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第三章增值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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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第三章增值税
第三章增值税
第一节增值税概述
某商品销售额与增值额的关系
企业
购进价
销售额
增值额
增值税
甲(原材料)
0
100
100
17
乙(半成品)
100
200
100
17
丁(成品)
200
300
100
17
总计
300
600
300
51
增值税于1954年在法国诞生,现在世界上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实施,我国于1979年“引进”。
2011年增值税收入为24266.63亿元,占当年税收收入总额的27.04%。
增值税由国税部门征管,但收入由中央和地方分成:
25%归地方,75%归中央。
法定增值额的概念
法定增值额是指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规定的增值额,即纳税人的商品销售收入额减去按本国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正是由于各国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不同,使得法定增值额同理论增值额的内容表现出差异性,计税价值也可能有所不同。
二、增值税的计税原理与增值税的类型
1.直接计税法
2.间接计税法
间接计算法又称扣税法,是指厂商先按销售收入额和相应税率计算税额,再扣除非增值项目所含的税额,进而计算出应纳增值税额的一种方法。
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法定扣除项目已纳税额
购进扣税法
指本期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同期各外购项目的已纳税款来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方法.
应纳增值税额=本期销售额×增值税税率—本期外购项目已纳增值税额
实耗扣税法
指本期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本期实际耗用的法定扣除项目已纳税额来计算应纳增值税额的方法。
应纳增值税额=本期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本期实耗法定扣除项目已纳税额
第二节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
一、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1、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的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2、报关进口货物。
3、在我国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下列行为应按“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的是()。
A、电梯制造厂为客户安装电梯
B、受托加工白酒
C、企业为另一企业修理锅炉
D、汽车的修配答案:
BCD
注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
(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二)特殊规定
1、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
(2)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
(5)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6)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
2、视同销售行为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8种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它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1、判断:
企业将购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这是视同销售。
答案:
×
2、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
将购买的货物委托外单位加工
C。
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答案:
AC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业务,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的有( )。
A。
商场将购买的商品发给职工
B。
饭店将购进啤酒用于餐饮服务
C.个体商店代销鲜奶
D.食品厂将购买的食品原料赠送他人『正确答案』CD
2、混合销售行为
定义: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
税务处理:
一般规定:
视主营业务。
特殊规定:
举例
(1)销售家具的厂商,在销售家具的同时送货上门,为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2)邮局提供邮政服务的同时邮寄包裹提供的包裹袋,为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特殊规定: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兼营非应税劳务
定义:
指纳税人既销售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劳务同时也提供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而且这货物销售和劳务提供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税务处理: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应用举例
(1)建材商店既销售建材,又从事装饰、装修业务;
(2)酒店提供就餐和住宿服务,又设商场销售货物。
案例:
某大型机械生产企业,生产的A型机械属大型笨重商品,由企业为客户送货上门.一般运费占产品销售额的20%左右,按以往的做法,该机械公司销售机械并提供运输服务,将运费包括在销售额中,全额按17%计算销项税额。
答案:
正确
二、纳税义务人
(一)一般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1.单位。
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2.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4、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两类纳税人的认定和管理
注:
年应税销售额:
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划分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与管理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①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的;
②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含80万元)以下的;
③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④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管理
①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之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②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范围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①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企业);
②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③非企业性单位;
④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3、一般纳税人的特殊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除非企业性单位、个人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外的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1、使用的发票不同
2、适用的税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通常适用17%或13%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通常适用3%的征收率。
3、计税方法不同
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是: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是: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 )。
A。
年应税销售额60万元的汽车修理厂
B。
年不含税销售额9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
C。
年不含税销售额为8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
D。
非企业性单位答案:
C
三、税率
性质:
增值税的税率是整体税率,按整体税率计算的税额相当于“销项税额”。
13%低税率的适用范围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
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自来水;
3。
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不包含农机零部件)、农膜;
5。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1)食用盐;
2)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如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4)二甲醚。
(五)增值税税率确定的特殊规定
1、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
①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开核算,分别适用税率,否则,一律从高适用税率。
②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营业税的非应税劳务的,若不分开核算,则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
2、销售特定货物的处理
(1)一般纳税人销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的范围:
①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
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③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2)按6%征收率特殊规定
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①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②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③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④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⑤自来水。
⑥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某企业于2010年1月将一辆自己使用过3年的设备(未抵扣增值税),以10万元的价格售出,其正确的税务处理方法是( )。
A。
按2%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
B。
按4%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
C.按4%简易办法减半计算应纳增值税
D.应纳增值税为1923元『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10÷(1+4%)×4%×50%=0.1923(万元)=1923(元)。
(4)纳税人销售旧货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总结
第三节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额的确定
(一)一般规定
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
某企业销售一批奶粉,(不含税)价款为100万元,同时收取检验检疫费用1万元.
则:
价款为100万元价外费用为1万元
价外费用的范围
下列5种价外费用不计入销售额:
1、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2、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见案例);
3、同时符合以下两条件的代垫运费:
①运输部门将运费发票开给货物的购买方
②销售方将运费发票转交给货物的购买方
代收代缴消费税案例
委托方:
浙江省烟草公司
受托方:
杭州卷烟厂
业务:
省烟草公司委托杭州卷烟厂加工一批卷烟.
若加工完毕后,委托方向杭州卷烟厂支付以下款项:
1、加工费2万元;
2、增值税款0。
34万元;
3、消费税款18万元
则此笔业务受托方的增值税销售额为:
2万元
某企业销售一批奶粉,(不含税)价款为100万元,同时收取检验检疫费用1万元。
则:
价款为100万元价外费用为1万元
销售额为100+1÷(1+17%)
4、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5、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所收取的各项价外费用在并计应税收入征税时,应按”÷(1+税率或征收率)”换算成不含税收入.
实际工作中还应注意,这些金额一般都不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而是在“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核算.
(二)销售额确定的特殊规定
销售方式的特殊决定了销售额确定有特殊规定: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某新华书店批发图书一批,每册标价20元,共计1000册,由于购买方购买数量多,按七折优惠价格成交,并将折扣部分与销售额同开在一张发票上。
10日内付款2%折扣,购买方如期付款.
则计税销售额=20×70%×1000/(1+13%)=12389。
38(元)
注意
(1)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2)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3)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原销售额中减除。
2、以旧换新销售货物;
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某种电机产品,本月采用以旧换新方式促销,销售该电机产品618台,每台旧电机产品作价260元,按照出厂价扣除旧货收购价实际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791040元。
销项税额计税依据=791040+618×260=951720(元)
3、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
4、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
税务处理:
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以雪茄烟40箱换回小轿车2辆、大货车1辆。
销项税额计税依据=600+600÷300×40=680(万元)
5、包装物押金的处理
①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1年以内且未逾期的,不计入销售额;
②逾期没收的或未逾期但超过一年的包装物押金在没收时计入当期销售额;
③1995年6月1日起,黄酒、啤酒以外其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一律在收取时计入销售额.
注意两点:
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
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注意:
包装物,酒类例外
(多项选择题)对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其增值税错误的计税方法是( )。
A.单独记账核算的,一律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逾期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B。
酒类包装物押金,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C。
无论会计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D。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且未逾期者,不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
ABC
6、纳税人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①按纳税人最近时间同类货物平均销售价格;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销售价格;
③按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某纺织厂机修车间3月份自制车床1台赠送友好单位。
该车床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已知生产成本7500元,3月份外购货物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税款700元。
求该厂应纳增值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7500×(1+10%)=8250(元)
应纳税额=8250×17%-700=702.5(元)?
(三)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①应转化为不含税销售额,普通发票上的金额一般为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②税法规定价外收费和包装物押金和租金一律按含税收入处理
(四)增值税免征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包括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仅指个人。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
二、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的确定
三、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确定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两类:
(1)以票抵扣,即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并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
(2)计算抵扣,即没有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以票抵扣
即有法定扣税凭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②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计算抵扣:
即无法定扣除凭证
①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即: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13%
②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
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即: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运费+建设基金)×7%
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某生产企业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已入库,支付运输企业的运输费800元;(货票上注明运费600元、保险费60元、装卸费120元、建设基金20元),请问进项税额是多少?
进项税额=100000×17%+(600+20)×7%=17043.4元
需注意的地方:
①上述用作进项税额抵扣的运费不包括购买和销售免税货物(购进免税农产品除外)所发生的运输费用。
②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
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④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⑤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的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运发票,必须是通过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新版货运发票。
⑦自2010年10月1日起,项目运营方利用信托资金融资进行项目建设开发,在项目建设期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允许其按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予以抵扣。
(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④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⑤本条第
(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⑥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关于“购进货物”
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不同,其用途存在多样性,经常混用于生产应税和免税货物,无法按照销售额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只有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其他混用的固定资产均可抵扣.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解释
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非正常损失”的解释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不包括自然灾害。
“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的解释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
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四、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限定:
关于“当期”
(1)计算销项税额的时间限定
销项税额的“当期”实际上是在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里界定的。
(2)计算进项税额的时间限定
进项税额的“当期”指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
①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②海关完税凭证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
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
取得海关开具的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
取得海关开具的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二)计算应纳税额时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下一期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三)“进项税额转出"的规定
对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和应税劳务如事后改变用途,如果在购进时已抵扣了进项税额,需要在改变用途当期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转出方法有三种:
(1)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2)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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