求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一定要循章办事,着力以制度管人、管事,使制度落实形成一种习惯,以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职能作用的发挥,促进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因此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提高。
(三)健全组织网络,提升服务效能。
我们本着高起点建设的思路,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推动法律援助规范化工作向基层拓展。
我们在全市已建立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点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已覆盖全市16个乡镇、办事处,工、青、妇、残、老、军等专门工作站也相继建立,劳动、交警等新的工作站点也正在积极筹备中。
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市、乡、村三级的网络机制,极大地方便了基层群众和各种特殊类别人群的法律援助需求。
伴随站点的建立,中心将的案件审核、受理、承办、归档、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相关制度也一并在基层推广开来,并通过定期培训和例会制度,将新的规范化要求贯彻落实下去,保证了基层群众不仅要能得到法律援助,更要能得到优质、规范化的法律服务。
随着援助网络的延伸,为保障网络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努力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达到规范化指导要求,中心在配备4名专职律师的基础上,又在统一招考的16名司法助理中,择优挑选了8名法学专业的新毕业大学生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充实到我市法律援助专职工作人员队伍中,现在我市法律援助在编工作人员已达13人。
(四)优化设施建设,加大物质保障***司法局仅有一幢办公楼,除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人员办公外,还包含公证处和援助中心,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经过几次调剂,本着确保援助中心办公用房的指导思想,局里给中心安排了四间办公用房,总面积达到了80多平米,并且为了方便群众,房间全部安排在一楼。
整个中心被设置成了一块相对独立、功能齐全的办公区域,咨询接待、案件受理和文印、档案等功能区化得到合理安排。
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法律援助的办公设备也是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先后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等先进办公设施,现在已做到人手一台电脑,中心日常办公已实现了自动化。
另外,中心配备有专门的办案车辆,使中心的硬件水平上了一个大的台阶,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不仅如此,各乡镇援助工作站也全部配备了微机和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在基层工作站已全面投入应用,极大地方便了基层群众。
在强化软硬件建设的同时,我们更加注重解决援助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
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下发后,中心向局领导多次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同时积极沟通财政部门,争取加大经费保障力度,通过努力,现在我市已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每年,市财政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的基础上,确保了5万元以上的专项业务经费,并逐年递增,09年达到了7万元,从而有力地保障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注重实效,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水平
按照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物质保障、制度保障等等一切措施,落脚点就是使法律援助这项民心工程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深刻感觉到,规范化建设的实效就具体体现在办案数量和质量上面,体现在为贫弱人群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上面。
争创省级规范化中心以来,我中心案件办理数量逐年递增,09年已达到203件,案件办理工作受到了省中心、市中心领导的充分肯定。
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同步提高,与我们采取的规范化措施密切相关,每年年初我们都要针对各法律服务机构下发一年工作要点,明确各项任务,这项工作已经制度化。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自觉加大了自办案件力度,要求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案件,能自办的绝不指定,以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其次我们明确规定,所有社会律师每年必须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并将完成法律援助案件的完成情况与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的年检注册挂钩,对未完成任务的机构和个人不予年检注册。
同时加强法律援助的办案流程监督,从程序和实体上规范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指派、结案、归档等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结案率和满意率,实现了法律援助零投诉。
通过这一系列规范化措施,我们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誉。
四、创新思路,促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持续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随着社会的发展要不断规范化、现代化。
面对着新形势、新挑战,我们立足于实际,不断创新发展的思路,促进了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的新局面。
一是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在政府财政困难,社会捐助有限的情况下,积极寻求多种方法分散,缓解经费不足的压力。
我们充分利用依托司法所设立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对一些相对简单的援助事项,交由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就近初审,符合一定条件的就近办理,这样既方便了基层群众,又节约了办案成本,同时这种法律援助到家门的做法,宣传带动效应明显,深受人民群众欢迎。
二是创新援助方式,节约援助资源。
过去法律援助经常是采用以诉讼代理为主的方式,实际上有些案件走和解调解的路子,反而更容易收到良好的效果,调解不仅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也极大地节约了我们有限的援助资源。
为此,我们特别联合律师事务所,设立了调解中心,对一些能以非诉讼调解办结的案件,我们积极引导当事人坐下来协商解决,这不但降低了援助成本,提高了援助效率,为受援人提供了高效、便捷、优质的援助服务,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各位领导、同志们,以上简单总结了近几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中的一些做法和认识,对照先进,我们仍有不小的差距,主要是在经费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加强。
我们的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还刚刚起步,任重而道远,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向先进单位学习,克服困难,再接再厉,争取为更多的贫弱人群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为构建和谐秀美的新***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八日
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交流材料
附送:
法律援助中心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推进经验交流会发言
法律援助中心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推进经验交流会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我是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刚才听了前面两个“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发言,感到受益匪浅。
下面,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一些经验和体会,
题目是“公正司法树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望大家批评指正。
法律援助中心是区司法局的对外“窗口”部门,共有干部11人,全部为35周岁以下青年,平均年龄26岁。
中心成立以来,始终立足于树立“窗口”形象,坚持情、理、法并重的工作思路,以为民服务为目标,以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为主线,大力开展“岗位文明、岗位奉献、岗位成才、岗位建功”活动,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文明、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宗旨,积极探索、求实进取,在机制创新、利民便民、服务水平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
具体的做法是:
一、发挥窗口作用,倡导职业文明,树立良好外部形象
xx年以来,在局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们制定了“青年文明号”创建总体目标和计划,将“青年文明号”的各项行为标准贯穿于日常工作管理中,使创建目标明确,创建气氛浓厚,创建工作有形化,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工作质量,提升了工作水平,群众对接待工作的满意率达到100。
同时,我们在继续坚持“五个一”服务标准和“三好”接待的基础上,通过人性化的设计,对接待工作又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使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
一是要求接待人员以端庄的仪表赢取人。
要做到衣着整洁、举止得体、用语规范,遵守公务员礼仪,力求给来访群众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二是要求接待人员以热情的态度温暖人。
要做到对每一位来访者都要搬一把关心的椅子,沏一杯温暖的茶水,道一声温馨的问候,给一个满意的答复,创一个优美的环境,并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服务标准;三是要求接待人员以透彻的说理说服人。
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来访者讲法律、讲政策、讲事实、讲情理、讲风俗,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四是要求接待人员以有效的建议来疏导人。
对于中心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建言献策,设身处地的为来访者着想,进行正确的疏导,引导来访者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五是要求接待人员以满意的结果打动人。
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访问题不推、不拖,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说明理由,给所有来访人一个明确的答复;六是要求接待人员以良好的品行影响人。
增强职业道德修养,注意生活小节,严格规范行为,以良好的品行,赢得来访人的信任和尊重。
二、拓展服务空间,完善服务机制,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让最贫困的弱势群体,享受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是中心始终坚持的服务理念。
为此,我们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不断拓展服务空间,完善服务机制,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一是健全法律援助网络。
我们在全区建立了6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了一支263名成员的信息联络员队伍,最大程度地方便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流动岗制度。
组织法律专业人士采取定期和预约相结合的方式,为老百姓送法到家,提供上门法律服务;三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针对目前农民工维权困难的现状,进一步降低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行“先受理后审查、先调解后起诉、先办好案件再协助执行”的措施。
近两年,我们受理的所有农民工讨薪案件,90以上都通过诉前调解解决,并全部执行完毕;四是专门设立农民工接待室。
在办公条件困难的情况下,专门腾出一间办公室作为农民工接待室,由公职律师负责优先接待农民工来访和咨询;五是建立农民工“心理诊室”。
加强对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和调适,帮助他们调整心态,正视遇到的就业风险和社会问题。
一年来,共对近140名农民工进行了心理调适,有效的化解了可能激化的矛盾,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
法制日报、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农民工心理诊室”予以了全面报道,社会反响强烈;六是开通农民工法律服务专线。
通过媒体将热线电话对外公布,设置专人负责为农民工解答法律问题;七是建立农民工维权协调机制。
主动加强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多管齐下,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对群体性农民工维权案件,实行优先受理、审查。
三、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服务创新,努力提高服务能力
在创建“青年文明号”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创建“学习型”和“服务型”组织作为一项首要任务来抓,自觉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努力创造有利的学习条件。
通过长期学习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定期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派出学习与参加学历教育相结合等形式,深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
技能学习。
同时,中心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主动将学到的新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借鉴国际上adr(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的成功经验,在全市首创了法律援助诉前调解机制,通过简便快捷、本人参与、人性化和人情化的设计,摆脱了诉讼和仲裁等严格程序限制,弱化了对抗性,最大限度的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劳动午报等近二十家新闻媒体,先后予以全面报道。
北京市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推广。
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中心被打造成一支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团队。
先后被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残联命名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被全国老龄办、公安部、司法部命名为“全国老年人维权示范岗”,并荣获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奖”和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三等功。
今年,被北京团市委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立足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立足于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立足于培养青年人才,立足于工作创新,不断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推动法律援助事业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
第二篇:
法律援助中心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推进经验交流会发言
法律援助中心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推进经验交流会发言
公正司法树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我是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刚才听了前面两个“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发言,感到受益匪浅。
下面,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一些经验和体会,题目是“公正司法树形
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望大家批评指正。
法律援助中心是区司法局的对外“窗口”部门,共有干部11人,全部为35周岁以下青年,平均年龄26岁。
中心成立以来,始终立足于树立“窗口”形象,坚持情、理、法并重的工作思路,以为民服务为目标,以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为主线,大力开展“岗位文明、岗位奉献、岗位成才、岗位建功”活动,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文明、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宗旨,积极探索、求实进取,在机制创新、利民便民、服务水平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
具体的做法是:
一、发挥窗口作用,倡导职业文明,树立良好外部形象
201X年以来,在局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们制定了“青年文明号”创建总体目标和计划,将“青年文明号”的各项行为标准贯穿于日常工作管理中,使创建目标明确,创建气氛浓厚,创建工作有形化,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工作质量,提升了工作水平,群众对接待工作的满意率达到100。
同时,我们在继续坚持“五个一”服务标准和“三好”接待的基础上,通过人性化的设计,对接待工作又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使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
一是要求接待人员以端庄的仪表赢取人。
要做到衣着整洁、举止得体、用语规范,遵守公务员礼仪,力求给来访群众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二是要求接待人员以热情的态度温暖人。
要做到对每一位来访者都要搬一把关心的椅子,沏一杯温暖的茶水,道一声温馨的问候,给一个满意的答复,创一个优美的环境,并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服务标准;三是要求接待人员以透彻的说理说服人。
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来访者讲法律、讲政策、讲事实、讲情理、讲风俗,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四是要求接待人员以有效的建议来疏导人。
对于中心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建言献策,设身处地的为来访者着想,进行正确的疏导,引导来访者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五是要求接待人员以满意的结果打动人。
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访问题不推、不拖,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说明理由,给所有来访人一个明确的答复;六是要求接待人员以良好的品行影响人。
增强职业道德修养,注意生活小节,严格规范行为,以良好的品行,赢得来访人的信任和尊重。
二、拓展服务空间,完善服务机制,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让最贫困的弱势群体,享受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是中心始终坚持的服务理念。
为此,我们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不断拓展服务空间,完善服务机制,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一是健全法律援助网络。
我们在全区建立了6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了一支263名成员的信息联络员队伍,最大程度地方便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流动岗制度。
组织法律专业人士采取定期和预约相结合的方式,为老百姓送法到家,提供上门法律服务;三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针对目前农民工维权困难的现状,进一步降低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行“先受理后审查、先调解后起诉、先办好案件再协助执行”的措施。
近两年,我们受理的所有农民工讨薪案件,90以上都通过诉前调解解决,并全部执行完毕;四是专门设立农民工接待室。
在办公条件困难的情况下,专门腾出一间办公室作为农民工接待室,由公职律师负责优先接待农民工来访和咨询;五是建立农民工“心理诊室”。
加强对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和调适,帮助他们调整心态,正视遇到的就业风险和社会问题。
一年来,共对近140名农民工进行了心理调适,有效的化解了可能激化的矛盾,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
法制日报、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农民工心理诊室”予以了全面报道,社会反响强烈;六是开通农民工法律服务专线。
通过媒体将热线电话对外公布,设置专人负责为农民工解答法律问题;七是建立农民工维权协调机制。
主动加强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多管齐下,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对群体性农民工维权案件,实行优先受理、审查。
三、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服务创新,努力提高服务能力
在创建“青年文明号”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创建“学习型”和“服务型”组织作为一项首要任务来抓,自觉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努力创造有利的学习条件。
通过长期学习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定期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派出学习与参加学历教育相结合等形式,深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
第三篇:
法律援助中心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推进经验交流会发言
法律援助中心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推进经验交流会发言
公正司法树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我是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刚才听了前面两个“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发言,感到受益匪浅。
下面,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一些经验和体会,题目是“公正司法树形象全心全意为人民”,望大家批评指正。
法律援助中心是区司法局的对外“窗口”部门,共有干部11人,全部为35周岁以下青年,平均年龄26岁。
中心成立以来,始终立足于树立“窗口”形象,坚持情、理、法并重的工作思路,以为民服务为目标,以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为主线,大力开展“岗位文明、岗位奉献、岗位成才、岗位建功”活动,在工作中严格贯彻“文明、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宗旨,积极探索、求实进取,在机制创新、利民便民、服务水平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
具体的做法是:
一、发挥窗口作用,倡导职业文明,树立良好外部形象
201X年以来,在局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们制定了“青年文明号”创建总体目标和计划,将“青年文明号”的各项行为标准贯穿于日常工作管理中,使创建目标明确,创建气氛浓厚,创建工作有形化,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工作质量,提升了工作水平,群众对接待工作的满意率达到100。
同时,我们在继续坚持“五个一”服务标准和“三好”接待的基础上,通过人性化的设计,对接待工作又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使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化。
一是要求接待人员以端庄的仪表赢取人。
要做到衣着整洁、举止得体、用语规范,遵守公务员礼仪,力求给来访群众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二是要求接待人员以热情的态度温暖人。
要做到对每一位来访者都要搬一把关心的椅子,沏一杯温暖的茶水,道一声温馨的问候,给一个满意的答复,创一个优美的环境,并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服务标准;三是要求接待人员以透彻的说理说服人。
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来访者讲法律、讲政策、讲事实、讲情理、讲风俗,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四是要求接待人员以有效的建议来疏导人。
对于中心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建言献策,设身处地的为来访者着想,进行正确的疏导,引导来访者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五是要求接待人员以满意的结果打动人。
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访问题不推、不拖,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说明理由,给所有来访人一个明确的答复;六是要求接待人员以良好的品行影响人。
增强职业道德修养,注意生活小节,严格规范行为,以良好的品行,赢得来访人的信任和尊重。
二、拓展服务空间,完善服务机制,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让最贫困的弱势群体,享受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是中心始终坚持的服务理念。
为此,我们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不断拓展服务空间,完善服务机制,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一是健全法律援助网络。
我们在全区建立了6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了一支263名成员的信息联络员队伍,最大程度地方便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建立法律援助流动岗制度。
组织法律专业人士采取定期和预约相结合的方式,为老百姓送法到家,提供上门法律服务;三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针对目前农民工维权困难的现状,进一步降低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行“先受理后审查、先调解后起诉、先办好案件再协助执行”的措施。
近两年,我们受理的所有农民工讨薪案件,90以上都通过诉前调解解决,并全部执行完毕;四是专门设立农民工接待室。
在办公条件困难的情况下,专门腾出一间办公室作为农民工接待室,由公职律师负责优先接待农民工来访和咨询;五是建立农民工“心理诊室”。
加强对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和调适,帮助他们调整心态,正视遇到的就业风险和社会问题。
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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