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华测检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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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华测检测
天津三华塑胶有限公司喷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报告
一、项目建设概况
天津三华塑胶有限公司(简称“三华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156号,是日本三光集团在天津的分公司,主要从事生产、经营、加工、销售汽车用组合仪表,研究、开发、模具技术、注塑技术,生产、加工、销售相关产品及上述同类商品的进出口、批发业务并提供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
截至本次验收,三华公司共建设3期环评项目。
(1)一期项目环评及验收概况(已通过验收审批)
2007年三华公司投资360万美元租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156号津滨工业园26号通用厂房建设《天津三华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种注塑件624万件。
一期项目于2009年12月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验收批复(批复文件号:
津开环验[2009]129号)。
(2)二期项目(即本次验收项目)
2013年三华公司在原有厂房内建设《天津三华塑胶有限公司喷涂项目》(二期项目,即本次验收项目),2013年11月委托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2013年11月7日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件号:
津开环评书[2013]33号),该项目建设内容为:
在原有厂房内南部区域建设全封闭喷涂室1座,使用不含苯系物的涂料对本厂注塑车间生产的汽车安全气囊盖进行表面喷涂生产。
(3)喷涂线扩建项目验收项目概况(已通过验收审批)
2014年三华公司投资50万元建设《天津三华塑胶有限公司喷涂线扩建项目》,该项目依托二期项目建设而成,通过调整二期喷涂生产线的工作时间(由二期项目环评设计的8h/d延长至9h/d,年总工作时间250天不变,其中二期喷涂项目年工作220天,扩建项目年工作30天),增加喷涂产量,达到共用一条喷漆线进行“含苯系物”、“不含苯系物”两类涂料交替喷涂的生产能力。
由于二期项目“不含苯系物涂料喷涂工件”的生产订单限制问题,优先开展了喷涂线扩建项目“含苯系物涂料”环保验收。
喷涂线扩建项目于2016年3月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验收批复(批复文件号:
津开环验[2016]35号)。
二期项目于2014年5月开工,2015年6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设计年喷涂汽车安全气囊盖48万件,目前二期项目建成的生产装置能够达到环评整体设计生产能力要求,但限于订单需求现实际年喷涂汽车安全气囊盖5万件/年,本次验收期间企业将生产线安排为满负荷生产,即按照监测当日喷涂线生产负荷折算能够达到项目整体设计产能的100%,满足环保验收监测对生产负荷的要求。
三华公司按照国家环保部和天津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相关要求,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提出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申请,开发区监测站协同本次验收的监测协作单位“天津津滨华测产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一起赴项目现场,依据开发区环保局对该项目提出的环评批复要求,对该项目生产设施与环保设施的建设规模、运行状况、环保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
在确认该公司已落实了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建设阶段各项要求的基础上,编制《天津三华塑胶有限公司喷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于2016年4月12、13日依据验收方案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
二、验收监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家环保总局(现环保部)令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
法》;
●国家环保总局(现环保部)文件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004]58号《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津环保监测[2003]61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环保监测[2002]234号《关于下发〈天津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的通知》;
●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1999]第17号《天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天津三华塑胶有限公司喷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13.12;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环保局文件,津开环评书[2014]1号“关于天津三华塑胶有限公司喷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文件,津开环验[2016]35号)“天津三华塑胶有限公司喷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天津三华塑胶有限公司喷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13.11;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环保局文件,津开环评书[2013]33号“关于天津三华塑胶有限公司喷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3.11.7;
●天津三华塑胶有限公司喷涂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天津三华塑胶有限公司喷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天津三华塑胶有限公司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基础性技术资料及其它各种批复文件。
三、工程分析
3.1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原有厂房内南部区域建设全封闭喷涂室1座,使用不含苯系物的涂料对本厂注塑车间生产的汽车安全气囊盖进行表面喷涂操作,喷漆室包括表面处理区、涂料调和间、机器人控制室、上下件室、喷涂区、烘干冷却区,总建筑面积175.95m2,内设喷涂汽车安全气囊盖生产线1条。
工程建设内容详见表3.1-1。
表3.1-1项目主要工程内容
序号
项目组成
项目名称及内容
1
主体工程
新建175.95m2喷涂室1座,位于厂房内南侧,内设喷涂汽车安全气囊盖生产线1条
2
环保设施
废气:
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采用水幕帘净化处理,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固废:
漆雾处理废水、废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
3.2项目投资情况
该喷涂项目总投资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占总投资的11.2%。
表3.2-1环保投资明细
序号
环保措施
工程内容
投资额(万元)
1
施工期
施工期降噪、固废分类收集处理措施等
1
2
废气
水幕帘漆雾过滤装置
10
废气收集及活性炭吸附装置
10
3
废水
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
4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1
5
隔声降噪
减振、降噪措施
5
6
环境风险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
7
环境管理
施工期环境管理
3
竣工验收监测费用
2
8
其他环保措施
排污口规范化
3
合计
48
3.3产品设计生产规模和现阶段实际产量
该喷涂项目设计年喷涂汽车安全气囊盖48万件,目前二期建成的生产装置能够达到环评整体设计生产能力要求,但限于订单要求现实际年产年喷涂汽车安全气囊盖5万件/年,本次验收期间企业将喷涂线安排为满负荷生产,即按照监测当日生产负荷折算能够达到项目整体设计产能的100%,满足环保验收监测对生产负荷的要求。
3.4劳动定员及生产班次安排
该项目定员10人,从厂区原有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员工,工作时间9h/天,年工作220天(喷涂废气排放1980h/a)。
3.5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表3.5-1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序号
品名
年用量
规格(主要成分)
来源
备注
1
汽车安全气
囊盖注塑件
48万件/a
聚苯乙烯、聚丙烯、
苯乙烯、丁二烯
自产
来源于现有
注塑工程
2
涂料
13.5t/a
15%1-乙基-2-吡咯烷酮、15%1-甲基-2-吡咯烷酮、15%C11-14——异构醇(主要为C13-醇)、15%的溶剂油150、5%非品态二氧化硅、5%烷基铵盐、30%其他物质
外购
涂料主剂
3
固化剂
3.4t/a
45%聚(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酮)、25%脂肪族聚亚安酮、15%醋酸1-甲氧基-2-丙基酯、5%乙酸丁酯、10%其他物质
外购
涂料助剂
4
清洗剂
1.2t/a
60%~100%乙酸丁酯
外购
用于喷枪等设备的清洗
3.6主要生产设备
表3.6-1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名称
数量
主要用途
1
喷涂机器人
1台
产品喷涂
2
移栽机器人
1台
产品输送
3
等离子机
1台
产品表面处理
4
空压机
1台
提供压缩空气
5
干燥机
1台
产品流平、干燥及冷却
3.7项目水平衡情况
该项目新增生产用水量12吨/年,全部用于喷漆房水帘蒸发消耗补充用水,喷漆水帘定期清理漆渣,每年更换一次水帘废水,该废水产生量1吨/年,全部收集后与漆渣一起作为危废处置,无新增生产废水外排量;该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用水量及生活废水排放量。
四、生产工艺分析
4.1生产工艺流程图
4.2工艺流程简述
该喷涂项目汽车安全气囊盖注塑件来源于公司原有注塑工程,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1)表面处理:
操作人员首先将零部件注塑区制成的汽车安全气囊盖工件置于等离子机中,开动机器,利用压缩空气对工件表面进行吹扫处理,以增加工件表面的附着力。
(2)装夹上料/输送移栽:
接着将处理后的工件装夹在通用托盘上,并将托盘放置于喷涂输送线,输送线自动将托盘向喷涂点输送,期间通过双重防尘门,对工件进行吹扫除尘,最后停止在输送线末端。
(3)自动喷涂:
机器人托取托盘并放置在涂装机器人回转台上,回转台转至中间喷涂点,喷涂机器人自动对工件进行喷涂作业。
本项目使用的油漆为不含苯系物的水性环保漆,喷漆前已在喷涂室内的调和间进行了涂料调和,分别在涂料、固化剂以及稀释剂的原料桶内放置1根连通软管,调漆时通过控制流速,将上述液体原料按一定比例通过连通软管送入喷涂点,由于在软管输送原料过程中需要将原料桶的桶盖略微掀开,因此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挥发。
混合后涂料中主要成分为溶剂油、乙酸丁酯以及一些酮、醇类物质,因此喷涂过程会挥发出一定量的有机废气。
(4)流平烘干:
机器人将完成喷涂的托盘托取并送至电干燥炉烘干,进入干燥炉的托盘先通过一段上升段进行流平,流平时间持续8min,然后进入干燥程序,托盘通过时间持续50min,温度控制在80℃,流平烘干过程会挥发出一定量的有机废气。
(5)冷却入库:
出烘干区后托盘下降进入冷却区,引用给气装置新风气流带走热量,并最终由员工将产品搬出干燥炉冷却区,喷涂完成,产品入库。
五、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分析
5.1废气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分析
该项目喷漆车间全封闭结构,调漆、喷漆、烘干过程均在全封闭的喷漆线中进行操作。
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喷房水帘过滤漆雾后通过一根集气管路收集进入厂房外新建的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烘干和调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不含苯系物)经另外一根集气管路收集也引进同一座新建的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吸附处理后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本次验收对活性炭处理前端的喷漆废气集气管路P喷漆进测点、调漆和烘干废气集气管路P调烘进测点、活性炭处理装置出口P1排气筒测点,进行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的排放验收监测。
5.2废水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分析
该项目新增生产用水量12吨/年,全部用于喷漆房水帘蒸发消耗补充用水,喷漆水帘定期清理漆渣,每年更换一次水帘废水,该废水产生量1吨/年,全部收集后与漆渣一起作为危废处置,无新增生产废水外排量;该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用水量及生活废水排放量。
因此不进行废水排放验收监测。
5.3噪声产生、治理及排放分析
该喷涂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封闭厂房内的喷漆线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及厂房外的废气处理设备运行噪声,已分别采取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本项目所在车间南、西、北三侧边界与外环境相邻,本次验收对三华塑胶公司南、西、北三侧厂界进行昼间噪声排放验收监测。
5.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该喷涂项目新增危险废物包括含漆废水、漆渣、20L油漆桶、废活性炭等,合计产量17.65t/a,全部密封包装,在厂区内的危废库房内暂存(该储存区已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按照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全部委托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明细见表5.4-1。
表5.4-1危险废物处置明细表
危废名称
主要成分
类别
数量(t/a)
形态
处置方式
含漆废水
油漆
HW12染料、涂料废物
5
液
全部委托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漆渣
油漆
HW12染料、涂料废物
10.5
固
20L油漆桶
20L油漆桶
HW49其他废物
0.15
固
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
HW49其他废物
2
固
危废产生量合计
/
/
17.65
固/液
(2)固废产生及处置总量
该项目无新增一般工业固废于生活垃圾产生量。
项目固废产生量全部为危废产生量,合计17.65t/a,经采取危废委托处置措施后,该项目年固废排放量为0t/a。
六、环评批复要求
《关于天津三华塑胶有限公司喷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津开环评书[2013]33号)。
1、你公司拟在开发区所选地址(南海路156号津滨工业园26号通厂),建设1间喷涂室,包括表面处理区、涂料调和间、机器人控制室、上下件室、喷涂区、烘干冷却区,总建筑面积175.95m2,内设年喷涂48万件汽车安全气囊盖生产线1条。
项目总投资43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约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1.6%。
该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储存。
2、该项目应在设计、建设阶段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其中应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一)该项目无新增生产及生活废水排放。
(二)该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幕式水帘漆雾过滤处理后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烘干及调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喷漆废液、废清洗剂、废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等)须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天津市危险废物环境防治办法》有关规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进行综合利用。
(四)你公司须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3、该项目建设后无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该项目应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
在防护距离内不应建设居住区(包括蓝、白领公寓)、学校、医院、幼儿园等敏感目标。
五、该项目应按报告书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源,并加强应急演练,避免事故状态下造成环境污染。
六、该项目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七、环评批复建设落实情况
7.1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本次验收现场检查核实三华塑胶有限公司喷涂项目的建设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和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要求,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该项目实际建设地点、生产设备、实际生产方案、生产规模、总投资额、环保投资额等都与环评报告书批复内容基本相符。
具体建设落实情况详见对照表7.2-1。
7.2环评批复要求及该项目建设落实情况对照表
表7.2-1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评批复要求及建设落实情况对照表
序号
类别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评批复要求及建设落实情况
备注
环评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1
工程建设内容
你公司拟在开发区所选地址(南海路156号津滨工业园26号通厂),建设1间喷涂室,包括表面处理区、涂料调和间、机器人控制室、上下件室、喷涂区、烘干冷却区,总建筑面积175.95m2,内设年喷涂48万件汽车安全气囊盖生产线1条。
项目总投资43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约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1.6%。
该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储存。
该喷涂项目依在原有厂房内南部区域建设全封闭喷涂室1座,总建筑面积175.95m2,括表面处理区、涂料调和间、机器人控制室、上下件室、喷涂区、烘干冷却区,使用不含苯系物的涂料对本厂注塑车间生产的汽车安全气囊盖进行表面喷涂操作。
该喷涂项目生产能力为年喷涂48万件汽车安全气囊盖。
该喷涂项目总投资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占总投资的11.2%。
基本符合
2
废气
该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幕式水帘漆雾过滤处理后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烘干及调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该项目使用不含苯系物的涂料进行喷涂操作。
喷漆车间全封闭结构,调漆、喷漆、烘干过程均在全封闭的喷漆线中进行操作。
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喷房水帘过滤漆雾后通过一根集气管路收集进入厂房外新建的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烘干和调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另外一根集气管路收集也引进同一座新建的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吸附处理后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
有变更
3
废水
该项目无新增生产及生活废水排放。
该项目新增生产废水(喷漆房水帘更换废水)产生量1吨/年,全部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置,本建成后厂区无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外排量。
符合
4
固体
废物
该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喷漆废液、废清洗剂、废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等)须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天津市危险废物环境防治办法》有关规定,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或进行综合利用。
该项目新增危险废物包括含漆废水、漆渣、20L油漆桶、废活性炭等,全部密封包装,在厂区内的危废库房内暂存(该储存区已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按照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全部委托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处置。
基本符合
5
防护
距离
该项目应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
在防护距离内不应建设居住区(包括蓝、白领公寓)、学校、医院、幼儿园等敏感目标。
该项目厂界四周5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区(包括蓝、白领公寓)、学校、医院、幼儿园等敏感目标。
符合
八、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设情况
(依据环发[2012]77号文核查风险防范设施建设情况及风险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本次验收,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监测站按照按照环保部文件(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中“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监管,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要求,对该项目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建设情况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进行了检查,核实情况如下:
8.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的建设情况
(1)该项目油漆、固化剂以及稀释剂不在厂区内储存。
每天由供应商将所需原料运送至厂房喷涂室,随用随运。
(2)当原料发生泄漏时,对泄漏污染区域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使用沙土或吸附材料吸收泄漏物料,防止泄漏物质沿硬化地面任意流淌或进入厂区排水系统;使用非产生火花设备、工具收集泄漏物,回收或用专用容器收集运至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8.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其响应、演练制度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行动,阻止和控制污染物向环境的无序排放,最大程度上避免可能对公共环境(大气、水体)造成的污染冲击,依据有关法规和规范,三华塑胶有限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见本次验收报告附件),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员性的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工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演习包括预警和报警、响应判定、指挥和控制、警戒疏散、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医疗救护等项目。
九、验收监测执行的排放标准
9.1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表9.1-1废气验收监测执行的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依据
排放高度(m)
二级
非甲烷总烃
120
15
1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
臭气浓度
/
15
100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表1
9.2厂界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表9.2-1厂界噪声验收执行的排放标准
厂界位置
所属区域
LeqdB(A)
依据
南、西、北三侧厂界
3类区
昼间6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B12348-2008
十、验收监测内容
10.1废气验收监测内容
表10.1-1废气验收监测内容
产污工序
测点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喷漆工序
废气处理设施进口
P喷漆进喷漆废气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连续采样2周期,
3次/周期
调漆、烘干工序
废气处理设施进口
P调烘进烘干和调漆废气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废气处理设备
废气处理设施出口P1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表10.1-2废气验收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
项目
废气采样
样品分析
采样方法
依据
分析方法
依据
最小检出量
非甲烷
总烃
气袋
采样
GB
16157-1996
气相色谱-质谱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38-1999
0.04mg/m3
臭气
浓度
气袋
采样
GB/T14675
-1993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1993
/
10.2噪声验收监测内容
表10.2-1厂界噪声监测内容及监测方法
测点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最小检出量
南、西、北三侧厂界
界外1米处设1个测点。
LeqdB(A)
各测点连续监测2周期,每周期昼间上、下午各监测1次。
35dB
监测方法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执行。
10.3验收监测位置图
十一、验收监测数据的控制和质量保证
11.1监测期间工况的质量保证
监测质量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
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技术要求参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手册》。
竣工验收监测期间应生产工况正常,生产负荷达到其设计规模的75%以上运行。
11.2采样布点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废气、噪声监测点位按照监测规范要求合理布设,保证监测点位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11.3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实验室的各种计量仪器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定,需要控制温度、湿度条件的实验仪器配备了相应的设备,并进行了有效测量。
分析人员接到样品后在样品的保存期限内进行分析,同时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并进行数据处理和有效核准。
对未检出的样品给出实验室使用分析方法的检出浓度。
11.4数据处理的质量保证
所有监测数据、记录经过监测分析人员、质控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三级审核,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总负责人审定。
11.5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
(1)废气
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固定源技术要求执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157-1996和《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与《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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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 环保 设施 竣工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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