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快递运输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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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运输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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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运输合同
国际快递运输合同
篇一:
第一节国际物流运输合同范本
货物运输合同
托运人:
合同编号:
承运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人必须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
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
货物到达地点:
。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
货物运到日期:
。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法:
。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
有权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
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
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向托运人、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押权。
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免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人的义务: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
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
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
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交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运载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汽车运输不适用此条)。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人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费,保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⑴不可抗力;
⑵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⑶货物的合理损耗;
⑷托运人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篇二:
国际物流快递运输合同
国际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下
列两部分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有效部分,并被作为本合同有效部分进行阅读和
理解。
第一部分特定条款
一、运输任务及货物描述
1、运输任务:
2、货物名称:
3、货物包装:
4、运输方式:
5、起运地及目的地:
6、其他事项:
二、运输费用
1、运费:
2、报关、报检:
3、卸货、倒短、仓储费用:
4、保险费:
5、其他费用:
6、费用共计:
三、运输时间
1、装车通知时间:
2、到达最终目的地时间:
四、费用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时,乙方应保证货物及时装运、发车,当本合同的货物运出中国国境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先支付本批次货物运费总价的______作为预付款,货物按时安全运抵最终目的地后,甲方验收货物完好,数量无误,甲方应在收到验货单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相应的国际货运发票,经中国税务部门认定合格后及确认所有报关单、核销单等单据返回甲方后15日内付清乙方本批次运费的余款。
若甲方确有资金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推迟,但最多不能超过10天。
五、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篇三:
国际快递运输代理协议
国际快递运输代理协议
甲方(委托方):
法人代表:
纳税识别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委托方):
法人代表:
纳税识别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之间的国际快递运输代理合作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1、乙方根据本协议成为甲方快件的运作公司,为甲方提供国际、港台及世界各国的文件及物品等服务并提供上门取件服务;
2、乙方在接受甲方快件后,必须保证及时送达或中转,及时提供单号方便查询快件信息,并能及时准确地反馈甲方快件的转运和派送信息,正常情况下,当天的国际快件,第二天在香港使用DHL、FedEx或UPS服务有取件信息;
3、甲方有义务准备快件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商业发票、装箱单等,并提供安全包装,并保证不得寄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运的货物;
4、甲方查件时间自交货日起(不含当天),次日下午开始查询,国际快件二个月内查询有效,过期不再接受查询。
二、权利义务:
1、保险
a.除非甲方特别声明,乙方不得为甲方购买任何保险;
b.甲方需保价之快件,国际快件每票不得超过人民币壹万元,如确需超过此保价额,须征得乙方同意,否则视为保价无效;
c.乙方代收取保费,保费以保价总额的6%计收。
并最低收取¥100元/票,特别约定除外,否则视为保价无效。
2、赔偿
a.所有因丢失、损坏等产生的赔偿都需在事情发生日后二日内知会对方,十五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目的地收件客户与派件公司的货物遗失或损坏的确认书,除此以外的赔偿请求一律无效;
b.因乙方原因引起快件的丢失、损坏等,乙方也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赔偿,如协商未成的,则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c.国际件按发票上的申报价值,但最高不超过100美元/票的标准进行赔偿;
d.在任何情况下,赔偿要求都不得超出国家有关法律及国际公约华沙公约的规定;e.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承诺或实际承担由于丢失、损坏或延误导致的任何间接损失;
f.国际快件需提供的清关文件、清关税金,一律由甲方承担或由甲方通知收件人承担,因拒绝支付税金及拒绝提供清关文件而引起的扣关、没收或罚款者,一律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h.国际快件需提供的装箱单(PackList)及商业发票(Invoice)一律由甲方准备齐全,否则将视同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为填写或申报,乙方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3、免责
双方互不赔偿因不可抗力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任何损失,注: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a.自然灾害、天气、买不到燃料、暴乱、战争、民间骚动、罢工、停工、宵禁、机场或政府当局实施的操作限制;
b.其它双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某方不能履行本协议;
c.当一方遭遇不可抗力时,应尽快通知对方,并尽力使这种影响降低至最低程度。
三、费用结算:
1、根据双方协商制定国际报价表,并严格按照协商的报价表执行;
2、根据市场燃油价格及空运淡旺季的变化,乙方将会对价格做短期调整,但至少会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3、甲方应按照规定的价格定期、足额给付乙方运费;
4、乙方每月5日前将甲方上月运费清单送至甲方,甲方在收到清单后应及时核对,于次月15日前与乙方确认并付款;
5、乙方收款帐号、名称
a.收款名称:
b.收款账号:
C.开户银行:
四、其他事宜:
1、任何一方如要终止本协议,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并于通知生效日之前,完成已签单运输事项及结清应付运费;
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a.一方宣告无力还债、破产、被清算、资产被接管;
b.双方违反本协议长达30日,既未见积极补救,也未见书面说明。
3、甲方不能按时、足额给付乙方运费,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书面形式,并有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5、本协议受国家法律约束,不得有违背法律的条款;
6、如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人民法院决定为最终结果;
7、本协议自签字日起有效期为壹年,如期满须续签,应在本协议期满前30天内完成;
8、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篇四:
国际快递合作协议
湖南迪比翼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快递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湖南迪比翼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客户编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用且良好的合作基础上,为方便结算,经乙方考察,特为甲方提供月结款项及快递运输服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代理快件范围:
1、甲方交运的货物必须符合航空局有关运输安全要求,必须不违反国家禁运物品的有关规定,如被机场安检部门或海关有关执法部门查出的所有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不接收易燃、易爆、腐蚀、液体、粉末、食品、军火武器、药品、光碟及邮政法规定不能寄递的物品。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快件时,应免费提供所需包装物料和专用运单,并向甲方交付运单留存联,以便甲方查询。
2、乙方有权决定所承运快件的出运路径及航班,尽可能安排最快方式出运,自取件日起三个月内,甲方询问所发快件的递送情况时,乙方应及时提供免费跟踪查询服务。
3、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开具发票/账单。
4、签订协议书后,乙方根据甲方寄件通知申请,安排外勤操作业务员按公司正常服务标准(但至少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当日的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收派件服务。
5、乙方收到快件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处理,以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货物能够顺利运达目的地。
乙方应做好货物离港信息跟踪,并及时通知甲方。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交运的货物必须按乙方规定的统一包装标准。
2
、甲方应保证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杜绝任何形式,包括直接或间接的国
际快递代理性质的委托行为。
所有委托均系出于本公司自身经营中的商业需要或其他需要而作为最终的发件人而委托乙方。
3、甲方应严格按照快件的发运特点和要求,提供正确、完整、文字清晰的收发件人的详细资料,包括收发件人的单位名称、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对于包裹类快件,须提供货运物品品名、真实价值及国内外有关机构所需要的一切单据(如商业或形式发票、外汇核销单、原产地证书等),以便乙方为甲方正常运输及甲方收件人顺利清关。
4、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全、有误或不清晰致使快件延误或无法送达收件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包括无法顺利清关而产生的退件运费和清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出口及结算方式:
1、出口预付定价及结算方式
1)若甲方要求采用出口快件预付结算方式,乙方将按本协议所附之价目表所载之当时有效的运价、TNT/DHL站所公布的现时有效的燃油附加费以及特定地区特别派送费与乙方结算,因出口物品产生的有关报关和其他各种政府规定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支付或提前转交乙方代为支付。
2)乙方在签订协议一年内不能随便变更投标时确定的价格,如遇价格变化,应提前跟甲方商量,确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鉴于甲方实际情况,双方同意按本协议每月结算一次。
货物运出后,乙方每月日前将前月运费发票/账单送至甲方。
若甲方对乙方的发票/账单有异议,应在签收日起的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便甲方核实。
否则视为甲方接受乙方发票/账单的内容。
甲方在实际付款前已从乙方取得发票的,该发票不能作甲方已付款的凭证。
甲方须在收到乙方发票/账单日起的天内以现金、支票、转账或其他未定方式付清款项。
2、乙方向甲方收取运费时,乙方必须提供有效的发票及快递账单,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货物未在乙方服务范围内或客户签收后,所发生的任何情况,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货物在乙方服务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如延误(超过附录价格表中承诺的时效2个工作日以外;由于乙方工作人员未及时取件或者操作失误却未跟甲方说明确认而造成的延误、货物运输途中乙方没有及时向甲方反馈快件的异常信息;不包括货物因航班落货、出口时海关查车延误、目的地海关清关的时间及战争或自然灾然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货损、货差、受潮、丢失等,若货物有保险的,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货物没有保险的,乙方将按照《华沙公约》有关规定理赔,文件每票最高20美金。
包裹类快件按甲方提供商业(形式)发票
的海关申报价值赔偿,但每票快件最高赔偿不超过100美金。
2、乙方不承担任何快件损失、损坏、延误引起的连带责任及快件在目的地由于收件人无法清关造成的扣关、销毁、退回等一切后果;如收件人拒绝支付快件在目的地海关产生的关税造成的后果乙方只协助处理。
3、甲方如需乙方代理投保,则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规定:
按所运货物申报价值(人民币)千分之三的金额投保,最低一票100元,且申报价值必须属实。
4、若甲方逾期付款,甲方应按运费的千分之五/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并承担乙方追索该运费的所有必要支出(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若甲方连续拖欠运费三十天以上,乙方有权中止甲方信用服务并停止取件和快件中转,因此导致的任何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其它说明: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以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的形式加以补充,该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盖章后,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乙方保留加收紧急附加费的权利。
这种附加费为临时性的,不包含在双方约定的运费中。
3、本协议条款中涉及的文件及附录,包括价目表及备注条款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方收取乙方的招标押金5000元,只做甲方与乙方于XX年8月19日国际邮寄招标押金,未经乙方许可,不能抵用任何费用。
双方合作期间,此押金将一直由甲方保管。
在协议履行期满后,乙方可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甲方退还投标押金。
经甲方确认后须无条件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代表在快递托运单中签订姓名,则该项业务服务的各项条款即生效。
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期为一年。
如期满前30天,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消协议时,本协议将自动延期一年。
7、本协议使用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法人资格;b.单位信誉状况良好。
8、本协议的签订,属双方公司行为,双方工作人员的变动均不对双方公司所承担的责任、义务、权利构成影响。
附:
本协议附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月度是指每月1日到31日)
甲方(公司盖章):
乙方(公司盖章):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户名及账号:
附录:
一、双方营业执照
二、迪比翼快递价目表
传真: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左家塘支行户名:
湖南迪比翼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帐号:
696680805310002纳税号:
43010277903350X
篇五:
第一节国际物流运输合同范本
货物运输合同
托运人:
合同编号:
承运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人必须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
货物到达地点:
。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
货物运到日期:
。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法:
。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
有权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
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
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向托运人、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押权。
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免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人的义务: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
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
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
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交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
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运载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汽车运输不适用此条)。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人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费,保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⑴不可抗力;
⑵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⑶货物的合理损耗;
⑷托运人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篇六: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广州欧华国际货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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