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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
规章制度最终解释权
【篇一:
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详尽版】
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细则
第一条服务规范
1.仪表:
公司职员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
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
视
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
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使用普通话,语气温和,音量适中,
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
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所应礼貌问、答,热情接待。
5.电话接听:
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
不
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代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
电话时间太长。
第二条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
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
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3.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整齐。
4.部门、个人专用的设备由部门指定专人和个人定期清洁,公司公
共
设施则由公司保洁员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
职
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6.吸烟应到规定的区域范围内(如接待室、会客室等),禁止在办
公
室(办公坐位上)吸烟。
7.办公室人员外出《外出单》或用车(公车或的士)《派车单》需由直接主管或总经理审批,。
8.不准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信息电话,不准占用本部电话谈论
与
工作无关的事,除业务有关人员需上网外,其余正常上班时间不得用本
部电脑上
网聊天。
第三章办公礼仪规范
第一条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具体要求如下:
1、头发:
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过长。
2、指甲:
职员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
应
尽量用淡色。
3、胡须:
男性职员胡须不宜留长,应注意经常修剪。
4、女性职员化妆应尽量给人以清新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
宜
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办公室职员上班服装如公司有制服应穿公司制服,无制服者应穿整洁、大方,不宜穿奇装异服。
第四章责任
第一条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行政人事主管、总经理共同执行,
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警告处分(30-100元)。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负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第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公司办公室规章制度范例
基本制度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
5.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一月的工作
总结。
6.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会议制度
1.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
意后方有效。
2.每次例会后,各部须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3.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4.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
办公室规章制度
办公室是公司的综合性、服务性、行政事务性部门,办公室工作好坏体现全公司
的工作面貌和业务水平,因此全公司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办公室的工作。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
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办公室考勤制度
一、总则: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每周1天休息,公司根据个人意愿轮流休息。
公司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审批。
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留本科室,一份交专职的考勤员。
2、请病假须持校医院或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请假,经经理审批同意,方可离开岗位。
3、公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均须履行请假手续,经经理审批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请假期限将到,若要续请,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续假以一次为限。
5、上班后在经理和考勤员处及时销假。
提前返回,病事假按实际离
岗时间计算。
三、签到制度:
1、上班实行签到制。
办公室人员为:
早8:
00—晚5:
00。
上班后10
分钟内为签到时间,超10分钟按迟到记录,提前10~20分钟下班
按早退计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记。
2、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签到者,本人写明原因,主任签署意见后,
不作为迟到计算。
3、因工作需要加班,经经理批准,方可按加班对待。
(二)办公室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
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
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英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
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
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三)办公室文印管理规定
一、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二、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樱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樱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三、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
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
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四、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
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六、爱护设备,注意设备保养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工作,保持打印清洁。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一、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
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
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
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
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
后由办公室购置。
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二、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
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
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三、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
定报总经理
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四、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五、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五)办公室库房管理制度
一、公司办公室库房主要用于存放各类办公用品,礼品和其它公用物品。
由办公室经理或其指定人员管理。
二、对库房所有物品都要统一登记造册。
物品的入库由库管人员按发票上的数量、规格清点,登记造册,并由缴库人员签字。
三、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掌握办公用品的发放范围,凡涉及物品的领出均由领用人签名。
四、库房内礼品等贵重物品的领用,需经办公室经理同意,库管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库房内的任何物品。
五、库房物品要定期进行整理,核实,做到帐物相符,摆放有序便于存取。
要保持库房通风,防火,防盗,防霉烂,保证库房的安全六,管理人员请假离岗,由办公室经理或其指定人员代管。
若涉及
物品进出,事后应向原库房管理人员书面说明。
7、室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车辆是公司公务活动的主要交通工具,为了更好履行服务作用,保证公司公务用车,特制定本规定。
7.1车辆调配:
7.1.2车辆应首先保证公司公务用车,本着“先紧急后一般”的原则,合理调配。
【篇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对“本公司或企业有最终解释权”之规定作了制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51号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3日起施行。
局长周伯华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违法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利用合同,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
第三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
处理合同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指导,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履行合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行为:
(一)伪造合同;
(二)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
(三)虚构合同标的或者虚构货源、销售渠道诱人订立、履行合同;
(四)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
(五)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或者诱骗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七)恶意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
(八)编造虚假理由中止(终止)合同,骗取财物;
(九)提供虚假担保;
(十)采用其他欺诈手段订立、履行合同。
第七条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一)以贿赂、胁迫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二)以恶意串通手段订立、履行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三)非法买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买卖的财物;
(四)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国家指令性合同义务;
(五)其他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法行为。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为他人实施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提供证明、执照、印章、账户及其他便利条件。
第九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
(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三)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四)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五)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
(一)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
(二)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
(一)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二)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四)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五)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当事人合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经督促、引导,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合同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3日起施行。
【篇三:
上下班规章制度】
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
目的:
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
适用:
本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第一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上下班。
第三条:
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迟到
上班迟到5-15分钟,予以5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处罚;超过30分钟后的,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职(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3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
上下班打卡及外出公差、私事,均应严守秩序,规定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抢、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私自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早退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负连带的责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7)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两天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交人事部,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8)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
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
如因公事外出末打卡的需填写补卡申请条。
(9)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外出放行条,保安方可放行。
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工)论处。
(10)个人请事(病)假需提前申请,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审批后方算生效,非特殊情况下所有事后请假一律作旷工论处。
第五条:
本制度条款如有与目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
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
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
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
2013年5月1日起,我公司上下班打卡时间为:
生产部日班:
8:
00—20:
00
夜班:
20:
00—08:
00
办公室人员打卡时间为上午:
8:
00—12:
00
下午打卡时间为:
13:
30—17:
30(办公室)
呈:
生产部车间、数码车间、品检部、办公室
总经办审批:
中山市顺圆数码纺织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1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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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度 最终 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