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第三章高等学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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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第三章第三章高等学校高等学校一、公立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一、公立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
(一)行政相对人的地位
(一)行政相对人的地位(p079)1、我国公立高等学校与政府的关系是一种不对、我国公立高等学校与政府的关系是一种不对等关系。
(等关系。
(P-86)2、我国公立高等学校作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我国公立高等学校作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如:
如:
参加行政管理权、受益权、了解权、协助行参加行政管理权、受益权、了解权、协助行政权、批评建议权、申请复议和诉讼权、获得补政权、批评建议权、申请复议和诉讼权、获得补偿和赔偿权。
偿和赔偿权。
第一节第一节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现代行政管理关系呈现出多样性现代行政管理关系呈现出多样性l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直接的管理关系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直接的管理关系l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间接的宏观调控关系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间接的宏观调控关系l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服务关系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服务关系l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指导关系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指导关系l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合作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合作关系l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赔偿关系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赔偿关系l法律监督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监督行法律监督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监督行政关系政关系3、行政法律关系的形式、行政法律关系的形式
(二)公立高等学校的法人地位
(二)公立高等学校的法人地位(P-83)l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企业法人企业法人:
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济活动的法人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济活动的法人法法人人的的分分类类非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
从事国家行政管理、社会政治、经济、从事国家行政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非经营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如机关法人、文化等非经营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如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法人成立的必备条件法人成立的必备条件l依法成立依法成立l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l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l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v高校自批准设立之日高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起取得法人资格。
教育法教育法首次明确规定了首次明确规定了学校的法人资格。
学校的法人资格。
高等教高等教育法育法中再次予以确认。
中再次予以确认。
(三)公立高等学校的公法人地位(三)公立高等学校的公法人地位l公立高等学校是法人公立高等学校是法人l公立高等学校是依行政法设立的公法人公立高等学校是依行政法设立的公法人(P84)l公立高校是公法人中的特别法人。
公立高校是公法人中的特别法人。
(二)私立高校的法律地位
(二)私立高校的法律地位公立高校与私立高校在办学自主权上的差别公立高校与私立高校在办学自主权上的差别公立高校公立高校私立高校私立高校范围大小不同范围大小不同法无规定即禁止法无规定即禁止法不禁止便自由法不禁止便自由对主体的强制性不同对主体的强制性不同权力不能滥用权力不能滥用也不得怠用也不得怠用权利可放弃权利可放弃也可行使也可行使行使权利的立法依据行使权利的立法依据不同不同主要依据程序法主要依据程序法主要依据契约法主要依据契约法内容不完全相同内容不完全相同无财产所有权,不无财产所有权,不能自主聘用校长能自主聘用校长有完全的财产所有有完全的财产所有权,可以自主聘用权,可以自主聘用所有职员所有职员第二节第二节高等学校的设立高等学校的设立一、设立原则一、设立原则(PP8989、9900)v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的原则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的原则v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v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二、高校的设立条件二、高校的设立条件l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组织机构和章程l有合格的教师有合格的教师l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l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济来源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济来源l对大学或独立设置的学院的特别要求对大学或独立设置的学院的特别要求(高等教育法第(高等教育法第25条,教材条,教材P95)(三)设立程序(三)设立程序(申请和审批申请和审批)申请申请。
应当提交如下材料应当提交如下材料申办报告申办报告可行性论证材料可行性论证材料章程章程审批机关依照本法要求提交审批机关依照本法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其他材料申办报告的内容申办报告的内容l拟建学校的名称、层次、校址、学科门类、拟建学校的名称、层次、校址、学科门类、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学校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学校规模、领导体制、招生及毕业生就业面向地模、领导体制、招生及毕业生就业面向地区区l人才需求预测、办学效益、是否符合国家和人才需求预测、办学效益、是否符合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地区的高等教育发展规划l拟建学校的师资来源、经费来源、学校设施拟建学校的师资来源、经费来源、学校设施和基建计划和基建计划审审批批审批机构审批机构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专科教育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授权,专科教育高等学校,由国务院授权,可以由省级政府审批可以由省级政府审批其他教育机构,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其他教育机构,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或省级政府审批部门或省级政府审批审批形式:
组织评议机构评议,由审批审批形式:
组织评议机构评议,由审批机构作出结论机构作出结论第三节第三节高校的权利和义务高校的权利和义务一、高校的权利一、高校的权利一、高校的权利一、高校的权利1、教育法教育法第第28条规定的条规定的9项权利项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与处分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与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和处分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和处分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第第32条条38条条规定的规定的7项办学自主权项办学自主权招生权招生权招生权招生权专业设置权专业设置权专业设置权专业设置权教学权教学权教学权教学权科学研究权科学研究权科学研究权科学研究权对外交往权对外交往权对外交往权对外交往权校内人事权校内人事权校内人事权校内人事权财产权财产权财产权财产权办学自主权办学自主权即有权依法自主办学。
指高校依据法律、即有权依法自主办学。
指高校依据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现其办学宗旨,自主管理学校内部事务,自主现其办学宗旨,自主管理学校内部事务,自主确定学校发展计划,自主开展教学、科学研究确定学校发展计划,自主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和社会服务,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对自主办学的要求对自主办学的要求l严格依法行使权利,不能越权,也不能弃权严格依法行使权利,不能越权,也不能弃权l善于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利,在法律授权的范善于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利,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通过完善章程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围内,通过完善章程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将学校办好、管理好将学校办好、管理好l有权拒绝来自各方面对学校自主权的干涉和有权拒绝来自各方面对学校自主权的干涉和侵害行为,但不得阻挠教育行政部门、社侵害行为,但不得阻挠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对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和管理会对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和管理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应采取的措施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应采取的措施l分化政府角色(区分高校的举办者、管理分化政府角色(区分高校的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者、办学者)举办者:
政府、组织、个人举办者:
政府、组织、个人管理者:
政府管理者:
政府办学者:
高校办学者:
高校l确立完善高校法人制度确立完善高校法人制度l建立政府与高校之间的中介机构建立政府与高校之间的中介机构二、高等学校的义务二、高等学校的义务教育法规定教育法规定的的6项义务项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权益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方便供方便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项目依法接受监督依法接受监督高等教育法规定的高等教育法规定的10项义务项义务l招收残疾学生招收残疾学生l依法办学依法办学l实施继续教育实施继续教育l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l接受监督和评论接受监督和评论l进行人员考核进行人员考核l支持勤工俭学支持勤工俭学l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l按照规定管理使用学费按照规定管理使用学费l依法管理财务依法管理财务四、高等学校的管理(补充)四、高等学校的管理(补充)
(一)高等学校管理的涵义
(一)高等学校管理的涵义高等学校管理是指人们根据高等教育目的高等学校管理是指人们根据高等教育目的和发展规律,有意识地调节高等学校内外各种和发展规律,有意识地调节高等学校内外各种关系和资源,以便实现学校目标,达到既定的关系和资源,以便实现学校目标,达到既定的高等教育目的的过程。
高等教育目的的过程。
对涵义的理解对涵义的理解l高等学校管理的依据高等学校管理的依据高等教育的目的和高等教育的目的和发展规律发展规律l高等学校的管理任务高等学校的管理任务有意识地调节高等有意识地调节高等学校内外各种关系和可资利用的高等教育学校内外各种关系和可资利用的高等教育资源,以适应高等教育系统发展的客观规资源,以适应高等教育系统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律性l高等学校管理的目的高等学校管理的目的不断促成高等学校不断促成高等学校目标的实现和高等教育系统目的的实现目标的实现和高等教育系统目的的实现
(二)高等学校的宏观管理
(二)高等学校的宏观管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高等教育发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国家高等教育目的,有计划地协调展规律和国家高等教育目的,有计划地协调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的各种关系和资源,确保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的各种关系和资源,确保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目标的实现过程。
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目标的实现过程。
对概念的理解对概念的理解l高等教育行政是一种专业性的行政高等教育行政是一种专业性的行政l管理主体是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管理主体是国家教育行政机关l管理的客体是各类高等教育事业和所属高等管理的客体是各类高等教育事业和所属高等教育机构教育机构l管理目的是实现国家法律规定的教育目的管理目的是实现国家法律规定的教育目的l管理的作用在于调动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管理的作用在于调动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对宏观管理的要求对宏观管理的要求l一是管理体制应该实行统一领导,一是管理体制应该实行统一领导,宏观指导,分级管理宏观指导,分级管理l二是管理应实行法律化、民主化二是管理应实行法律化、民主化管理内容管理内容:
高等教育的计划任务、:
高等教育的计划任务、师资队伍建设、招生计划、教学科学技师资队伍建设、招生计划、教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生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术发展、研究生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三)高等学校的微观管理(三)高等学校的微观管理l教学管理教学管理:
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质量管理、:
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日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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