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银行红棉理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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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银行红棉理财
广州银行“红棉理财·广银稳富”人民币理财产品
产品代码WB
登记编码C15
风险提示书重要提示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如影响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投资者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风险提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理财业务合约》和《理财业务合同条款》等销售文件,共同构成理财业务合同。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判断审慎做出投资决定,不受任何诱导、误导。
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产品的性质、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预期收益,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广州银行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率、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广州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投资者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后,应通过广州银行网站或营业网点及时关注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获取相关信息。
●理财产品销售文件解释权归广州银行所有。
本产品风险
1、本金风险:
本理财产品保证本金,投资者持有理财产品到期或广州银行提前终止该计划,广州银行承诺保证本金,但超出广州银行保证范围的本金损失风险(比如政策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认购风险:
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广州银行有权停止认购,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时间内购买本理财产品,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广州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违约赎回风险:
广州银行保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向投资者支付本金,但如果因投资者违反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单方面提前赎回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丧失本金和理财收益。
4、市场风险:
本理财产品投资到期支付的收益,根据广州银行公布的预期收益率确定。
理财期内,预期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上升,由此产生的利率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流动性风险:
本理财产品成立后,存续期内投资者不享有提前赎回的权利。
6、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
如果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广州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预先计划运作本理财产品,或募集资金不足最低规模,广州银行有权宣布该计划不成立。
7、提前终止风险:
广州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如投资期内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其他广州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情形时,广州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8、信息传递风险: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
广州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发布信息披露,投资者应及时登录广州银行网站、致电投资者服务热线、或到营业网点,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政策风险:
本理财产品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广州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不可抗力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广州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产品风险评级
本理财产品投资期限195天,保本浮动收益型,广州银行的内部风险评级为低风险型产品,适合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和进取型的有投资经验投资者和无投资经验投资者购买。
广州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投资者应详细了解产品风险,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作出投资选择。
风险承受能力
经广州银行评估,本人目前的风险承受能力为型投资者(投资者在营业网点购买时需亲自填写,若通过电子渠道购买,系统将自动提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特别提示:
若超过一年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发生可能影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情况,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投资者应主动要求我行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最不利投资情形
●本理财产品不保证理财收益。
在发生不利情况下(可能但并不一定发生),投资者获得收益可能为零。
●当发生政策风险或不可抗力事件时,本金保证条款不适用。
对于由政策风险或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广州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示例】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100万元,在发生不利情况下,产品到期只能获取本金100万元,收益为零。
当发生政策风险或不可抗力事件时,本金和收益均可能为零。
产品适合度评估
1、投资者是否投资过“红棉理财·广银稳富”——银行间市场投资人民币理财产品?
□是□否
2、投资者是否已了解“红棉理财·广银稳富”——银行间市场投资人民币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特性?
□是□否
投资者申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风险提示书》、《理财产品说明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理财业务合约》和《理财业务合同条款》等全部销售文件内容,充分关注风险提示,确信已完全清楚销售文件内容。
作出投资决定完全基于自身独立判断,理解并自愿承担本产品风险。
“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提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
请投资者亲笔抄录此语句:
投资者签名:
日期:
年月日
产品说明书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红棉理财·广银稳富”人民币理财产品(195天)
代码:
WB
投资期限
195天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
计划发行量
10亿元
募集起始时间
2018年5月14日9:
00
募集结束时间
2018年5月21日21:
00
起息日
2018年5月22日
到期日
2018年12月3日
资金到帐日
T+2
预期年化收益率
5万元≤购买金额<30万元:
4.00%
购买金额≥30万元:
4.05%
购买起点金额
购买起点5万元整,以1万元整数倍递增
提前终止权
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广州银行有权按照产品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
募集期是否允许撤单
允许撤单
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
收益计算方法
预期理财收益=投资本金×期限×预期年化收益率/365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投资种类和比例
本理财计划资金投资对象应符合国家有关监管政策的规定,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公募基金及底层资产符合上述投资范围的信托计划、其他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的资产管理计划等。
其中,投资于现金及银行存款占总资产的0%-80%、货币市场工具0%-80%、债券0%-80%、公募基金0%-50%,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0%-80%。
以上投资比例可在[0%,+20%]的区间内浮动。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上述区间,银行将尽合理努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上述规定区间。
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更好地发挥投资管理者的作用,当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广州银行有权调整本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及比例,调整情况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本行网站进行公告。
费用收取方式
本产品收取费用包括产品托管费、销售费和投资管理费。
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如需调整收取费用项目和标准,广州银行将于调整日前2个工作日对外发布信息披露。
1、托管费。
收取的托管费率(年化)为0.02%。
计算公式为:
理财本金×托管费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2、销售费。
收取的销售费率(年化)为零。
计算公式为:
理财本金×销售费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3、投资管理费。
扣除托管费和销售费后,若产品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小于或等于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广州银行将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若产品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超出部分将全部作为广州银行的投资管理费。
投资管理费=理财本金×(实际投资收益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托管费率-销售费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管理人和托管人
1、投资管理人。
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广州银行。
广州银行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坚持稳健投资风格,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致力为投资者实现理财收益。
2、产品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
收益测算
根据2018年1月份相关历史数据,对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成本和收益进行测算,结果如下表。
投资范围
模拟投资
年收益率
测算依据
国债
3.5161
参考银行间二级市场1年期国债收益率
央行票据
4.2500
参考银行间二级市场1年期央行票据收益率
金融债
4.2600
参考银行间二级市场1年期政策性金融债收益率
企业债
5.4500
参考银行间5年期企业债发行收益率(公司评级为AA+,债券评级AAA)
5.7400
参考银行间5年期企业债发行收益率(公司评级为AA+,债券评级AA+)
中期票据
5.4452
参考银行间5年期中期票据发行收益率(优质国企,公司评级为AAA)
5.9687
参考银行间5年期中期票据发行收益率(大型央企,公司AA)
短期融资券
4.9569
参考银行间1年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收益率(优质国企,公司,债券评级为AAA)
5.2000
参考银行间1年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收益率(优质国企,公司,债券评级为AA+)
同业存款
4.3911
参考银行间市场1个月期同业存款利率
回购
4.6064
参考银行间市场1个月期回购利率
拆借
4.1289
参考银行间市场1个月期SHIBOR利率
本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估算
4.00%-4.05%
相应策略下的年化总收益率估算
上述收益率模拟建立在2018年1月份市场行情的基础上,仅代表在上述投资相关准则下的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只作为未来业绩预期的参考,也不成为确定本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以及实现本理财产品最终收益率的可靠依据。
本理财产品最终收益率实现将视市场情况等因素而定,预期收益率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作为广州银行向投资者支付理财收益的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广州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敬请投资者仔细判别。
特别提示: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投资收益情景分析
1、最好情形。
本理财产品正常运行到期,投资者获得理财本金和收益。
现按照投资者购买金额分段示例:
(1)某投资者投资5万元,如果产品正常运作到期,扣除费用后实现最高预期年化收益率4.00%,则投资者获得理财收益为:
50,000.00×195×4.00%/365=1068.49(元)
(2)某投资者投资30万元,如果产品正常运作到期,扣除费用后实现最高预期年化收益率4.05%,则投资者获得理财收益为:
300,000.00×195×4.05%/365=6491.10(元)
2、最差情形。
当发生政策风险或不可抗力风险时,本金保证条款不再适用。
对于由政策风险或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广州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示例:
某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5万元,当发生不可抗力风险时,本金和收益均为零。
同类产品过往收益
广州银行同类理财产品全部如期实现了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投资者获得了满意的投资回报。
现提供过往发售同类理财产品收益如下,供投资者参考:
理财产品名称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预期收益率(年)
实现收益率(年)
"红棉理财.广银稳富"--35天人民币债券计划
2015-7-14
2015-8-18
4.00%
4.00%
"红棉理财.广银稳富"—93天人民币债券计划
2015-7-14
2015-10-15
4.10%
4.10%
"红棉理财.广银稳富"--142天人民币债券计划
2015-7-14
2015-12-3
4.20%
4.20%
特别提示:
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
提前终止
1、本理财产品成立3个工作日后,如出现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广州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该计划:
(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
(2)因市场利率大幅下滑,经广州银行合理判断难以参照认购当日预期年化收益率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
广州银行如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理财收益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
投资者持有理财产品实际理财期将小于预期,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于此同时,实际理财天数的减少将可能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安排。
相关提示
1、认购资金扣划。
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广州银行冻结投资者账户认购资金,并于起息日前一天扣划。
广州银行扣划认购资金,不再另行通知投资者。
2、认购撤单
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在起息日之前允许撤单。
3、本金和收益返还
投资者认购账户默认为理财本金和收益返还账户,本理财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两个工作日内,广州银行将理财本金和收益划入认购账户。
4、募集期计息方式
理财产品募集期内,投资者认购资金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
5、产品成立
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如产品未达募集规模,银行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并于起息日两天内将产品本金退还至投资者认购账户。
广州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产品提前成立时银行将调整相关日期并予以披露。
6、提前终止
广州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投资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
广州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发布相关信息。
7、违约赎回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赎回。
如投资者违约赎回本理财计划,则本金到期保障条款对该投资者不再适用,广州银行根据投资者违约赎回时的市场价格计算理财计划的公允市值作为违约赎回价格。
8、条款修改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广州银行有权对产品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
投资者如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的说明书,可根据约定的方式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终止与广州银行的委托理财关系。
客户权益须知
购买流程
1、营业网点购买。
投资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填写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理财业务合约和风险提示书,并签名确认。
2、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购买。
本理财产品提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购买服务,投资者可按照操作提示购买。
3、直销银行购买。
本理财产品提供直销银行购买服务,投资者可按照操作提示购买。
4、其他渠道购买。
由广州银行发布的其他购买渠道,投资者可按照操作提示购买。
风险评估流程
1、投资者购买广州银行理财产品,需亲自填写《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接受风险评估,并对评估结果签名确认。
2、通过电子渠道购买理财产品,需首先在营业网点接受风险评估。
3、若超过一年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发生可能影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情况,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投资者应主动要求我行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投资者风险评级
广州银行理财投资者风险评估划分五个级别,分别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和进取型,适合购买不同类型理财产品。
分值范围
投资者类型
适合的产品类型
-9-15分
保守型
低风险理财产品
16-35分
稳健型
低、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36-60分
平衡型
低、中低、中风险理财产品
61-80分
成长型
低、中低、中、中高风险理财产品
81-100分
进取型
低、中低、中、中高及高风险理财产品
1、低风险理财产品:
经本行评为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程度低,收益波动小,产品本金安全性高,收益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很小;
2、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经本行评为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程度较低,收益波动较小,虽然存在一些可能对产品本金和收益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但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3、中风险理财产品:
经本行评为中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程度适中,收益存在一定的波动,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不容忽视;
4、中高风险理财产品:
经本行评为中高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程度较高,收益波动较明显,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高;
5、高风险理财产品:
经本行评为高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程度高,收益波动明显,产品本金出现损失的可能性很高,产品本金出现全部损失的可能性不容忽视。
信息披露
广州银行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的要求,在本行网站()或营业网点发布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内容包括:
1、如需提前停止发售理财产品,广州银行将于提前停止发售当日,对外披露信息。
2、如需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广州银行将于实际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对外披露信息。
3、如需提前结束募集,广州银行将于提前结束募集后2个工作日,对外披露信息。
4、如需调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广州银行将于调整日前2个工作日,对外披露信息。
5、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如需调整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广州银行将于调整日前2个工作日,对外披露信息。
6、广州银行将于理财产品到期日后7个工作日内,对外披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投资资产种类、投资品种、投资比例、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和投资者收益。
7、广州银行对产品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对外披露信息。
8、其它需要披露的信息。
该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是C15,客户可根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查询该产品信息。
投诉受理
若对本理财产品有任何异议,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1、投资者可在理财产品销售网点,向销售人员或营业部经理进行现场投诉;
2、投资者可预留理财产品销售网点的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联系地址,通过电话、邮件和信函等方式进行投诉;
3、投资者可致电广州银行投资者服务中心进行投诉;
客服中心电话:
96699(广东)400—83—96699(全国)
广州银行将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不超过3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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