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涉外信贷.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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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七章我国的涉外信贷我国的涉外信贷涉外贷款,指的与是我国的对外经济活动有关的贷款。
大涉外贷款,指的与是我国的对外经济活动有关的贷款。
大致分两类:
一是我国银行向我国涉外企业提供的信贷;二致分两类:
一是我国银行向我国涉外企业提供的信贷;二是我国银行为外经贸活动提供的贸易信贷。
是我国银行为外经贸活动提供的贸易信贷。
按照币种,可以分人民币和外币两类;按照期限,可以分短期和中长期信贷;按照业务类别,可以分信贷、担保和保险等;按照业务对象,可以分为对机构和对个人的信贷。
特点:
中国特色,受外汇管理措施的制约。
11/8/2022第一节第一节涉外企业的信贷涉外企业的信贷涉外企业信贷,是指我国银行(以前主要是指中资银以前主要是指中资银行行)在涉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为满足其对资金的需求而提供的贷款。
一、涉外信贷的对象一、涉外信贷的对象1.以前,涉外对象主要是我国的涉外企业,凡是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经外经贸部门批准,有权从事对外经贸活动的企业,均可以申请涉外信贷。
涉外信贷的对象主要是:
具有涉外经营权的国有企业(进出口企业、外事企业等),以及外商投资企业。
11/8/20222.现在,涉外信贷的对象也包括对个人的信贷。
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实施,进出口外贸经营权向所有企业组织和个人放开。
国内自然人可以以个人身份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
对个人的外汇贷款,如出国留学外汇贷款。
出国留学外汇贷款:
贷款人向借款人直接用外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已获批准在境外攻读硕士以上学位所需学杂费用和合理生活费用的消费贷款。
11/8/2022二、我国的外汇贷款二、我国的外汇贷款我国商业银行以自主筹措的外汇向企业发放的贷款。
以前分为国内外汇贷款和外资银行的外汇贷款,现已经以前分为国内外汇贷款和外资银行的外汇贷款,现已经统一为“国内外汇贷款”。
1.1.外汇贷款的特点:
外汇贷款的特点:
(1)“借外汇、用外汇、还外汇”原则:
借什么货币还什么货币;除了出口押汇和打包放款可以结汇以外,国内外汇贷款不得结汇,只允许对外支付。
(2)贷款利率可以采用浮动利率,也可以采用固定利率。
(3)借款单位必须有外汇来源:
债务人偿还贷款本息时,应先使用自有外汇,不足部分方可购汇。
(4)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例如,以前外资银行向国内借款人提供的外汇贷款,按照外债进行管理,现按照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
11/8/2022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对境内外资银行的外债实行总量控制。
境内外资银行的外债包括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入、境外同业存款、境外联行和附属机构往来(负债方)、非居民存款和其他形式的对外负债。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际收支状况和外债承受能力,以及境内外资银行的资产负债状况和运营资金需求等,合理确定境内外资银行外债总量以及中长期和短期外债结构调控目标。
11/8/20222、借用外汇贷款的资格以前,严格限制,必须有外汇收入才可以借外汇贷款。
目前,限制已经基本取消。
3.外汇贷款的种类(用途)既可以满足企业流动资金方面的需求,也可以满足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需求,贷款种类既包括短期贷款,也包括中长期贷款。
三、外贸企业的人民币贷款:
三、外贸企业的人民币贷款:
与国内人民币贷款无异。
现汇抵押人民币贷款,现汇抵押人民币贷款,借款企业以其自有外汇或在国际市场上借入的外汇作为抵押,向银行借入人民币贷款。
四、涉外信贷的业务程序四、涉外信贷的业务程序11/8/2022第二节第二节我国的外贸信贷(贸易融资)我国的外贸信贷(贸易融资)外贸信贷:
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对进出口贸易及其他涉外经济活动提供的融资。
一、外贸信贷的特点一、外贸信贷的特点
(1)信贷和外贸相结合:
与第一节的涉外信贷的区别。
(2)信贷和国际结算结合:
外贸信贷取决于进出口贸易项目的顺利完成,与结算方式密切相关。
11/8/2022二、我国的短期贸易融资二、我国的短期贸易融资1.1.出口打包贷款出口打包贷款指出口地银行为支持出口商按期履行合同、出运交货,向收到合格信用证的出口商提供的用于采购、生产和装运出口项下货物的专项贷款。
打包贷款是一种装船前短期融资,使出口商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办理采购、备料、加工,顺利开展贸易。
2.2.出口押汇(应用最广泛的出口贸易融资出口押汇(应用最广泛的出口贸易融资)在出口商发出货物并交来信用证或合同要求的单据后,银行应出口商要求向其提供的以出口单据为抵押的在途资金融通。
包括:
信用证下出口押汇和跟单托收下出口押汇;外币出口押汇和人民币出口押汇。
11/8/20223.3.保理业务保理业务保理是一项综合性金融服务。
在保理业务中,卖方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帐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
(1)贸易融资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资金需求,收到转让的应收帐款后,立刻对卖方提供融资,协助卖方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
(2)销售分户账管理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要求,定期向卖方提供应收帐款的回收情况、逾期帐款情况、帐龄分析等,发送各类对帐单,协助卖方进行销售管理。
(3)应收帐款的催收保理商有专业人士从事追收,他们会根据应收帐款逾期的时间采取有理、有力、有节的手段,协助卖方安全回收帐款。
(4)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保理商可以根据卖方的需求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对于卖方在信用额度内发货所产生的应收帐款,保理商提供100%的坏帐担保。
11/8/20224.4.进口押汇进口押汇进口押汇是指在客户经营进口业务过程中,银行应客户的申请,以客户进口项下的货物作为抵押,将进口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抵押给银行,或提供第三人担保,由银行为临时资金周转不便的客户提供融资并对外支付,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偿还银行垫款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费用等的一种短期贸易融资方式。
信托收据(TrustReceipt,T/R)是指进口押汇业务中,在进口商未付款之前向银行出具的领取货权的凭证。
通过信托收据明确了进口商所提取货物的所有权仍属银行,及由进口商代为保管和销售货物的地位。
提货担保提货担保是指在进口货物先于货运单据到达的情况下,银行应进口公司的申请,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提供经银行加签的提货担保书用于提货,保证有关货运单据收到后,及时补交正本提单换回有关担保书。
11/8/2022三、我国的卖方信贷三、我国的卖方信贷我国的出口卖方信贷一般是由中国进出口银行为出口商制造或采购出口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的政策性专项贷款。
主要解决出口商制造或采购出口产品或提供相关劳务的资金需求。
贷款性质:
具有官方性质,不以盈利为目的。
表现在:
一是,贷款人的资本金由国家财政全额提供;二是,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体现政府强有力的支持。
贷款种类一、设备出口卖方信贷二、船舶出口卖方信贷三、高新技术产品(含软件产品)出口卖方信贷四、一般机电产品出口卖方信贷五、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六、境外投资贷款:
是指中国进出口银行对我国企业在境外投资的各类项目所需资金发放的本、外币贷款。
11/8/2022四、我国的买方信贷四、我国的买方信贷我国的出口买方信贷,一般是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国外借款人发放的中长期贷款,用于进口商即期支付中国出口商货款,促进中国资本性货物和技术服务的出口。
出口买方信贷贷款期长,利率优惠。
买方信贷业务操作参照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颁布的关于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准则的约定中的相关条款。
贷款范围贷款范围出口买方信贷主要用于支持中国机电产品、大型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以及船舶、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支持中国企业带资承包国外工程。
11/8/2022贷款申请条件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必须是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进口商或银行、进口国财政部或其他政府授权机构。
借款人须资信良好,具有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及支付相关贷款费用的能力。
出口商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中国政府授权机构认定的实施出口项目的资格,具备履行商务合同的能力。
出口的货物和服务符合出口买方信贷的支持范围。
出口买方信贷支持的商务合同必须经中国进出口银行审查认可,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合同金额在合同金额在200万美元以上;万美元以上;
(二)出口货物中的中国成份不低于50%;(三)进口商以现汇支付的定金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进口商以现汇支付的定金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5%;船舶;船舶项目不低于合同金额的项目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0%。
信贷条件:
信贷条件:
贷款货币为美元或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其他货币。
对出口船舶提供的贷款,贷款额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对出口船舶提供的贷款,贷款额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0%;对出口其;对出口其他产品和服务提供的贷款,贷款额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他产品和服务提供的贷款,贷款额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5%;承包国外工;承包国外工程项目的贷款比例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程项目的贷款比例参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从首次提款之日起,至贷款协议规定的最后还款日止,贷款期最长不超过15年。
贷款利率参照贷款利率参照OECD公布的商业参考利率(公布的商业参考利率(CIRRs)执行固定贷款)执行固定贷款利率,或在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利率,或在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的基础上加上一定利差后执)的基础上加上一定利差后执行浮动利率。
特殊情况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行浮动利率。
特殊情况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贷款协议项下的款项提取应与商务合同的相关条款保持一致。
借款人须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支付管理费、承担费和风险费管理费、承担费和风险费等贷款费用。
11/8/2022五、我国的出口信贷保险五、我国的出口信贷保险1988年,政府责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负责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当时是以短期业务为主。
1992年,人保公司开办了中长期业务。
1994年,政策性银行成立,中国进出口银行也有了办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权力。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两家机构共同办理。
2001年12月,作为我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正式揭牌运营,注册资本来源为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主要承保国家风险和买方风险。
对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中可以商业化的部分应最大限度地商业化,例如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在国外已出现商业化的趋势,我国商业性信用机构发展尚不成熟,暂由政策性机构办理为主,同时可逐步吸收一批经营状况良好的商业性保险机构参与其中。
11/8/2022第三节第三节我国的出口信贷政策我国的出口信贷政策我国出口信贷体系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构成。
按规模比较,中国进出口银行排名世界第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排名1315位。
一、中国进出口银行一、中国进出口银行
(一)概况中国进出口银行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4年4月26日成立,同年7月1日开业的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府全资拥有的国家政策性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注册资本为50亿元人民币(全部由国家财政拨付),2006年末表内总资产为2583亿元人民币。
11/8/2022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金融政策和外交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推动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促进对外关系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设在北京,现有总行营业部、上海分行、深圳分行、南京分行、大连分行、成都分行、青岛分行、浙江省分行、湖南省分行9家营业性分支机构,哈尔滨、西安、武汉、福州、广州5家国内代表处,在境外设有东南非代表处和巴黎代表处。
(二)经营情况
(二)经营情况2006年,进出口银行发放贷款131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60%和11%,共支持了667亿美元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项目,以及57亿美元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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