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品销售成本的计算和结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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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品销售成本的计算和结转
五、商品销售成本的计算和结转
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成本按规定仅包括购进价格。
商品销售成本按结转的时间可分为逐日结转和定期结转两种。
逐日结转又称随销随转,是指在商品销售当日即结转销售成本。
逐日结转能使“库存商品”账户反映真实的库存情况,并可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两个账户来反映销售毛利,但平时工作量大。
定期结转又称月末一次结转,是指商品销售成本定期结转,一般在月末进行。
定期结转能减轻平时核算的工作量,但月末工作量繁重,已销商品数额平时仍在“库存商品”账户记录中,也不能及时反映商品的销售毛利。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批发企业的商品进货渠道、进货批量、进货时间及付款条件不同,同种商品的进货单价也不相同,因此,可采用不同的结转方式或计算方法来确定商品的销售成本。
商品销售成本计算的方法主要有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毛利率推算法等。
其中,前五种方法已在第四章“存货
(一)”中作过介绍,这里再介绍一种毛利率推算法。
毛利率推算法是根据本月的商品销售收入,按照上季实际毛利率(或本季计划毛利率),推算商品销售毛利,再据以推算本月商品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商品销售毛利=本月商品销售收入x上季实际毛利率
本月商品销售成本=本月商品销售收入一本月商品销售毛利
或=本月商品销售收入×(1一上季实际毛利率)
毛利率推算法计算销售成本虽然各月工作量较小,但不够精确,长此以往会影响成本计算的准确性。
因此,采用毛利率推算法时一般以季度为单元,第一、第二个月采用毛利率推算法,第三个月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等计算出期末库存金额,再倒算该月份的销售成本,同时调整整个季度的销售成本,保证销售成本计算的准确性。
因此,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销售成本的计算公式为:
.
本月商品销售成本=月初库存商品成本+本月购进商品成本一本月月末库存商品成本
在季度末,应根据当季商品销售收入与商品销售成本换算出当季实际毛利率。
其计算公式如下:
本季度实际毛利率=(本季度商品销售收入合计数-本季度商品销售成本合计数)/本季度商品销售收入合计数*100%
[例18-]百货类商品第二季度有关进销存情况如下:
期初结存金额30000元,4月份购人商品51000元,商品销售收入45000元,5月份购入商品66000元,商品销售收人48000元,6月份购人商品58000元。
6月末库存数量为1000件,加权平均单价为54元,上季毛利率为59/6,计算并结转第二季度各月的销售成本。
百货类4月份销售成本=45000×(1-5%)=42750(元)
百货类5月份销售成本=48000×(1-5%)=45600(元)
百货类6月初库存商品成本=30000+51000—42750+66000—45600=58650(元)
百货类6月初销售成本=58650+58000-(54×1000)=62650(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
4月份:
借:
主营业务成本——百货类42750
贷:
库存商品——百货类42750
5月份:
借:
主营业务成本——百货类45600
贷:
库存商品——百货类45600
6月份:
借:
主营业务成本——百货类62650
贷:
库存商品——百货类62650
本季(第二季)实际毛利率=(159800-151000)/159800*100%=5.51%
第三季度计算商品销售成本时,仍可根据上述计算出的第二季度毛利率来推算,周而复始。
第三节库存商品采用售价金额核算
一、售价金额核算的意义和主要内容
零售商品流通是商品流通的最终环节。
通过零售商品流通,商品从流通领域进入消费领域。
零售企业从批发企业或生产企业购进商品,销售给居民用于个人消费或销售给企事业单位用于集体消费,满足了广大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消费需要,实现了社会产品的最终消费,
调节了市场供求,促进了社会再生产的发展。
零售商品流通的特点是:
第一,零售企业商品销售的对象是城乡广大居民和集体单位消费者,大多属综合经营,商品品种繁多,规格复杂,商品销售业务比较频繁,但每次销售数量比较零星,销售金额比较小。
第二,多数商品采取“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方式,除少数贵重商品和社会集团消费填制销货凭证外,一般不需要填制销货凭证。
第三,由于零售企业在业务上力求勤进快销,加速资金周转,因而库存商品数量不大,但库存数量和结构性变动很强。
第四,营业员不仅经手销货,而且经管商品,在“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方式卞,营业员还要管钱,对经管的商品及销货款有保管责任,工作量较大。
第五,零售企业的商品经营范围比较广泛,既经营工业品,又经营农副产品;既有一般商品,又有贵重商品;同时各种商品本身的性能不尽相同,有的容易保管,有的则不易长期保管。
根据零售商品流通的特点,零售企业在核算上不适宜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也不具备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的条件,一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
经营鲜活商品的零售企业,由于销售价格随着商品的鲜活程度经常变动,可采用进价金额核算法。
售价金额核算法,也称“售价记账,实物负责制”,又称“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是在实物负责制的基础上,按实物负责人和售价对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动进行核算,把商品核算和商品管理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一种方法,是零售企业一项重要的经营管理制度。
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_建立实物负责制
零售企业按照经营商品类别合理设置营业柜组或更小的销售单位作为实物负责小组,并确定实物负责小组负责人。
实物负责小组必须对其经管的商品从数量和质量上负完全的经济责任。
在实物负责小组内应明确个人的实物职责范围,建立商品购进、销售、调拨、变价、盘点、损耗等各项手续制度,贯彻责任制,加强商品管理。
建立实物负责制,确定实物负责小组,是实行售价金额核算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2.售价记账,金额控制
库存商品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均按售价金额反映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动情况,只记金额不记数量。
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按实物负责小组分户,以售价金额控制各实物负责小组所经管商品的进销存情况。
3.设置“商品进销差价”账户
由于库存商品按售价金额记账,商品采购按进价金额结算付款,为了反映库存商品售价金额与进价金额之间的差额,确定商品资金的实际占用额,必须设置“商品进销差价”账户。
财会部门按照商品的存销比例定期计算、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
4.加强实地盘点和价格管理
实行售价金额核算法,财会部门平时对库存商品只靠金额控制,各种商品数量上的溢缺情况、差错事故等无账可查,难以确定库存商品的实有价值和检查实物负责人的经济责任。
因此,零售企业每月必须对全部商品进行盘点,以保证账实相符。
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如遇商品调价、削价或实物负责人的工作调动时,也应及时进行相应的盘点,以便加强商品管理和价格管理。
售价金额核算法简化了核算手续,减轻了营业员的工作量,但由于账面缺乏商品品种数量指标,不能随时掌握商品的增减变动情况,因此,零售企业还必须健全各业务环节的手续制度,做好报账、对账工作,加强商品损耗和溢余的管理,设立大件商品和贵重商品的数量账,以弥补缺乏数量核算的不足。
三、商品销售的核算
零售商品销售的主要对象是广大消费者,通过零售商品销售,使商品从流通领域进人消费领域,商品价值得到实现。
货款结算一般采用现金结算,也可以采用支票、信用卡等结算方式,收取货款方式主要有直接收款和集中收款两种。
直接收款是营业员在销售商品的同时收取货款,一般不需要填制销货凭证,即“一手钱,一手货”的销货收款方式。
这种方式手续简便,便于顾客选购。
但营业员既售货又收款,容易发生差错,并难以监督和分清责任。
集中收款是专门设置收款台,由营业员分散售货,收款员集中收款,即顾客选好商品后,营业员需填制销货凭证或记数卡,由收款员收款,然后由营业员付货的一种销货收款方式。
这种方式钱物分管、责任明确,而且收款员收款时,可加强对销售商品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的复核,手续比较严密。
但收款、售货分别在两处,又需填制销货凭证,难免影响销售速度,而且不方便顾客购买。
零售企业无论采取哪种收款方式,都必须加强对销货款的管理,将
每日收到的销货款送存银行。
销货款的送存有集中送存和分散送存两种。
在集中送存方式下,各实物负责小组根据当日所收货款填制“内部交款单”一式两份,连同销货款送交财会部门。
财会部门点收现金后,在回单联上盖章退回实物负责小组留存,然后将汇总的销货款集中送存银行。
分散送存,就是每日营业终了,各实物负责小组填制银行解款凭证,直接将销货款送存银行,取得解款回单后,向财会部门报账。
“内部交款单”格式见
表5—5。
表5--5内部交款单
实物负责小组:
年月日编号:
款项类别
摘要
金额
备注
现金
支票
合计
人民币(大写)
(一)商品销售的账务处理
财会部门收到“内部交款单”及其他有关凭证后,应按售价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人”科目。
商品销售后,实物负责小组交来销货款,表明其实物责任减少,因此应及时予以反映。
实物责任减少意味着库存商品减少,营业成本同时增加。
由于零售商品品种繁多,而且每种商品进价不一致,平时商品销售后随即进行进价成本计算比较困难,所以为了简化核算手续,暂以售价进行营业成本的结转,待月末时,再按照一定的方法,把平日按售价结转的营业成本调整为进价。
注销实物责任的账务处理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
商品”科目。
[例4]某零售商店3月9日销售情况如下:
百货组销售金额为
2300元,针织组销售金额为4250元,五金组销售金额为3100元。
销
货款当日全部送存银行。
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凭证,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银行存款9650
贷:
主营业务收人——百货组2300
——针织组4250
——五金组3100
同时,
借:
主营业务成本——百货组2300
——针织组4250
——五金组3100
贷:
库存商品——百货组2300
——针织组4250
——五金组3100
实行集中收款时,每日营业终了,收款员需将销货凭证与实收销货款进行核对,由于收款或找零的差错,会发生现金溢余或短缺,又称“长款”或“短款”。
如果发生现金溢缺,应填制“长短款报告单”,连同解款凭证报送财会部门。
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单证,按现金溢余或短缺的金额分别列人“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或作为当期损益,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或“管理费用”科目;或由责任人赔偿,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等等。
[例5]某零售商店10月6日销售情况如下:
柜组
销货额
应收款
实收现金
溢缺款
百货组
服装组
家电组
6574
8260
13570
3000
2100
3571
6160
13571
缺3
溢1
销售收入取得的现金,已于当日全部送存银行。
现金溢缺原因待查。
根据有关凭证,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银行存款23302
应收账款5100
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百货组3
贷:
主营业务收入——百货组6574
——服装组8260
——五金组13570
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家电组1
同时,
借:
主营业务成本——百货组6574
——服装组8260
——家电组13570
贷:
库存商品——百货组6574
——服装组8260
——家电组13570
在实行直接收款的收款方式下,发生错收错付,平时不易发现,只有到月末盘点商品后,才与商品溢缺一起反映出,这时再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
零售企业在商品销售实现营业收入的同时,还应反映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但是,如果每实现一次商品营业收入就计算一次增值税销项税额,不仅会增加财会人员的工作量,而且会增加计算误差的可能性。
为了既能正确反映增值税销项税额,又能简化销项税额的计算工作,零售企业在核算上通常作如下处理:
(1)商品销售价格,采取销售额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合并制定,就是库存商品按含销项增值税的售价入账。
(2)商品进销差价,按含税的售价与不含税的进价之间的差额入账。
进销差价包含两个数额,一是进价与不含税售价之间的差额;二是应向消费者收取的销项增值税额。
(3)主营业务收入,按含税的售价入账。
(4)主营业务成本,按含税的主营业务收入逐日结转,月末再按一定的方法调整为进价。
(5)月末,从含税营业收入中分离出销项增值税额,将含税的主营业务收入调整为不含税的营业收入。
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额(不含税)=含税营业额÷(1+增值税税率)
销项税额=营业额(不含税)×增值税税率
或=含税营业额一营业额
(6)月末,按含税的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商品营业成本。
[例6]某零售商店销售商品采取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制定。
该商店本月实现含税营业额7956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月末计算销项增值税如下:
营业额(不含税)=795600--(1+17%)=680000(元)
销项税额=680000*17%=115600(元)
或=795600—680000=115600(元)
根据以上计算,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主营业务收入115600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5600
四、商品储存的核算
(一)库存商品的清查盘点
零售企业为满足市场需求,应保持合理的商品库存。
由于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除贵重商品和大件商品外,零售企业库存商品一般只记金额不记数量。
为了及时确定商品的溢缺以及调价等因素对库存金额和进销差价的影响程度、性质和原因,必须加强对库存商品的盘点。
除了根据管理需要进行不定期盘点外,还应定期对库存商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以保证账实一致。
在商品盘点时,各实物负责小组对所经管的商品按商品品名、规格、数量、售价等逐项填入“商品盘点表”内,然后计算出每种商品的售价金额和各实物负责小组所经管商品的售价总金额,与库存商品明细账金额核对。
“商品盘点表”格式见表5—6。
表5--6商品盘点表
实物负责小组:
年月日第页
商品货号
品名规格
单位
库存数量
单价
售价金额
备注
合计
(有关人员签章)
商品盘点表中所列商品实存金额与库存商品明细账结存金额核对后,如果实存金额大于账存金额,其差额为商品溢余;如果实存金额小于账存金额,其差额为商品短缺。
库存商品发生溢余或短缺,应填制“商品溢余(短缺)报告单”一式数联,查清账实不符原因,由财会部门根据审批后的单证进行账务处理。
库存商品发生溢余或短缺,在原因未查明之前,应分别以进价贷记或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同时贷记或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并调整库存商品账面记录,待查明原因后,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如果原进价难以查找,一般可按上月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其公式是:
进价=售价X(1一上月商品进销差价率)
[例7]某零售商店百货组4月30日盘点溢余商品50元,查上月商品进销差价率为30%
(1)收到商品溢余报告单,溢余原因尚未查明。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库存商品——百货组50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百货组35
商品进销差价——百货组15
(2)查上项溢余商品50元属自然溢余,经批准作收益处理。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百货组35
贷:
营业费用——商品损耗35
[例8]某零售商店五金组9月30日盘点短缺商品100元,查上月商品进销差价率为4%。
(1)收到五金组商品短缺报告单,短缺原因待查。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五金组70.20
商品进销差价——五金组40.00
贷:
库存商品——五金组100.00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20
(2)上项短缺商品100元原因查明,属非常损失,经批准处理转销。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70.20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五金组70.20
(二)商品调价
商品调价是指对商品零售价格调高或调低,也称为商品变价。
在实行售价金额核算法的情况下,当某种商品售价发生变动时,财会部门必须按新的售价调整实物负责小组库存商品明细账的余额,以正确反映实物负责人经管商品的售价总金额,保证库存商品账实相符。
为了查明调高或调低的实际金额,要通过盘点来掌握调价商品的实存数量。
零售企业接到调价通知时,应在规定调价前一天营业结束后,由有关人员会同实物负责小组对调价商品进行实地盘点,查明调价商品的实存数量,并由实物负责人填制“调价商品差价调整单”一式两联,一联由实物负责小组留存,一联送会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商品调价后,必须及时更换售价标签,并按新售价销售商品。
“调价商品差价调整单”一般格式见表5—7。
表5--2调价商品差价调整单
实物负责小组:
年月日调价通知日期:
调价通知编号:
原售价
新售价
库存商品
商品货号
品名规格
单位
盘存数量
单价
金额
单价
金额
单价
金额
备注
合计
(有关人员签草)
财会部门收到“调价商品差价调整单”应认真审核处理。
由于售价变动只影响到商品的售价金额和进销差价,这时对“库存商品’’和“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进行调整即可。
[例91某零售商店接上级通知,家电组的录音机自10月1日起下调零售价格,每台单价由289元调低为280元,经盘点,录音机现存20台。
根据有关凭证,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商品进销差价——家电组180
贷:
库存商品——家电组180
如果调高售价,作与上项分录相反的会计分录,即:
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三)库存商品和商品进销差价明细账
零售企业一般实行售价金额核算法,财会部门除了设置“库存商品”总账外,还按实物负责小组设置库存商品明细账,用售价反映控制各实物负责小组经管商品的总金额。
“商品进销差价”是“库存商品”的调整科目,在按柜组计算商品进销差价率的情况下,“商品进销差价”也按实物负责小组设户进行明细核算。
为了便于报账、对账,每日营业终了,各实物负责小组应根据有关单证编制“商品进销存日报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连同有关凭证送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审核后,据以进行账务处理。
商品进销存日报表一般格式见表5—8。
表5—8商品进销存日报表
实物负责小组:
年月日
增加
减少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昨日结存
8000
销售
700
购进
调入
调价增值
600
调出
调价减值
短缺
溢余
本日结存
7900
合计
8600
合计
8600
(有关人员签字)
五、已销商品进销差价的计算和结转
零售企业在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情况下,每日商品销售后,随时按售价注销已销商品的成本,并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平时不计算和结转已销商品进销差价,全部保留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上。
因此,“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反映不出已销商品的进价成本,而只是已销商品的售价金额,月末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计算出已销商品进销差价,把主营业务成本调整为进价成本。
所以,正确计算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对于正确计算主营业务成本,正确核定期末库存商品价值和计算企业经营损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已销商品进销差价的计算方法,有差价率计算法和实际差价计算法两种,企业应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和核算的具体要求,选择适当的计算方法来计算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
下面分别对这两种计算法加以说明。
(一)差价率计算法
差价率计算法是按存销比例分摊已销商品进销差价的一种计算方法。
其具体方法是:
先将期末全部商品进销差价除以当期商品总额,求出差价率,再按本期商品营业额乘以差价率,即为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计算公式如下:
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差价率计算法又分为综合差价率计算法和分柜组或分类差价率计算法。
1.综合差价率计算法
综合差价率计算法是按全部商品的存销比例分摊商品进销差价的一种方法,可根据“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商品进销差价”总分类账户提供的资料计算。
[例10]某零售商店6月30日结转已销商品进销差价前有关“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收入”、“商品进销差价”总分类账户的有关资料见表5—9。
表5--9
柜组
主营业务收入
库存商品
商品进销差价
五金组
4000
1000
1500
针织组
7000
2000
3600
百货组
4000
2000
2100
合计
15000
5000
7200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本月综合差价率和已销商品进销差价。
本月综合差价率=7200/(5000+15000)×100%=36%
本月已销商品应分摊进销差价=15000×36%=5400(元)
根据计算结果,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商品进销差价5400
贷:
主营业务成本5400
经过以上计算和结转,商品进销差价余额1800元(7200—5400)就是月末库存商品应保留的进销差价,主营业务成本也由平时的售价调整为已销商品的进价成本9600元(15000—5400),库存商品的进价成本也能确定为3200元(5000一1800)。
综合差价率计算法计算已销商品进销差价,计算简便,账务处理也简单,但由于零售商品构成不同,各类商品进销差价率相差悬殊,商品销售比重高低不同,因此计算结果不够准确,会影响到当期主营业务毛利和库存商品价值的准确性。
综合差价率计算法适用于各类商品进销差价率相近的企业。
2.分柜组或分类差价率计算法
分柜组(类)差价率计算法是按各柜组(类)商品的存销比例分摊商品进销差价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与综合差价率计算法基本相同,只不过是缩小了计算差价的范围,不是按全部商品而是按柜组或类计算差价率。
[例11]仍以[例10]为例,计算该商店各柜组差价率,并计算和结转各柜组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根据上述资料编制分柜组(类)商品进销差价计算表。
详见表5—10。
表5一10分柜组(类)商品进销差价计算表
营业柜组
本月主营
业务收入
月末库存
商品余额
月末结转前
商品成本
差价余额
差价率
已销商品
进销差价
库存商品
保留差价
(1)
(2)
(3)
…(4)=
(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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