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卫生许可核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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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卫生许可核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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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卫生许可核发
放射诊疗卫生许可核发
放射诊疗危害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
一、事项名称
放射诊疗危害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办理对象及范围
(一)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包括X射线CT机、CR、DR、普通X射线机或牙科、乳腺X射线机等)的医疗机构;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同时或单独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区县卫生计生委提出办理申请。
(二)使用γ刀、X刀、医用加速器、质子治疗装置、中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钴-60机、后装治疗机、深部X射线机、敷贴治疗源、PET-CT、PET、SPECT、γ相机、γ骨密度仪、籽粒插植治疗或放射性药物等开展放射治疗或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其全部放射诊疗(包括X射线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向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提出办理申请。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等。
五、审核程序
申请-补正-受理-审查-决定-制作行政文书-告知/送达
六、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卫生审查申请书(网上申报并打印http:
//210.75.201.203/fszl);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原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设置医疗机
构批准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代为提出申请的)
七、《行政许可申请表》填写要求
所有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对同一项目的填写内容应一致,不得前后矛盾;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打印或复印;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机构公章。
1.申请单位:
应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
2.联系电话:
分别写明电话或手机号码;
3.法定代表人:
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没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负责人姓名;
4.单位地址:
地址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致。
备注:
1.凡提交的申请材料要求使用A4纸(一式一份),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2.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3.身份证应正反面复印。
八、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三段15号(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81296073
投诉电话:
69266214
放射诊疗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一、事项名称
放射诊疗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办理对象及范围
(一)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包括X射线CT机、CR、DR、普通X射线机或牙科、乳腺X射线机等)的医疗机构;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同时或单独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区县卫生计生委提出办理申请。
(二)使用γ刀、X刀、医用加速器、质子治疗装置、中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钴-60机、后装治疗机、深部X射线机、敷贴治疗源、PET-CT、PET、SPECT、γ相机、γ骨密度仪、籽粒插植治疗或放射性药物等开展放射治疗或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其全部放射诊疗(包括X射线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向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提出办理申请。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等。
五、审核程序
申请-补正-受理-审查-决定-制作行政文书-告知/送达
六、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放射防护竣工验收申请表(网上申报并打印http:
//210.75.201.203/fszl);
2.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复印件);
3.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原件1份、含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检测报告);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代为
提出申请的)。
七、《行政许可申请表》填写要求
所有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对同一项目的填写内容应一致,不得前后矛盾;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打印或复印;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机构公章。
1.“申请单位”应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
2.联系电话:
分别写明电话或手机号码;
3.法定代表人:
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没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负责人姓名;
4.单位地址:
地址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致。
备注:
1.凡提交的申请材料要求使用A4纸(一式一份),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2.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3.身份证应正反面复印。
八、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三段15号(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81296073
投诉电话:
69266214
放射诊疗许可新办程序
一、事项名称
《放射诊疗许可证》核发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办理对象及范围
(一)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包括X射线CT机、CR、DR、普通X射线机或牙科、乳腺X射线机等)的医疗机构;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同时或单独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区县卫生计生委提出办理申请。
(二)使用γ刀、X刀、医用加速器、质子治疗装置、中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钴-60机、后装治疗机、深部X射线机、敷贴治疗源、PET-CT、PET、SPECT、γ相机、γ骨密度仪、籽粒插植治疗或放射性药物等开展放射治疗或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其全部放射诊疗(包括X射线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向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提出办理申请。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等。
五、审核程序
申请-补正-受理-审查-决定-制作行政文书-告知/送达
六、申报材料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网上申报并打印http:
//210.75.201.203/fszl);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核实原件,留复印件);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复印件);
6.涉及大型医用设备(卫生部管理品目中规定的甲类和乙类)的,还应提供《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代为提出申请的)
七、《行政许可申请表》填写要求
所有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对同一项目的填写内容应一致,不得前后矛盾;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打印或复印;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机构公章。
1.“申请单位”应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
2.联系电话:
分别写明电话或手机号码;
3.法定代表人:
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没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负责人姓名;
4.单位地址:
地址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致。
备注:
1.凡提交的申请材料要求使用A4纸(一式一份),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2.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3.身份证应正反面复印。
八、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三段15号(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81296073
投诉电话:
60283541
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程序
一、事项名称
放射诊疗许可变更。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办理对象及范围
(一)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包括X射线CT机、CR、DR、普通X射线机或牙科、乳腺X射线机等)的医疗机构;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同时或单独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区县卫生计生委提出办理申请。
(二)使用γ刀、X刀、医用加速器、质子治疗装置、中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钴-60机、后装治疗机、深部X射线机、敷贴治疗源、PET-CT、PET、SPECT、γ相机、γ骨密度仪、籽粒插植治疗或放射性药物等开展放射治疗或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其全部放射诊疗(包括X射线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向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提出办理申请。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等。
五、审核程序
申请-补正-受理-审查-决定-制作行政文书-告知/送达
六、申报材料
(一)医疗机构变更医疗机构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非迁址性)的,应先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待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变更后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再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手续:
1.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网上申报并打印http:
//210.75.201.203/fszl);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代为提出申请的)
(二)医疗机构地址不变,仅变更放射诊疗场所、诊疗设备或诊疗项目的:
1.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网上申报并打印http:
//210.75.201.203/fszl);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原件);
5.涉及大型医用设备(卫生部管理品目中规定的甲类和乙类)的,还应提供《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复印件);
6.新增放射诊疗科目的,还应提供相应的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历、资格证书(复印件);
7.减少放射诊疗仪器设备的提供:
所减少的仪器设备的处置证明材料,不需提供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原件);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9、《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代为提出申请的)。
(三)医疗机构因地址改变而变更放射诊疗场所的,应分别办理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后,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新《放射诊疗许可证》。
具体办理程序见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新办部分。
七、《行政许可申请表》填写要求
所有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对同一项目的填写内容应一致,不得前后矛盾;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打印或复印;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机构公章。
1.“申请单位”应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
2.联系电话:
分别写明电话或手机号码;
3.法定代表人:
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没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负责人姓名;
4.单位地址:
地址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致。
备注:
1.凡提交的申请材料要求使用A4纸(一式一份),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2.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3.身份证应正反面复印。
八、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三段15号(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81296073
投诉电话:
69266214
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程序
一、事项名称
《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办理对象及范围
(一)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包括X射线CT机、CR、DR、普通X射线机或牙科、乳腺X射线机等)的医疗机构;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同时或单独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区县卫生计生委提出办理申请。
(二)使用γ刀、X刀、医用加速器、质子治疗装置、中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钴-60机、后装治疗机、深部X射线机、敷贴治疗源、PET-CT、PET、SPECT、γ相机、γ骨密度仪、籽粒插植治疗或放射性药物等开展放射治疗或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其全部放射诊疗(包括X射线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向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提出办理申请。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等。
五、审核程序
申请-补正-受理-审查-决定-制作行政文书-告知/送达
六、申报材料
1.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网上申报并打印http:
//210.75.201.203/fszl);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一年以内的放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检测报告(核实原件,留复印件);
5.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情况报告;
6、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代为提出申请的)。
七、《行政许可申请表》填写要求
所有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对同一项目的填写内容应一致,不得前后矛盾;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打印或复印;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机构公章。
1.“申请单位”应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
2.联系电话:
分别写明电话或手机号码;
3.法定代表人:
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没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负责人姓名。
4.单位地址:
地址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致。
备注:
1.凡提交的申请材料要求使用A4纸(一式一份),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2.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3.身份证应正反面复印。
八、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三段15号(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81296073
投诉电话:
69266214
放射诊疗许可注销程序
一、事项名称
《放射诊疗许可证》注销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办理对象及范围
(一)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包括X射线CT机、CR、DR、普通X射线机或牙科、乳腺X射线机等)的医疗机构;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同时或单独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区县卫生计生委提出办理申请。
(二)使用γ刀、X刀、医用加速器、质子治疗装置、中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钴-60机、后装治疗机、深部X射线机、敷贴治疗源、PET-CT、PET、SPECT、γ相机、γ骨密度仪、籽粒插植治疗或放射性药物等开展放射治疗或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其全部放射诊疗(包括X射线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向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提出办理申请。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等。
五、审核程序
申请-补正-受理-审查-决定-制作行政文书-告知/送达
六、申报材料
1.放射诊疗许可注销申请表(网上申报并打印http:
//210.75.201.203/fszl);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源项、仪器设备的接受(或处置)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代为提出申请的)。
七、《行政许可申请表》填写要求
所有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对同一项目的填写内容应一致,不得前后矛盾;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打印或复印;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机构公章。
1.“申请单位”应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填写;
2.联系电话:
分别写明电话或手机号码;
3.法定代表人:
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没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负责人姓名;
4.单位地址:
地址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致。
备注:
1.凡提交的申请材料要求使用A4纸(一式一份),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2.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3.身份证应正反面复印。
八、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三段15号(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81296073
投诉电话:
69266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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